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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如何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推动基层治理方面的职能,是目前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面临的重要课题。本书通过实证考察和研究,客观呈现出当前人民法庭嵌入基层治理的状态,并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嵌入基层治理运行的新模式,为人民法庭的进一步改革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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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邦铺,西华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三级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纪委监察委首届特约监察员、法学法律智库首批专家、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成都市法学法律智库专家、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成都市法学会副会长。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教*部项目2项、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3项(含重点)、厅级项目30 余项。主研厅级以上项目4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多篇论文被CSSCI收录。出版专著5部,主编或参编著作与教材5部。多篇研究报告被省级部门采纳。曾获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一等奖、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两次)、优秀学者奖、科研先进个人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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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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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
第一节 文献综述
第二节 人民法庭职能定位的历史演变
第三节 人民法庭职能定位的困境
第四节 人民法庭职能发挥面临的困境
第五节 人民法庭职能定位的实现路径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对人民法庭职能定位的再思考
第二章 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作用
第一节 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现状
第二节 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作用
第三节 人民法庭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路径
第三章 人民法庭职能运行的问题及改革
第一节 人民法庭职能运行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 人民法庭司法运行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三节 人民法庭职能运行存在问题的原因
第四节 人民法庭职能创新路径
第五节 人民法庭职能运行改革的具体思考
第四章 人民法庭运行模式优化
第一节 人民法庭运行模式尚不成熟
第二节 对人民法庭运行模式优化的思考
第三节 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庭运行模式
第五章 人民法庭诉源治理
第一节 人民法庭参与诉源治理的理论基础与功能定位
第二节 C 市S 区人民法院“五区法庭”参与诉源治理的实证分析
第三节 人民法庭参与诉源治理所面临的困境
第四节 优化人民法庭参与诉源治理的路径
第六章 人民法庭诉调对接纠纷解决机制
第一节 诉调对接纠纷解决机制的正当性解读
第二节 S 省P 县法院人民法庭诉调对接纠纷解决机制的具体运行
第三节 人民法庭诉调对接纠纷解决机制运行的实证分析
第四节 人民法庭诉调对接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第七章 人民法庭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
第一节 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的价值与考量
第二节 人民法庭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人民法庭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的完善建议
第八章 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第一节 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义
第二节 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应用现状
第三节 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困境
第四节 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对策
第九章 人民法庭智慧化建设
第一节 建设智慧法庭的背景
第二节 对智慧法庭相关概念的基本认知
第三节 建设智慧法庭的必要性
第四节 智慧法庭的构架
第五节 智慧法庭的现状
第六节 智慧法庭发展的困境
第七节 智慧法庭的完善
第十章 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
第一节 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的必要性
第二节 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的现状
第三节 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完善
第十一章 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制度
第一节 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制度的演变与价值
第二节 马锡五审判方式
第三节 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制度的现状
第四节 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制度的完善
第十二章 人民法庭审执一站式诉讼服务
第一节 人民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的现状
第二节 人民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义
第三节 人民法庭审执一站式诉讼服务的完善
第十三章 人民法庭助力乡村治理
第一节 人民法庭参与乡村治理的困境
第二节 人民法庭助力乡村治理
第三节 人民法庭推进“三治融合”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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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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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民法庭主要设立在乡村社会,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派出机构,其参与社会治理能够提升司法权威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说明的是,人民法庭通过审理案件化解矛盾纠纷,亦可称为广义的社会治理方式。将“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这一主题置于社会治理的框架内,观察其如何适切地将裁判职能延伸至庭外的非诉讼事务之中。人民法庭驻扎在社会治理的最前线,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窗口,肩负着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大责任。发挥好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中的作用,既是人民法庭认真履行自身职能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人民法庭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人民法庭社会治理职能本质上以审判职能为基础,是审判职能的延伸,其实质是基层人民法院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结构功能重构、回应社会司法需求的深层次创新。如何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推动基层治理方面的职能,是目前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
人民法庭制度作为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对其进行系统研究的成果越来越多。透过以往研究可以发现,人民法庭在基础建设、工作机制改革、司法方式创新等方面都有长足的发展。有的研究在某一个横截面上展开,如人民法庭在政治、文化、物质方面的建设与管理,在审判业务方面的发展与改革;有的研究专注在某个层次,如人民法庭的功能定位、运作过程、社会影响等;有的研究着重对人民法庭的历史现状进行梳理与描述;有的研究主要为了查找问题并给予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对人民法庭各项建设的全面加强,证明人民法庭制度正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目前,对人民法庭制度的研究仍显不足,新时代应当重新审视人民法庭的地位与功能。人民法庭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中枢,不仅承担着基层法院绝大多数普通民商事案件的一审工作,而且作为社区法院,承担着大量社会公共职能,与地方治理和民生息息相关。人民法庭是司法与基层社会治理实现良性互动的媒介,是实现司法权威与行政权威与民间权威协调、融合的最佳场域,是基层司法自发变革的缩影。
学者对人民法庭有一定研究,但仍有如下不足之处。第一,从研究角度来看,现有成果较少将本书主题置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分析人民法庭延伸服务职能。第二,从研究内容来看,缺乏对人民法庭职能运行模式的探索及人民法庭嵌入基层治理实现路径的研究。虽然有的研究认为审判就是人民法庭的固有角色与功能,但为什么应当如此、是否可以改变、改变了能不能解决问题等诸多问题还没有得到充分说明。带着这些思考,本书试图对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的角色与功能进行新的理解与阐释。新时代背景下亟须对人民法庭功能价值与路径完善进行深入探究。借用“嵌入性自主”的理念,本书将基层治理称为“嵌入式自治”,在将嵌入式治理应用于基层治理过程中,分析治理过程中的现实困境。第三,从研究方法来看,已有研究在运用量化研究方法对人民法庭嵌入基层治理运行的现状及效果进行定量评估方面较为薄弱,从实证的角度做系统、全面研究的文献还是比较匮乏。综上,本书主题存在较大的研究空间和现实性。
二、独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也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有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新需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有利于以法治方式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利于健全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学术价值
第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人民法庭应成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阵地与平台。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越来越多,司法需求的多样性与人民法庭职能定位不适及发挥不充分之间产生了显性矛盾。因此,应重新界定人民法庭职能,充分发挥其在案件审理执行、指导调处矛盾纠纷、参与辖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人民法庭作用的发挥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基层社会解决生活中所产生的多种社会纠纷的需要。
第二,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并先后召开人民法庭专题工作会议,对人民法庭提出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要求,同时对人民法庭参与、服务、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人民法庭参与、服务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意义重大。作为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人民法庭始终站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处在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治力量。人民法庭驻扎在社会治理的最前线,人民法庭所确立的司法权威对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具有其他机关不可替代的公信作用。我们必须全面加强人民法庭的工作,以改革创新之法解决好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课题。发挥好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中的作用,是人民法庭认真履行自身职能的应有之义。人民法庭是基层治理创新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保障者,发挥着化解社会矛盾等作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人民法庭应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提升司法权威、延伸审判职能、创新司法服务、建立诉调机制,从而有效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工作。人民法庭应在立足审判职能的基础上,嵌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在依法治理中的纽带作用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主导作用。
第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因此,应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为视点,合理定位人民法庭的职能。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环境之下,人民法庭是司法体制改革“关键的关键”,其关系到司法体制改革的成败。然而人民法庭的改革重点在法庭的职能创新方面。在职能定位方面,应在回归诉讼事务与非诉讼事务兼具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非诉讼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效性是目前备受关注的论题。
(二)应用价值
第一,研究人民法庭嵌入基层治理有助于人民法庭职能的科学定位,明确人民法庭的职能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纽带作用。
第二,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根植于基层,最为直接地体现了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结合司法实践,应加强人民法庭审判职能社会延伸。人民法庭作为基层司法服务的一个窗口,置身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是其本质属性和分内职责,不能就案判案,而要寓审判权力行使和社会管理服务于一身。
第三,考察人民法庭嵌入基层治理的现状,有利于推进基层治理的发展与完善。因此,研究人民法庭嵌入基层治理,对于进一步认知基层司法的复杂性、多元性和独特性具有“窥管见豹”的样本意义,对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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