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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未删节完整全译本,原版法文直译,保留原著中作者的所有注释并在翻译时新增注释,共174条
●一部影响世界的群体心理学奠基之作,法国《世界报》列入“改变世界的二十本书”之一
●非常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和解析群体心理、掌控团体意识、获得集体力量的经典不可不读的文献
●畅销全球100多年的名著:自1895年出版以来被翻译为二十几种语言,一版再版,成为享誉世界的名著,一部讲透政治、经济、管理的心理学巨著,社会心理学领域中有大影响力的著作,央视新闻微博推荐,教你认清自己、看清群体,教你做一个真正自由的人
●深深影响的学者包括弗洛伊德、荣格、熊彼得、奥尔波特、莫顿、梁启超、梁启勋、周作人等学者和罗斯福、戴高乐、希特勒、墨索里尼、丘吉尔等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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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勒庞的《乌合之众》是社会心理学领域的经典著作,自1895年出版以来被翻译为二十几种语言,一版再版,成为享誉世界的名著。作者以十分简约的方式,考察了群体的特殊心理与思维方式,尤其对个人与群体的迥异心理进行了精辟分析。在书中,勒庞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而当一个群体存在时,它就有着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等特征。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体心态,对人们理解群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产生了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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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被誉为“群体社会的马基雅弗利”。青年时在法国巴黎学医,后来游历了欧洲、北非和亚洲,完成了多本人类学和考古学著作。1895年出版了群体心理学的经典著作《乌合之众》,全书涉及心理学、社会学、传播学、政治学等方方面面,被誉为了解群体心理的入门级经典著作,也是学术殿堂光芒万丈的名著,在全球以20多种语言出版,成为各行各业精英领袖应读的书籍。勒庞代表作有《乌合之众》《各民族进化的心理学规律》《法国大革命与革命心理学》《战争心理学》等,其中1895年出版的这本《乌合之众——群体心理学》是他的代表作,2010年,《乌合之众》被法国弗拉马里翁出版社和《世界报》评为“改变世界的二十本书”之一,其主要论点成为日后社会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发展基础。
译者
刘新华:毕业于南京工程学院,现就职于房地产行业,自由撰稿人,翻译。
张晶晶:毕业于燕山大学法语专业,曾任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法语及英语资深翻译,现就职于国内某知名互联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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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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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译者前言 / 1
勒庞《乌合之众》的得与失/罗伯特·墨顿 / 5
1963年版作者序 / 33
作者序 / 35
导言:群体时代的到来 / 41
第.一.卷 群体心理 / 1
第1章 群体的一般特征 / 2
第2章 群体的情感和道德观 / 13
第3章 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 / 34
第4章 群体信仰所采取的宗教形式 / 44
第二卷 群体的观点与信念 / 51
第1章 群体观点与信念中的间接因素 / 52
第2章 群体观点的直接因素 / 71
第3章 群体领袖及其说服的手法 / 83
第4章 群体信念和观点的变化范围 / 103
第三卷 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 / 115
第1 章 群体的分类 / 116
第2 章 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 / 121
第3 章 刑事案件的陪审团 / 126
第4 章 作为选民的群体 / 133
第5 章 议会 / 142
附录:作者年谱 /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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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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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前言
《乌合之众:群体心理学》,作者勒庞是享誉世界的法国社会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被誉为“群体社会的马基雅弗利”。勒庞一生著作颇丰,其中著名的当属于此书。《乌合之众:群体心理学》被誉为大众心理学的开山之作,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社会学家墨顿、美国总统罗斯社、法国戴高乐将军、英国首相丘吉尔、中国近代思想家梁启超等都曾予以高度评价。
这本书虽然很薄,但内容却很厚。在今天这个资讯发达、交通便捷的时代,我们早就离不开、逃不掉,而且时不时、有意或无意地,自己就成了群体中的一分子。本书集中讨论的问题就是群体心理学,细致描述了群体心理的一般特征,分析了人们在群聚状态下的心理、道德、行为特征;解释了为何群体往往呈现出“盲目”、“冲动”、“狂热”、“轻信”的特点,而统治者又是如何利用群体的这些特点建立和巩固自身统治的。书中的观点可用来阐释和理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群体心理的解读一针见血。奇特的是,当你阅读这本书时,你会完全忘了自己跟作者巨大的时空距离,书中所讨论的那些问题,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所发生的与存在着的;所引的那些例子,仿佛就是刚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甚至就发生在你身边。你会为作者这样精辟准确的断言击节叫好:“虽然不同时代、不同国家议会成员的选举方式有所不同,但都有相似的特征。”同时他发现有独立见解的人们,却会蜕化成类似动物的存在,群体似乎有自己的生命,它情绪化、低智商化、无异议、化……,从他那个时代到今天,一个多世纪过去了,他所描述的他那个时代群体的行为,跟我们今天所处时代群体的行为,看不出有什么本质的改变。那个时代人们关心、焦虑的问题,同样也是今天的我们所关心、所焦虑的。这也许正是勒庞的聪敏所在。他似乎很清楚地认识到了,无论时空怎样改变,人类社会的基本形式、人类行为的基本模式都无法改变。也许勒庞只是粗暴了些,不该这样开诚布公地描绘作为人类的我们社会的众生相,一点情面也不留;更不该像是在研究蚁群般研究与我们一样的人群;但他却做到了让自己这本书至少不朽,因为该书所揭示、描绘、探讨的正好是人类社会难以改变的那一部分,是属于人性的一部分。
虽然部分人认为勒庞的结论缺乏科学论证和严谨的逻辑思辨基础,但其研究视角是非常值得推崇和借鉴的。他还预见了群体中的个体会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作为有价值的东西加以信奉和追捧。勒庞在书中精辟地指出:“我们即将进入的这个时代,就是一个真正的群体时代”。这一论断在今天也得到了印证。当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墨顿曾说:“我认为,正是这本书涉及问题的多样性,使它能这样拥有持久意义。”他接着说,“可以说,勒庞此书以简约甚至有些时空错置的方式,触及了古今人们都关心的一些问题,比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逃避自由投向领袖的怀抱,还有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一言蔽之,他考察了一大堆不但是他那个时代,同时也是我们现代人所面临的社会问题和观念。我认为,正是因为这本书涉及问题的多样性,使它能拥有这样的持久意义。”
但与此同时,他却有些偏颇地认为《乌合之众》的作者仅仅是“问题的发现者”,而非解决者。对此,我的想法是:勒庞这本书之所以会给人这样的印象,其主要原因,其一是他是个怀疑论者,至少在社会群体心理上是。他不相信大众需要并能理解任何来自理性的结论;其二,勒庞是现实主义者,虽然一生从事学术研究,但这本书中的他更像是政治参与者或政治家。无论他是否意识到了,他都首先是在从政治观察角度而不是学术角度,提出和分析书中的那些问题。他的“不解决”是学术性而非行为性的,是在从经验角度讨论政治行为。我想,对于他,即使是能从理论上解决书中所涉及的那些问题,也一样没法在现实中加以解决。因为任何人都无法改变人性。
“这本书影响力之持久令人费解。在它1895年刚面世时,在人们心里它也许只是本赶时髦的书。但任何一种时髦能持续大半个世纪之久仍然热度不减,就一定有其独到之处。”罗伯特·墨顿在20世纪60年代写下这段话时,也许他没有想到再过半个多世纪后的今天,这本书仍然热度不减!另外一位学者,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的评价更为直接:“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极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此次翻译仍旧沿用国内对The Crowd的通识译法“乌合之众”。需要指出一点的是:“乌合之众”其实是一个汉语成语,源于《后汉书? 耿弇传》:“归发突骑以辚乌合之众,如摧枯折腐耳。”它用来比喻像乌鸦般聚集在一起的毫无纪律的一群人。在汉语文化中有明确的贬义,而原书并无这一题目(原书的题目直接就是《群体心理学》),但在这里作为书名时则是一个中性词。“乌合之众”的译法,还是非常切合作者的意思。作者笔下的群体,确实有“乌合”之意。
《乌合之众》一书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当今社会中的现实意义,已经不用我在此赘述了。由于本书中涉及到不少西方的事件和人物,尤其是法国大革命时期,我在书中增加了必要的背景注释,读者可由此更好的了解这本不朽巨著的全貌,在真正理解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地体会到作者想要传达的思想;更意味着你不仅读懂了作者字面的含义,还理解了作者的言外之意。
作者序
该书的目的,是致力于对社会群体的特征做一个说明。
遗传造就了每个种族中每个人以某些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合起来,即构成了这个种族的气质。只是当其中一部分人为了行动的目的聚集起来,成为一个群体时,仅仅从聚在一起这个事实,就可以观察到,除了原有的种族特征外,这个群体还展现出一些新的心理特征,很多时候与种族特征不相符。
历来在各民族生活中,有组织的群体都起着重要作用,但这种作用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显著过。群体无意识行为代替个体有意识行为,成为了目前这个时代的一个主要特征。
对于群体行为引起的困难问题,我用纯科学的方式进行了考察研究。也就是说,我试图建立起一种方法,不受各种观点、理论以及教条的影响。我深信,这是发现一些真理的有效方法,当探讨的是受到关注却众说纷纭的问题时,尤其如此。那些努力弄清某种现象的科学家,对于自己的研究是否可能伤害到什么人的利益,是不会在意的。并不属于任何当代学派的杰出思想家阿尔维耶拉先生在他近一部著作中说,他经常会发现自己的结论跟各种派别的相冲突。我希望我的这部新作也能如此。要知道一旦属于某个学派,你就很难避免先入为主以及存在偏见。
在这里我需要向读者们解释一下,为什么我会从自己的研究中得出一些让你初看很难接受的结论。比如,为什么我在指出,包括拥有一些杰出人士在内的团体的群体精神极度低劣后,还是断言,尽管低劣,但干涉这些团体仍然危险?
其中的原因就是,通过对历史事实的细致观察,毫无例外地证实,社会组织就像所有有机生命体一样复杂,我们还不具备强迫其在短时间内发生深刻变革的能力。大自然有时当然会采取一些激烈的手段,不过从来也不是我们的方式①,这表明,一个民族过于热衷重大变革,无论这种变革在理论上多正确、多出色,都是存在致命危险的。只有当它能即刻使民族气质发生变化,才能是有用的。可惜只有时间才拥有这样的能力。人们受到各种思想、情感以及习惯的控制——而这是人的本性使然。各种制度和法律,无不都是人的性格的外在表现,反映着人的需要。作为人的社会产物的制度与法律,是无法改变这种性格的。
研究社会现象,跟研究产生这些现象的民族是紧密相关的。很多时候从哲学的角度,这些现象似乎有着的价值,而实际上它们的价值仅仅是相对的。
因此,对待一种社会现象,应该分清先后,从不同方面加以考量。如此就会发现,很多时候纯粹理性的道理总是与实践理性的道理相悖。这样的划分适用于包括科学对象在内的几乎全部对象。按照公理,一个立方体或者一个圆,是由相关公式确定了定义的不变的几何形状。但一旦从人的印象角度去看,这些原本规则的几何形状就会展现为不同的形状。通过透视,立方体会变成锥体或者方形,圆形会变成椭圆或者直线。而一般来说,分析这些多变虚幻的形状,总是比分析它们真正的形状显得更重要,原因是它们,也只有它们,才是我们看到并能用拍照或绘画来加以再现的形状。很多时候不真实比起真实蕴含着更多的真理。如果按照事物真实的几何形状来呈现它,很可能恰恰是在歪曲这个事物,使之变得难以辨别。不妨设想一下,假如全世界的人只会复制照搬,但无法接触到这些事物,人们是很难对事物外形形成正确看法的。同时,关于事物形状的知识若仅仅是某些专家才掌握,这些事物对人也就没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那些研究社会现象的学者应该记住,所有这些现象除了理论价值,还有实际价值,而只有后者才与文明的发展有关系,因此是更重要的。认识到了这个事实,在考虑一开始逻辑迫使接受的结论时,就会采取谨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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