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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系作者近20年来在学校德育、家庭养育、社会教育以及青少年性教育方面的理论思考与学术总结。全书分上、中、下三编共24篇文章,集中反映了作者在上述研究领域的重要文章与核心观点。其中《有机教育:孩子成长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幸福的家庭需要一个稳定的三角》《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边界与功能》《00后一代认知方式、思维特点与价值取向》《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状况及对策》《青少年性行为”滞后释放”现象的实证解释》等文章在学界具有较大影响。本书提出的许多观点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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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杨雄 社会学博士
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上海市儿童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国务院妇儿工委儿童智库专家、上海家庭教育研究会首席专家、上海青少年研究会首席专家。历任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会青年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等。
研究领域:社会治理、社会发展、社会调查与决策咨询;青年社会学、独生子女与家庭教育研究等。曾主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等。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
科研成果曾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上海市决策咨询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等。
2009年,主持全国妇联等”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曾获全国家庭教育先进个人、全国家庭教育百名公益人物、上海市首届十大杰出社会工作者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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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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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体制机制(代序) // 1
上篇青少年家庭教育
有机教育:我的家庭教育观 // 3
幸福的家庭需要一个稳定的三角 // 17
AI时代:如何克服养育焦虑与教育困境 // 24
家庭教育:回归生活、回归常识 // 39
家庭教育需求、理念的代际比较 // 60
社会变迁对家庭结构和家庭教育影响 // 85
当前“和谐家庭”建设若干理论与实现路径 // 101
当代家庭教育学科及课程建设研究 // 114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家庭教育 // 137
关于家校社“三位一体”教育合作的思考 // 150
中篇青少年青春期教育
青春期性教育理论与研究范式 // 169
大城市青少年青春期发展实证研究 // 192
大城市青少年青春期异性交往行为研究 // 211
大城市青少年青春期性教育状况与实施 // 231
关于青春期性教育研究的三个学术观点 // 243
当代青春期性教育的原则与方法 // 254
青春期性教育理论反思与研究展望 // 266
下篇青少年德育与社会教育
00后认知方式、思维特点与价值引导 // 295
“隐形贫困”青少年社会现象的思考 // 313
中国90后:进入消费主义一代? // 323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状况及对策思考 // 337
校外教育与当代青少年发展 // 368
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 392
青少年校外教育开展状况、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 // 405
后记//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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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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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业是我国进入新征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家校社协同育人则成为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对家庭、学校与社会提出了协同育人的要求,指出“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构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共同育人的格局”。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则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目前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这三大教育体系之间,仍存在着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矛盾与冲突,如何在家校社之间构建高效互动、相互配合的体制机制,使家校社协同育人产生的合力与效果,已成为我们必须下功夫研究、认真加以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 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战略意义、任务与历史进程
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制建设,旨在实现“教育合力”的形成,使我们的孩子获得协力支持,完成个人学业,践行人的全面发展,进而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杜威指出,学校应该具有社会生活的全部含义,校内学习应该与校外学习连接起来。陶行知在杜威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的观点,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融合的重要性。这说明家校社三者之间的合作沟通具有教育性,有利于形成教育过程的合力与良性循环。
巨变中的中国教育China Education in Great Changes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体制机制(代序)首先,家庭、学校与社会是对青少年产生直接、影响的三个主体。一是现代教育是一种有着丰富内涵的社会活动。在现代教育体系中,学校不再是“教育的孤岛”,它们不得不主动地与家长及所属社区产生联系。如今很多教育实践必须在学校之外的情境下进行,共同助推学生健康成长。因此,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二是协同育人对于家校社不仅是一种目标,更是一个过程。如何使这种协同关系随着合作进程,由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都在探索研究的重要议题,也是我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焦点问题。
其次,家校社协同育人体制建设的目标任务,是进一步提供高质量的公平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要达到上述目标,光靠学校一家,或者说仅仅靠教育内部体制改革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由家校社三个治理主体相互支撑、协同配合才行。一是必须更好回应学校、家庭、教师、家长及社会的共同利益诉求。多年前,爱泼斯坦等教育学家研究就发现,家校社合作有利于学校教师、家庭和社区成员形成教育共同体,相互支持、共享信息、承担义务。致使家庭、学校和社区(驻区企事业)共同承担起培养孩子的责任。二是实现伊里奇式的教育变革。把各种教育资源融于一体,有益于青少年更好地运用全社会的教育资源,全面成长。
第三,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家校社协同模式值得借鉴。20世纪60年代美国开始探索家校社合作路径。到80年代,联邦和州政府开始将各种协同育人指导方针纳入《中小学教育法》,随后在《有教无类法》中又提出一种“嵌入式”系统。其中,反映美国家校社协同关系模式典型的理论则是爱泼斯坦等人(2016)提出的“多重熏陶理论”。该理论的外部叠加效应模型有效地解释了家校社三者如何同心协力,共同影响青少年的学习和发展;而其内部互动效应模型则阐明人际关系的熏陶作用是如何发生在家庭、学校和社区之中,在何种场合发生这些关系和影响的。
20世纪70年代,日本发现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缺位带来社会教育问题。社会教育审议会在《关于针对在学青少年的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结合》(1974)的报告中提出通过设施之间的相互利用来实施“学社结合”的建议。1988年,“学习塾”的行业协会——全国学习塾协会成立。1999年,文部省终身学习局正式将学习塾作为社会教育机构纳入教育体系。针对公立教育体系的不足和家庭教育的急需,学习塾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细分为救济塾、升学塾、辅导塾等,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要,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可。2013年,文部科学省又规定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学校与地方政府、民间企业三者合作方式,共同推进“星期六教育活动”。文部省的指导方案将大阪府大东市与全国学习塾协会合作开设课余辅导班的案例作为成功范例,至全日本普及。之后,在全国范围,公立学校和“学习塾”合作快速发展,合作模式更加多样化。
新加坡家校社协同模式则是全程由政府主导。1998年,新加坡组建社区与家长辅助学校咨询理事会,这一全国性的组织旨在为献计献策,促进学校—家庭—社区合作。2000年发布《与教育密切相关场所应尽的责任》,更加明晰了、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社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尽的教育职责。为指导学校开展与家庭、社会的合作,制定了《教育伙伴合作准则》《家庭、学校与社区的创造性合作实践模式》《家庭、学校和社区的伙伴关系》等文件。2002年开始,又每两年颁发一次“教育伙伴奖”,嘉奖那些能与社区建立密切联系、能借助社区,把教育办好的学校。
第四,在我国,尤其是进入改革开放时期,随着对发达国家教育经验的观察与比较,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国民教育质量、人力资源开发对发展科学技术、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性与急迫性。一是学校教育地位被政府、家庭与社会提到空前的高度。进入21世纪,培养高素质人才,除了学校教育,也离不开家庭教育与社会实践开始成为共识。在2002年、2007年相关部门颁布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十一五”规划之后,2010年由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二是2019年2月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更是明确提出,到2035年要“建成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密切配合、良性互动终身化的教育体系”。这有力推动了各省区市积极探索更规范化、更具操作性的家校社协同共育模式及创新实践。
二、 政府、家庭、学校与社会在协同育人中的各自责任与功能在教育实践中,教育责任通常被看作不同教育主体因其享有的权利而应承担的相应义务。而教育功能通常指教育活动对个体和社会所具的能力和作用。教育功能的发挥通常取决于教育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及教育系统与外部之间相互联系与作用发挥。
1. 政府的责任与功能。政府责任: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和公共权力部门的政府,在家校社合作过程中的责任体现在尊重每个家庭的教育选择权、防止学校过度干预、完善组织和程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培育和监管教育服务市场、优化教育生态环境、代为行使国家亲权等。总体上,政府应承担上述责任已基本成为学界共识。政府功能:就“元治理”功能而言,当多元主体参与学校教育治理时,政府应在协调和整合多元主体的利益,确定发展方向、目标、标准,进行宏观规划和统筹,实施问责等方面发挥主管职能。而在育人方式、育人内容等方面应发挥主导作用。
2. 家庭的责任与功能。家庭责任:相较于学校和社区,家庭主要承担保护儿童、为健康提供保障、提供生活教育、提供与社会价值观相一致的情感环境等责任。家庭功能:主要体现为个人道德品性与修养的塑造,包括轻松的家庭学习环境的营造、和谐的家庭成员关系及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习惯的养成。
3. 学校的责任与功能。学校责任:应承担传授客观基础知识、技能和在国家宪法和社会基本道德框架内对学生进行价值教育的责任。此外,学校还应认可学生的成就,反对歧视与偏见,关注个体差异与融合。同时要认识到学校教育责任是有限的。学校功能:就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不同功能分工而言,学校教育的基本功能是将具有自然属性的个体转化为具有社会属性的个人。这主要体现在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教育的重心逐渐由家庭教育转移到学校教育。近年来,学校教育的育人功能在概念外延上有了进一步拓展,学校教育不仅应关注学生个体的知识、能力与情感发展,还要帮助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并在能力范围内影响及指导家长开展家庭教育,促进家校合作。
4. 社会的责任与功能。社会责任:社会教育是每个人一生都必须经历的教育,可谓终身教育。不同社会组织机构具有各自不同的社会教育责任(如博物馆、图书馆、校外培训机构、社区等主体)。社会功能:相较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发展空间,同时在潜移默化中影响青少年一代的性格、气质和能力发展。尤其是当青少年个体从学校走向社会之后,对他们的影响力,显著地位移至社会。而社会教育对于青少年发展影响主要体现于大众传播、同辈团体、社区环境和社区教育等多种路径(如社区教育、校外教育和传媒教育)。就校外教育的功能定位而言,如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馆等,被视为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与学校教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形成育人合力。
三、 家校社协同育人在实践中,须把握好“四个”
1. 家庭是儿童人生的“所学校”。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新春团拜会上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从社会结构而言,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营造良好的家风、弘扬家庭美德是构建和谐社会为重要的基础,更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从人的发展序列而言,家庭是个体生命成长的初始的场所。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区别在于:首先,家庭教育是个别化的教育,针对孩子个别的关注、指导和教育,必须由家长来完成,学校无法替代;而学校则是面向大多数学生的教育,提供的只是一个公共的、普遍的教育,需按照统一的进度、统一的课程,很难真正关注每一个儿童的差异。其次,家庭教育是终身性、示范性的教育。从生活时空来看,大多时间一个孩子在家(不是在学校)与父母一块渡过。学校对于孩子只是人生中一小段时间,因此家庭环境对一个孩子的成长影响比学校要大得多、长得多。第三,从教育内容上看,与学校主要是传授知识不同,家庭教育任务主要是生活教育、人格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第四,从法律责权利上看,孩子与家长具有天然血缘关系,这是学校、老师无法替代的,故每一个家庭都具有教育孩子的监护人责任。
当代父母大多是70后、80后,由于他们中许多人接受过高等教育,甚至不少有海外留学经历,他们与自己孩子的沟通变得更加民主、更加平等,但年轻的父母依然遭遇许多新挑战:我们只知道以自己的经验来教导孩子,可是时代变化太快了,许多知识、经验已跟不上孩子的视线、需求。因为我们以往成长环境已异于现在00后、10后孩子的成长环境,许多生活概念完全不同了,这才是现代父母的挑战。
除此以外,我们的孩子学业与升学竞争压力仍然较大。高考、中考指挥棒,经层层放大,终将压力传递到每一个家庭,导致学生学业负担尚未完全减轻。一方面,社会天天在喊“减负”,另一方面,家长又被迫给孩子“施压”,这是一个悖论。这与我们家庭受所谓“木桶理论”影响有关。中国家长喜欢告诉孩子,去补短的一块“知识”。中国代际关系是“反哺模式”、西方是“接力模式”,前者对子女几乎是无限责任。时下不少家庭对“家庭教育”的诠释主要还是抓孩子的学习。而对孩子身心健康、做人教育这些家庭基本职责反而忽略了,这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前不少家庭在育儿职责上的“缺位”或“错位”现象。
尽管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交叉重叠部分,但是家庭教育无法完全被学校教育所替代,也无法替代。家庭教育作为一切教育的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孩子成长、发展过程中承担着独特的、终身的教化功能。学校教育训练学生遵循“规定”,社会教育是训练公民遵守“规则”,家庭教育则是培养孩子学会“规矩”。
2. 家长是孩子健康成长的“责任人”。教育始于家庭,家长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养方式深深影响着孩子。父母是孩子生命中的任老师,孩子降生到这个世界先看到的人,也是关注孩子的亲人。在一个人的教育中,父母的教育家庭教育是成功的关键,对一个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父母对孩子的教育进行得早、时间长。胎儿在体内就受到母亲“体内环境”的直接影响,胎儿的健康与否与母亲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孕妇愉快的情绪,平静的心境,可减少胎儿躁动,有利于其健康发育。即使日后入托、入园,以及入小学、中学,孩子大部分时间仍生活在家庭中,受父母的潜移默化影响。父母的教育是在孩子模仿性强的幼小年龄进行的,不但占其“先入为主”的便利,而且父母的形象示范,言传身教给孩子以终身影响。如果父母语言、行为、习惯不良,那就较难保证孩子在这些方面能做到优良。因此,做家长首先自己要学习,学习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与新知,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与育儿能力。做父母的应明白,教育并不只是认字、读书、数数等,教育也包括孩子的举止行为、感知认知等各方面。家长在平时生活中应成为孩子潜移默化的行为示范。比如父母相亲相爱关系融洽,脾气各方面都很好,那孩子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也会平易近人。总之,父母理所当然地应该担负起教育孩子的责任。
让孩子在规则与自由中健康“成人”。“自由过度”会导致孩子任性放肆。婴幼儿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特点,如果一切都顺应他的本性,会导致为所欲为的倾向。如不服管教、攻击性强都与父母过度顺应孩子的自由需要有关。自由过度实际上就是放任纵容,对培养孩子的社会性和责任心是不利的,使孩子“长”不出个性却“长”出任性。而“规则过度”又易于致使孩子缺乏个性。有的父母认为听话的孩子让人省心,少惹出麻烦事儿来,这种观念多表现在控制欲望比较强的父母身上,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孩子,做事和思维的依赖性比较强,害怕尝试新事物,而且调整情绪变化的灵活性比较弱,这将影响孩子的创新意识与个性成长。因此,应倡导让孩子学会规则又拥有自由的平衡教育策略。没有规则的自由是放任,没有自由的规则是遏制,都是家庭教育不得法的表现,理想的状况是把握好规则与自由的张力,这样的孩子将发展出既有责任心,又有开拓性的健康人格。
培养孩子自信、悦纳,爱思考、善表达的品性。爱因斯坦早就预言,一个人提出问题的能力比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要,想象力远比知识重要。爱因斯坦当年说这个话的时候,人们还不能够切身感受到这些话里蕴藏的奥秘,如今进入互联网时代,这一道理已经成了生动的现实。网络时代对于青少年更重要的是具备如下能力:知识迁移与学习力,独立思考与表达力,承诺坚毅与执行力,自我悦纳与抗逆力。这些与知识和文凭关联不大。但在当代快速变化、变动、变革的社会特别重要。每个人都有优点和不足,关键在于自己的认知能力。既要看到自己的优势,还要了解自身的弱点。
作为家长对于孩子的培养,重要的不在于孩子能考多少个100分,而在于把他培养成为一个“完整”的人,让孩子对生活和学习充满热情。人有先天的基因,孩子的认知能力不完全是与生俱来的,但也不完全由后天的训练形成,而是由先天基因给出了某些能力和许多能力发展的框架,需要后天的经验来启动和发展。教育的成功是培养出自我悦纳、充满自信的学生。
3. 学校与社会要帮孩子“扣好人生粒扣子”。2016年习近平在会见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强调:成人社会“要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粒扣子,迈好人生的个台阶”。并指出家庭教育要从小处着眼,家长要做好示范,学校和专业机构要共同配合,大力推动家庭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重要场合多次强调要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的粒扣子,用十分通俗、形象、准确的语言强调了对青少年进行正确人生观教育的重要性。
“扣好人生粒扣子”包含以下内涵:一是帮助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观念是行动的指南,正确的观念才能引导出正确的行动,正确的行动才能产生好的结果,人才能走好圆满幸福的人生。二是通过家校社协同共育帮助青少年树立远大的理想。观念重在当下,理想关注未来,要引导学生胸怀大志、放眼世界,脚踏实地,成就未来。三是积极组织实施丰富多样的家校合作、校园文化与社区公益活动,让孩子在集体生活中培养能力,在社会实践中增加才干。显然,“扣好人生粒扣子”是十分重要的,衣服的扣子扣错了可以重来,而人生粒扣子如果扣错了,要想纠正将会相当困难,一旦错误的观念形成,要想改变它,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古人曰“入门须正,立志须高”,意思就是要走好人生开始关键的几步。
4. 教师应成为指导家长开展家教的“实施者”。众所周知,学校任课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老师对本班学生接触了解多,在学生眼中也权威性。因此,当前由班主任老师指导家长实施、开展家庭教育,无疑是较为合适的。当然,我们一方面要确立学校教师对广大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的指导地位,另一方面也要处理好家庭家长指导与学校教师指导的边界。
在强调家庭教育由学校来主导,并不等于家庭教育全部内容都由老师来实施,老师也无法承担这一职责。老师主要任务是通过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养与能力,主要须由家长来实施孩子的家庭教育。尽管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边界,但存在“重叠部分”,因为孩子每天仍有相当多的时间在学校度过,故学校有时空、老师有责任对孩子开展德育与人格教育。相形之下,社区、社会其他机构无论从时空、专业来看,都无法与学校教师的优势相比。
而只有掌握了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科学指导方法的教师,才能称得上是一名合格教师。由于家长的职业不同、层次不同,教育孩子观念也不同,要让他们与学校老师保持“步调一致”,并不容易。为此,教师要懂得与家长沟通技巧,学会与家长互相配合、和谐施教。同时,教师要放下“教育权威”的架子,经常向家长征求意见,虚心听取他们的批评建议,才会使家长心悦诚服,积极支持、配合教师工作,维护教师的威信。
教师指导家长的重点是:帮助家长认识什么是家庭教育,它的本质、特点及规律;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纠正一些不正确的教育理念;指导家长改变错误的家教态度和方法。与此同时,一名教师若要科学地指导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必须系统地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与指导能力,若教师自己水平不高,甚至连自己的孩子都教育不好,就无法指导家长开展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
总之,伴随着经济增长与教育现代化进程,我们教育的“顺序模式”——即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分别先后在青少年个体成长过程中发挥各自作用——正在转变为一种新的“重叠模式”,即在青少年成长的每一个阶段,家教、家长、学校、教师、社会,越来越呈现为相互联系、共同影响着我们的孩子成长发展,如何将上述不同的教育因子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整合优势,必将成为未来“家校协同”、“校社合作”与“亲师共育”的一个时代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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