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纷纭万端 : 近代中国的思想与社会
》
售價:NT$
500.0
《
中国古代文体形态研究(第四版)(中华当代学术著作辑要)
》
售價:NT$
765.0
《
朋党之争与北宋政治·大学问
》
售價:NT$
454.0
《
甲骨文丛书·波斯的中古时代(1040-1797年)
》
售價:NT$
403.0
《
以爱为名的支配
》
售價:NT$
286.0
《
台风天(大吴作品,每一种生活都有被看见的意义)
》
售價:NT$
245.0
《
打好你手里的牌(斯多葛主义+现代认知疗法,提升当代人的心理韧性!)
》
售價:NT$
301.0
《
新时代硬道理 广东寻路高质量发展
》
售價:NT$
352.0
|
內容簡介: |
本书为集刊《法律文化研究》的第十五辑,以中国传统死刑为专题。本书精选17篇中国古代死刑问题研究中的代表之作,另有一篇主编导读。在主编导读中,主编对“中国传统死刑”的内涵予以了界定,对“中国传统死刑”的研究范畴与视野进行了讨论,对“中国传统死刑”的研究现状进行学术综述,并对具体代表作进行了内容概述与学术价值方面的举例叙说。并附有关该专题研究的主要论著目录索引于书后,以方便此专题的研究者使用。
|
關於作者: |
姜晓敏,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史研究所教授、法律史研究所副所长、法学院刑法史研究中心主任。主要讲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刑法史”“中西法律文化”“中国古代法律典籍研究”“法学方法与论文写作”等课程。著有《西汉对犯罪的预防与惩治》《谈谈对中国传统刑事法律的认识》《中国古代刑事法律对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关注》《晚清的死刑废除问题及其历史借鉴》等成果。曾为瑞士弗里堡大学、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台湾政治大学访问学者。兼任北京市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张文韬,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师从姜晓敏教授
|
目錄:
|
主编导读:中国传统死刑研究评析/1
沈家本:删除律例内重法折/38
居正:死刑存废论/42
高绍先:重刑考/44
郭建 姚少杰:“坑”考/64
胡兴东:中国古代死刑行刑时间制度研究/71
徐忠明:古典中国的死刑:一个文化史与思想史的考察/84
〔法〕杰罗姆·布尔贡(Jér?me Bourgon):中国古代废除死刑论的得与失/115
张建国:秦汉弃市非斩刑辨/137
〔日〕冨谷至:从终极的肉刑到生命刑——汉至唐死刑考/142
陈俊强:唐代死刑发展的几个转折/177
刘晓林:唐律中的“杀”与“死”/211
王宏治:唐代死刑复核制度探究/227
陈玺:唐代赐死制度之演进与适用/254
张守东:人命与人权:宋代死刑控制的数据、程序及启示/278
李贵连:晚清“就地正法”考论/292
孙家红:论现行死缓制度与清代死刑监候之不同/312
姜晓敏:晚清的死刑废除问题及其历史借鉴/320
中国传统死刑专题目录索引/332
编辑部章程/345
征稿启事/347
|
內容試閱:
|
原序 从传统中寻找力量
出版发行《法律文化研究》(年刊)酝酿已久,我们办刊的宗旨当然与如今许多已经面世的学术刊物是一致的,这就是繁荣法学的教育和研究、为现实中的法治实践提供历史的借鉴和理论的依据。说到“宗旨”两字,我想借用晋人杜预《左氏春秋传序》中的一段话来说明:“其微显阐幽,裁成义类者,皆据旧例而发义,指行事以正褒贬。”即通过对历史上“旧例”“行事”的考察,阐明社会发展的道理、端正人生的态度,记述历史、研究传统的宗旨就在于彰显复杂的历史表象背后所蕴含的深刻的“大义”。就法律文化研究而言,这个“大义”就是发掘、弘扬传统法的优秀精神,并代代相传。
然而,一部学术著作和学术刊物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并不只取决于它的宗旨,在很大程度上,它是需要特色来立足的,需要用自身的特色力争最好地体现出宗旨。我们定名为《法律文化研究》(年刊)有这样几点考虑,第一,我们研究的对象是宽阔的,不只局限于“法律史”,从文化的角度,我们要探讨的甚至也不仅仅是“法”或“法律”。我们的研究对象包括法的本身与产生出不同模式的法的社会环境两个方面。因此,我们在考察法律的同时,要通过法律观察社会;在考察社会时,要体悟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特色之所在,以及这些特色形成的“所以然”。第二,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传统文化的传承、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与融合,构成了人类文明不断发展的主旋律。一个民族和国家的传统往往是文化的标志,“法律文化”研究的重点是研究不同民族和国家的不同法律传统及这些传统的传承;研究不同法律文化间的相同、相通、相异之处,以及法律文化的融合、发展规律。
因此,我们的特色在于发掘传统,利导传统,从传统中寻找力量。
在此,我们不能不对近代以来人们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误解作一辩白。
与其他学科相比,法学界在传统文化方面的研究显得比较薄弱,其原因是复杂的。
首先,近代以来,学界在比较中西法律文化传统时对中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