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一个人·谁也不是·十万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反思自我的巅峰之作)
》
售價:NT$
250.0
《
重写晚明史(全5册 精装)
》
售價:NT$
3560.0
《
汉末晋初之际政治研究
》
售價:NT$
602.0
《
强者破局:资治通鉴成事之道
》
售價:NT$
367.0
《
鸣沙丛书·鼎革:南北议和与清帝退位
》
售價:NT$
551.0
《
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发展:兼论宗教哲学(英国观念论名著译丛)
》
售價:NT$
275.0
《
突破不可能:用特工思维提升领导力
》
售價:NT$
352.0
《
王阳明大传:知行合一的心学智慧(精装典藏版)
》
售價:NT$
1010.0
|
編輯推薦: |
本书内容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所涉及到的道路交通安全问,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采用问答的形式可以帮助读者更好直接理解应用。因此本书可作为农村书屋普法用书,社区普法推荐用书。
|
內容簡介: |
本书通过问题导引,结合选取生效判决典型案例予以解析,将交通事故损害可能产生的情况通过不同场景、不同主体,以问答方式予以展现。本书分为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等篇章,选取101个较为常见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法律问题、相关案例进行探讨,重点分析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重点证据的收集、事故责任的认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及标准等典型案例,希望此书在读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掌握相关法律要点时有所助益
|
關於作者: |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有着二十余年的律师执业经历,办理各类经济、民事案件及非诉讼业务上百余起,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曾经负责过多家大中型企业的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规范、新三板挂牌、上市的法律服务,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建设、公司内部风险防范、改制、公司并购、资产重组、金融及公司上市法律业务上实践经验丰富。
|
目錄:
|
章 总则
1. 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不同,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如何确定 ?
案例 1-1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费用的确定因素。
2. 道路交通事故可以分为哪几类?
3. 交通事故发生,由哪里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
4. 当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是否要进行登记?
5. 车辆所有权人可以根据主观意思和需要改装或拼接车辆吗?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
6. 引发交通事故责任方是否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及路面毁坏致
交通事故的由谁承担责任? /
案例 3-1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
案例 3-2 建筑物管理瑕疵,导致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分析。
案例 3-3 路面毁坏致交通事故的,由谁承担责任?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7. 拖拉机道路通行有无限制或者规定?
8.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道路上通行有哪些
规定?
9.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如何进行紧急处理?
10.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1.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受理时应当注意什么?
12. 交通事故不同情形下收集证据的重点有何不同?
13. 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
|
內容試閱:
|
为什么要编写这本普法性质的书,主要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点。,十六年前,刚从政府机关转行做律师时,所在律师团队主要是处理各种类型的交通事故案件,以至于有时候有一种“走火入魔”的感觉。编写这本书,算是对那段年轻岁月的纪念与回应,特别要感谢王传理律师、尤宝柱律师及团队伙伴们给予的大量指点、帮助与协助。第二,人身、财产侵权行为属于常见、多发类型案件,掌握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即使对非法律专业人士,也是大有益处的。第三,随着社会分工更加细致化、专业化,与车辆相关的新职业类型不断出现,如代驾、网约车、自带车快递小哥等,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承担需要明确。第四,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把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案例、案件处理要点与难点以及相关思考记录下来,是一件有意义、有趣的事情。同时,也是对个人法律专业素养的一种提升与锤炼。本书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章节、法条为主线,设置了若干常见的法律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我们有针对性进行了解答。对重要的法律条文,相应选取了经典案例,进一步说明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此外,对重难点案例,除了“法院认为”外,还增配了“律师指引”,让读者可以对相关法律要点的理解更清晰。
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有哪几种情况 ?
交警在根据现场情况无法认定责任的时候或者有法律的特别规定,才能采用推定的方式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责任推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的,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若各方处同等程度,如双方均为驾驶机动车的,各负同等责任;若各方处不同等程度,如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驾驶非机动车或步行的,驾驶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4)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行人撞上机动车,责任如何承担 ?
即使是停放在道路上的静态车,发生事故仍然要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 年修订)规定的责任分配。虽然车辆处于静止状态,但它所处的环境则是运动状态,车辆作为体积大、硬度强的物体,对其他道路使用者仍然构成一种危险,所以当它与非机动车、行人相撞时,仍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 年修订)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除非行人故意碰撞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都要承担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