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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内率先进行庭审实质化改革探索的司法机构。从2015年2月开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属基层法院,在郭彦院长领导组织下,深入探索改革,形成了可资借鉴和推广的“成都经验”,受到中央政法委及人民法院的肯定。本书内容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中形成的一千多个试点案例为主要实证研究资料,采取分诉讼阶段、分程序任务、分证据类型、分普通与特殊案件,以及分审判层级进行逐项专门研究的方法。课题研究的逻辑构成,是从庭前会议与庭审证据调查准备、庭审证据调查顺序和方式的安排,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类证据的分别调查及规制,再到证据的法庭认证研究。此外还有证据调查异议及其处置,二审证据调查规则,以及特殊类型案件如未成年人案件的证据调查等。后,是认罪认罚案件的刑事审判分析。即根据2018年10月修改《刑事诉讼法》,建立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以来,成都市两级法院审判认罪认罚案件的实际资料,对此类案件的审判情况包括证据调查作了全面介绍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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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龙宗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代表性学者之一。1954年生于四川成都,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是“西南七八级”的一员。后返母校先后攻读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早年曾任大军区检察院大校副检察长。现任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研究所所长。兼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人民检察院特邀专家咨询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
郭彦,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一级高级法官。曾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荣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等称号。近年来先后主持了“诉源治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等多项国家、省级课题研究,作为实务专家参与了两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公开出版改革研究成果5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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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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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庭前证据调查准备和安排实证研究
第二章 刑事庭审举证安排的实证研究
第三章 人证调查安排改革研究
——以构建区分人证类型的差异化调查方式为中心
第四章 刑事庭审当事人陈述调查实证研究
第五章 刑事庭审证人证言调查实证研究
第六章 刑事物证、书证法庭调查实证研究
第七章 刑事笔录证据法庭调查实证研究
——基于成都市两级法院1027件庭审实质化的案件样本
第八章 构建刑事笔录类证据法庭调查信息化校验模型
——以毒品类犯罪案件为样本的实证调研
第九章 刑事审判中鉴定意见调查规则实证研究
第十章 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刑事庭审实证研究
第十一章 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法庭调查实证研究
第十二章 刑事庭审中非法证据排除调查相关问题实证研究
第十三章 刑事庭审中证据调查异议现象实证研究
第十四章 刑事庭审证据当庭认证的困境和突破
第十五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证据调查程序实证研究
第十六章 刑事二审庭审证据调查规则研究
第十七章 认罪认罚案件审判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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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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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以庭审为中心”,即保证庭审审理的实质化,其基本目标,是实现一个“决定性作用”和“四个在法庭”。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的,“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以及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庭审实质化改革,作为刑事审判制度的重要变革,是目前制度背景之下,“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亦即所谓“技术型审判中心论”的核心任务。有效推动庭审改革,就制度层面而言,需要“内外兼修”。在外部,涉及刑事司法的运行体制和机制,包括侦审关系、案卷制度等;在内部,则需完善庭审规则。而庭审以证据调查、事实认定为主要构成,法律适用也须以事实为根据,因此,庭审制度规范的完善,其主要内容是庭审证据调查规范的完善。笔者主持的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正是研究这一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侦查的主导性以及与之适应的案卷笔录的决定性作用,中国刑事庭审在相当程度上被弱化和虚化了。其主要表现是,法庭举证过于简略,对案件中影响定罪量刑的必要信息在法庭上披露不够、质辩不足,法官很难在法庭上获得全面、准确的心证,因此只能在庭下通过阅卷了解案件的相关信息,并对其中内容进行研析,由此形成裁判意见。同时,与庭下实体性审理相配合,法官当庭认证不足,基本上仅在裁判文书中才对证据进行分析认证,进一步降低了庭审的证据功能。因此,通过改革完善庭审举证、质证、认证方式,充实庭审,使庭审成为法官形成心证和裁判意见的主要渠道,应当成为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基本内容。由于证据调查的虚化与规制的薄弱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因此,既需要改善庭审操作,也需要完善庭审证据调查规则。
为了完善庭审规则,人民法院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于2018年1月实施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以下简称“三项规程”)。其中,《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在总结传统庭审经验基础上,将证据裁判、程序公正、集中审理和诉权保障确立为法庭调查的基本原则,规范开庭讯问、发问程序,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完善各类证据的举证、质证、认证规则,以确保“四个在法庭”的实现。同时,《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对人民法院在庭前会议中可以依法处理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性事项,并对组织控辩双方展示证据,归纳控辩双方争议焦点,明确规范庭前会议与法庭审理的衔接机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则重点针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适用中存在的启动难、证明难、认定难、排除难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在法庭证据调查中,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规则和程序。“三项规程”的制定与施行,有助于充分发挥审判特别是庭审在刑事诉讼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更加精密化、规范化、实质化的刑事审判制度。
在实施“三项规程”、推动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背景下,研究刑事庭审证据调查规则的完善,本课题聚焦我国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的有效性、正当性与规范化,关注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以及“三项规程”的实施和实践中的问题,同时注意总结人民法院在刑事庭审中的司法经验,在此基础上,探讨相关规范的进一步完善以及执行方式与方法的改善。
为实现理论研究、制度分析与实践探索的结合,本课题研究分为两个部分,部分具有基础资料特性。即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辖的21个基层法院共同参与,以成都市2015年后实施的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案例为研究对象,进行分课题实证研究,在参与课题的诸位教授的指导下,形成各子课题的研究报告并汇总。第二部分则是在此基础上的课题完成稿。即在实际部门协助下,以各位教授为主进行的研究,仍设置若干子课题,将规范、学理及实践打通,关注重点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落脚于改革完善的建议,并形成终研究成果。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内率先进行庭审实质化改革探索的司法机构。从2015年2月开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属基层法院,在郭彦院长领导组织下,深入探索改革,形成了可资借鉴和推广的“成都经验”,受到中央政法委及人民法院的肯定。这项改革着重从六个方面展开,包括庭前会议与庭审程序有机衔接、实行非法证据调查程序分步进行、推进关键证人“应出尽出”、“混合式”人证调查模式、庭审出示证据是否被采信当庭明确、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等,从而形成了庭审实质化的成都特色和经验。本课题研究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进行,使其能具有较好的实践基础,并提高其应用价值。
这份实证研究书稿,正是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中形成的一千多个试点案例为主要实证研究资料,采取分诉讼阶段、分程序任务、分证据类型、分普通与特殊案件,以及分审判层级进行逐项专门研究的方法。课题研究的逻辑构成,是从庭前会议与庭审证据调查准备、庭审证据调查顺序和方式的安排,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类证据的分别调查及规制,再到证据的法庭认证研究。此外还有证据调查异议及其处置,二审证据调查规则,以及特殊类型案件如未成年人案件的证据调查等。后,是认罪认罚案件的刑事审判分析。即根据2018年10月修改《刑事诉讼法》,建立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以来,成都市两级法院审判认罪认罚案件的实际资料,对此类案件的审判情况包括证据调查作了全面介绍和分析。应当说已经涵盖当前刑事庭审证据调查的主要内容。
本书稿的写作,是采取各个承担子课题的法院的法官进行研究和写作,各位教授分别指导,再统稿编撰的方式完成的。在本书稿各章的写法上,基本要求是首先介绍现有制度框架,概括实践中操作的方式和特点,然后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后提出改善操作完善规则的建议等。本书稿的突出意义,是其对实际情况的关注、汇集及分析,由于基于实际运作,分析实际案例,具有突出的实践性特点,因此为理论研究和提出完善规则建议提供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不过,本书的写作仍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各章内容主要是由各法院的办案法官所写,写作条件和能力有限,因此对一些材料和问题分析深度不足,有些观点还不够准确,提出的建议也受眼界限制而不一定适用。而且实证资料的选取角度和利用程度也有差别。且因写作者的不同,各部分的写作水平参差不齐,有些章节的写作也并不十分令人满意。
实际问题的分析与实践经验的总结,既可以奠定规范和学理的基础,促进制度与理论的完善,又可以通过总结经验观察效应分析利弊,促进实践自身的改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因实际条件的限制仍然任重道远,庭审实质化也难以一蹴而就。相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丰富的司法实践和不断的改革探索中,能进一步推动庭审实质化的改革进程,提供刑事审判公正和效率新的范例,同时创造出更为优异的应用性理论研究成果。
龙宗智
二○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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