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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那些小时候囫囵背下的课文,在生命的这一刻击中了我,每个人都能从故事中读到青春,看到自己。
★十三篇耳熟能详的课文,十三位作家的人生故事,带你打破时间的壁垒,重遇那个赤子之心的自己。
★看看名家如何把深情写入文字,走入你的生活,给你带来美好与勇气。
★知乎知名答主夏虫意难平倾情之作,一篇《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是什么》,引爆网络,无数人为之破防!各大博主争相转发、点赞、朗读,全网播放量破千万!
★曾经看语文书,只记得背诵全文。后来才明白,语文书里藏着最虐心的BE美学。
作家们用文字用温暖、朴实的文字告诉我们:失去与遗憾是人生的底色,终点到底是哪里也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看到的那些风景、遇见的那些美好,以及成为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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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当名篇佳句脱离考试,历经时间的沉淀,
教育在此刻完成了闭环。
小时候觉得《刻舟求剑》是讽刺,长大后才懂那是遗憾;
小时候觉得《背影》是不舍,长大后才懂那是父亲藏于心底的爱;
小时候觉得《与妻书》是爱人不能享受的遗憾,
长大后才懂那浓缩的是千万中国男儿在家国危亡与蓝衫白裙之间的剧烈挣扎……
十三篇耳熟能详的语文课文,
十三位作家对生命、时间的体悟与眷恋,
带你打破时间的壁垒,重遇那个赤子之心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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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夏虫意难平
自媒体创作者,知乎知名答主,文风温厚清冽,善于用带有镜头感的语言,回顾人生中的点滴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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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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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开始的话
《匆匆》——时光留给我们的,是平凡也是伟大
《骆驼祥子》——我们拼命奔跑的一生
《故乡》——亲爱的,你找到曾经的自己了吗?
《我与地坛》——我与灵魂对坐相谈
《送东阳马生序》——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
《锦瑟》——人生这条路,最后我们只能自己走
《秋天的怀念》——一场母爱的救赎
《背影》——父爱如山,高大而深沉
《和时间赛跑》——亲爱的小孩,你跑赢过太阳吗
《与妻书》——爱我者知我为何而亡
《项脊轩志》——你我终会消散,但庭前枇杷记得
《刻舟求剑》——求的不过是自己的执念
《出师表》——屠龙少年,并没有变成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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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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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时光留给我们的,是平凡也是伟大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请珍惜当下。
(一)
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如果人的一生按100岁来计算,那么约在36500天,87.6万小时后,我们都会死去。值得欣慰的是,在“热力学第一定律”下,我们只是死去。
“热力学第一定律”告诉我们,宇宙不能凭空产生能量,也不会湮灭能量,而你我,终将复返。
当我们不再以生命的形式存在,会变成二氧化碳和氧化物,那时,每束阳光中的光子,每阵晚风中的气体分子,每个脉冲波中的粒子,都是我们。
你我会变作交错的星光,变作纠缠的气旋,变作相邻的两粒尘埃,不再分开。
生命是匆匆的,本质却是永恒,与时间共存。而这匆匆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呢?
三岁那年,我紧握着手中的棒棒糖,坚定地认为那最重要。
五岁那年,我花了整整一个下午,逮住那只蜻蜓,那一刻,它好像是最重要的。
七岁那年,我看着同桌手中的奖状,带着羡慕和一点点嫉妒,觉得那也许是最重要的。
九岁那年,我仰躺在树荫下,阳光斑驳地洒在脸上,一个悠闲的暑假于我而言是如此重要。
十三岁那年,我意识到,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书对我的人生很重要。
十六岁那年,我坐在微风穿堂而过的教室里,盯着前排姑娘的马尾出了神,忽然觉得时光停留在这一刻也不错。
十八岁那年,我日夜苦读,求神拜佛,只为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
二十二岁那年,我告别校园,懵懂地踏进所谓的社会,一份工作又成了最重要的。
二十四岁那年,我和狐朋狗友推杯换盏,高谈阔论,不谙世事的年纪,只觉得面子最重要。
二十五岁那年,迎来了我的婚礼。我看着满堂宾客和我的新娘——她当然不是我十六岁时爱慕的那个姑娘,心中只觉得有些遗憾,不过那一刻,我的新娘就成了我最重要的人。
二十六岁那年,我焦急地等在产房门口,啼哭声打破了宁静。我知道,更重要的来了。
三十三岁那年,被房贷和车贷搞得焦头烂额的我觉得,钱可太重要了。
三十八岁那年,一生强硬的爸爸开始征求我的意见,那一刻我猛然意识到,他终于是老了。
还是三十八岁那年,妈妈没有再训斥过我,而是不厌其烦地念叨,还带着点小心翼翼。我知道,她也会老的。
又是三十八岁那年,儿子不再黏着我,他有了自己的伙伴的生活。我知道,此后的时光里,他只会不停地远离我。那年,我恍然,可能时光才是这世上最重要的吧。
四十岁那年,看着乱七八糟的体检报告,我才想起,我从来没觉得自己重要。
四十五岁那年,浑浑噩噩地度过了半生,挺着啤酒肚在工位上摸鱼的时候,我回想起年少时的梦想,从未觉得梦想如此重要。
五十岁那年,看着儿子和一个还不错的姑娘步入婚姻殿堂。我眯着眼看着台上的儿子,不知道新娘是不是他十六岁时爱上的那个姑娘,但还是觉得儿子的幸福比我的幸福更重要。
五十五岁那年,我气喘吁吁地跟在孙子后面,生怕他摔跤。那一刻,我从未给予孙子远大的希冀,他平安快乐便是最重要的。
六十岁那年,我将父母葬在一起。年纪大了,很多事也看开了许多。我没有流泪,只觉得,爸爸的责骂和母亲的絮叨在那一刻无比重要。
七十岁那年,妻子终是先走一步,儿子、儿媳事业有成,孙子在外地读大学,我只能无所事事地在大街上闲逛。莫名觉得,妻子可比那跳广场舞的老太太重要得多。
七十五岁那年,在医院里,医生让我出去,单独留下我儿子的时候,我明白,时间不多了。趁着这工夫我给孙子打了个电话。我想告诉他,你如果有在十六岁时就爱上的姑娘,可千万要把握住,就像握紧三岁那年手中的棒棒糖一样。思来想去,又觉得多少有些为老不尊,电话接通后,只说了一句“爷爷想你了,有空来看看我”。医生宽慰我问题不大,我笑着告诉医生,人生没有大问题,把日子过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七十六岁那年,孙子回来看我了。让他看到我奄奄一息的样子,我心里多少还有点别扭,儿子、儿媳守在床边,泣不成声,我没有多余的精力思考什么是最重要的了。我只想着后事从简,儿子儿媳年纪也不小了,身体扛不住,孙子刚刚参加工作不久,也不好请假,别给领导留下坏印象。
正想着,不知从哪里吹来一阵风,迷了我的眼。再睁开眼时,我的爸爸妈妈牵着手,脸上挂着我最熟悉的笑容,他们都是年轻的模样,张开双臂示意我抱抱。我好想他们啊,所以我毫不犹豫跳下床,向他们飞奔而去。奔跑中,我变成了六十岁的样子、五十岁的样子、四十岁的样子、三十岁的样子……直到变成三岁的样子。他们终于又能抱起我了。我向他们点点头,他们也笑着点头,带着我转身离开。我回头望了一眼儿子、儿媳和孙子,他们抱着七十六岁的我,号啕大哭。虽然不舍,不过没关系,我知道他们依然可以过得很好。
所以,什么最重要的呢?什么都重要,但又不是非有不可。
因为你曾经认为最重要的,总有失去的那天,遗憾总是人生的常态。
附:
匆匆
——朱自清
选自人教版《语文》六年级(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如今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骆驼祥子》——我们拼命奔跑的一生
乱世的热闹来自迷信,愚人的安慰只有自欺
(一)
“祥子一直以为努力拉车,就会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黄包车,而祥子到死都认为他未能过上好日子,是因为拉车不够努力。”这是老舍写在《骆驼祥子》中的一句话。中学课文中,只节选了这部小说的片段,后来我读了整部作品。那时候年纪还小,只觉得祥子的命运太过悲惨,为文中的很多人物也生出了一丝惋惜,长大后再读,才发现,以前的自己根本就没看懂这究竟是个怎样的故事……
20世纪20年代的北平,祥子为了能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黄包车,不分昼夜地赚钱。通过残酷的自我剥削,三年后,他的确买了一辆黄包车。不幸的是,他的车被散兵抢走了。但命运没能击垮这位硬汉,他又开始为购买一辆黄包车而透支生命,钱似乎成了他唯一的寄托。就在他马上又能有足够的钱拥有一辆新车时,却被“骗”走了全部积蓄。
不过最终,他还是如愿以偿地拥有了一辆梦寐以求的黄包车,只是获得的方式不太一样了,因为祥子娶了一个“富婆”——虎妞。祥子不喜欢虎妞,可终究没能抵挡这强悍泼辣女人的“算计”。不管怎样,祥子总算是过上了一段安稳也无奈的日子。不久后,虎妞死于难产。祥子卖了车,为亡妻和那个未出世的孩子办了一个风光的葬礼。
爱祥子的女人没了,祥子所爱之人——那个叫小福子的姑娘,也离他而去。她美丽、善良、纯洁,可以说是个能让绝大部分男性心动的角色,除了穷。穷到什么程度呢?小福子的爹将她卖给当兵的做妾室,当兵的离开时将小福子当作废品扔在租来的房子里,小福子无处可去,只能回到家里,为了赚钱养活弟弟,她只能去卖身,最后还被父亲卖到最低等的妓院。接连被抛弃的命运、听闻弟弟饿死的消息后,不堪受辱的小福子最终自缢身亡。从此,祥子再没有打拼的欲望,只是个得过且过的行尸走肉了。
故事到此就结束了,我为祥子的结局无声长叹。很多年以后,三十几岁的我在深夜加班时,揉了揉疲惫的眼睛,似乎听到一声叹息。再睁开眼,环视着只有自己的空旷的办公室,我明白,年少时候的那声叹息,其实振聋发聩,现在它穿过悠长的岁月,又回到我的身体。
小时候我是真不明白,为什么命运总这么对待祥子。我致力于分析其中原因,后来逐渐懂了,很多世间的事并没有原因,只有规律。原来以为看的是故事,后来才发现,那根本就是自己的影子。我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频繁地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祥子的一生不被允许休息,更无从谈起享受,到底是他执着的欲望,还是那个年代在推着他一步不敢停歇?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认为是作者老舍赋予了祥子悲惨的命运。直到长大后,有一天我偶然从某个因开发商经营不善,导致楼盘变成烂尾楼的售楼处经过时,看见门前聚集了很多人,我听到那些人大声倾诉着各种各样的苦衷,甚至有人涕泪横流地哭诉着说,那是掏空了两代人的家底为孩子置办的房子……
在吵嚷声中,我不禁揣测那些人奔跑不休的一生。他们都是跟祥子一样的普通人,谈不上有什么大智慧,很多事情也看不通透,脑子里多是些市井的算计,肩膀满载着生活的压力,心中所求其实并不贪婪,希望靠着努力求得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也就是家。于是,他们马不停蹄地奔走于这座城市中,每一分钱都得精打细算,终于在搭进两辈人的积蓄和自己的半条命之后,攒够了买房子的钱。本以为可以歇歇了,可没想到竟然买到了烂尾楼。
没办法,咬碎牙咽进肚子里,又踏上了漫漫攒钱路。这一次,他们会在加班结束后的深夜去做兼职,可能是送外卖,可能是代驾,总之任何能赚钱的工作都来者不拒,甚至常常幻想如果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就好了。可惜的是,赚钱的速度总也追不上房子涨价的速度,原来一套房子的钱,现在只能买得起一个卫生间了。
我继续往下想,发现我们其实远不如祥子幸运,因为祥子还有虎妞,而我们,甚至不配得到爱情。
小说中有句话是这么说的:“爱是人中龙凤才给得起的东西,真正的情种只会出生于大富之家。有财力、有内涵修养,充满灵性的人,才给得起,愿意给,不算计和权衡利弊,普通人活着已经耗尽全力了……”
当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只觉得这就是赤裸裸的歧视,简直俗不可耐。可是长大以后才逐渐明白,爱情原来真的是人生中的“奢侈品”。我们既得不到“小福子”,也不会有“虎妞”爱上自己,我们甚至都顾不上爱自己,再也没有那份闲心和余力去爱谁了。
我就这么回忆着祥子,以及他心心念念的黄包车。再抬头看看那栋烂尾楼,转头瞄一眼不幸的买主们,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变了,好像也没变,从来不缺祥子,也遍地都是祥子得不到的黄包车。这个世界好像落入了一个无休止的循环中,所有的剧情总是以不同的形式重复上演着,区别只是套了不同的壳子。
我向来受到的教育是,如果你没有成功,那么一定是你不够努力,对此我深信不疑。长大后,经历了反反复复的磨难,难免会产生一些怀疑。这时,又有人告诉我,以你的努力程度,根本没到拼天赋和运气的时候。于是乎,我羞愧地审视自己,虽然没有找到答案,但我还是愿意再逼自己试一次,可结果仍旧不尽如人意。这时的我开始理解祥子的堕落,那是一种绝望后的麻木。祥子是真的想不通,因为自己能吃苦,所以就活该吃更多的苦吗?自己有的是力气,怎么就过不好这辈子呢?为什么每次在快要触到梦想时,命运就不失时机地击碎它呢?
(二)
大学时,我有个室友,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非常认真努力,有时他自律得叫人下意识想要疏远。每天我们醒来后,他已经完成了五公里的晨跑,吃了一顿寡淡但健康的早餐。当我们揉着惺忪的睡眼挣扎着起床时,他早就收拾妥当去上课了。
他的成绩当然很好。他去图书馆的次数比宿舍其他人去过的次数加起来还要多。我们都是为了混毕业证而读书,他则是每天都在认真地吸收知识。
我发现,努力的男人会给人一种温润如玉的感觉。他习惯独来独往,颇有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气度,和我们相处时也不会令人觉得不舒服。其实,我对待他的态度是比较复杂的,既佩服,又不屑。佩服是因为我知道自己做不到,而不屑,恰恰也是同样的原因。
然而,我搞不懂他的动力到底从何而来。他的家境很好,似乎也不需要向谁证明什么,可他就是日复一日地努力着。
临近毕业,当我们还在网上东拼西凑抄论文时,他已经查阅了无数的文献,完成了独属于自己的论文。
当我们还在因为找工作长吁短叹时,他已经凭导师的推荐和历年成绩获得了一家优质企业的入职机会。
当我们沉浸在毕业即分手的悲痛时,他又一次拒绝了一个很好的姑娘。
毕业聚餐的时候,他难得放纵一次,跟我们几个室友喝酒到深夜,我也有机会道出了心中的疑问。他告诉我,自己之所以努力,并不是因为想要得到什么,只是不想失去什么。当时的我其实没有听懂,不过也没在乎。直到工作了很久以后,我才在一个瞬间想通:他深切地明白自己会拥有怎样的机会,努力不是为了争取这些机会的到来,而是为了能够在机会到来的时候,有资本将它牢牢抓住,或者果断拒绝。
毕业后的我们没有太多联系。我觉得,他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理应走得更远,飞得更高。可惜,结果并非如此。
我收到了他的结婚请柬,便欣然前往。令我讶异的是,他比上学的时候圆润了些许,谈吐间也老成市侩了许多,再难找到当初谦谦君子的影子。我问他在何处高就,他说自己只是个庸庸碌碌的公务员,混口饭吃而已。我不知该说什么,只好祝贺他找到如意伴侣。他笑得似乎有点苦涩,说:“相亲认识的姑娘,谈不上相爱,不过倒是称得上合适。”
我好奇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和我的预想几乎天差地别。他告诉我,没什么好奇怪的,现实能打败很多东西,努力只是其中之一。
另外一个是工作后认识的朋友。严格地说,我觉得他算不上努力,只是在吃苦。他从事销售的工作,每天穿行在大街小巷,推销着一些看起来似乎没什么用处、买了也没什么坏处的东西。因为住着父母留下的老宅,他倒没奢望买房子,只是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汽车,不用很贵,十多万的车代步足矣。可是他每个月的薪水除去养家,已经所剩无几了,于是他开始做代驾、跑腿,在夜市摆地摊。当他终于攒够钱的时候,妻子告诉他,女儿要学钢琴,因为班里的同学都在学习一门特长。做父母的,即使孩子最终学无所成,也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我不知道他当时表情如何,猜想他应该是在沉默几秒之后,重重地点了下头吧。
我们时不时地相聚一下,他一直都是骑电动车赴约,大家都很默契地没有提起过他买车的愿望,他自己也没再说过。年纪大了一点后,干不动了,他也没有再做很多的兼职,酒醉后含糊地说一句:“钱啊,够吃够喝就行了。”
努力这件事,你太过在乎,就会廉价,可若太放肆,又会遭到反噬。
我也不明白为何会这样,可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错觉就是——我觉得我们都一样。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虽然条条大路通罗马,但有些人出生就在罗马,有些人终其一生都到不了罗马。
附:
《骆驼祥子》
——老舍(节选自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
选自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
我们所要介绍的是祥子,不是骆驼,因为“骆驼”只是个外号;那么,我们就先说
祥子,随手儿把骆驼与祥子那点儿关系说过去,也就算了。
北平的洋车夫有许多派:年轻力壮,腿脚灵利的,讲究赁漂亮的车,拉“整天儿”,
爱什么时候出车与收车都有自由;拉出车来,在固定的“车口”或宅门一放,专等坐快
车的主儿;弄好了,也许一下子弄个一块两块的;碰巧了,也许白耗一天,连“车份儿”
也没着落,但也不在乎。这一派哥儿们的希望大概有两个:或是拉包车;或是自己买上辆车,有了自己的车,再去拉包月或散座就没大关系了,反正车是自己的。
比这一派岁数稍大的,或因身体的关系而跑得稍差点儿劲的,或因家庭的关系而不敢白耗一天的,大概就多数的拉八成新的车;人与车都有相当的漂亮,所以在要价儿的时候也还能保持住相当的尊严。这派的车夫,也许拉“整天儿”,也许拉“半天儿”。在后者的情形下,因为还有相当的精气神,所以无论冬天夏天总是“拉晚儿?”。夜间,当然比白天需要更多的留神与本事;钱自然也多挣一些。
年纪在四十以上,二十以下的,恐怕就不易在前两派里有个地位了。他们的车破,又
不敢“拉晚儿”,所以只能早早地出车,希望能从清晨转到午后三四点钟,拉出“车份儿”
和自己的嚼谷。他们的车破,跑得慢,所以得多走路,少要钱。到瓜市,果市,菜市,去
拉货物,都是他们;钱少,可是无须快跑呢。
在这里,二十岁以下的-有的从十一二岁就干这行儿-一很少能到二十岁以后改变成漂亮的车夫的,因为在幼年受了伤,很难健壮起来。他们也许拉一辈子洋车,而一辈子连拉车也没出过风头。那四十以上的人,有的是已拉了十年八年的车,筋肉的衰损使他们甘居人后,他们渐渐知道早晚是一个跟头会死在马路上。他们的拉车姿势,讲价时的随机应变,走路的抄近绕远,都足以使他们想起过去的光荣,而用鼻翅儿扇着那些后起之辈。可是这点儿光荣丝毫不能减少将来的黑暗,他们自己也因此在擦着汗的时节常常微叹。不过,以他们比较另一些四十上下岁的车夫,他们还似乎没有苦到了家。这一些是以前绝没想到自己能与洋车发生关系,而到了生和死的界限已经不甚分明,才抄起车把来的。被撤差的巡警或校役,把本钱吃光的小贩,或是失业的工匠,到了卖无可卖,当无可当的时候,咬着牙,含着泪,上了这条到死亡之路。这些人,生命最鲜壮的时期已经卖掉,现在再把窝窝头变成的血汗滴在马路上。没有力气,没有经验,没有朋友,就是在同行的当中也得不到好气儿。他们拉最破的车,皮带不定一天泄多少次气;一边拉着人还得一边央求人家原谅,虽然十五个大铜子儿已经算是甜买卖。
此外,因环境与知识的特异,又使一部分车夫另成派别。生于西苑海甸的自然以走西山,燕京,清华,较比方便;同样,在安定门外的走清河,北苑;在永定门外的走南苑……这是跑长趟的,不愿拉零座;因为拉一趟便是一趟,不屑于三五个铜子的穷凑了。可是他们还不如东交民巷的车夫的气儿长,这些专拉洋买卖的讲究一气儿由东交民巷拉到玉泉山,颐和园或西山。气儿长也还算小事,一般车夫万不能争这项生意的原因,大半还是因为这些吃洋饭的有点儿与众不同的知识,他们会说外国话。英国兵,法国兵,所说的万寿山,雍和宫,“八大胡同”,他们都晓得。他们自己有一套外国话,不传授给别人。他们的跑法也特别,四六步儿不快不慢,低着头,目不旁视的,贴着马路边儿走,带出与世无争,而自有专长的神气。因为拉着洋人,他们可以不穿号坎,而一律的是长袖小白褂,白的或黑的裤子,裤筒特别肥,脚腕上系着细带;脚上是宽双脸千层底青布鞋;干净,利落,神气。一见这样的服装,别的车夫不会再过来争座与赛车,他们似乎是属于另一行业的。
有了这点儿简单的分析,我们再说祥子的地位,就像说--我们希望--一盘机器上的某种钉子那么准确了。祥子,在与“骆驼”这个外号发生关系以前,是个较比有自由的洋车夫,这就是说,他是属于年轻力壮,而且自己有车的那一类:自己的车,自己的生活,都在自己手里,高等车夫。
这可绝不是件容易的事。一年,两年,至少有三四年;一滴汗,两滴汗,不知道多少万滴汗,才挣出那辆车。从风里雨里的咬牙,从饭里茶里的自苦,才赚出那辆车,那辆车是他的一切挣扎与困苦的总结果与报酬,像身经百战的武士的一颗徽章。在他赁人家的车的时候,他从早到晚,由东到西,由南到北,像被人家抽着转的陀螺;他没有自己。可是在这种旋转之中,他的眼并没有花,心并没有乱,他老想着远远的一辆车,可以使他自由,独立,像自己的手脚的那么一辆车。有了自己的车,他可以不再受拴车的人们的气,也无须敷衍别人,有自己的力气与洋车,睁开眼就可以有饭吃。
他不怕吃苦,也没有一般洋车夫的可以原谅而不便效法的恶习,他的聪明和努力都足以使他的志愿成为事实。假若他的环境好一些,或多受着点儿教育,他一定不会落在“胶皮团”里,而且无论是干什么,他总不会辜负了他的机会。不幸,他必须拉洋车;好,在这个营生里他也证明出他的能力与聪明。他仿佛就是在地狱里也能做个好鬼似的。生长在乡间,失去了父母与几亩薄田,十八岁的时候便跑到城里来。带着乡间小伙子的足壮与诚实,凡是以卖力气就能吃饭的事他几乎全做过了。可是,不久他就看出来,拉车是件更容易挣钱的事;做别的苦工,收入是有限的;拉车多着一些变化与机会,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与地点就会遇到一些多于所希望的报酬。自然,他也晓得这样的机遇不完全出于偶然,而必须人与车都得漂亮精神,有货可卖才能遇到识货的人。想了一想,他相信自己有那个资格:他有力气,年纪正轻;所差的是他还没有跑过,与不敢一上手就拉漂亮的车。但这不是不能胜过的困难,有他的身体与力气做基础,他只要试验个十天半月的,就一定能跑得有个样子,然后去赁辆新车,说不定很快地就能拉上包车,然后省吃俭用一年两年,即使是三四年,他必能自己打上一辆车,顶漂亮的车!看着自己的青年的肌肉,他以为这只是时间的问题,这是必能达到的一个志愿与目的,绝不是梦想!
《故乡》——亲爱的,你找到曾经的自己了吗?
君且信步登天路,莫惜玩泥孩童时。
(一)
一个黄昏,我走在路上,迎面是并肩而行的两个小朋友。他们穿着垮塌的校服,只让人觉得无比鲜活。他们分享一瓶可乐,大笑着争抢,喝上一口,然后推让。与我错身而过的瞬间,余晖洒上稚嫩的脸。我知道,少年不会再回来,就像被风吹散的那个薄暮,和青春一起,一去不返。
那一刻,脑海里猛然想起鲁迅笔下闰土的故事,儿时的好友,是什么时候渐行渐远的呢?什么时候闰土哥你对我的称呼,变为了“老爷”?
“闰土哥,还记得那些角鸡、跳鱼儿、贝壳,还有猹吗?”
“拖家带口的,早就忘了,老爷……”
想到这里,心底有一瞬的恍惚,我以为只该记得文中那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这么看来也不尽然,最触动心弦的,往往是过往的那些不经意,而且没人知道这不经意会何时再蹦出来。谈不上让人崩溃,说刺痛似乎也有些牵强,但会让你的心猛地紧一下。
我记得课堂上老师讲,这篇《故乡》的中心思想是痛斥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对人民的压迫云云。那个年纪的我,还不懂什么是“代入感”,也不明白为什么闰土分明地叫出“老爷”的那一刻,如何就有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很多事情,或者人,出现在生命中的时候,唯一的意义不过是种下一颗种子,等待拥有相应阅历的时候,种子破土而出,我们如饮醍醐。
当迅哥儿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他很想念记忆中那位儿时神通广大的伙伴,以为隔着岁月的长河,依旧能遥遥望见那个会刺猹、捕鸟、捡贝壳的闰土,可二十余年后,当二人再次相对的时候,闰土那一声“老爷”,让鲁迅所有的翘首变成了无尽的悲凉。
其实,闰土又何尝不是呢?我猜他也很想念那个生活在高墙里的迅哥儿,那个不懂猹是什么,不知道捕鸟要等雪天之后,不知道五彩贝壳和跳鱼儿的小少爷。可是生活给了他太多的折磨,二十年光阴把他变成了另一副模样。所以当他再面对迅哥儿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明世事,守规矩”的落魄中年男人。他拿不准眼前的玩伴是否还是原来的样子,可他确定的是,灰头土脸的自己不应再与面前的人称兄道弟,因此,他只能小心翼翼地叫一声“老爷”,心里满是无奈,还要酸楚地加上一句:“那时是孩子,不懂事……”
小时候,我们总渴望长大,可长大究竟是什么呢?可能当友情变成交情,朋友变成资源的时候,我们就都长大了吧。
每个人的青春都有那么多遗憾,就像一件千疮百孔的旧衣服,我们用余生缝缝补补,可总有风在某一刻透进来。也许刺骨,也许和煦,它会迷住眼睛,让你再看一看时光的影子。
都说人无法同时拥有青春和对青春的感受,听起来真是一件令人难过的事情,可这世上本就有很多事是需要回望才能看懂的,随之而来的便是追悔、无奈,以及哭笑不得。
我上学的时候,校门口有一个卖炸串的小摊子。读书的年纪,哪有大把的零花钱可以挥霍呢?所以每次我都只能买一点点聊慰馋意。我想,以后长大了,一定要狠狠地吃个够。
其实,仔细回忆一下,少年的每个愿望都不是空穴来风的,虽然热烈又真切,却很容易飘散在人生的某个阶段,但谁也说不准会在何时聚拢,敲响你的心门。很多年后的某一天,我去学校接孩子放学,孩子指着一家卖炸串的摊位,嚷嚷着要买,我淡淡地说一句:“都是些淀粉,有什么好吃的……”
孩子疑惑极了,问我:“爸爸你为什么不爱吃呢?你看大家都很喜欢。”
我愣住了,回忆如洪水般涌现。我盯着那个摊子,已经围上了一群孩子,穿着让人羡慕的校服。男孩子的小平头在微风中露出刚刚运动完的水汽,小姑娘的马尾在夕阳下一蹦一跳。他们伸着手争相递上手中的零钱,我能看到的最大面值也不过是五元。
那一刻,我想起年少时的豪言。当我有能力实现儿时愿望时,却全然没了当年的欲望。有人觉得这是遗憾,有人告诉我这就是长大,我觉得都有道理,可能两者本就是一回事吧。
于是,我带着孩子走向小摊,去实现多年前那个少年的愿望。
是啊,灵魂和岁月永不会适配,我无法在十八岁的年纪揣测三十岁的自己,在三十岁的时候却跳不脱十八岁那年的牢笼,甚至来不及感受,时光就匆匆闪过了,我们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推着,读书、考试、升学,被社会逼着找工作,被父母催着结婚生子……
一路走来,时光束缚着我们,就这么浑浑噩噩地度过。我顾不上观赏日月星辰,也遇不到山川湖海,实际上,我甚至找不到自己。
(二)
之前看到过一个问题,真正的成熟是怎样的?
我想大概是这样的吧。
关于奋斗
老蒋,从一个公认的晚熟少年,终于变成了风尘仆仆的油腻中年。
他曾说,“北上广深”才是我的归宿,那里一定有一套属于我的房子。
聚会上他告诉我们,明年的聚会可能来不了了,他爸妈出了钱,在老家付了房子的首付,他要回家,因为他要结婚了。
我们取笑他,晚熟、晚婚,晚育,人生这段旅程,真是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
他一口闷了杯中酒,脸涨得通红,说:“曾经,我以为世界是属于我的,现在看,我甚至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个世界知道你姓什么啊?”
豪情万丈的少年,生活给予他洗礼,他还以妥协。
今年的聚会是他第一次没有提起他“北上广深”的房子,没人取笑他,所有人都沉默下来,我们举杯为他送行,杯子碰在一起,是梦碎的声音。
关于爱情
老陈,每年聚会他最积极,所有人都知道原因,又全部心照不宣——他渴望再见见那个姑娘。
老陈的姑娘叫小陈,当初他俩可谓一双璧人,羡煞我等。
老陈告诉小陈:“我会努力给你幸福。”
小陈告诉老陈:“你不用为我玩命赚钱,因为有你就是幸福。”
老陈说:“我不想让你委屈。”
小陈说:“你陪着我我就不委屈。”
真遗憾啊,故事难免落个俗套,两个人终究没走到一起。个中缘由很难说清,他们都还爱着,可总有力量让他们爱而不得。
小陈没参加过聚会,她已为人母,脱不开身。老陈每年参加聚会,我猜是想看看小陈过得好不好。
老陈总觉得这世界太大,他从未在这座城市偶遇过她。
老陈多喝了两杯,感慨地说青春已经过去那么久了,怎么青春里的人迟迟不退场呢?他眼睛里残留的光,不知因回忆而起,还是泛起的泪。
无论是什么,我知道,老陈已经没有了执念,只剩下安静的祝福。
关于遗憾
小陈,就是老陈的那个姑娘,我们偶尔联系,从未提起老陈,那是她伤口上的盐。
哦,不对,提起过一次。谈话中,小陈的语气少了老陈那份凝重的遗憾,多了一份无奈的洒脱。
小陈说:“我一开始是有怨恨的,可现在半点也没有了。我理解他,我尽力了,他也尽力了,我太了解他了,他放弃并不是不爱了。所以直到今天我依然心疼他,因为这会成为他这辈子挥之不去的折磨……”
话没说完,小陈的儿子跑来找妈妈。孩子走路还不稳,摔了一跤。其实,摔得一点也不重,可小陈心疼得流下了眼泪。
关于理想
老刘,标准的文艺青年,开口托尔斯泰,闭口维根特斯坦,愤世嫉俗,眼高手低。他的逻辑思维清奇,你喜欢我的文字理所当然,你不喜欢,便是有眼无珠。
聚会上有人问,大作家,又有几部大作面世?
他局促地摸摸稀疏的头发,嘿嘿一笑:“发到网上免费看都没人稀罕,谈什么面世?”说完,又自嘲一句:“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话刚出口,立马觉得尴尬,干掉杯中酒以掩饰。
其实我挺喜欢他的文字,可我知道他再也写不出来了,他少了最重要的那股子灵气。
关于成功
老赵来得最晚,说是有笔重要的生意刚谈完,一进来就连连抱歉,说今晚他做东,费用全包。看着珠光宝气的老赵,没人把他跟当初那个宁愿饿上两天也不好意思开口蹭饭的穷小子联系到一起。
关于友情
老吴说明天有个重要的会要开,市里的主要领导都在,今晚还要听秘书汇报材料,不得不先走一步。临走时,他留下五百块钱,说自己职位敏感,不好让别人请客。老赵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有些茫然,有些复杂。饶是纵横商场多年的他,也想不通这个睡在上铺的兄弟,那大大咧咧的劲头去了哪里?
所以仔细想想,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些东西,又失去了一些东西,得失之间由不得你,却又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可能这就是成熟吧。
附:
故乡
——鲁迅
选自人教版《语文》九年级(上)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两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肃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门口了。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早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
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宏儿没有见过我,远远的对面站着只是看。
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
“你休息一两天,去拜望亲戚本家一回,我们便可以走了。”母亲说。
“是的。”
“还有闰土,他每到我家来时,总问起你,很想见你一回面。我已经将你到家的大约日期通知他,他也许就要来了。”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我家只有一个忙月(我们这里给人做工的分三种:整年给一定人家做工的叫长年;按日给人做工的叫短工;自己也种地,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时候来给一定的人家做工的称忙月),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
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他是能装弶捉小鸟雀的。
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了。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我们那时候不知道谈些什么,只记得闰土很高兴,说是上城之后,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
“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
闰土又对我说:
“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检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么?”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月亮地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一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的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他不咬人么?”
“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
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店里出卖罢了。
“我们沙地里,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他后来还托他的父亲带给我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
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我应声说:
“这好极!他,一怎样?……”
“他?……他景况也很不如意……”母亲说着,便向房外看,“这些人又来了。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的,我得去看看。”
母亲站起身,出去了。门外有几个女人的声音。我便招宏儿走近面前,和他闲话:问他可会写字,可愿意出门。
“我们坐火车去么?”
“我们坐火车去。”
“船呢?”
“先坐船,……“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起来。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我愕然了。
“不认识了么?我还抱过你咧!”
我愈加愕然了。幸而我的母亲也就进来,从旁说:“他多年出门,统忘却了。你该记得罢,”便向着我说,“这是斜对门的杨二嫂,……开豆腐店的。”
哦,我记得了。我孩子时候,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确乎终日坐着一个杨二嫂,人都叫伊“豆腐西施”。但是擦着白粉,颧骨没有这么高,嘴唇也没有这么薄,而且终日坐着,我也从没有见过这圆规式的姿势。那时人说:因为伊,这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但这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我却并未蒙着一毫感化,所以竟完全忘却了。然而圆规很不平,显出鄙夷的神色,仿佛嗤笑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似的,冷笑说:
“忘了?这真是贵人眼高……”
“那有这事……我……”我惶恐着,站起来说。
“那么,我对你说。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
“我并没有阔哩。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还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圆规一面愤愤的回转身,一面絮絮的说,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
此后又有近处的本家和亲戚来访问我。我一面应酬,偷空便收拾些行李,这样的过了三四天。一日是天气很冷的午后,我吃过午饭,坐着喝茶,觉得外面有人进来了,便回头去看。我看时,不由的非常出惊,慌忙站起身,迎着走去。
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
“阿!闰土哥,--你来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
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老爷!……”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他回过头去说:“水生,给老爷磕头。”便拖出躲在背后的孩子来,这正是一个廿年前
的闰土,只是黄瘦些,颈子上没有银圈罢了。“这是第五个孩子,没有见过世面,躲躲闪
闪……”
母亲和宏儿下楼来了,他们大约也听到了声音。
“老太太。信是早收到了。我实在喜欢的了不得,知道老爷回来……”闰土说。
“阿,你怎的这样客气起来。你们先前不是哥弟称呼么?还是照旧:迅哥儿。”母亲高兴的说。
“阿呀,老太太真是……这成什么规矩。那时是孩子,不懂事……”闰土说着,又叫水生上来打拱,那孩子却害羞,紧紧的只贴在他背后。
“他就是水生?第五个?都是生人,怕生也难怪的;还是宏儿和他去走走。”母亲说。
宏儿听得这话,便来招水生,水生却松松爽爽同他一路出去了。母亲叫闰土坐,他迟疑了一回,终于就了坐,将长烟管靠在桌旁,递过纸包来,说:“冬天没有什么东西了。这一点干青豆倒是自家晒在那里的,请老爷……”
我问问他的景况。他只是摇头。
“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定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
他只是摇头;脸上虽然刻着许多皱纹,却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他大约只是觉得苦,却又形容不出,沉默了片时,便拿起烟管来默默的吸烟了。
母亲问他,知道他的家里事务忙,明天便得回去;又没有吃过午饭,便叫他自己到厨下炒饭吃去。他出去了;母亲和我都叹息他的景况: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母亲对我说,凡是不必搬走的东西,尽可以送他,可以听他自己去拣择。
下午,他拣好了几件东西:两条长桌,四个椅子,一副香炉和烛台,一杆抬秤。他又要所有的草灰(我们这里煮饭是烧稻草的,那灰,可以做沙地的肥料),待我们启程的时候,他用船来载去。
夜间,我们又谈些闲天,都是无关紧要的话;第二天早晨,他就领了水生回去了。
又过了九日,是我们启程的日期。闰土早晨便到了,水生没有同来,却只带着一个五岁的女儿管船只。我们终日很忙碌,再没有谈天的工夫。来客也不少,有送行的,有拿东西的,有送行兼拿东西的。待到傍晚我们上船的时候,这老屋里的所有破旧大小粗细东西,已经一扫而空了。
我们的船向前走,两岸的青山在黄昏中,都装成了深黛颜色,连着退向船后梢去。
宏儿和我靠着船窗,同看外面模糊的风景,他忽然问道:
“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
“回来?你怎么还没有走就想回来了。”
“可是,水生约我到他家玩去咧……”他睁着大的黑眼睛,痴痴的想。
我和母亲也都有些惘然,于是又提起闰土来。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母亲和宏儿都睡着了。
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一九二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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