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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学习、理解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实用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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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对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逐条释解,尤其侧重于对新增及修订条文的解读;选择了司法机关及妇联组织近年来公开发布的部分维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从司法和权利保障角度阐释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实践中的具体适用;此外,还收录了新旧条文对照表,方便读者掌握该法修订前后条文变动情况。
本书是妇联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人员及大专院校学生学习、理解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要参考教材,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普及性别平等法律知识的重要辅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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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荣丽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
邢红枚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法学博士,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妇女、儿童法律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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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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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党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责任】
第五条 【制定妇女发展纲要】
第六条 【妇联、工会、共青团、残联的职责】
第七条 【“四自精神”及妇女的义务】
第八条 【男女平等评估】
第九条 【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第十条 【基本国策及男女平等意识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 【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政治权利
第十二条 【国家保障男女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
第十三条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
第十四条 【妇女的选举权利】
第十五条 【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第十六条 【妇联代表妇女行使政治权利】
第十七条 【批评、建议、控告、检举和申诉权】
第三章 人身和人格权益
第十八条 【国家保障男女享有平等的人身和人格权益】
第十九条 【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二十条 【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第二十一条 【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
受侵犯】
第二十二条 【禁止拐卖、绑架妇女】
第二十三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第二十四条 【学校防治性侵害、性骚扰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的预防和制止对妇女性骚
扰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住宿经营者对妇女的安全保障义务】
第二十七条 【禁止卖淫、嫖娼、强奸、猥亵妇女
及进行淫秽表演】
第二十八条 【妇女的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九条 【禁止纠缠、骚扰妇女及泄露、传播
妇女个人隐私】
第三十条 【妇女健康服务体系】
……
维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
一、维护妇女政治权利典型案例
二、维护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典型案例
三、维护妇女文化教育权益典型案例
四、维护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典型案例
五、维护妇女财产权益典型案例
六、维护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典型案例
七、侵害妇女权益救济措施典型案例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22年10月30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2021年12月2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2022年4月1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2年10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2022年10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新旧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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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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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这是中国妇女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该法实施30年以来,继2005年、2018年两次修改后的第三次大修。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由过去的九章六十一条扩展至十章八十六条,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亮点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的“飞跃”:
一是实现了由关注保障妇女权益为主到关注妇女权益保障与妇女全面发展相结合的飞跃。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作为重要的立法目的,就是要求新时代的妇女权益保障必须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各方面的发展利益,必须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必须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均衡发展,必须协调推进妇女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
二是实现了由确定群体性标准为主到确定群体性标准与个体权益救济相结合的飞跃。本次修订在关注妇女群体权益保障的同时,把妇女个体权益的保障作为修改的重点,不仅专章增加了救济措施,而且增加了很多针对性实操性很强的具体制度措施,完善了侵害妇女权益的法律责任制度,这就使个体妇女权益遭受侵害后有了明确的救济途径特别是司法救济途径,从而实现了由确定群体性标准为主到确定群体性标准与个体权益救济相结合的飞跃。
三是实现了由目标导向为主到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的飞跃。本次修订把坚持问题导向作为了一项基本原则,通过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解决职场和校园性骚扰、就业性别歧视、拐卖妇女等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积极应对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优化妇女发展的整体环境,为妇女更好兼顾生育与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四是实现了由倡导性规定为主到倡导性规定与实操性规范相结合的飞跃。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和完善了以下十三项具体的制度措施:党政主导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男女平等评估机制、分性别统计调查制度、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制度、侵害妇女权益发现报告制度、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制度、就业歧视防治制度、孕产期特殊保护制度、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督促督查制度、联合约谈制度、公益诉讼制度和告诫制度。制度机制的完善,增强了保障妇女权益规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织密了保障妇女权益的制度之网,使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基础更加坚实。
五是实现了由平等权益的特殊保护为主到平等权益的特殊保护与特殊权益的重点保护相结合的飞跃。本次修订在坚持对妇女的平等权益予以特殊保护的同时,强化了对妇女享有的特殊权益和弱势妇女群体的权益予以重点保障,主要体现在对妇女生育选择权的保障、对妇女生育安全权的保障、生育保障权的保障、对农村妇女权益的保障、对离婚妇女的保障、对困难妇女的权益保障等方面。
为了贯彻落实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法院、律师事务所、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等方面的实务专家,共同编写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条文释义及适用指南》一书。
本书按照修订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体例,分总则、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救济措施、法律责任等,结合法条,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点内容,尤其是新增条款及各项保障制度进行阐释。为便于学习和理解立法基本原则和重要法律规定,本书还选择了司法机关及妇联组织近年来公开发布的部分维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从司法和权利保障角度阐释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实践中的具体适用。为方便读者学习,编写组还在书后安排了新旧法条的对比。
本书将是妇联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人员及大专院校学生学习、理解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要参考教材,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普及性别平等法律知识的重要辅导资料。
作为长期关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研究和教学单位,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不仅拥有直接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立法的知名专家,而且开设妇女法相关课程,开展课题研究,积极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每一次修改完善,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为本书的学术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法官、律师等实务专家参与写作,提升了本书在应用层面的权威性。希望本书的出版能为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的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兼任教育bu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性别平等评估咨询专家
全国妇联家庭建设专家智库首批成员
李明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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