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秩序四千年:人类如何运用法律缔造文明
》
售價:NT$
704.0
《
民法典1000问
》
售價:NT$
454.0
《
国术健身 易筋经
》
售價:NT$
152.0
《
古罗马800年
》
售價:NT$
857.0
《
权力与相互依赖(第四版)(中译本修订版)
》
售價:NT$
658.0
《
写出心灵深处的故事:踏上疗愈之旅(修订版)(创意写作书系)
》
售價:NT$
301.0
《
控制权视角下的家族企业管理与传承
》
售價:NT$
398.0
《
冯友兰和青年谈心系列
》
售價:NT$
762.0
|
內容簡介: |
新类型财产意味着新类型权利,映射的是商事活动的创新。在我国,绝大多数的合法私有财产都具有担保价值。动产和权利可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不动产通过抵押提供担保。任何财产的增长都有助于增进商事主体的信用,提升其偿付能力。数字经济时代,人们对于新类型的财产和权利更为包容,与此相比,对于新型权利衍生出的新型担保法律制度则滞后许多。新型担保方式对于商事主体,特别是全球疫情蔓延下资金和财产相对不充足的中小企业而言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国各地各级司法部门创造性地推出一些代表性的新型担保案例,然而,不同地域、不同层级的法院对某些具体类型的案件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分歧较大,影响市场预期。本书以新型担保法律归属为研究对象,研究我国新型物权担保问题的产生,梳理新型担保的理论与实践中的困境,考察和借鉴域外新型担保的实践经验,厘清新型担保与营商环境改善的互动关系,提出新型担保制度的未来建构方向。本书认为,在民法典实施的语境下,立法与司法应着眼商法理念变化,充分考量担保法治中的营商环境因素,通过类推适用和创造性解释的方法,将新型物权担保纳入现行担保法体系之内;长远来看,需要建立信息化、统一化的商事担保登记体系,优化构建营商环境法治体系。 本书适合经济法领域的工作者及相关研究者阅读。
|
關於作者: |
黎桦,男,湖北荆州人。教授,法学博士。现为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湖北省行政复议研究院执行院长。研究方向为商事契约法,比较契约法,人格权立法、社会政策与社会立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主攻人格权立法和社会法。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及教研课题27项。在《法学评论》《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政治与法律》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1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民商法学)转载。获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理论研究课题一等奖。兼任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湖北省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湖北省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地方人大工作研究会兼职专家,武汉市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鉴定评审专家,湖北省“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
目錄:
|
目录
章导论
节研究缘起
第二节论域界定
第三节研究方法
第四节文献资料
第五节框架结构
第二章新型担保的兴起与类型
节担保与担保制度
第二节新型担保
第三节新型物权担保
第四节新型债权担保
第三章新型担保的理论研究焦点与审判实践展开
节担保的实践之发展
第二节新型担保理论问题之聚焦
第三节新型担保审判实践之分析
第四章新型担保的经验比较
节联合国《担保交易示范法》与新型物权担保
第二节德国与日本的让与担保实践
第三节韩国的债权担保实践
第四节我国台湾地区对新型物权担保客体的规制
第五章新型担保与营商环境
节营商环境改善中的法治因素
第二节新型担保与中小企业融资
第三节新型担保与营商环境优化
第四节新型担保与司法功能实现
第五节新型担保与后疫情治理
第六章完善新型担保法律规制
节完善新型担保制度的主要路径
第二节部分新型质权担保与应收账款质押合并处理
第三节创新解释存货动态质押
第四节整体化指引新型担保形态
第七章新时代的商事担保展望
节新时代“占有”的公示方式
第二节担保权与大数据应用的协同发展
第三节中期目标:优化现有的担保权体系
第四节长期目标:建立自动化集中担保系统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参考案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