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加特:回顾《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审判及其文化反思
英国“文化研究”的开拓者理查德?霍加特曾供职于大学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退休后隐居小镇,自称是纯粹的“英国式社会主义者”,手持如椽大笔,向极右和极左派(特别对后者,因为他认为那是他的同类中的怪胎)开战,俨然是英国文化学界遗世独立的一泓清流。他在耄耋之年还出了很多随笔集,文字一派儒雅睿智、辛辣俏皮,一腔爱恨,跃然笔端,绝对是a
very English
voice。读霍加特的文化随笔,还可以顺便练练朗读,是货真价实的念书,做点笔记,主要以摘要转述霍加特的意思为己任,这比翻译要容易些。我的感想和注解就用“〔〕”括起来,算是补白。这一篇自然是讲霍加特参加20世纪60年代轰动全球的对《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的审判过程的回顾和对此所做的文化反思,应该对今天的我们有所启发。
一?20世纪60年代英国审判《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时代和法律背景
20世纪60年,企鹅出版社在劳伦斯逝世30周年之际,推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全本(在此之前只有节本或洁本)。闻此,检察官认为企鹅出版社犯法,就令警察去书店买书,在谁家买到书,就可以告谁出售“淫秽物”。企鹅出版社的律师决定送12本书给警察,从而构成犯罪事实,免了书店的麻烦。〔这一举动颇为仗义,也说明企鹅出版社豁出去要与检察官对簿公堂了。这是背水一战,输了官司,意味着企鹅出版社的老板要蹲大狱。〕于是检察官决定就此起诉企鹅出版社。
20世纪50年代末,英国似乎进入了一个性自由的社会,为此有几本书因为淫秽被治罪。但作家协会却感到旧的法律中有关淫秽的条款对含有色情描写的严肃文学构成了威胁。于是延请社会名流对现行法律条款做开明的修订。历经5年努力,终于出台了1959年的“淫秽出版条例”,写进了法律全书。
修改后的条例对旧法律的重要修改内容大致如下:
估计检查机构觉得审判《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是一个良好的契机,借此可以通过专家认证判决这本书是淫秽之作,令企鹅出版社遭到严厉惩罚。只是,结果完全出乎他们意料,其实它有利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开禁,企鹅出版社也正是看到了这个契机才推出该书的全本。检察官本是要通过公正的条例和手段查禁这本书,结果却是这三项修订条款保护了这本书,最终此书被宣判无罪,结束了长达30年的禁令。从而使英国这个拥有优秀的文学传统和民主制度的国家从“惭愧”中解脱了出来——这是企鹅的辩护律师杰拉德?戈丁纳的说法,他认为一个如此伟大的文学与民主的国家却不能读到一个自己的伟大作家的作品,“不但令世人惊奇,也令自己惭愧”。恰恰是由于有了民主(包括议会制和陪审团制度),英国才摆脱了一根长达30年的耻辱柱。当然,也因为有强大的英国文学传统支撑着人们的良知,才使得那些做证的文学专家和陪审团成员无一人认为这书淫秽,结果是庭上只有检察官一人坚持此书有害的看法。看来刚性的法律还是要被柔性的人性所文明化。
在此特别有必要记下一笔,谈谈企鹅出版社的第一辩护律师杰拉德?
戈丁纳。此人生于1900年,出身贵族之家,父母双方都是名流,且家族史显赫。但他从小接受新式的民主思想,对旧的秩序持反叛态度,导致后来加入工党,身体力行,大胆进行司法改革,不断对法律进行“开明”的修订,以后为在英国废除死刑做出了杰出贡献。1964年—1970年曾任英国的掌玺大臣,自然被封终身爵位。
为查泰莱一书的辩护词,简直是一篇篇情理交融的散文诗,有理有力有节,脱口成章,隐约可隔着历史的厚重雾霭见其大律师风采:潇洒、倜傥、激昂,而又内敛、理性。若非是有这样的文才武略者领衔辩护律师团,辩护的成功率会大大降低。当然他是顺应了历史潮流,因此才引领了历史潮流——英国彼时的民主程度和文化诉求都水到渠成,自然要冲毁陈旧的思想与法制樊篱,这才是其辩护成功的根本背景和支撑。英雄与时势相互映衬,有时势的底气,有个人的学养,才有气势逼人、情商大展的脱口秀。以后多年内,其辩护词都被当作法律学生的楷模,学习其审时度势、情理交融的辩才,此乃法律与文学高度结合的行为艺术也。可见在优秀的律师那里,法律与文学本就是同根同源。
由此我们也会惊叹,为一本世界名著翻案,自然要有世界级的法律大师来做方可。此人不久后即晋身英国掌玺大臣,身价仅次于首相,在法律改革上大显身手,是何等叱咤风云之人物。这样的帅才加将才,为一本书翻案,即使不说是易如反掌,也应该说是举重若轻。
二?审判的过程和文化背景
却说那场长达6日的审判,是在“老城郭”(伦敦中央刑事法院)进行的。企鹅出版社给300位有文学鉴定资格的人写信求助,请他们出庭做证,到庭的只有35人,但很多人写来信表示随叫随到。当时还是大学教师的霍加特是到庭的证人之一。
他说这次审判对改变英国人的鉴赏力(the British
imagination)起到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作用,因为它触及了这个国家的很多敏感神经:书籍查禁的限度与合法性、性、文学,还有与这些密切相关的阶级问题。〔英国人当时的阶级界限仍然泾渭分明,阶级观念很重,而这部小说写的恰恰是上流贵妇与其下人的私情,即使性事叙述笔墨不浓,也令上流阶层反感,这也是人之常情。〕
其实,霍加特本人并不认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是劳伦斯的杰作,但他说他佩服其中的不少部分:如对景色的描写和波顿夫人的人物塑造。他被请来当证人时,还仅仅是个外省的大学老师,刚刚出版了后来被认为是名著的《识文断字的用处》,可能企鹅出版社认为他是个与劳伦斯相像的人物:出身外省的劳动者家庭,从事文学工作,人也朴实。
可笑的是,检察官从头到尾似乎都在问同一个问题:“你希望你的妻子和仆人读这本书吗?”这问题着实老套且不合时宜,令人发噱。大家都明白这些检察官的思维方式根本是与英国战后生活脱节的,他们还生活在旧的秩序里:那时男性是主宰,家里雇仆人,男主人有责任指导老婆和仆人阅读。
琼斯检察官态度骄横,令大家不齿。于是立即流传起一个为此编的笑话:琼斯怎么决定起诉一本书?他翘着脚读书,读着读着感觉私处有勃起,就高叫:“淫秽!淫秽!”于是就决定起诉。
霍加特被叫去庭上发言。律师问他是否认为这书“恶毒”,他的回答很简单:“不恶毒。”并补充说,这书“讲道德,甚至有清教之嫌。”
这话遭到了检察官琼斯的嘲弄和攻击。他说他对“清教”一词不明,愿意就此请教霍加特,霍便简短地打发了他。于是琼斯一时失态,说“多谢赐教”。但那腔调是居高临下的势利腔,大家都能判断,他绝不会对一个牛津或剑桥的大学教师用类似的口吻说话。
在霍加特看来,当时的法官和检察官对这样的文学名著是缺乏审判资质的,他们的文化、智慧和鉴赏力都明显不足,因此无法理解一本小说公然写了性事,用了“那个字”,怎么可以因为其文学品质而不算淫秽作品。在他们,文学品质与性描写是两回事,不管什么文学,只要写了性,就是肮脏之书。亏得有戈丁纳和哈金森(后者日后担任泰德美术馆馆长)这样具有深湛文学艺术素养的律师辩护,才能拯救这本书出苦海。霍加特略带讽刺地说,这两个人简直是司法界那个职业鸟园里的稀有鸟儿(rare
birds in that professional aviary)。
霍加特之后出场的竟然是大文学家福斯特。〔他与劳伦斯一度成为莫逆,但后来因为生活态度和文学理念迥异而分道扬镳,但他们两人却有着难得的默契,一直钦敬对方,私下里多有赞词。后来的事实证明,福斯特那时已经写就一本小说,其主人公也和查泰莱夫人一样追随一个猎场看守出走,不过福斯特的《莫里斯》主人公是男性。此书福斯特决定在身后出版,估计怕的是遭到查禁或遭起诉而声名狼藉,因为他的小说涉及同性爱情,更为当时的情境所不容。〕
福斯特被检察官问及对霍加特关于劳伦斯是个清教徒作家的评语作何感想,福斯特操着抑扬顿挫的剑桥口音说:“我认为那个描述是准确的,尽管人们对此的第一反应是觉得自相矛盾。”
检察官曾一度从抽屉里取出了大文豪艾略特的书《异神》(After Strange
Gods),那里面有对劳伦斯的批评。〔谁都知道艾略特很看不起劳伦斯,认为他出身工人家庭和小煤镇,没有教养。估计法官要搬出艾略特这个大人物来教训这些证人。〕大家很是为此担心。但谁也没想到,艾略特早就对企鹅出版社表示,如果传唤他到庭,他随时都会来,但不是攻击劳伦斯,而是来为劳伦斯辩护。〔艾略特这个大诗人在关键时刻雍容大度,绝不落井下石。〕他果然被传唤来,等在走廊里,但没被传进法庭,因为检察官又莫名其妙地把他的书放回了抽屉里。
奇怪的倒是大批评家F. R.
利维斯,他拒绝出庭为劳伦斯辩护。〔他曾顶着巨大的压力在剑桥讲授劳伦斯课程,是劳伦斯在学术界的坚定支持和普及者,甚至被称为毛遂自荐的劳伦斯侍僧(self-appointed
acolyte)。如果没有他的热情推广,劳伦斯在学术界不会那么快得到推崇,可以说利维斯是劳伦斯学的奠基人和强力推动者。他坚定地追捧《虹》和《恋爱中的女人》,喜欢大多数劳伦斯的作品,并推崇劳伦斯为20世纪最伟大的寥寥几个小说家之一。但他就是不喜欢《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本着学术观点,他不来为这书辩护。〕
审判过程中检察官不停地抽出个别含有“四个字”的片段朗读,以此证明此书淫秽,但此举反倒弄巧成拙,令人生厌。霍加特说,他觉得他们不是在审判这本书,而是在审判查泰莱夫人,因为她自降身价,侮辱了她的阶级,他们审判猎场看守麦勒斯,因为他无耻高攀,甚至getting
on top of her。
经过6天的起诉、辩护、指证,最终《查泰来夫人的情人》被宣判无罪。胜方辩护律师要求诉方赔偿损失,因为这场诉讼花费不菲。但法官决定不予赔偿,因为是公诉失败,赔的只能是国家的钱,有损国家形象和利益。还有,法官认为此次辩护成功给该书做了个大广告,其销售收入肯定巨大。果然,一年内这本书在英国就卖出200万册,一时万人争抢,伦敦纸贵。
三?查禁《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文化心理背景
霍加特认为审判《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及其后果在英国引起的轰动是一个“very
English”的现象,即典型的英国现象。它引发了“本世纪的文化辩论”。个中原因大致如下:
1.主要原因是fuck一字的公然使用。这个字多次被男主人公麦勒斯道出,引起的反应说明,即使是高度文明的社会也惧怕这样的字词公然写进书里,他们需要别的什么神性的字词来代替这四个字母组成的词。劳伦斯是真诚地希望洗刷这个词上面的污秽物,还其简单的本意。于是霍加特在证人席上公然说了一句“Simply,
one
fucks”。当然,霍加特说,可怜的劳伦斯注定是要受误解,达不到其纯洁的目的。因为很多英国劳动者为了发泄情绪,几乎每说一句话,里面都会带上这个字,仅仅是发泄愤懑的语气助词而已,根本无涉性事。(霍加特来自劳动阶级,对此有亲身的经验。想想,中国人表达愤怒时不也是经常把这个字当成语气助词用吗?)这就使得这本书难逃淫秽的指责。
他还说,有些“删节本”删节的其实就这一个字,从来没遭到起诉,一直在销售。很多纯粹做爱的场景,因为删除了这个字,顿显温柔可爱,让人想起本书最初的书名《柔情》。
2.这书给英国社会和文化的固有观念形成了冲击。英国人惧怕无政府主义和工人革命和骚动,上流社会中很多人对性抱有过度的谨慎和清教观点(尽管他们在行动和言语上与劳动阶级一样并非清教)。偏偏劳动阶层的人又过分使用fuck一词,因此这样的书就难免引起恐慌。
3.事实上,对性的恐惧多来自正经的中下阶级人士,他们认为粗野的劳动者性生活是混乱不堪的。在这一点上,这些中下阶级与中产阶级的观点吻合。因此这些人认为,如果让“普通人”通过便宜的简装书读到性描写,接触到“那个字”,后果不堪设想。
对这种态度,霍加特举了个流行的笑话来嘲弄之:维多利亚女王初尝禁果,问丈夫:“那些穷人也做这个吗?”丈夫说是,维多利亚便感叹:“天啊,他们不配!”
霍加特说琼斯检察官总问这样的书是否会给老婆和仆人看,其实也是出于这样的心理,怕这样的书落到那些“不配”有性爱的普通人手中。霍加特惊叹:“英国的文化改变太缓慢了,其上层人士居然对社会文化的变化毫无感知。”
四?开禁《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历史意义
关于这场审判的长远影响或说历史意义:
霍加特在1998年说,现在人们往往关注的是一部有性描写的书开禁了,但忘了,解禁查泰莱一书的理由不仅仅是允许文学中有性描写,更是因为它首先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不能忘了这一点。其实并不是审判查泰莱一书推动了文化的变革,而是文化变革先于那些检察官们发生了,这个事件不过碰巧成了一个社会文化变革的标志。事实证明,那次陪审团中的大多数人都对这种审判感到莫名其妙,认为根本就是大惊小怪,社会早就变了,可这些检察官还在小题大做。霍加特感叹:“就是这些大众态度的变化使这本书自然而然解禁了。”
最后霍加特说:“即便如此,这次兴师动众的审判并非浪费时间。因为它使大众的民意与保守人士对阶级、文学和书报检查的固有看法之间的鸿沟昭然若揭,后者一直很强势,而这次审判则削弱了这种保守强势。”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是保守强势的检察官们自己,以为可以借助万能的法律来匡正大众的文化取向,没想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弄巧成拙,使这场审判变成了一场“光荣的喜剧”。这个事件一直到今天还令人关注思考。这就是它的历史意义吧。
今天看来,这甚至有闹剧之嫌。可人类就是要经过这样的阶段才逐渐宽容、理性起来。
〔同样,中国普通读者的看法是:“有什么呀,劳伦斯的这本小说的性描写尺度比很多70后下半身写作的女作家的书差远了。”在这个问题上(我说的是在这个问题上)现在的中国与当年的英国情境何其相似?人们先不管什么文学价值,仅仅从故事和人性本身考虑,都觉得这样的书“没什么”。为什么每个国家都要经过这样的阶段?这让我想起大“左”派江青来,她不许人民群众看西方电影,可她却天天要在家看进口好莱坞大片,估计她也是认为老百姓不配看,只有她等少数人才配看。
当然过了这个阶段的英国里,少数没过这个阶段的也有人在。我在英国时,有右翼人士听说我这个中国来的人研究劳伦斯,就断定我是个马克思主义者,断定这本书在中国畅销,因为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劳伦斯是社会主义者,它表现的是“工人阶级的胜利”,理应在中国畅销,我肯定翻译这书赚了钱(估计这类讽刺更在意我是否翻译这书赚了钱)。一个卖苦力的人居然吸引了一个贵妇人并让她拜倒在他脚下。这可是21世纪的英国大学里右翼教授的观点,确实令人哭笑不得,因为他既对劳伦斯抱有偏见,也对中国的社会性质基本无知。
我笑说,中国人可能理解不了“工人阶级的胜利”(the celebration of the triumph of the
working
class)与这本小说的关系。但哪国的“上层人士”也不愿意看到一个工人和一个官太太有染,官员养小蜜的故事他们才能接受。啥社会主义不社会主义的,没那么复杂,世俗常情才是硬道理。我的解释令他们莫名其妙,估计认为我智商有问题。
在英国我总遇上这样的问题,人们会问我这个来自中国的学者信仰什么,我说我少年时代信仰毛主义和共产主义,现在什么都不信。他们会狡黠地看着我问:“你肯定得信仰点儿什么!”(You
must believe in
something!)最后我被逼承认我是“弗洛伊德马克思主义者”,英国教授总算开心了,说:“这就对了,你怎么能不信仰什么呢?”我真想说,世界上有“劳伦斯马克思主义者”这个词吗,我也可以承认我是Lawrentian
Marxist!但我不好意思如此跟我的教授开玩笑,他是那么好的一个大学者。我宁可让他认为我是个信仰不坚定的可怜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