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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在她们的诉求中
我们看到了现代女性自主意识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那就是想要成为自己
★她决心要为女性
写一本“自己”的书
★通过对法国女性写作史的简要梳理
探究女性问题的来源及其表现形态
进而探讨女性写作形式的多种可能
內容簡介:
作为一种自我表述的特有形式,
法国女性写作的历史较为漫长也较为独特,
更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
自公元6世纪至20世纪,
从表达个人的情感诉求和政治立场,
到关注女性的本质和个体意识,
再到建构女性自身的写作传统,
法国女性的写作史
堪称一部法国现代女性意识的进化史。
本书旨在通过对法国女性写作史的简要梳理,
探究女性问题的来源及其表现形态,
进而探讨女性写作形式的多种可能。
關於作者:
景春雨,女,复旦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现任教于上海大学文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欧美文学、女性文学、旅行写作等。
目錄 :
第一章 法国女性书写的初现 1
第一节 玛丽·德·法兰西 3
第二节 克里斯蒂娜·德·皮桑 7
第二章 法国女性书写的勃兴 15
第一节 玛格丽特·德·纳瓦尔 17
第二节 佩奈特·杜·吉耶与路易丝·拉贝 20
第三节 玛格丽特·德·瓦卢瓦与玛丽·德·古尔内 26
第三章 17 世纪的法国女性作家 33
第一节 玛德莱娜·德·斯居代里 35
第二节 德·塞维涅夫人 42
第三节 德·拉法耶特夫人 45
第四章 法国现代女性作家的出现 49
第一节 夏特莱夫人 50
第二节 杜·德芳夫人与朱莉·让娜·埃莱奥诺·德·莱斯皮纳斯 53
第三节 德·朗贝尔夫人与玛德莱娜·德·皮西厄 56
第四节 职业女作家的先声 60
第五节 革命、政治与女性写作 65
第五章 法国现代女性作家的生成 72
第一节 斯达尔夫人 73
第二节 乔治·桑 77
第三节 女权主义与女性写作 84
第四节 19 世纪的其他女作家 94
第六章 多元共生时代的身份认同和自我选择 98
第一节 柯莱特 99
第二节 玛格丽特·尤瑟纳尔 103
第三节 西蒙娜·德·波伏瓦 110
第四节 西蒙娜·薇依 117
第五节 女性主义的“三驾马车” 120
第六节 20世纪的其他女作家 129
第七章 作品赏析 137
第一节 《安吉堡的磨工》 137
第二节 《哈德良回忆录》 144
第三节 《第二性》 153
结语 166
主要参考文献 168
內容試閱 :
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言说方式,这种方式使个体与世界建立起一种奇妙的关联。个体通过写作传递情感、表达意愿,与此同时,个体也通过这种方式与世界进行着各种层面的协商。从这个意义上看,女性写作的历史就是女性与世界进行对话的演进史。在这一对话关系中,女性向这个世界展示了自身对社会秩序、伦理道德及生命和价值体系等诸多方面的主观感受,同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情境下形塑自我、完善自我并不断重新建构自己的主体性。尽管这种对话关系不断受到强权、暴力与偏见的侵扰,女性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进行言说的权利,她们在写作中执着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在对自身历史的书写中勇敢地成为自己。
法国是现代女性主义的发源地之一,法国的女性写作也经历了独特的发展历程,法国女性的写作史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法国现代女性意识的发展史。现有的资料表明,自公元6 世纪高卢地区的女诗人拉德贡德(Radegund,约520—578)开始,法国的一些贵族女性就开始尝试通过写作这种活动来表达个人的情感诉求和政治立场。尽管这种早期女性写作活动并非以作品的公开传播为目的,却是女性在家族、社团及更大范围的社会组织中施加影响的主要方式,其存在形式本身即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此后直至14世纪,女性自我言说的潜流在女作家克里斯蒂娜·德·皮桑(Christine de Pizan, 1364—1430)这里才重新进入公众的视野。她在其极具个性化的书写中强化了性别的视角,显露出更为强烈的主体自觉意识。更值得关注的是,克里斯蒂娜·德·皮桑通过其作品提出了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命题,如女性的本质是什么、女性可以做什么、女性可否如男性一样行使自主选择的权利等,后世的研究者甚至据此视其为世界上第一位女权主义者。在她身上,我们还能看到后世职业女性作家的身影。克里斯蒂娜·德·皮桑不仅以写作为途径全面介入了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更为法国女性开创了“为自己写作”这样一个传统。
与此前的历史时期相比,法国女性在文艺复兴时期有了更多接受教育的机会,但就这些特定类别的教育而言,其结果是使女性在家庭及社会中的角色被固化下来,女性的性别角色及其附带的义务也不断被强化。因此,女性一方面受制于由自身的性别角色所带来的束缚;另一方面却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增长了智识,具有更多思考问题的能力和表达的技巧。可以说,文艺复兴时期批量造就了法国的知识女性群体,这为后来女性写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尽管在这一时期女性写作依然不是受到官方许可的公共行为,但至少从这时开始,法国女性写作从表现形式到具体内容方面都显露出更加多样化的面貌。这一时期女性写作的主要形式集中体现在抒情诗、书信等体裁上,这些作品在情感指向、性别意识和身份认同等方面都具有更加清晰的辨识度。也是在这一时期,女作家玛丽·德·古尔内(Marie de Gournay, 1565—1645)在作品中首次阐述了两性平等的观点,提出男女两性应在各方面享有的权利。可以说,女性的写作活动不仅使法国知识女性群体的个性化意愿得到了充分显现,而且她们也以女性特有的智慧和思想光芒丰富了人文主义的内涵。
在结束了宗教战争和政治动荡之后,法国自17世纪初开始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文化发展时期,沙龙这种非官方的社交场域也在此时大放异彩,并在此后长达两个世纪的时间里对法国的文化形态和社会思想发展持续发挥着影响。作为一种私人空间与公共场域的结合体,17 世纪的沙龙在路易十四统治后期已取代宫廷成为当时文化社交的中心,而一个沙龙的成功与否则完全取决于其女性主持人所具有的才智和能力。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沙龙一直是发布和品评文学作品、交流新思想、讨论社会重要议题的主要场所,在特殊时期,沙龙甚至也成为“革命的推进器”。正是在沙龙这个特殊场域中,当时的法国知识女性通过自身的学识和鉴赏力直接介入时代发展的浪潮中。作为沙龙的标志性活动之一,写作是必不可少的交流形式。女性的自主意识在写作活动中得到了充分的释放,她们在沙龙中分享自己的作品,也从沙龙中获得对作品的直接反馈,这种交互式的对话直接推动了女性写作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女性在沙龙中所获得的自由表达的权利随后被让渡到具有公共性的写作活动中,这使女性具有了与男性所主导的社会话语形式进行非对抗性对话的可能性,为后来法国女性走向革命、政治领域提供了更为直接的路径。
我们可以发现,法国女性写作在17和18世纪呈现出异常多样化和极富个性化的特点。女性在写作中不断突破各种限制,从各个方向开拓领地,写作成为女性发掘个体内在世界并全面介入社会生活的一种重要手段。到18 世纪中后期,法国已经涌现出最早一批职业女作家,于她们而言,写作既是谋生手段,也是个体存在形式的别样选择。对于那些参与到当时的重大政治事件中的女性而言,写作更是体现其自身的主体性、确保自己的声音不被遮蔽的必要方式。在1789 年法国大革命那段时期内,各个领域都活跃着众多知识女性的身影,她们以实际行动表明了在诸多重大历史事件中的立场,以具有独特视角的个人书写回应着宏大的历史叙事。在革命、政治与个体性所形成的张力中,法国女性写作的公共性意义不断增强,其具有的现代性特质也愈加强烈。
如果说18世纪的法国女性通过具有公共性意义的写作活动完成了对自身的另一种“启蒙”,那么19世纪的法国女性则通过写作宣告了具有现代性意义的女性主体的生成。自1804年《法国民法典》将女性的从属地位制度化以来,法国女性一直在以各种形式进行抗争,致力于改变这种不平等的社会制度,争取自己应有的权益。历经数十载,到19世纪末为止,法国女性在部分领域取得了与男性同等的权益,从法律意义上被许可成为职业作家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权益之一。与这一进程相伴生的,是女性写作的繁盛发展。从参与写作的人数、作品的数量和体裁种类上看,与此前的各个时期相比,19世纪无疑是法国女性写作的黄金时期。她们一方面继承了自中世纪以来形成的女性写作传统,另一方面也在其中注入了新的时代元素。19世纪法国女性作家的群体规模空前壮大,而且在来源方面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在女性作家群体中既有如斯达尔夫人(Madame de Sta?l, 1766—1817)、乔治·桑(George Sand, 1804—1876)等出身于贵族阶层、拥有良好教养的探索者,也有如弗洛尔·特里斯坦(Flora Tristan, 1803—1844)这样来自社会底层、在逆境中挣扎求生的觉醒者,更有如路易丝·米歇尔(Louise Michel, 1830—1905)这样的革命家和女权主义者。她们在创作中勇敢地跨越了性别角色的樊篱,突破了社会固有意识形态的限制,以女性作家独有的思维形态和表达方式诠释了现代女性的主体特质,探索了女性存在形式的多种可能。
20世纪的法国女性逐渐在法律上取得了选举权、财产权、婚姻自主权等一系列重要权益,女性主义运动的蓬勃兴起也使与女性相关的各种问题逐渐被提升到政治生态格局与学术研究的重要层面。在这种情况下,女性写作也不再局限于从单一性别的角度去看待问题,而是具有了更加多元化的格局。20 世纪女性问题的研究者对既往淹没在男性话语体系中的女性意识进行了清理,一方面意在去除男性话语体系对女性主体的遮蔽,另一方面通过发掘过往历史中被遗失的女性作家,梳理女性写作的历史,重构女性写作的传统。
20世纪法国女性的创作主题依然是女性自身的各种问题,但与此前相比,此时她们的关注点不再只局限于探讨两性关系框架内的女性境遇,而是认为女性应该作为一个独立主体,而不是与男性相对而言的一种性别而受到关注。女性完全可以通过写作来解构处于二元对立中的两性秩序,与此同时建构属于自己的话语体系,使更广泛意义上的女性共同体成为可能。在对写作形式的不断尝试中,当代法国女性作家越来越深入整个社会文化生产机制的内部进行探寻,她们不再止步于仅仅提出问题,而是要从根源处探究女性问题的来源,在性别要素与其他多种文化要素的交互作用下建构起新的话语模式,以此完成对女性主体的重构。
法国女性写作的初起主要集中在公元6世纪到公元15世纪,来自修道院及宫廷和贵族家庭中的女性是这一时期的主要创作群体。虽然她们的创作情境和书写动机各有不同,但其表现出一种共有的创作倾向,即表达女性自身的情感体验和人生意愿。最早显露出这一特点的是女作家拉德贡德。拉德贡德原为图林根(Thüringer)公主,幼年时与兄长被法国国王克罗泰尔一世(ClotaireⅠ)作为战利品带回宫廷,后被迫成为其王后。得知克罗泰尔一世杀害了自己的兄长后,拉德贡德逃离了宫廷,栖身于普瓦捷(Poitiers)修道院。在大主教圣克鲁瓦(Saint-Croix)的调停下,拉德贡德最终获得了在修道院自由生活的特权。现存的拉德贡德的作品主要是书信与诗歌。拉德贡德在致其他修女的信中主要探讨了修女应具有的道德品质以及提高读写能力的重要性。拉德贡德偶尔也以诗作直接作为信的内容,她曾以“图林根的陷落”为主题,在诗中描述战争的恐怖、残酷,表达自己失去亲人的伤痛之情以及在逆境中抗争的意志。在这些诗作中,拉德贡德将古典史诗、拉丁哀歌与奥维德(Ovid,公元前43—公元17/18)式的感伤结合起来,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性与感染力。以拉德贡德为代表的中世纪早期女作家的经历表明,“在6 世纪的高卢地区这个混乱的世界里,那些女性如何在读写活动中利用自身的修辞技巧来巩固女性社团、强化家族与政治关联,甚或试图在时代的政治风暴中力挽狂澜”。在这里,完全出自个人意愿的书写,对这些女性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自墨洛温王朝时期(Merovingian Dynasty, 481—751)开始,修道院就成为一种庇护女性的处所,女子可以在里面用拉丁文进行阅读和写作,但仅限于对宗教教义的阐释和私人信件的往还。加洛林王朝(Carolingian Dynasty, 751—987)以降,女性对拉丁文及其作品的研习场所从修道院拓展到宫廷和贵族家庭,并在上流社会中渐趋成风。这一传统的延续极大提高了中世纪法国女性的读写能力,以至于早期法兰克地区的女性作家几乎都以拉丁文进行创作。12 世纪中叶,以法语进行创作的作品在一些颇具地位的女赞助人[如埃莉诺·德·阿基坦(Eleanor de Aquitaine, 1122—1204)、玛丽·德·香槟(Marie de Champagne, 1145—1198)等人]的支持下以宫廷文学的形式逐渐盛行。13、14 世纪时期,一些宫廷、贵族女性和修女开始用法语进行创作,但作品大多不能署以真实姓名。女性参与社会文化活动,尤其是在公共场域进行读写活动依然会受到社会习俗和宗教规范的制约,女性创作虽然取得了些微成就,但还未能获得一种广泛性的社会认可。这一时期女性作家的作品种类主要是抒情诗、宫廷叙事、书信、祈祷文、使徒行迹、劝喻文等,作品大多产生于宗教活动及贵族女性对下一代的教育活动中,其目的主要是实施道德训诫和进行精神指引。由于中世纪的法国女性在宫廷事务、家庭教育活动及口语表述传统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她们在抒情诗、小说、劝喻文及祈祷文等几种文学样式中形成了具有女性意识的独特话语,每一个中世纪的女性作家都以自己的方式与男性文学传统进行勇敢抗争,为这些文学样式的变革做出了不容忽视的贡献,可以说,女性对中世纪法语文学及文化的形成起到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