新書推薦:
《
小麦文明:“黄金石油”争夺战
》
售價:NT$
445.0
《
悬壶杂记全集:老中医多年临证经验总结(套装3册) 中医医案诊疗思路和处方药应用
》
售價:NT$
614.0
《
无法忍受谎言的人:一个调查记者的三十年
》
售價:NT$
290.0
《
战争社会学专论
》
售價:NT$
540.0
《
剑桥意大利戏剧史(剑桥世界戏剧史译丛)
》
售價:NT$
740.0
《
教育何用:重估教育的价值
》
售價:NT$
299.0
《
理想城市:环境与诗性
》
售價:NT$
390.0
《
逆风翻盘 危机时代的亿万赢家 在充满危机与风险的世界里,学会与之共舞并找到致富与生存之道
》
售價:NT$
625.0
|
編輯推薦: |
公司治理改革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焦点问题,作为在全球市场上的一种竞争优势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于保证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司治理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探讨如何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公司治理评价系统。本书作者及其研究团队,通过连续十几年的调查研究,发布总结报告并成书出版,努力建立一套适应中国公司治理环境的公司治理评价系统和评价指数,用以掌握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完善状况、公司治理风险的来源、程度与控制,并进一步观察与分析中国公司在控股股东行为、董事会运作、经营层激励约束、监事会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现状、存在的风险、治理绩效等。通过该系统可以探索中国公司治理的模式,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及董事会的治理行为,建立良好的高管层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保护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终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
|
內容簡介: |
本报告以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开数据为依据,运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CCGINK),从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经理层治理、信息披露、利益相关者治理六个治理维度对我国2018年上市公司治理状况进行了总体、分维度、分行业、分地区、分板块的评价。本报告是国内外从事经济学、管理学教学与研究的广大学者及研究生了解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状况的参考;监管机构、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等也可以通过本报告了解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质量。报告通过对公司治理评价的研究,有助于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以及董事会的治理行为,建立良好的高管层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保护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终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
|
關於作者: |
李维安,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教授,主要研究企业管理专业、公司治理与网络组织等方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学部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评委,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曾任东北财经大学校长、南开大学商学院院长等职务。现任天津财经大学校长。
|
目錄:
|
章 公司治理评价与治理指数 1
节 公司治理评价的研究意义 1
第二节 公司治理评价的国内外研究 3
第三节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研发历程与构成 6
第四节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 9
第二章 基于公司治理指数开展的相关研究 28
节 国内基于公司治理指数开展的相关研究 28
第二节 国外基于公司治理指数开展的相关研究 31
第三节 基于公司治理指数研究小结 34
第三章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总体评价 37
节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样本情况 37
第二节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总体分析 42
第三节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100佳评价 48
主要结论 53
第四章 中国上市公司股东治理评价 54
节 中国上市公司股东治理总体分析 54
第二节 中国上市公司股东治理分行业评价 55
第三节 中国上市公司股东治理分控股股东性质评价 59
第四节 中国上市公司股东治理分地区评价 61
第五节 中国上市公司股东治理100佳评价 64
主要结论 68
第五章 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评价 69
节 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总体分析 69
第二节 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分行业评价 70
第三节 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分控股股东性质评价 74
第四节 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分地区评价 76
第五节 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100佳评价 79
主要结论 83
第六章 中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评价 85
节 中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总体分析 85
第二节 中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分行业评价 86
第三节 中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分控股股东性质评价 89
第四节 中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分地区评价 91
第五节 中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100佳评价 94
主要结论 98
第七章 中国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评价 99
节 中国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总体分析 99
第二节 中国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分行业评价 100
第三节 中国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分控股股东性质评价 104
第四节 中国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分地区评价 106
第五节 中国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100佳评价 109
主要结论 113
第八章 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 118
节 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总体分析 118
第二节 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分行业评价 119
第三节 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分控股股东性质评价 123
第四节 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分地区评价 125
第五节 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100佳评价 128
主要结论 132
第九章 中国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评价 135
节 中国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总体分析 135
第二节 中国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分行业评价 136
第三节 中国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分控股股东性质评价 139
第四节 中国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分地区评价 141
第五节 中国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评价 144
主要结论 148
第十章 主板上市公司治理总体评价 150
节 主板上市公司治理总体分析 150
第二节 主板上市公司治理分行业评价 155
第三节 主板上市公司治理分控股股东性质评价 159
第四节 主板上市公司治理分地区评价 161
第五节 主板上市公司治理100佳评价 166
主要结论 170
第十一章 主板上市公司股东治理评价 172
节 主板上市公司股东治理总体分析 172
第二节 主板上市公司股东治理分行业评价 173
第三节 主板上市公司股东治理分控股股东性质评价 176
第四节 主板上市公司股东治理分地区评价 178
第五节 主板上市公司股东治理100佳评价 181
主要结论 185
第十二章 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评价 187
节 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总体分析 187
第二节 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分行业评价 189
第三节 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分控股股东性质评价 192
第四节 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分地区评价 194
第五节 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100佳评价 197
主要结论 201
第十三章 主板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评价 203
节 主板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总体分析 203
第二节 主板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分行业评价 204
第三节 主板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分控股股东性质评价 207
第四节 主板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分地区评价 209
第五节 主板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100佳评价 212
主要结论 215
第十四章 主板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评价 217
节 主板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总体分析 217
第二节 主板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分行业评价 218
第三节 主板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分控股股东性质评价 222
第四节 主板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分地区评价 224
第五节 主板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100佳评价 227
主要结论 231
第十五章 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 234
节 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总体分析 234
第二节 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分行业评价 236
第三节 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分控股股东性质评价 239
第四节 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分地区评价 241
第五节 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100佳评价 244
主要结论 248
第十六章 主板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评价 250
节 主板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总体分析 250
第二节 主板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分行业评价 251
第三节 主板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分控股股东性质评价 254
第四节 主板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分地区评价 256
第五节 主板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评价 259
主要结论 263
第十七章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治理评价 265
节 中小企业板公司治理评价总体分析 265
第二节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治理评价分组比较 269
主要结论 272
第十八章 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评价 274
节 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总体分析 274
第二节 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评价分组比较 278
主要结论 281
第十九章 上市金融机构治理评价 282
节 上市金融机构治理评价总体分析 282
第二节 上市金融机构治理评价分组比较 286
第三节 上市金融机构治理年度比较 288
主要结论 295
总体结论与建议 296
参考文献 299
|
內容試閱:
|
一、公司治理改革与治理评价问题提出
公司治理改革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焦点问题,作为在全球市场上的一种竞争优势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于保证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二十年来,全球公司治理研究的关注主体由以美国为主逐步扩展到英美日德等主要发达国家,近年来已扩展到转轨和新兴市场国家。研究内容也随之从治理结构与机制的理论研究,扩展到治理模式与原则的实务研究。目前治理质量与治理环境倍受关注,研究重心转移到公司治理评价和治理指数。中国的公司治理也大致经历了这些阶段,制度建设与企业改革经过了独特的由破到立的过程。从《中国公司治理原则》(2001年)、《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2001年8月)与《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年1月)的颁布,到新《公司法》和《证券法》(2005年10月)的出台,以及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2005年10月)的发布,在股权分置全流通、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等大背景下,中国的公司治理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公司治理研究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探讨如何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公司治理评价系统。通过系统的运行,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投资信息,另一方面可以掌握公司治理的现状,观察与分析公司在对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公司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建设等方面的现状与问题,促进提高公司治理质量及公司价值。公司治理理论界以及实务界迫切需要了解以下问题:中国公司治理的质量如何?如何规范股东大会以及怎样才能确保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如何运作才能形成完善的决策与监督机制?采用何种激励与约束机制才能有效降低代理成本并促使代理人为公司长期发展而努力?决定公司治理质量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公司治理存在哪些风险,其程度如何,对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有何影响?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会如何影响公司绩效?
解决上述问题的核心是建立一套适应中国公司治理环境的公司治理评价系统和评价指数,用以掌握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完善状况、公司治理风险的来源、程度与控制,并进一步观察与分析中国公司在控股股东行为、董事会运作、经营层激励约束、监事会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现状、存在的风险、治理绩效等。通过该系统可以探索中国公司治理的模式,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及董事会的治理行为,建立良好的高管层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保护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终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
二、公司治理评价的应用价值
,有利于政府监管,促进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发展
公司治理指数反映了公司治理水平,详细编制并定期公布公司治理指数,能够使监管部门及时掌握其监管对象的公司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的运行状况,从而在信息反馈方面确保其监管有的放矢。同时,有利于证券监管部门及时掌握中国公司治理状况以及相关的准则、制度等的执行情况。利用该系统,证券监管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其监管对象在控股股东行为、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的任选与激励约束机制以及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建立与完善程度以及可能存在的公司治理风险等,有利于有效发挥监管部门对于公司的监管作用。
第二,有利于形成公司强有力的声誉制约并促进证券市场质量的提高
基于融资以及公司持续发展的考虑,公司必须注重其在证券市场以及投资者中的形象。公司治理评价系统的建立,可以对公司治理的状况进行全面、系统、及时的跟踪,定期将评价的结果公布,弥补了我国企业外部环境约束较弱的缺陷。由于公司治理评价状况的及时公布而产生的信誉约束,将促使公司不断改善公司治理状况,限度地降低公司治理风险,因而有利于证券市场质量的提高,强化信用。公司的信用是建立在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的基础之上的,一个治理状况良好的公司必然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公司治理指数的编制与定期公布,能够对公司治理的状况实施全面、系统、及时的跟踪,从而形成强有力的声誉制约并促进证券市场质量的提高。不同时期公司治理指数的动态比较,反映了公司治理质量的变动状况,因而有利于形成动态声誉制约。
一、中国上市公司股东治理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转轨时期经济的复杂性决定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的复杂性,控股股东的目标选择不再局限于对上市公司控制收益与成本的比较,而更多的是考虑集团整体利益。对于中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外部性的分析,控制权的范围要从上市子公司拓展到包括上市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甚至整个集团,体现为控股股东对集团资源的控制程度。
(一)股东治理评价相关研究
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之间存在着种种关联,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行为往往超越了上市公司的法人边界。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视角来看,我们可以从四个层次来反映控股股东行为与股东治理状况。
1.股东的平等待遇
遵循“资本多数”的原则,控股股东往往能够对股东大会加以控制。控股股东通过制定股东大会程序、股东参与条件来提高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成本,限制了中小股东的参与程度,难以保障所有股东得到足够和及时的信息。通过衡量股东大会投票制度、股东的参与度,可以对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影响股东大会的行为加以判断。
2.引发控股股东行为负外部性的体制性诱因
在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之间往往存在着“资产混同”,模糊了上市公司的法人财产边界,为控股股东滥用上市公司资源、损害中小股东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创造了条件。上市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独立与否,可以反映出引发控股股东侵害小股东行为的体制性诱因程度。
3.控股股东行为负外部性的制约机制
各国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在股东大会上强化中小股东对股东大会召集、提议等的影响力,来限制控股股东的权利。2002年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保护股东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方面,做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成为《公司法》的有益补充。保护中小股东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可以衡量在上市公司中是否形成制约控股股东行为、降低负外部性的有效机制。
4.控股股东行为负外部性的现实表现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通过调动各子公司、关联公司的资源,可以实现集团整体利益的化,各公司间的有机协调、资源的互补,也可以发挥整个集团的“联合经济效应”;增强集团整体的竞争能力。但是,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存在着集团资源滥用的行为,体现在运营层面上时具有较强的负外部性,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