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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从监察制度演进的历史渊源、董必武人民监察思想的多维探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实践、人民监察思想与监察委员会制度建设、监察委员会制度的现实问题、监察委员会制度的发展路径等方面从历史与现实两个维度,全面论述了我国监察制度的历史演进脉络和制度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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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虞浔
生于1980年,江西九江人,法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犯罪学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上海市犯罪学学会秘书长、上海市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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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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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 论
章 监察制度演进的历史溯源
节 启蒙样态:近代监察制度之源头
一、监察专员模式
二、人权监察机构
第二节 变迁样式:我国监察制度之演进
一、古代监察制度的缘起
二、革命战争年代监察制度的初生
三、新中国人民监察制度的成型
四、改革开放监察制度的重塑
五、小结
第三节 考察样本:域外监察制度之比较
一、美国的监察制度
二、瑞典的廉政机构
三、韩国的廉政机构
四、小结
第二章 董必武人民监察思想的多维探析
节 董必武的人民监察思想
一、董必武人民监察思想的形成
二、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的思想
三、革命建设形势任务的思想生成
四、监察工作实践探索的思想渊源
五、当前监察体制改革的思想基础
第二节 人民监察思想的价值解读
一、丰富中国法治的理论内涵
二、促进监察事业曲折中发展
第三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实践
节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性
一、原有监督体系的困境
二、应对改革深化的窘境
第二节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支撑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思想
二、监察委员会制度的合法性基础
三、国家监察权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监察委员会制度的创设之路
一、制度构建的基本轮廓
二、制度试点情况考察
三、及时获得立法支撑
第四节 监察委员会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一、监察机构与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关系
二、监察机构与人民检察院的关系
三、监察机构与其派出机构的关系
四、监察机构的运行状态
第五节 我国监察体制之制度优越性
第四章 人民监察思想与监察委员会制度建设
节 董必武与监察委员会制度
一、推动监察委员会制度的发展
二、监察委员会制度的理想建构
三、对董必武倡导的监察委员会制度的评价
四、监察委员会制度存在的缺陷
第二节 人民监察思想对监察委员会制度的实践引导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二、监察委员会的制度设计
第三节 人民监察思想与监察委员会制度的逻辑衔接
一、多维度的关联性
二、相互间的促益性
第五章 监察委员会制度的未来展望
节 监察委员会成立带来的新变化
一、法律地位转变
二、监督对象转变
三、治理体系完备
四、治理手段多元
第二节 成立监察委员会的深远影响
一、保障廉政目标实现
二、促进勤政目标实现
三、推动善政目标实现
第三节 监察委员会成立的重大意义
一、明确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地位
二、丰富和发展我国人民民主形式
三、贡献国家腐败治理新方案
第四节 监察委员会的未来发展趋势
一、监察委员会的高度独立性
二、监察权的充分保障性
三、监察官的公正廉洁性
第六章 监察委员会制度的现实问题
节 监察委员会相关法律不健全
一、缺乏对监委会组织管理方面的细化规定
二、缺乏对监察官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待加强
第二节 监察委员会内部权力配置不合理
一、垂直领导机制不彻底
二、部门职权分配不合理
三、财物供给支付不独立
第三节 监察委员会、亟待优化监督机制
一、自身监督是难题
二、外部监督应完善
第七章 监察委员会制度的发展路径
节 完善监察法律体系
一、制定国家监察组织法
二、制定国家监察官法
三、增强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性
第二节 畅通监察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相互衔接
一、犯罪线索移送的衔接
二、工作配合机制的衔接
三、审查起诉中的程序衔接
第三节 理顺职务犯罪监检衔接办案机制
一、监检办案“提前介入”的衔接问题
二、监检办案强制措施的衔接问题
三、监检办案的证据衔接问题
四、监检办案中的辩护权利保障问题
第四节 优化监察机关的内部权力配置
一、优化党政协同治理体系
二、加强上下级之间的垂直领导
三、明确内设部门的职权内容
第五节 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
一、严格执行内部监督
二、积极接受外部监督
第六节 加强监察官队伍建设
一、严格监察官准入制度
二、培养监察官的职业能力
三、凸显监察官思想建设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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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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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一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与职责权限得到确立,监察运行的整体框架得到确认,国家监察体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并日益完善。建立监察委员会是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成就,是我国政治制度化、法治化进程的标志性事件。这为监察法学理论的繁荣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作者是我2010级博士生。在读期间,他就勤奋好学,积极科研,努力进取,是一名十分优秀的学生,学位论文以司法改革为主题,得到答辩委员的一致好评,也取得了好成绩。他长期在政法机关工作,积累了大量手的资料,这也为他返回高校任教之后从事科研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并且已经在司法改革这一领域连续出版了4本专著,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作者选择在监察法治领域进行探索,推出这本呈现在大家面前的新作,聚焦于监察委员会这一新的国家机构,从理论层面回应保证监察委员会有效运行这一个现实问题,体现出作者的勤奋和努力,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理论界对监察法学理论的极大关注和高度重视。
纵观这本新作,没有简单地对监察制度演进进行回顾,而是注重在历史溯源中挖掘其理论来源,重视论证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元老、新中国法治事业奠基人董必武同志作出的不可替代的贡献,从多维视角再次凝练、探析了董必武人民监察思想的演进发展与理论价值,为深入剖析监察委员会这一独有的组织结构的运行特征和法律规范等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整合腐败治理力量,扩充监察对象范围,丰富监察手段,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作者立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实践,正视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带来的各种显现、潜在的变化,尤其是从现行监察委员会制度运行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入手,提出了一系列契合中国国情、回应现实需求的对策和建议。这是这本新作的理论价值所在。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就是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加强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希望作者能够继续在国家监察法治领域深耕,始终坚持集中体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的主线,进一步对监察委员会运行以来的制度进行系统梳理、体系化集成,同时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理论加工,使之能够上升为制度层面的创新举措。
监察法学理论研究只有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实践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才能推出更多的理论研究成果,才能为进一步细化完善监察委员会相关制度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可以相信,只要理论界、实务界紧密协作,共同致力于推进监察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建立起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的研究与实践,相得益彰,一定会打造出一片监察法学理论的新天地。作者可以在这片新天地中大有作为,产出新成果,为繁荣中国法治再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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