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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在信息共享的背景下,隐私不是与社会分离,而是基于信任的互动。当我们信任彼此的时候,我们会共享信息;当我们的信任遭到破坏时,例如当我们被诱使分享或我们的信息从一个地方获取并提供给我们一无所知的人或公司时,我们感到我们的隐私受到侵犯。我们使用信任来根据情境来管理我们的角色和信息流,以便参与社交生活。因此,信息隐私实际上是社会共享者之间、个人与网络中介之间、在线和离线交互的人群之间的基于信任的社交结构。因此,隐私法应集中于保护和修复披露所必需的信任关系,隐私和信任是法律和社会的双支柱。尽管“隐私即信任”并非没有争议,但它反映了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和日常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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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Ari Ezra Waldman
美国东北大学法学院,法学和计算机科学教授,法律、信息和创新中心主任。研究领域:宪法、法律与科技、法律和社会、数据安全、隐私法和政策等。
张 璐
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研究领域:民商法、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数据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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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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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什么是最重要的?
第一部分:“隐私”意味着什么?
第1章 隐私即自由源于何处?
第2章 隐私即自由目的为何?
第3章 隐私的社会理论
第二部分:隐私、共享和信任
第4章 信任与分享
第5章 信任对隐私意味着什么?
第三部分:一种基于信任的隐私和信息法上的方法
第6章 数据收集者的责任
第7章 先前公开的信息
第8章 信任与网络骚扰
第9章 知识产权中的信息流
第10章 信任与机器人
结论:隐私与信任的未来
译后记
前言和致谢
回顾我研究隐私的经历,从最初针对同性恋群体(LGBTQ)的网络骚扰提案到关于信息隐私的博士学位论文,还有期间发表的覆盖从分享亲密照片到知识产权信息流等各方面的多篇法律评论文章,再到这本书的写作,都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从法学院毕业后,2010年起我开始持续关注网上的面对面骚扰问题(face-to-face harassment),之后大量阅读了埃米尔·杜尔凯姆(Emile Durkheim)、欧文·高夫曼(Erving Goffman)、朱莉·科恩(Julie Cohen)、丹尼尔·索洛夫(Daniel Solove)、海伦·尼森鲍姆(Helen Nissenbaum)等的著作,在这整个过程中,我对隐私的思考不断加深,这本书是我思考的结果,但绝不是最后的定论。这只是关于讨论“隐私为何重要”以及“隐私在数字世界中意味着什么”迈出的第一步。我希望本书的理论和建议能够得到批判和检验,当然也是可以被挑战的。
本书是根据我在哥伦比亚大学艺术与科学研究院社会学系的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之上形成的。它也是无数研讨会、会议、演讲、讨论以及“一对一”地与同事、朋友、导师具有启发性的头脑风暴的产物。帮助我思考这些问题的人(按字母顺序排列),包括:
艾伦·阿佩尔(Alan Appel)、亚历山德罗·阿奎斯蒂(Alessandro Acquisti)、德里克·班鲍尔(Derek Bambauer)、简·班鲍尔(Jane Bambauer)、安·巴托(Ann Bartow)、杰奎琳·博切尔(Jacqueline Beauchere)、巴顿·毕比(Barton Beebe)、塔玛拉·贝林芬蒂(Tamara Belinfanti)、巴哈·伯恩斯坦(Gaia Bernstein)、罗伯特·布莱克(Robert Blecker)、基尔·布伦南·马奎斯(Kiel Brennan Marquez)、瑞安·克洛(Ryan Calo)、丹妮尔·基茨·西特罗(Danielle Keats Citron)、理查德·丘塞德(Richard Chused)、朱莉·科恩(Julie Cohen)、安东尼·克劳威尔(Anthony Crowell)、罗谢尔·德雷福斯(Rochelle Dreyfuss)、布雷戈里·艾里奇(Gregory Eirich)、吉尔·埃亚尔(Gil Eyal)、费尔菲尔德·约书亚(Fairfield Joshua)、乔纳森·弗兰克尔(Jonathan Frankle)、玛丽·安妮·弗兰克斯(Mary Anne Franks)、布雷特·弗里施曼(Brett Frischmann)、珍妮·弗罗默(Jeanne Fromer)、苏·格鲁克(Sue Glueck)、杰弗里·戈德法布(Jeffrey Goldfarb)、埃里克·高德曼(Eric Goldman)、伍德罗·哈佐格(Woodrow Hartzog)、迈克·欣茨(Mike Hintze)、克里斯·霍夫纳格(Chris Hoofnagle)、莱斯利·约翰(Leslie John)、伊恩·科尔(Lan Kerr)、比尔·拉皮亚纳(Bill LaPiana)、阿特·伦纳德(Art Leonard)、阿曼达(Amanda)、莱文·道斯基(Leven Dowski)、大卫·莱文(David Levine)、格雷戈里·曼德尔(Gregory Mandel)、比尔·麦格伦(Bill McGeveran)、吉姆·莫雷(Jim Mourey)、弗兰克·芒格(Frank Munger)、海伦·尼森鲍姆(Helen Nissenbaum)、保罗·奥姆(Paul Ohm)、弗兰克·帕斯夸尔(Frank Pasquale)、马克·帕特森(Mark Patterson)、埃德·珀塞尔(Ed Purcell)、乔尔·雷登伯格(Joel Reidenberg)、尼尔·理查兹(Neil Richards)、萨迪克·雷扎(Sadiq Reza)、安德鲁·塞尔布斯特(Andrew Selbst)、雅各布·谢尔科(Jacob Sherkow)、理查德·舍温(Richard Sherwin)、杰西卡·西尔贝(Jessica Silbey)、斯科特·斯金纳·汤普森(Scott Skinner Thompson)、丹尼尔·索洛夫(Daniel Solove)、鲁蒂特(RutiTeitel)、安·汤玛(Ann Thoma)、丽贝卡·塔什内(Rebecca Tushnet)、黛安·沃恩(Diane Vaughan)。
我要特别感谢我的研究助手杰弗里·萨维德拉(Jeffrey Saavedra)和道恩·尼格尔(Dawn Neagle)以及罗杰·奎格利(Rodger Quigley),他们修订手稿、帮助完善引注,并提出重要的实质性建议。他们和我在过去4年中有幸教授的纽约大学法学院数百名学生一样,每天都在提醒着我:我的工作是一份荣誉和特权。还要感谢比尔·米尔斯(Bill Mills),和我一起进行所有晦涩的研究和原始资料的分析。这个项目还受益于许多会议和研讨会上的重要反馈,包括但不限于2015年和2016年隐私法学者会议(Privacy Law Scholars Conferences);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互联网法律会议(Internet Law Works-in-Progress Conferences);2015年知识产权会议(Works-in-Progress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nference);2015年知识产权学者大会(the 2015 Intellectual Property Scholars Conference)以及在纽约大学法学院举行的2016年三州地区知识产权研讨会(the 2016 Tri-State Reg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Workshop)。在全国各地法学院的受邀演讲中以及在各种法律评论主办的演讲和座谈会上,我也有发表演讲和参与讨论,感谢这些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演讲者和学生们。
最后,这本书的完成以及我作为法律学者的事业离不开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系的支持,感谢我的论文导师吉尔·艾亚尔(Gil Eyal)、院长安东尼·格罗尔(Anthony Crowell)和纽约大学法学院的杰出教授们。这些机构和同事们给予了我一个宝贵的机会,我希望我赢得了他们的尊重。
虽然本书的部分内容摘自几篇论文,但本书所表达的思想代表了我思想的重大发展和演变。这些文章包括:《隐私即信任:在网络世界中共享个人信息》[Privacy As Trust:Sharing Personal Information in a Networked World,69 University of Miami Law Review 559(2015)],《隐私、共享和信任:基于Facebook的研究》[Privacy,Sharing,and Trust:The Facebook Study,67 Case Western Reserve Law Review 193(2016)],《信任:专利法中的一种披露模型》[Trust:A Model for Disclosure in Patent Law,92 Indiana Law Journal 557(2017)],《违反信任:与“色情”斗争》[A Breach of Trust:Fighting “Revenge Porn”,102 Iowa Law Review 70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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