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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领土论(荣获美国地理学家协会子午图书奖,详尽研究领土概念的权威之作)

書城自編碼: 2981356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政治/軍事政治
作者: [英]斯图尔特·埃尔登
國際書號(ISBN): 9787538753875
出版社: 时代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7-05-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552/560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精装

售價:NT$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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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荣获美国地理学家协会子午图书奖
★详尽研究领土这一世界核心政治概念的权威之作
★从古代到近代关于领土概念的演化历史
★多角度为读者认识领土的概念提供丰富而翔实的依据
內容簡介:
《领土论》获得美国地理学家协会颁发的子午线图书奖。作为划分世界和政治控制的主要方式,领土是现代世界中*核心的政治概念之一,却没有得到与主权、权利和正义等其他重要概念同样的关注。领土一直以来都是政治上的重要问题,领土争端和调节问题总是得到详尽的研究,但领土本身的概念却常常遭到忽视。本书详细研究了西方政治思想中的领土概念,回顾了从古代、中世纪、文艺复兴到近代这一概念的演化史,为从历史、政治、文化多角度考证领土概念的权威之作。
關於作者:
[英]斯图尔特埃尔登,英国华威大学政治理论和地理学教授,撰写出版了《恐怖和领土:主权的空间界限 》等多部关于地理学和政治学的作品。
目錄
导言001
第一部
第一章城邦与土地 021
人类土生和起源的神话 021
安提戈涅和城邦 027
克里斯提尼的改革 032
柏拉图的《法律篇》 039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 043
地点与社群 049

第二章从城市到帝国 055
恺撒与战争地理 057
西塞罗与论国家 063
历史学家们:塞勒斯特、李维、塔西佗 072
奥古斯都与帝国 082
帝国的界限 089

第二部
第三章西方的分离期 107
奥古斯丁的两座城市 110
波爱修斯与塞维利亚的依西多禄 122
各蛮族部落和国家史 127
《贝奥武夫》中的土地政治 133

第四章帝国再现 141
君士坦丁献土 141
查理曼登基 147
从罗马到耶路撒冷的地图学 156
封建制的各种限制 165

第五章教皇的两柄剑 169
索尔兹伯里的约翰与他的政体 169
两柄剑:精神权力与世俗权力 174
重新发现亚里士多德 169
托马斯阿奎那与城市 184

第六章挑战教皇 193
唯一神圣:教皇卜尼法斯八世与美男子腓力四世 193
但丁:《神曲》与《帝制论》 202
帕多瓦的马西略与城市权利 207
奥卡姆的威廉与清贫政治学 214

第三部
第七章罗马法的重现 227
查士丁尼的工作和注释法学派 227
萨索菲拉托的巴托鲁斯和领土 231
巴尔德斯德乌巴尔蒂斯与城市人民 241
王国中的国王 245

第八章文艺复兴与地理大发现 255
马基雅维利与国家 259
宗教改革时期的政治 266
博丹,公共事务,主权 272
博泰罗与《国家利益论》 282
李尔王:领土利益和国家重任 289
第九章国家的延展 293
巩固宗教改革成果 293
政治几何学 305
国王的神圣权利:霍布斯、费尔默和洛克 314
一片领土的主人 324

最终章领土是一个政治术语 338

注释
导言注释 349
第一章注释 355
第二章注释 371
第三章注释 402
第四章注释 420
第五章注释 437
第六章注释 452
第七章注释 476
第八章注释 495
第九章注释 515
最终章注释 538
內容試閱
导言



让雅克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第二卷开头写道:

谁用栅栏圈出一块地(enclos un terrain),而且想到:这块地是我的。并且找到一些轻易就相信他的话的人,谁就可以说是文明社会真正的奠基人。如果有一个人拔掉圈地的木桩,或者把圈地的壕沟填平,而且向同类高喊:小心那个骗子的谎言,如果你们忘记大地(terre)的果实是属于所有人的,而土地不属于任何一个人的话,你们就会不知所措了。那么这个人能免除多少人类的罪恶、战争、谋杀,多少灾难和恐怖啊。(注1)

在各种为土地而产生的矛盾,是人类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如卢梭所言,它的影响几乎是完全消极的。他的话有两层意思,其一,土地争夺是文明社会的基石,在他写作的当时,文明社会还只意味着拥有某些体制和权力关系开化的社会。事实上,文明社会是有一定形式政府和国家的社会。这个概念与自然状态相反,而不是黑格尔之后才出现的互为对比的文明社会和国家。(注2)其二,如果冲突的后果可以被避免,那迎来质疑的时刻也正是此时。这并不是一种派生性竞争,以免这种质疑会被视为一种为了分配而提出的对立计划,而不是将分配本身看成一个问题。相信那个骗子的话就意味着失去一切。所以卢梭马上
承认:

但是十有八九,事情当时已经发展到一个不能再像过去那样继续下去的地步了;而私有权这个观念,只能在很多从前陆续产生的观念基础上产生,而不可能瞬间就在人类的思维中形成:在人类到达自然状态的最后阶段之前,必须经过很多发展阶段,获得工业技术和思想启蒙知识,经过一代又一代的传承和发扬,将这些技术和知识流传下去。所以让我们到更早的时候追溯线索,并且尝试把这些事件的缓慢进程和从同一观念中派生出的认识,以最自然的顺序串联起
来。(注3)

在这一连续过程中有几件事值得一提。卢梭意识到土地私有权的问题并不是突然产生的,而是一系列最终将需要解决的复杂关系的一个阶段。如他随后所说:从土地(terre)开垦之时,分配(partage)问题就必定随之而来;而一旦承认私有权,也就必然会随之产生最初的法律规范。(注4)同样的问题也会出现在对私有权完全不同的理解及对土地的政治权力上,也就是国家和领土之间的关系上。
在所有的记录中,领土直到今天都一直是个问题。举个1989年以后中东欧国家领土变化的例子,那些从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和南斯拉夫分裂出来的国家为了界定边界冲突不断;科索沃、德涅斯特沿岸共和国、车臣,还有格鲁吉亚的分裂地区也为这个问题争论不休。同样的例子还有东非的埃塞俄比亚与厄立特里亚之间的冲突,事实上脱离索马里的但还未得到承认的各邦;南苏丹的独立和持续发生的边境冲突;阿拉伯与以色列的冲突;反恐战争的领土范围、生态危机、资源所有权、移民,以及气候变化,特别是在北极冰川融化和海域划界问题上都会体现出领土问题。民族自决运动,比如库尔德斯坦的独立运动、东帝汶的独立运动、西撒哈拉及很多其他地区的长期冲突,都说明了很多集团都试图控制一个国家占据的领土。(注5)然而这些组织师出何名呢?哪些地方正在起冲突、被划分、被勘察和绘上地图、被分配,或是被改变呢?对土地实行排他私有权这一概念又从何而来呢?隐藏在这看似简单直接的定义背后的种种复杂问题是什么呢?按照通行的说法,领土划分诞生于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但这就足够了吗?现代的领土概念是哪些不同的元素组成的?在不同的历史脉络中,它们的根源何在?帕斯卡说过:三个不同的纬度扰乱了整个法理学,而一条经线决定了什么是正确的用河流来标记是一种奇怪可笑的裁决方法!在比利牛斯山的这一边这样做是正确的,在另一边就是谬误。(注6)为什么会这样呢?
虽然关于特定的领土组成、冲突,或者问题,进行了一些精彩而重要的学术研究,(注7)而且关于这些课题有一些很有价值的文章,(注8)不过关于领土一词的概念或历史问题的研究却少之又少。造成这一现象的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人们普遍认为领土一词在含义上不证自明,以及它特有的表现形式领土争端和具体国家拥有领土等,可以在对领土本身不进行理论性思考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尽管在政治理论、地理和国际关系方面,领土都是中心词汇,但对它的概念还是缺乏研究。(注9)在定义上,领土要么被视为一种关系,这种关系可以被理解为领土性质的结果,要么被视为一种有界空间,按照这种理解,吉登斯将国家描述为一种有界限的权力容器。(注10)前一种定义忽略了历史意义而按照后一种定义理解的话,这样一种结构的各种可行性条件是被假定的,而没有经过检验。两种定义都拿需要解释的事情来进行解释。
对于领土的相对忽视有很多原因。首先,存在对国家研究的逃避,排斥与领土有关的词汇,比如边界、定位、整体、主权和空间的一致。(注11)其次,存在对约翰阿格纽提出的领土陷阱的恐惧,(注12)他的告诫总结道:权力的空间性无须被国家的领土性质所削弱。(注13)虽然他坚持领土只是一种空间状态是正确的,(注14)但他的警告一直都没有让大家更仔细地研究领土是什么,其内在限制是什么,而是逃避了这些话题。通过一项历史概念性的研究越过领土陷阱,而不是简单地绕过它,是可以办到的。(注15)再次,关于领土和领土性质这两个术语的定义在概念上存在一种不正常的不严密性。这让一切看起来好像是因为有大量的围绕领土性质的著作,所以对领土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一样。
首先要指出的是领土性质不同于空间性,空间性基本上被人们理解为一种所有权或是空间状态,领土性质与空间性有一定关联,但在今天有一个更具主动性的内涵。另一方面,旧式意义上的领土权,是领土的状况或状态,而不是对领土的操作方式,这种意义基本上已经丢失,尽管还是重新找回它比较好。意识到在以更现代化的意义上使用这些术语的时候,会与传统用法存在冲突同样重要:首先是在生物意义上的,其次是在社会意义上的。这两种意义不必明确区分,应当注意的是,要提出一种带有自然文化意义的划分,但是领土权的鼓吹者们会以旧方式来表现后两种意义。因此就存在一种逻辑,在研读这些著作的时候,需要依据它们本身的术语进行划分。早先的著作为我们勾勒了一些方法,根据这些方法,领土可以在一种基本生物性驱动的基础上来理解,也能够以一种动物联合体的形式理解。(注16)他们的著作通常涉及广阔历史范围以内的大量土地问题,但他们还是混淆了领土和领土性质,把领土权视为一种在不同背景下逐渐展开的持续的人类因素。他们的著作中有趣的是,他们在书中引入了动物行为学动物行为学这个词本身从对人类的分析当中引用了一个术语,目的在于理解人类行为。(注17)这样做的问题是它虽然可以告诉我们人类在空间当中的行为,但却完全无法清楚地告诉我们有关领土的事情。造成这个问题的部分原因是人类社会的组织体系比生物驱动的变化快得多,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
事实。
在《人类领土性质》(Human Territoriality)一书中,罗伯特萨克提出了另外一种方法。(注18)尽管书名如此,但萨克并没有说这是一种纯粹的生物性的决定方法。他认为领土性质是一种地理战略,而不是一种基本的维持生命所需的本能。萨克声称尽管他认为领土性质是一种权力基础,却不是本能的一部分,而我也不认为权力本质上带有侵略性。(注19)萨克将通过领土性质界定并控制的地区称为一片领土。这说明他在用一种非常宽泛而并没有特定意义的方式使用这一术语。一个地方可能有时被称为领土,而在其他时候就不是领土;领土需要一直尽力去建立和维护;基于对从前定义的推论,它们是为了去影响,感染和控制人群、某些现象和各种关系的战略的结果。(注20)确实,在他日后的著作《人类地理》(Homo
Geographicus)中,萨克设想过基本上土地扮演着领土的角色,指出在此书中土地的含义与领土十分相像。(注21)
萨克主张领土性质是一种社会结构,在竞争和互动中形成,而且被各种社会关系全程渗透。尽管他的作品有一些精彩的分析,但没有真正掌握领土一词本身的复杂性。这种分析模式的问题一种与生物性分析共有的问题,在于在历史和地理两方面都不严密。这样的理解看似超越了各个历史时期和地理发展不均衡的界限,而且应变量还超出了地理范畴。领土似乎一直存在,而且存在于所有地理环境之中:这一概念的历史并没有意义。这可能是因为已有的关注焦点只放在领土权上而不是领土上造成的。特定的领土都有历史,萨克在探索领土权历史属性的这个问题时尽了最大的努力,比如说在关于文艺复兴思想的文章中,或是在阐明对资本在空间和时间上的理解时。(注22)不过这些都是为了减少同一问题在不同历史协定中的复杂性,而不是为了提出那些本身就拥有历史的重要概念的这一更具挑战性的问题。如索杰所说,不论是我早期的著作还是萨克的著作,都没能提出一个关于领土权的、令人满意的社会本体论。(注23)索杰恰当地提出了当前正在探求的问题所缺失的根本基础。领土这一概念是怎样出现
的呢?
和萨克相关的分析可以从瑞士地理学家克劳德拉菲斯汀的著作中找到。像萨克一样,拉菲斯汀对过于直接地在动物和人类领土权之间设定一种关系非常谨慎。(注24)相反在阅读福柯和勒菲弗著作的基础上,他发展出一种更为丰富的解释。虽然这在近年很常见,但1980年在《地理权力学》(Pour
une gographie du pouvoir)一书中,拉菲斯汀是这样解读这两位学者的著作的。他发展了福柯关于权力的理论,指出时间空间的相关性是被能量和信息的一种联合体组织起来的。(注25)某种意义上来说,能量可以被解读为权力;而信息可以解读为知识,这两者是福柯式空间、知识和权力三元素的另外两种术语。对于拉菲斯汀来说,人口,领土和主权是国家的三种组成要素,他还提出整个地理上的国家都来源于这三要素。(注26)
拉菲斯汀认为空间和领土并不是等价的,无差别地混用这两个术语造成了大量的混乱。对于拉菲斯汀来说,空间是早期术语,因为领土是通过某个领土化空间的行为者的行为而生成。(注27)这是一种潜在的危险,虽然拉菲斯汀想要为领土进行一个概念上的精确定义而提出了论述,但他将领土权卷入了对这个术语的解读方式当中。领土权对领土的取代让他分析的潜能变得迟钝。(注28)这就是说空间成了某种变换过的东西,而不是本身社会化的产物,社会化空间的领土是一种具体的、受历史限制的形式。不过有时拉菲斯汀提供了一些非常有价值的观点,特别是他对于边界这一概念细致而历史性的研
究。(注29)
佩因特在试图找出领土一直受到忽视、没有作为研究的主题的一些原因时,指出领土权通常被看作是复杂而多变的,而领土则是更为直白而不需要精心分析的。(注30)而很难对围绕领土权的复杂性加以讨论,它的多变性看来也不是历史问题。确实,鉴于领土权在动物与人类行为中如此普遍,它只能使我们将领土理解为一个好像没有历史的术语。然而从概念上讲,领土是先于领土权的,即使从存在的意义上来说,它是后出现的。语言学上的历史记录当然支持这种说法。在产生领土的种种策略与过程中领土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在概念上设定了它们在现实中产生的目标。因此,按领土的本意去接近它的概念将会更有成效。
对领土的最出色的基本研究著作仍然是戈特曼1973年出版的《领土的重要性》(The
Significance of Territory)一书。这部书是在他的早期著作《国家政治与地理》(La politique destats et leur gographie)的基础上写成的,他在早期的这本著作中提出:在没有对一个国家的空间,即领土进行定义之前,你是不可能理解作为政治组织的国家的。(注31)可是,在他的这两本书中,往往都在一种无差别的历史意义上使用领土这一术语,把它当作在全部历史中使用的一个概念。(注32)因此,尽管他进行了详尽而有价值的分析,但他仍然可能不太愿意看到领土在各种不同的空间范围和历史时期存在的状态。这样往往就会产生出一种非历史性的、也可能非地理性的分析。萨斯基亚萨森与杰里米拉金斯的最新著作已经承认,领土这一概念确实有它的历史。(注33)然而,与他们二位的著作不同的是,本书将领土当作一个需要进行历史分析的概念,而不是只按不同时期进行简单的不同排列的概念。在研究空间与权力之间的关系时我们暂时在中性意义上使用这些术语在广阔的历史背景和文献当中,我会揭示领土这个概念是怎样在西方政治思想和实践中出现的。这个概念的历史为更为基本的观点提供了基础:即领土这一术语是用来描述特定的具有历史限制的一系列实践和观念,而这些实践与观念同地域与权力之间的关系有关。
因此,对领土也需要进行像爱德华凯西对另一个重要地理概念地域所做的同样的历史和哲学性分析。(注34)当然,这并不是认为,领土是社会空间理论中的首要课题,而是比起其他概念来说,它受到的重视不够。目前还没有可以与凯西对地域所做的研究相比,关于领土的研究著作,从概念上来说,对领土细致的历史分析,也比对其他概念,如网络地形和自然的分析少得多。(注35)
在接下来的各章中,我们需要探讨一系列关于领土出现的问题。其中的一个问题就是,领土是一个词、一个概念、一种实践,而它与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只能通过研究历史才能把握。比塞伊提出,领土可以通过与主权类似的方法进行研究即通过概念史来研究。(注36)概念史(Begriffsgeschichte)的研究最早由莱因哈特科泽勒克和他的同事开始进行。他们最先对名称的使用给予了有益的重视。(注37)如科泽勒克所指出的,通过语义学和名称学问题的交替使用,概念史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研究事件史。(注38)翻译过来就是,在词汇所表达的概念(含义)与用来指代特定概念的词汇(指代)之间,进行交替,从而使概念史让我们能够谈论真实的历史。可是,这本著作在实践方面很薄弱,除了少数例外,还不能清楚地转向领土的问题。(注39)除了比塞伊,其他少数几个试图提出领土概念史的人之一是保罗埃利斯。他的著作《领土的发明》(Linvention
du territoire)最初是1977年在尼克斯普兰查斯指导下写的一篇论文,原来的题目是《国家形成中的领土》(Le territoire dans la
formation de lEtat national)。埃利斯在这篇著作中指出,领土似乎总是与国家可能的定义相联系,这就提供了一种看上去令领土必然存在与永恒存在的实质依据。(注40)正是为了打破这种必然性和永恒性,对领土状态的反复追问才会成为
必要。
剑桥语境学派在政治思想史研究应用方面的最重要人物,可能要数昆汀斯金纳和J.G.A.波科克了。他们虽然在方法论原则方面提出了一些指南,但是对于关键主题只是一带而过。(注41)他们提出的一定要尝试回到文本原先被创造出来的框架中进行阅读,以及避免给文本强加回溯性联系的方法,是非常有帮助的。正因如此,我们才在这里格外强调语言,以及使用的具体词汇和构成法。同样,在使我们的论点在语境上具体化方面也进行了一番尝试。正如斯金纳所强调的,重要的是,要理解文本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还要知道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些,以及这是写给谁的。他指出,否则的话,我们就会把自己置于仿佛是这样一个犯罪审判旁听者的位置:只听控方或辩方一方的证词,而不去二者兼听。(注42)
这些方法虽然重要,但还是更近似于福柯从尼采和海德格尔(Heidegger)[1]的著作中发展出来的谱系分析法。(注43)福柯曾明确指出,虽然词汇与事物之间的关系重要,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二者混淆起来。福柯对知识与权力之间的关系的重视至关重要,因为它使我们越过词汇与概念的关系,从而进入实践领域。尽管如此,正如我们在本书里将要进一步进行分析证明的那样,福柯关于领土的大部分特定论述,充其量也不过一种误导。(注44)但是,谱系分析法作为一种对事物可能性条件的历史性追问,在很多方面会有所帮助。我们本来就不用限定在谱系分析法和其他各种方法之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注45)虽然我在这里使用了谱系分析法,还使用了概念史法,也就是剑桥学派所提出的各种文本与语境分析法,但是对各种概念,即对意义建构的批评,则取决于作者的意图。(注46)我在这里采用了全部可以使用的方法包括词源学、语义学、语言学和解释学来阐发各种想法的历史,但同时将这些方法与对权力的实践和运作机制的分析匹配起来。这样一本专著不可能只简单地成为一种挑战和反对现有的观点的反历史研究。虽然在有些情况下,对那些通行的历史说法会提出不同的观点,会将通行的说法还原成一个谱系,但是对于像领土这样的一个完全不存在独立历史的概念,就需要详细地重构它的历史,这样才能为我正在讲述的故事提供可以依靠的基础。也就是说,为了揭示反映实践的概念,有一种回归文本的基本需要。因此我们这里所采用的方法既是文本的通过所有的参考资料回溯到它们的原始语言,又是语境的将文本重置于它们当时所在的时空。要将这本著作当作渴望成为一部当代史的更大项目的一部分的话,就要坦率承认这本书带有政治色彩。(注47)
领土应当被视为与另外两个概念土地和地域既紧密相关但又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概念。土地属于一种财产关系可以分配、划分和拥有的一种有限资源是一个政治经济学方面的问题。土地可以购买、出售和交换,是人们竞相得到的一种资源。在马克思的一些著作中,提出了土地资本劳动力这样的三方关系,但他对这方面的论述比较粗略。(注48)还有其他一些作者也对这方面进行过论述,其中最重要的也许就是佩里安德森的《从古代向封建时代的过渡》和《专制国家世系》。这两部著作从内部的广阔视角,对国家的发展进行了大规模分析,对不同政治结构中的物质力量和经济条件的分析尤为
集中。
财产是一个重要指标。但是正如安德森和其他研究者所指出的,针对土地的冲突具有两重性:既是为了它的占有权,同时这种争夺还是在它的地域上进行的。(注50)也就是说,土地既是争夺的地点同时又是争夺的目标。这让土地争夺与对其他资源的争夺完全不同。因此,军事战略原因就变得十分重要。对军事战略原因,可以通过地域概念、权力关系、地理和军事传统,以及掌握了这片土地就能建立和维护秩序等方面来理解。土地作为一个场地,即工作和作战的场所,属于政治战略方面的问题。然而地域被看作是土地的形态而不是一个过程也就是说,某些事物会对它产生作用,而它自身无法行动关于土地军事应用的著作已经证明了地形分析对军事胜利的重要性。
虽然马克斯韦伯在他对国家的历史分析著作中,以及迈克尔曼的对权力更替动力的研究著作中(注51)都讨论过领土,但看得出来,他们都是把领土当作地域,即当作一种政治战略关系来看待的。福柯在接受《希罗多德》(Hrodote)杂志[2]地理学家采访时,有人问他是如何使用空间范畴的,他转移了话题,认为这不是个地理学上的问题,而是涉及权力的问题。他说:领土无疑是一个地理学概念,但是它首先是一个司法政治学上的概念:即被一种特定权力控制的一个区域。(注52)而采访他的人回应道:特定的空间象征同时具有地理和战略属性,这也很自然,因为地理学就是在军事学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他们明确了地理学家们所说的地区与从regere一词演化出的控制地区;从vincere一词演化来的一个行省的征服领土;以及作为战场的一处地域各自之间的关系。然后福柯指出这个政治战略学术语是一种军事和行政标志,确实能够在实质的土地上和话语形式上将这两层意义都表达出来。(注53)
土地和地形显然都是重要的概念,而对领土的政治经济和政治战略意义上的种种认识,是非常有价值的。然而,就像通过领土权研究领土的方法一样,这样的认识会倾向于舍弃具体的历史考察。土地财产权是一种政治经济关系,其重要意义可以清楚地在人类历史记录中追溯。同样,涉及地域冲突的政治战略关系,也可以在类似的文献长卷中找到。至少在现代意义上,领土是可以区分的,但在进行具体领土划分的时候,看来要依赖一定数量的技术手段,还有更具历史和地理特性的法律。顾及这诸多的因素,这种方法就超出了纯粹的概念史,而开始在领土的谱系叙述当中融入实际案例的分析。即使实际上,土地、地域和领土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互相交集到一起的,但还是需要在概念上对它们进行区分。可是,如果在严格孤立状态下看待政治经济、政治战略、法律或技术上的各种模式的话,那就会异乎寻常或者过于简化了。政治经济方面的解释通常表示的是一种战略关系;而战略著作承认对测量和计算的依赖。因此,只有把所有的因素综合在一起,而且把法律和技术的问题优先考虑的时候,才能达到对领土的充分理解。而如果只集中考虑政治经济模式,就会冒着把领土降为土地的危险;如果光强调政治战略模式,又会把它与地域意义混淆起来。只有在同时承认领土是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且认识到各种技术的出现使发展成为可能的前提下,我们才能理解作为独特的社会空间组织形态的领土,这是一种受到历史和地理因素限制,并且依赖于这两者的概念,而不是一种生物驱力或社会需要的概念。领土要求我们按照它的特性进行思考。
因此,本书试图为西方政治思想中的领土概念的出现提供一份说明。要达到这个目标,主要通过对领土这一传统说法的各种文献和关键问题进行背景解读,这个问题就是地域与权力之间存在何种关系。因此可以说,本书对领土行为的实施进行的是历史性的解读,对文献的分析是哲学性的解读,对其意义进行的是政治和地理性的解析。本书涉及广阔的历史时期从古希腊时代到十七世纪会在一系列不同的文献和背景当中,追溯政治与地域的关系。在这一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中,我们主要考察那些导致各种现代概念形成的关键时刻。本书详细地揭示了古典、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代思想的各种因素与我们当代的差别,又是如何交汇,在新的形势下被重新解读的,又是怎样转变形成我们今天的领土概念的。因此,本书的大部分内容都不是在狭义的现代意义上讨论的领土。实际上,现代意义的领土范畴对于古希腊思想来说是陌生的,甚至与它同根的非常少见拉丁词汇territorium也与现代的领土概念不完全相同的。重点是要考察在这些不同的文献和背景中,对地域与权力如何理解,并且追溯领土的现代观念是怎样从那些争论中诞生的。
本书的第一章以讨论人类土生(autochthony)这个希腊神话为开端,神话的意思是指城市的建立者恰好就出生在他们所在的这片土地上。本章提供了对一系列历史学家和诗人著作的解读,包括荷马、欧里庇得斯和埃斯库罗斯,但是特别集中在索福克勒斯的戏剧《安提戈涅》,告诉我们的地域与城邦的关系上。然后,本章转向克里斯提尼对雅典的城市改革,并且解读柏拉图的《法律》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两部著作对政治统治的定义,以及政治统治的地理基础。从中我们看到,柏拉图关心的是为城邦概述一种设计方案,而亚里士多德则更加关注勾画出城邦的各种特征,并从中归纳一些更为普遍的规则。本章的结束部分,是讨论我们应当怎样理解城邦既是一个地方同时又是一个社群,即希腊语意义上的koinon一个地方和在这个地方定居的人群。
第二章提供对尤里乌斯、恺撒和西塞罗著作的详细解读,前者处理的是当时他所使用的地形和军事地理术语问题,后者是关于国家(res
publica)的。随后是对一些拉丁历史学家,以及他们所使用的空间术语的讨论,对塔西佗给以特别关注。然后是对两个关键术语的重要分歧:统治权(imperium)和界限(limes)。这有助于形成对古罗马时代的政治,以及边境或边界的理解。罗马人以一种与同时代政治迥然不同的方式来理解空间关系,尽管现代的各种概念经常要回溯到那个时期。要恰当地将拉丁文的领地(territorium)翻译成英文也并不是一件易事:它意味着围绕一个地方的土地,这个地方通常是一座城市。这里所指的土地位于城墙以外,主要是农业耕地。可是,另一方面,罗马人还有很多其他描述属于人民或城镇的土地的方式:如无主土地(terra)和有主土地(ager),或者边界(fines)之内的地区,等等。对于边界即帝国的边界或边境的讨论,引出了罗马人是怎样看待他们之外的世界这个问题。另外,本章还讨论了内战、土地改革的各种实践、罗马建城的神话,以及屋大维奥古斯都名字的由来等。最后,本章在结束时讨论了《罗马农业大全》(Corpus
Agrimensorum Romanorum)一书,以及后来的历史学家阿米阿努斯马尔切利努斯概述过的土地测量的各种实践。
第三章以圣奥古斯丁的著作《双城》中的一段开始。然后是在蛮族入侵的背景下,对他和圣哲罗姆、保卢斯奥罗修斯著作的解读。然后,本章转入对波爱修斯和圣依西多禄著作的分析,同时也介绍了这两个人为保护古典文化遗产所做的努力。当时的政治背景是,在罗马帝国崩溃后,西方随之分崩离析。而这一时期被不公正地称为黑暗时期。当时,基督教方兴未艾,而且各个日耳曼部族的民族史繁荣发展,包括图尔的格里高利写的《法兰克史》,比德写的《英国史》,圣依西多禄写的《哥特史》,以及萨克索格拉玛提库斯写的《丹麦史》。以上这些著作都不仅记载了这些民族,而且也积极体现了他们的身份认同意识以及随之而来的政治实践。本章还从交换、赠予和继承的经济事务方面,以及更具地缘政治意义的土地冲突方面,对史诗《贝奥武夫》所反映的土地政治进行了分析。
第四章考察了加洛林帝国的建立。首先从对君士坦丁献土的讨论开始。这种说法据称来自一份四世纪的文献,但实际上是八世纪晚期伪造的,并且最终在十五世纪被库萨的尼古拉和洛伦佐瓦拉彻底揭露。然后本章转向讨论查理大帝的加冕,以及随之而来的政治仪式和命名。然后,通过对一系列著作的分析,准确说明究竟建立了什么:一个新的罗马帝国,一个基督教王国的政治形式,或者更简单地说是一个法兰克王国。同时,本章还讨论了尤其与伊斯兰教兴起有关的欧洲形势,之后讨论了从罗马时期到中世纪的地图绘制问题。地图绘制是一种关键的政治实践,不仅表现,而且催生了政治空间。在这个时期绘制的地图上,耶路撒冷通常都位于地图中央,提供了理解十字军致力于收复圣地的背景说明。本章最后讨论的是封建制度,着重强调的是土地财产权在政治经济意义上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一些实例。
第五章提供了对索尔兹伯里的约翰著作中的政体的系统概念的解读。本章剖析了两柄剑的概念,教皇正是根据这一理论既要求世俗权力(对凡间的人类生命范围),也要求宗教权力(对于罪、拯救以及人类永恒的灵魂)的。教皇自称他理所当然地拥有宗教权力至高无上的地位,以及为诸如皇帝和国王之类的世俗统治者进行任命和加冕,从而使他们成为他世俗权力的代表。可是,这种最初由教廷理论家提出的权力分割,开始清楚地表达权力分离的机会和目的,世俗统治者和理论家们就开始对此进行发展。本章还详细地讨论了对亚里士多德政治著作的重新发现,以及这些著作最初经过阿拉伯语翻译成拉丁语的过程。实际上,这项翻译工作不只是一个文本问题,同时是一个实践问题,因为这些翻译文本的可用性不仅会改变语言,同时也会改变政治思想的实质。在这方面集中讨论的是托马斯阿奎奈和卢卡的托勒密的著作,尤其是他们对政治行动的指导。
第六章开始讨论的是教皇卜尼法斯八世与法国国王美男子腓力(腓力四世)之间的争端。这场斗争事关国王是否能向他王国内的教士征税,以及如果教士犯罪,谁拥有司法管辖权的问题。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行政行为对政治论述中的术语的形成会产生直接的影响。这次争端还直接催生了一些极其重要的政治理论,其中最著名的是罗马的吉尔斯与巴黎的约翰的著作。他们在精神统治者与世俗统治者各自的职能持相反观点。然后本章转向了对三位世俗权力理论家但丁、帕多瓦的马西略和奥卡姆的威廉的详细解读。但丁因诗歌《神曲》而更为著名,但他同时还是另外一部重要著作《帝制论》的作者。他在这篇著作中提出,要建立一个摆脱教皇控制的复兴的帝国。马西略为更小型的城市政体提供了一份辩护词。奥卡姆在人生后期才成为政治理论家,他是方济各清修誓言的倡导者,而且信奉教会应当清贫。但是,这已经不仅仅是关于教会是否应该清修的问题了,而是教会是否应该摆脱一切世俗牵连的问题。
第七章讨论罗马法的重要性,尤其是关于它在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主持下的编纂。几百年来,整个西方拉丁世界对这些文献一直一无所知,当它们被发现的时候,为了要读懂它们,就必须借助于注释法学派学者们的学术工作。本章的重点放在两个重要的后注释法学派,或者评论学派的人物身上:萨索菲拉托的巴特鲁斯与巴尔德斯德乌巴尔蒂斯。巴特鲁斯和巴尔德斯在十四世纪的意大利城市推行这些法律,并且非常关键地提出了领土与管辖权相互依存的论点。在确定法律权力的空间界限过程中,他们把土地概念,或者属于某一实体的土地,当作管辖权适用的对象,从而提供了统治的范围。关键在于,领土不仅成为统治者的财产,而且也成了统治的对象本身。这是一组内在的实际论据:巴特鲁斯和巴尔德斯都以向人们提供法律咨询为生。实际上,巴特鲁斯在河流边界法方面的著作就是把法律观念与各种实践技术结合起来的结果。本章的最后部分考察为什么巴特鲁斯的著作为世俗权力的主张提供了一种缺损的基础:与教皇对普世权力的渴求不同,世俗权力是被地理因素决定的。这部著作对后世的影响体现在库萨的尼古拉进行的教会法改革,世俗法律理论家弗朗西斯科德维多利亚关于殖民地的著作,以及胡果格劳秀斯关于海洋法和战争与和平的权利等著作中。再一次,这些文献全部涉及当时的各种政治问题。
第八章探讨文艺复兴与对新世界(新大陆)的征服和测绘。这些政治事件为在这一时期出现的文献提供了基本的背景。尽管马基雅维利的著作被大量阅读与翻译,但是他并没有具备领土的概念,也不认为政治权力在很大程度上与土地相关。此外,我们需要理解他使用的具有双重意义的国家(lo
stato)概念。本章第二部分关注的是宗教改革,特别介绍了伊拉斯谟、托马斯摩尔和马丁路德。基于对天主教教义不同理解所建立起来的政体,在神圣罗马帝国内部造成了宗教和政治上的分裂。这些问题在让博丹和乔瓦尼博泰罗的著作中都有论述。其中前者因其对主权的讨论而知名,而后者因国家存在理由的概念而闻名。但是,博丹的著作《国家六论》的法文版和拉丁文版都同样艰深难懂;而博泰罗关于城市与世界的著作也需要加以仔细分析。本章结尾对莎士比亚的戏剧《李尔王》中财产权的作用,以及为争夺土地进行的斗争进行了解读。
第九章从对十七世纪初期一些不公平地被忽视的思想家的详细讨论开始,他们的著作已经成为思考宗教改革的政治和地理遗产必须使用的工具书。这些人包括理查德胡克、安德里亚斯科尼申、约翰内斯阿尔瑟修斯。本章的下一部分解读的是科学革命的政治含义,尤其着重介绍了笛卡尔、斯宾诺莎,以及牛顿与莱布尼兹之间的争论。然后,在讨论政治与土地(有时是领土)之间关系的时候,介绍了霍布斯、费尔默和洛克等人的著作。殖民时代的背景对于理解洛克尤为关键。但是本章的最后部分指出,戈特弗里德莱布尼兹是这一时期关于领土问题的最重要的政治思想家。莱布尼兹像西奥多莱金、博吉斯洛菲利普冯开姆尼茨以及塞缪尔普芬多夫一样,试图厘清神圣罗马帝国支离破碎的政治地理问题,尤其是在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后。在对皇帝的至高权力与诸侯的领土统治权进行区分的时候,莱布尼兹做出了引人注目的现代意义上的定义。
全书的最终又回到了卢梭身上,并且提出他在概念上放了马后炮。卢梭曾经提出过要阻止一个人筑篱笆或是挖壕沟的最好时机,是在他刚刚开始的时候。但是,到了他写作的年代,领土状态已经被广泛设定:它几乎已经成为政治斗争行为背后的固定背景。卢梭本人的著作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中发挥作用。后来的思想家如孟德斯鸠、休谟和康德都是在这样的国家领土政治学框架下进行有效著述的。因此,从概念上来说,这本书到此就结束了。可是,国家的各种实践和制图、测绘和统计等方面的技术都在继续发展,因此也就发展出许多国家及其领土的具体历史。所以,我们在最终章概述了一些把领土当作一种政治技术理解和运用的方式。这种政治技术是我们能够理解现代国家的出现和发展状态的手段之一。本书的目的在于重新审视同时存在于政治理论史和国家史中的空间历史。在这个方面,本书是空间的历史,也是受空间条件限制的历史,其中空间变量既是对象,又是分析工具。(注54)因此可以说,本书为从领土角度观察现代国家的诞生提供了一部另类的历史。我们以领土诞生的故事为观察点,就能够为政治思想史带来新的启示。
需要强调的是,本书使用的是从西方政治思想中发展出来的方法,而且针对的是西方政治思想。这里使用的西方一词,当然是接受公开质疑的,但是用在这里,要参照追溯从希腊起源、到罗马借用、再到中世纪晚期拉丁世界再发现的思想年谱,从而为现代国家及其领土的起源提供概念框架的解读。其他地区的传统可能会有截然不同的历史、地理和概念谱系。因此,这一分析的特殊性在这方面妨碍了它的普遍化,也不能自称具有普世性。(注55)尽管如此,本人仍然希望在本书使用的历史概念方法及其具体内容能够在其他类似的分析中会有用处,哪怕还需要补充、发展和批判。
关于政治思想的定义一直存在广泛争议。(注56)大思想家们已经提供了一套现成的方法论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阿奎奈、马基雅维利、霍布斯等所有人在本书中都受到了应有的重视,即使他们中的某些最知名的人物对于领土概念的发展并没有起到核心的作用。但是,还有一些重要的思想家,要么是在其他领域著名(如笛卡尔和莱布尼兹),要么是几乎不知名(如巴托鲁斯、巴尔德斯和科尼申)也做出了重要贡献。并不是所有这些人都自称为政治理论家,但是他们的著作却为政治问题提供了有价值的真知灼见。在本书中,对于一系列其他文献和例证法律文件、宪法、教皇敕令、论文、历史以及文学作品,等等都遵循引用的原则。在这个意义上,我所采取的是对一切类型的问题都兼收并蓄的研究方法。对于我而言,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不仅是一部可以进行政治解读的伟大文学作品,而是一部以文学形式写成的政治作品。《贝奥武夫》中也反映了一些那个时代人们对于土地所有权、转让和冲突问题的态度。莎士比亚最伟大的作品中也揭示、评论和提及当时的政治事务,尽管这些作品所说的远不止这些问题。
领土这个概念是包含政治、地理、法律、技术、实践和相互关系等问题的一个混合体。我们按照现代的概念以一种特定方式对它们进行了排序。然而,对于这些不同因素的来源,并不都是很容易就能直截了当地指出来的,因为它们各自都有不同的谱系、诞生和衍生方式。关于这些不同的因素在其他政治体系中是如何组合以及如何命名的,是这项研究的一个关键所在。在考察地域与权力的关系的过程中,本书通过考察西方政治思想史,试图追溯这个政治技术术语的起源。
说领土是一个政治技术术语,并不仅仅因为它的技术属性。虽然随着几何学的进步,土地测量、航海、绘图、统计等技术都在领土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技术问题却远比这些还要宽泛。正如海德格尔指出的那样,技术的精髓不在于它本身的技术性。相反,它是一种掌握和思考世界的手段。这些使狭义的技术成为可能的思考手段,正是这项研究的关键。然而技术也意味着隐含意义更加广泛的希腊词汇工艺的含义,这也正是福柯在他人生的最后十年研究的对象。这些统治的技术或工艺,对于本书研究对象的发展过程有着重要意义。这些技术包括各种法律体系和观念;政治辩论,理论,概念和实践;殖民与军事行动;文学作品和词典;历史研究,神话和狭义上的技术几何仪器,统计手册,地图,土地测绘仪器,以及人口控制等。
领土并不仅仅是一个对象:即对它采取的各种行动的结果,或者如前面所提到的一些中立地区。领土本身就是一个过程,是创造与被创造,塑造与被塑造,作用与反作用。正如大卫哈维指出的那样,我们应该像思考城市化过程那样,思考领土化过程。(注57)但是,这可能还不够。最近出现了一种有助于在一开始扩大这一过程范围的有用方法叫作城市组合概念。(注58)城市组合这个词是对德勒兹(Deleuze)和瓜塔里(Guattari)[3]所使用的配置(agencement)一词稍带误导性的译法。它寻求的是掌握住那些多元性的、异质性的、对抗性的以及多维性的因素,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在城市的结构中,在它们的不断转变和对抗中,完成分离和重组。但是,这项工作在分析的时候往往由于有时缺少政治要素不仅仅是政治经济要素因而受到忽视。(注59)政治技术的理念试图掌握一组政治技术中的属于过程的、多样的、冲突性质在扩大的意义上用来构建并转化领土的那些冲突而多变的概念。不能把领土简单地理解为土地的政治经济概念,也不能单纯理解为地形的政治战略概念,而是要反过来包含用于其他因素中的测量土地以及控制和管理地域的技术。这些构建我们现代概念的不同因素,可以在希腊政治思想的译文,罗马法的编撰和重新发现过程中,日耳曼人政治行动的各种斗争中,以及其他实践的科学革命的进步中发现。
有时,领土的问题,甚或更普遍和多义上的地域权力的概念问题,似乎会从本书的研究中消失。比如其中一个重要的例子就是,中世纪晚期世俗权力与神权之间关系的讨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争论与这项研究的更广义上的探索无关。实际上,本书的关键论述之一,就是有时候看起来本不相关的讨论会以具有重要意义的方式记录下来。世俗精神,或世俗宗教的权力划分这种划分部分是基于对时间的理解对于后世思想家讨论与政治相关的空间的理解有着重要启示。在这里粗略一提,也为后续各章中的详细讨论做个引子,简单来说,宗教权力是教会和教皇的权力,被理解为不受尘世限制的权力,反过来世俗权力,由于它本质上的多元性、被分割、受限制,而且在空间上受到束缚。后一种形式的权力将会被理解为在领土上实行并受到领土限制,并且最终发展成为领土主权的概念。但是,这需要一个漫长而复杂的故事,或者是一系列故事。
《领土论》一书是对我的另一本著作《恐怖与领土:主权的空间范围》(Terror and Territory: The Spatial
Extent of Sovereignty)中形成的这一主题的发展。那本书中,我聚焦于后冷战世界的普遍情况以及对恐怖的战争的特殊情况,证明了为什么领土在今天的全球政治中依然十分重要。而本书与那本书的区别在于,更偏重于对这一重要主题的历史性和概念性研究。我所使用的方法是,努力掌握不同的时代和地区,人们究竟如何理解政治地理关系,而不是假设其他时代和地区的人们对政治地理关系的分类与我们相同。把领土概念看作是一群人控制下的一个封闭空间,有固定的边界,排外的内部主权和平等的外部地位,是历史的产物。本书试图了解的问题是领土是怎样和因何产生的。当然,也存在着对于我们正在寻找而后来找到的事物进行预设的危险。但是,本书的意图,一方面更加注重考察名为领土的术语与那些同源的术语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特定的政治权力地域各种行为是怎样命名的。这些语义学和名称学上的问题意义与指代之间,以及概念与实际之间的关系让我们去追溯现在可以毫无问题地称为领土的这一事物的诞生过程。

[1] 即马丁海德格尔(18891976),德国哲学家,二十世纪存在主义哲学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之一,对存在主义哲学和心理学影响巨大。海德格尔出身天主教家庭,曾经加入纳粹党。他著作颇丰,曾为尼采撰写传记,影响较大的著作有《存在与时间》《形而上学导论》等。


第一章
城邦与土地



人类土生和起源的神话
福柯警告过我们,谱系学家永远都不要为追根寻源自我迷惑。(注1)正因如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领土的起源定为某个可以概述的,而且有脉络可以追溯的时刻。相反,本书所用的方法是就各种文献提出的地方与权力之间的各种关系提出问题,去理解这些文本如何以不同的方式,使用不同的词汇来理解各种事物,这是为了努力发现不同的线索在何处出现、交织、不知所终、又被找到和转化。那么,我们从哪里开始?有哪些怀疑和疑问?本书的目的在导言中已经大致说过,但从哪里开始的问题仍有待解决。以原始国家、最初的起源(Ursprung)或一个原始的政治突变来开始对领土状态的探索并非此书的意图。相反,我们会沿着探索路径,在某处进入这段历史,这是一个熟悉的,但不如人们想象的那样为人所知的切入点,那就是希腊的城邦(polis)。马丁伯纳尔重要的、仍在进行的研究,应当成为将希腊城邦视为西方文化的起源或基石看法的警示,(注2)而更早的各种地方结构和政治统治不应被低估。(注3)可是,一项研究必须从某处开始,而且这里进行的研究法需要对时间、范围和特定语言学知识进行一些
限制。
希腊神话是众所周知的复杂而富于争议的领域。引用它支持某一论点看上去可能与滥用未经证实的资料无异。一个更为可靠的资料来源是希腊悲剧,虽然用它佐证观点也值得商榷。但是,神话和悲剧对于城邦生活必不可少,于是它们在回顾城邦这一词汇的用法具有潜在价值。
本章讨论的神话,往往会在悲剧中被使用,也就是人类自土而生的神话,即人类自大地诞生,一跃而起完全成形。人类土生土长的神话有很多变形版和变化的解释。洛罗在柏拉图的创世神话与雅典或底比斯本地的创世神话之间划上了一道分界线,前者认为人类从大地诞生,而后者认为人诞生于家乡的土地。(注4)这三个主要领域柏拉图、雅典和底比斯神话中人类自大地诞生和诞生于家乡的土地的作用将是本章的重点,不过你将会看到,两者之间的界限并不像洛罗所说的那样泾渭分明。 
土生故事的一个早期版本,许多其他版本的源头,是在伊索克拉底(Isocrates)[1]的《议会演说集》(Panegyricus)中发现的:

我们成为这块土地的居民,不是通过驱逐他人,也不是因为发现这里没有人烟,更不像一群乌合之众走到一起。我们的血统如此高贵纯正,我们一直占有这块让我们诞生的土地,因为我们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可以用我们最近氏族的名字来给我们的城邦命名,因为只有我们希腊人才有权同时称其为父土、母土、养育之土。(注5)

在柏拉图的著作中,有很多处提到土生神话。在鲜为人知的《美涅克塞努篇》(Menexenus)中,苏格拉底重复了伯里克利(Pericles)[2]的情妇阿斯帕齐娅(Aspasia)[3]的一段讲话。这段话是葬礼上的致辞,因此不难察觉对修昔底德转述伯里克利本人演讲的一种讽刺。(注6)不过,这段有关土生的发言也是对伊索克拉底的戏谑模仿。(注7)据苏格拉底所说,阿斯帕齐娅称雅典人是这些人的后裔:
(祖先)并非异国人,也不是那些从海外来到我们的异乡人留下的,在这片土地上定居的后裔。这些人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就在这片土地里破土而生,生活和居住在他们真正的父土,不像其他人那样被继母养大,而是由他们居住的亲生的母土(khoras)养大。现在,他们既死,躺在适合他们的地方,又被生养他们的(大地)母亲迎回。(注8)

在《理想国》(Republic)中,土生的神话是高贵谎言的基础。它认为统治者自身,或至少城邦的其他人,只需要一个高贵的谎言就能被灌输信仰。(注9)这个谎言被称为腓尼基谎言,(注10)也许是指腓尼基人卡德摩斯(Cadmus)的传说[4],(注11)即: 

我们提供的所有抚养和教育发生在一个梦幻世界;实际上,他们在大地深处成形,并且被养育待他们养成,大地母亲把他们送到地上;现在,在他们的决策中,必须把自己所处的地方认作他们的母亲和养育之人,必须保卫她对抗侵犯,而且他们应当把城邦的其他居民当成大地所生的兄弟。(注12) 

这个高贵的谎言有一种重要用途:它会使所有人都去宣称自己高贵的出身。(注13)它使人、土地和城邦之间形成的紧密而有机的联系清晰可辨。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认识到,这会有重要的政治意义,虽然他曾经在《美涅克塞努篇》(Menexenus)中讽刺了这个主张。这虽然不是真的,但假如可以被人相信,它可以作为一个立国神话发挥有力影响。这一见解在名为《政治家》的对话中也有过表述。政治家(Statesman)相当于希腊语Politikos,意为具备政治技术或团结和组织一个政治群体的技能的人。(注14)在这里,访客讲述了一个过去的故事,在故事中,人是从土地中诞生的,而非从其他人的人体。(注15)土生的种族死后会在土中改变形态,重获生命。这将与所有自然循环经历的轮回一致。(注16)土生的种族消亡时,是因为每个灵魂都已经用完了其转世轮回的份额。(注17)
《政治家篇》(Statesman)使用神话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提到追溯到一个旧日岁月,一个之前的时代,所有的人类是在那时从大地出生的。这意味着,没有人可以声称唯独自己是土生人类的后裔,因为在同一时刻,全人类从无到有。莱恩这样说:没有城市能声称它的创建者是那些土生人类,土生人类肯定暂住在一个没有政治的年代,而且无需性交,后者使城邦得以长存。(注18)柏拉图设想这个神话可以放到《理想国》中,可是,在《政治家篇》中的处置似乎是个例外,这是对雅典和底比斯的实际情况的反映。(注19)雅典人或底比斯人的本土出生神话足以将他们划分开来。(注20)其他人或为一开始的迁居者,定居于某特定地区,但是雅典和底比斯人却深深植根于此,与土地和这个特定的地方相连。他们不止生于此,而且出于此。正如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所说,对于一个国家或一个城邦,好的出身应当要么是本地出生要么至少出身古
老。(注21)
雅典的故事大多由神话传说代代相传,如阿波罗多洛斯(Apollodorus)的叙述,也可见于希罗多德的《历史》,而且在欧里庇得斯(Euripides)[5]的戏剧《伊昂》(Ion)中被使用过。一个标准版的故事是厄利克托尼俄斯(Erichthonios)是个生于大地(ge)的神奇孩子,或者说大地之母盖娅所生,是因为赫菲斯托斯对处女雅典娜的欲望而使盖娅受孕生下的。(注22)雅典娜是宙斯的女儿,赫菲斯托斯为她接生,打开宙斯的脑袋让她跳出来。不清楚的是,赫菲斯托斯是当时就想得到她还是以后。通常的故事是,她找赫菲斯托斯定制武器,后者就想强暴她,为此,他的精液滴到她的腿上,被她用一团羊毛擦去。她把这团毛丢到地上,厄利克托尼俄斯就出生了。大地把孩子交给了雅典娜,她在她的神庙中把他养大。欧里庇得斯说,厄利克托尼俄斯是大地之子,雅典娜女神用处女之手从地上将他抱起。(注23)厄利克托尼俄斯的名字取自这样的行为:erion(羊毛)或eris(争执)与khthon(大地)结合。(注24)有时,他与他的孙子俄瑞克修斯(Erechtheus)被混淆起来,他们的故事被合而为一。(注25)这给雅典人提供了叙述城市起源的一种说法。对欧里庇得斯来说,厄利克托尼俄斯和俄瑞克修斯是著名的土生(autokhthonas)雅典居民(注26);对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6]来说,真正生于雅典的人是真正的古代土生之人,大地所产的本土的孩子。(注27)
厄利克托尼俄斯既是土生之人,也是两性交配的产物。于是雅典人可以宣称他们为大地和天神的孩子,(注28)而且在荷马的《伊利亚特》中,雅典娜让大地代孕生下了他。(注29)洛罗指出,雅典的首任国王凯克洛普斯(Kekrops)见证甚至仲裁了这次神的争执,尽管他是首任雅典王,厄利克托尼俄斯仍然是第一个雅典人。凯克洛普斯统治一片鲜有文明的土地,并且建立了秩序。厄利克托尼俄斯,按照希罗多德的叙述,行使的是已经政治化的权力。(注30)为此,洛罗称雅典人在所有希腊城邦中最政治化。(注31)她提到土生概念如何起到纽带的作用,尤其是在葬礼致辞中,其中伯里克利的最为有名。她提出,为了促进雅典社群的团结,悼词运用了爱国主义的和公民性的土生神话,而这与其说是军事主题,不如说一种政治象征。(注32)尽管有最初的雅典王凯克洛普斯,或者第一个雅典人厄利克托尼俄斯,但雅典人并非忠于这两个人,而是雅典人土生土长的这种观念。
并非一切筑城传说都有记录。亚历山大大帝来到法罗斯(Pharos)[7],为此地的各种地利震惊。法罗斯所在地位于澙湖和大海之间,尽头是开阔的港口,是一处面积广大的地峡。他决定筑一座城,就用他的名字命名为亚历山大城。他想要标出这座新城的外围工事,只是没有粉笔来画线。一个人建议,用士兵行囊里的大麦,沿着亚历山大的足迹撒在地上。普鲁塔克(Plutarch)[8]记录道,画出来的是个半圆,按半径线分成等份。(注33)在阿里安(Arrian)[9]的著作中,预言者说,这意味着这个城市将会兴旺发达,尤其是会靠它土地上的果实获益。(注34)普鲁塔克提供了进一步的细节,他说,正当国王(亚历山大)欣赏他的设计时,突然从附近的河流和澙湖飞来各种各样的鸟群,吃光了地上的粮食。亚历山大正为此担忧,占卜师们告诉他,这预示着这个城市不仅能自给自足,还能给附近的土地供给粮食。(注35)
在悲剧中也可以发现底比斯的土生故事。(注36)卡德摩斯想给雅典娜祭献一头牛,于是带着他的人到艾维斯(Aves)取泉水。为艾维斯守卫山泉的那条龙或者大蟒将他派去的大多数人杀死。据欧里庇得斯描述,这条龙从大地出生。(注37)卡德摩斯杀掉了龙,献上了牛,而雅典娜命他把龙牙种在地里,收获了戴着金盔的武士,他们破土而出,互相厮杀。(注38)这个故事中的厮杀有人说成是无缘故的,也有人说是卡德摩斯往他们中间扔了一块石头,他们互相责怪,打了起来。可是,故事有一点是一致的,他们直打到还剩五人厄喀翁(Ehion毒蛇氏)、乌代俄斯(Udaeus土氏)、克托尼俄斯(Chthonius大地之子)、许珀瑞诺耳(Hyperenor自负者),以及珀罗洛斯(Pelorus巨人)。(注39)这五人在他们的出生之地,建立了底比斯城邦的贵族家族。在欧里庇得斯的《酒神的伴侣》(Bacchae)中,厄喀翁是彭透斯(Pentheus)的父亲。这个故事发生在卡德摩斯必须为杀了艾维斯的龙赎罪一年之后。在柏拉图的《法律篇》(Laws)中,雅典的陌生人说,种龙牙收获武士说明了一位潜在的立法者认为只要年轻人愿意,他们的灵魂可以听从任何劝说。(注40)
萨克森豪斯曾经提出,土生的主题有一系列功能。首先,如前所述,它使得城邦团结一致;其次,城邦的边界由自然而非人类的协议制定。城邦是自然的,而非与自然对立建成;再次,土地被看作理应归人们所有,是与生俱来的权利,没有必要去征服或强迫之前的定居者迁移。与许多世纪之后的《社会契约论》的作用相仿,城邦的起源可以被设想为和平的。合乎逻辑的结果是现有的政权是初始的、唯一的。换言之,它不是一个必须推翻前政权的政权,而唯一可行的政权,由增强其合法和安全性而来。(注41)然而,土生的神话也有些结果不尽如人意。一个负面后果就是明显地仇外,排斥其他出身的人,并且与之相伴随的是,倾向于贵族政治。(注42)另一个消极结果就是对女性的态度,公民投票是大地诞生的男性战士的专属。(注43)在城市诞生的起源神话中排除女性,使得她们的地位基本趋于被边缘化。实际上,就雅典而言,正是雅典娜合乎情理地厌恶赫菲斯托斯的追求,才使得土生而非母生发生。雅典人,正如雅典娜自己一样,可以只是父生的赤子。(注44)然而,值得一提的是,伊索克拉底的著作中存在大地之母的女性意象,柏拉图的《美涅克塞努篇》和《理想国》中也是一样。(注45)
这个话题使得城邦概念背后的一些问题有其意义,出生之地以及在它之内的人民的社群是关键问题,城邦、母土、社群的交互作用是核心内容。通过解读索福克勒斯(Sophocles)[10]的《安提戈涅》(Antigone),探究这些问题时,底比斯和悲剧仍是重点。

[1] 公元前436338年,古希腊著名修辞学家,古典时代的阿提卡十大演说家之一,有大量演讲稿传世。他同时是一位杰出的演说教师,开办的演说学校,为古希腊培养了大批杰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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