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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商经法攻略--国家司法考试攻略

書城自編碼: 2053240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考試司法考试
作者: 张昊
國際書號(ISBN): 9787514131413
出版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04-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327/450000
書度/開本: 大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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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张昊编著的《商经法攻略:国家司法考试攻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商法篇”,对公司法、企业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和海商法中的重要考点进行解析。第二部分“经济法篇”,对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财税金融法、环境资源法的考点进行准确、精炼的总结分析。第三部分“特别攻略篇”对商法、经济法中综合性考点和容易混淆的部分考点进行总结、分析。
目錄
第一编 商法
第一讲 公司法
一、公司法基础
二、公司的存续(设立、变更与解散)
三、公司资本
四、资本不变
五、股东与股权
六、公司治理
七、本讲综合试题
第二讲 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讲 企业破产法
一、破产法基础与清算程序
二、重整与和解
第四讲 票据法
一、票据法概述
二、票据权利与票据行为
三、票据的抗辩与票据的丧失、补救
第五讲 证券与基金法
一、证券法概述
二、证券发行
三、证券交易
四、证券上市
五、上市公司收购制度
六、证券机构
七、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第六讲 保险法
一、保险法概述
二、保险合同总论
三、人身保险合同
四、财产保险合同
第七讲 海商法
一、船舶担保物权
二、船舶碰撞
三、共同海损
第二编 经济法
第一讲 竞争法与消费者保护法
一、反垄断法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四、产品质量法
五、食品安全法
第二讲 银行业法与财税法
一、商业银行法
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三、税法
第三讲 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
一、劳动法与劳动合同
二、社会保险法
第四讲 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一、土地管理法
二、城乡规划法
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四、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第五讲 环境保护法
一、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二、环境责任
三、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
第三编 特别攻略篇
特别攻略一 商法和经济法中的表决规则
特别攻略二 商法和经济法中的连带责任及特殊民事责任
特别攻略三 公司法中的特殊公司
特别攻略四 商法和经济法中的重要百分比
特别攻略五 经济法中的行政措施
特别攻略六 商法和经济法中的争端解决机制
內容試閱
1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2市、县或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

3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授权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4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的,须报国务院批准。
三食品安全特别措施
1.食品生产许可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2.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的例外

1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2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
3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4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四食品召回制度

1.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2.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

3.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4.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
P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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