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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以商标法为依托,以作者办案实践为内容基准,根据自己累积的经验,从商标侵权诉讼的提起、侵害商标权的类型、商标侵权判定一般步骤、侵害商标权的抗辩事由、权利冲突类案件处理、商标侵权损失赔偿和其他问题 7 方面探讨商标侵权及其判定过程中涉及的法律规定和抗辩原则,为商标律师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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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袁春晓,现任中共江苏昆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昆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专利代理师和商标代理人,昆山市律师协会理事、副秘书长,昆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昆山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团长,昆山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成员,昆山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昆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库成员,昆山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理事,昆山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特聘培训讲师。三度入选“昆山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昆山市优秀律师。著有《商标法通识》(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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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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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商标侵权诉讼的提起
第一节 诉讼主体
第二节 管辖
第三节 诉讼时效
第二章 侵害商标权行为的类型
第一节 商标权保护范围
第二节 侵权类型归纳与分析
第三章 商标侵权行为判定一般步骤
第一节 商标性使用判定
第二节 同一种与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判定
第三节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判定
第四节 混淆与误导的判定
第四章 侵害商标权的抗辩事由
第一节 正当使用
第二节 先用权抗辩
第三节 合法来源抗辩
第五章 权利冲突类案件处理
第一节 注册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
第二节 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的权利冲突
第三节 商标权与域名的权利冲突
第六章 商标侵权损失赔偿
第一节 权利人损失的认定
第二节 侵权人获利的认定
第三节 法定赔偿数额的适用
第四节 律师代理费的合理开支认定
第五节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第七章 侵害商标权的其他问题
第一节 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权益保护
第二节 反向混淆情形下的商标侵权认定
第三节 旧机翻新行为商标侵权认定
第四节 商标争议程序对商标权效力及侵权诉讼的影响
第五节 因恶意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反赔请求权
第六节 确认不侵权之诉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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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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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出台,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不断加大,大幅提高了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了损害赔偿力度。2021 年 3 月 3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旨在依法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各地人民法院关于侵害商标权案件的判赔额度屡创新高,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侵权假冒行为,商标权人的维权积极性也不断提高。随着侵害商标权案件的频发,无论是我们的律师同行,还是一线办案机关的办案人员,对于如何判断是否存在商标侵权行为仍存有疑惑,基于此考量,本书试图从商标侵权判定一般步骤等问题着手进行归纳总结。
相比较而言,本书非系统性介绍商标侵权诉讼涉及的所有内容,仅对侵害商标权行为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度探究,寻求办理商标侵权案件的秘笈。结合笔者从业过程中所办理的商标侵权案件,以及在撰写《商标法通识》(知识产权出版社)后的沉淀与积累,笔者对于商标侵权行为有了更加深层的认识,并将认识整理成书。
商标的生命在于持续不断地使用,也正是通过持续不断地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两大功能:一是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二是品质保障和信誉承载等衍生功能。侵害商标权行为的本质在于破坏了商标的识别功能,以及品质保障和信誉承载等衍生功能,以至于造成相关公
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或者认为其来源与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某种特定的联系。判断是否存在侵害商标权的行为,首先要判断是否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的规定,需依次对是否为同一种与类似商品或者服务、是否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以及是否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等进行判定。最后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还须判断被控侵权人是否有正当抗辩事由。以上五个步骤是侵害商标权判定的一般步骤,该五个步骤须逐序进行,若判定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的,则无须进行是否为同一种与类似商品或者服务、是否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以及是否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等的判断。若判定不属于同一种与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则需要对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和是否误导公众进行判定。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知名度不高的,就无须再对是否为相同或近似商标,以及是否会导致混淆误认进行判断。需要提醒的是,混淆性认定贯穿整个商标侵权行为判断的始终。
商标侵权行为的司法判定看似简单,实则博大精深,迷雾重重,笔者虽投入大量精力潜心钻研理论知识,并办理大量商标侵权及相关案件,但仍深感只知皮毛,在许多问题上仍是一知半解。本书为笔者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判定初步和肤浅的研究,不足之处甚多,以期同行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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