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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销50年!科幻大师专门写给9—14岁少年的科幻经典!《三体》编辑、《科幻世界》主编姚海军推荐阅读。德国国家青少年文学奖、英国《卫报》儿童小说奖获奖作家代表作 荣获美国儿童图书中心价值选择奖、长期霸占美国图书馆青少年借阅榜前三甲、全美众多学校指定读物 面对人生中的每一次抉择,都要做自己的判断,找到守护自我的勇气! 故事内容精彩,为青少年成长赋能。引进中国后十分畅销,并被改编为多种连环画,总销量达百万,成为影响几代青少年成长的科幻启蒙经典。作者在儿童文学领域有很高的地位,备受推崇。曾获英国《卫报》儿童小说奖,德国国家青少年文学奖等众多殊荣,作品被选入企鹅现代经典文库。《三体》走向世界的推手和编辑、《科幻世界》主编姚海军推荐阅读。
《少年地球护卫队》系列经常出现在美国图书馆的热门借阅榜单上,至今仍是美国众多学校的指定读物;曾被英国BBC改编为电视剧,风靡欧洲各国;在中国出版后十分畅销,并被改编为多种连环画,总销量超100万册,成为无数中国少年的科幻启蒙作品,与《星球大战》《外星人E.T.》等一起被誉为“影响中国青少年的科幻经典”。2012年,美国派拉蒙影业以重金购得本书的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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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地球人觉醒》故事简介:
外星机甲降临,摧毁了人类文明!外星机甲通过给人类“加冠”来控制其思想,加冠者生活的维一目标,就是服侍外星“主人”。人类就这样被“圈养”了100多年!
但是,自由人并未消失。一群正在秘密集结的少年,将彻底改变人类的命运!
少年威尔从父亲的一块旧手表中窥知人类文明被摧毁前的辉煌。加冠前夕,不愿被奴役的威尔受一位神秘自由人指点,决定逃往雪山中的自由人类基地。路上,他与堂弟大胆亨利、科学小子竹竿儿组成小队,与外星机甲斗智斗勇,探索人类文明的遗迹,并用人类失落的火药技术炸毁了一架外星机甲。
此时,更多外星机甲正在逼近,少年们能抵达雪山中的基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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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约翰·克里斯托弗,英国著名科幻作家。曾获得1971年英国《卫报》儿童小说奖,1976年德国国家青少年文学奖。《少年地球护卫队》系列被公认为他的之作,让他成为20世纪后半叶非常重要的青少年科幻作家之一。
《少年地球护卫队》系列经常出现在美国图书馆的热门借阅榜单上,至今仍是美国众多学校的指定读物;曾被英国BBC改编为电视剧,风靡欧洲各国;在中国出版后十分畅销,并被改编为多种连环画,总销量超100万册,成为无数中国少年的科幻启蒙作品,与《星球大战》《外星人E.T.》等一起被誉为“影响中国青少年的科幻经典”。2012年,美国派拉蒙影业以重金购得本书的影视改编权,计划将其搬上大银幕。
邹运旗,资深科幻文学译者。其译笔简洁、生动,精于还原故事中的场景和画面。译有《神的九十亿个名字》《陶偶》《少年地球护卫队》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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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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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人觉醒》
章 加冠礼
第二章 “我的名字是奥兹曼迪亚斯”
第三章 通往大海之路
第四章 “竹竿儿”
第五章 古代都市废墟
第六章 红塔城堡
第七章 三脚机器人
第八章 一路逃亡,一路追踪
第九章 英勇奋战
第十章 白色的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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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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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脚机器人
《白色的群山》的章有一个简短的描述:“……越过南方一排房子的屋顶,我们看到了它的身影——一个巨大的金属半球体,它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摇摇晃晃地出现在半空中,身下是三条长有关节的长腿,足有教堂的几倍高。三脚机器人尚未接近,它的影子已然笼罩过来。接着,它悬在我们头顶,两条长腿横跨在河流与磨坊的两侧……三脚机器人垂下一只亮闪闪的巨型金属触手,动作很轻,目标很准,一把缠住杰克的腰,把他举了起来,向上,再向上,一直举到半球体面前。那儿出现一个洞,就像一张大嘴,把杰克‘吞’了下去。”
因此,三脚机器人是一台巨大的机器,大约高60英尺。它通过三条金属腿行走,长有触手(后来我们发现是三只),这些触手可以向下延伸,然后将一个男孩向上送入其金属舱的开口内,金属舱似乎代表其头部。但三脚机器人是一台智能机器吗?或者是某种非常规的交通工具?如果是后者,那么其金属舱内是否存在生物?他们是不是就像人们驾驶汽车一样在驾驶这种怪异的踩着高跷的坦克。
在《白色的群山》结尾处,读者可能会对三脚机器人到底是什么有自己的猜测,但读者其实并不真正知道。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作者当时也不知道。
三十五年前,我收到一封信,这封信现在看起来比当时重要得多。那时,我已经做了十年的职业作家,写过各种各样的小说,但主要为大家所熟知的还是科幻小说。
这封信是我在伦敦的代理人寄来的。一位出版商曾经读过我写的大众小说,他想知道我会不会为年轻的读者写点儿什么。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我还不确定自己愿不愿意涉足其中。但想到已经有人开始向我约稿了,而不仅仅是等着我把稿子寄过去,这的确很鼓舞人。我觉得儿童小说通常要短很多,并不会浪费一个多月的宝贵写作时间。
但它会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出版商显然想要科幻小说,但我已经厌倦了通过饥荒、严寒或地震去毁灭这个世界的故事,而且我对探索地球之外的宇宙也没那么感兴趣了。这是有原因的。
当我和这次写作的目标读者年纪相仿时,我对太空旅行感到非常兴奋,但那毕竟是过去的日子了。19世纪30年代初期,我们对太阳系的了解刚好足以让它成为吸引我们想象的磁石。月球可能是寒冷的、死气沉沉的,但行星为我们的想象力提供了空间。比如,火星上的温度比地球上的低,大气层更稀薄,但也可能没那么冷或是其大气仍可以维持生命。
火星上有一些河道。19世纪,一位名叫斯基亚帕雷利的意大利天文学家声称自己曾通过望远镜在火星锈红色的表面上观测到“河道(canali)”。“canali”在意大利语中起初仅表示“渠道”,后来被翻译成了“河道”,这就更有趣了。也许在那稀薄可供呼吸的大气中,有一条长长的水道,它由火星上一个古老的种族建造,周围分布着火星上的城市——白天被较小的恒星照亮,晚上被两个低空卫星的神奇光芒照亮。这是一个古老的种族,因为人们认为那个寒冷星球上的生命的进化过程可能比我们人类的还要早。除了比人类存在的时间久,火星人可能还更加聪明,而且能够把自己的知识成果传递给我们。或许,他们已经古老到灭绝了,而他们的城市废墟仍伫立在那里有待探索。
然后是金星,它离太阳更近,比地球热得多,永远被厚厚的云层覆盖着。云层之下隐藏着什么呢?也许是一颗处于早期进化阶段的行星,就像火星处于进化阶段后期一样。它也有可能处于一个类似于我们的石炭纪时代的时期。热带沼泽地里挤满了恐龙,翼龙在天空中盘旋,它们是否在等待人类的艘宇宙飞船的到来呢?
我们对此充满信心是因为另一个原因:早期的火箭实验已经使终征服太空变得更加可行。 这可能会在我们有生之年发生,并带来难以想象的奇迹。这有点儿像生活在伊丽莎白时代的英格兰,人们读着关于新世界的故事,而这个新世界正在几乎没有被探索过的大西洋的另一端展开。
但在短短的三十年里,一切都改变了。到20世纪60年代,我们对宇宙和太阳系有了更多的了解,但我们学到的东西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有趣。我们知道火星不仅寒冷,而且拥有一种对人类而言完全敌对的环境,金星简直就是一个充满有毒气体的窒息之炉。无论是这两个星球,还是我们的探测火箭所能到达的任何地方,其存在生命的可能性都极其渺茫。太空另一端的新世界变成了一片死气沉沉的沙漠。
在我写完《白色的群山》几年后,太空终于被征服了。登陆月球的新闻在全球进行了电视转播,播出时间刚好是美国电视收视的黄金时段。这意味着我要大清早爬起来看,因为我当时住在海峡群岛。如果我当时是14岁的男孩,我绝不会相信自己会不辞辛劳地起床看它。
我那个时候就预见到了未来,并对它感到失望。所以,还剩下什么呢?不管怎么样,一切都已经过去了。虽然人类历史因星际探索而略显褪色,但其色彩仍然是明亮的,其中有活力,有浪漫,有行动。我不知道把故事的背景放在封建统治下的英格兰会不会给那个出版商留下深刻印象,但会有解决办法的。
请想象一下一个外星人种族征服了地球。他们有一系列方法能控制自己的人类奴隶,包括在处于青春期的人们头上戴一顶金属帽。通过这顶帽子,他们可以控制每个人,镇压人类叛逆的冲动。为了进行更普遍的控制,他们需要建立一个有秩序、有等级的社会组织。他们首先遇到的是混乱的资本主义制度,但它重视个体企业,并不适合他们的目的。因此,他们深入研究了人类历史并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组织系统。在这种组织中,银行家、发明家和那些只想做些不一样事情的人都选择了离开,而国王和贵族,以及那些生活在一个只有季节会变化的世界、习惯于接受上层强加给他们的命令的人——农民和贫民——都留了下来。
出版商想要的是未来,我却对过去更感兴趣。在一个被可怕的未来机器威胁和控制的中世纪世界里,我可以把两者结合起来,让我们双方都满意。
不管怎样,这个办法起作用了。我收到了很多年轻读者的来信,他们一遍又一遍地这样评论道:“这本书真正让我着迷的是,我不知道自己是活在过去还是活在未来。”
所以我写了《白色的群山》,然后把它寄了出去。伦敦的出版商同意出版这本书。我给纽约那边也寄了一份,那里的经纪人把这本书提供给了一家儿童图书出版机构。虽然这个出版机构拒绝了我的书,但说如果我可以改写一下的话,他们可能会感兴趣。我的经纪人还将一位儿童书编辑的长信转给了我。
大体上,她在信中说自己喜欢该书的章,但这本书的其余部分则一团糟,从第二章开始都需要彻底重写一下。这是我以前从未经历过的事情。我的大众小说要么被接受,要么被拒绝。我不习惯重写,当然也不希望仅仅因为一本纯粹的儿童读物就开始这样做。麦克米伦出版社是家看到这本书的美国出版商,我想或许其他出版公司会有不同的看法。
随后,我又仔细地阅读了那封信,毕竟之前只是简略地浏览了一遍,我这才意识到那位女编辑的观察力非常敏锐,建议也非常中肯。不得不承认,我自己的态度存在严重问题。我因此得到了一个难得而宝贵的经验:没有什么东西是“纯粹的儿童读物”,儿童读物的编辑是这个领域聪明和有奉献精神的人。因此,带着一点点的不甘心,我又回到了工作上,从章的结尾开始重写了这本书。我把修订后的版本寄给了伦敦的出版商,后者再次表示赞同。而纽约方面又传回了一封信:开头和结尾都可以,但中间还是错了。我叹了口气,再次回到打字机前。第三个版本终于达到了纽约编辑的高标准要求。伦敦出版商只是再次表示同意。
当你已经出版了三十本书的时候,要开始当学徒并不容易,但它肯定对你有好处。对于续集《金与铅之城》,纽约的编辑只要求我重写了开头。收到三部曲的后一部《火潭》时,她立即发电报表示满意。
当时我觉得自己已经战胜了难关,但为年轻人写作这件事,我仍然有很多东西要学习。我随后写的一本书被彻底拒绝了,因为它一团糟。我的美国和英国编辑把我带到伦敦,他们坐在我的身边与我一起想办法,直到我们(实际是其中一人)想出了可以解决这个棘手问题的办法,我才跨过这道难关。多年来,我一直非常感谢童书编辑们给我的许多建议和帮助,这是我在写前三十本大众读物时从未遇到过的。
我在纽约的编辑是苏珊·赫希曼。《白色的群山》的原始版本或许值得出版,伦敦的编辑是这么认为的。但如果没有苏珊,这本书还会再版吗?在首印三十五年后,这本书值得重新纪念发行吗?对此,我毫不怀疑。
约翰·克里斯托弗(John Christopher),2003年
章 加冠礼
除了教堂塔楼上的大钟,我们村子里只剩下五座钟还能正点报时。其中一座归我爸爸所有,就摆在我家客厅的壁炉架上。每天晚上,我爸上床睡觉之前,总会从一只花瓶里取出钥匙,为座钟上紧发条。每隔一年,钟表匠会骑着一匹慢吞吞的老马,从温彻斯特市来我们村,为座钟做清洁、上油并校准。忙完之后,他会陪我妈妈喝上几杯洋甘菊茶,讲讲这一路上城里发生了什么趣事、村里都有哪些轶闻。每当这时,即便爸爸不需要去磨坊干活儿,他也会昂首阔步地踱出大门,表示不屑饶舌这些流言蜚语。不过,到了晚上,妈妈还是会把白天听到的消息讲给他听。爸爸表面上好像没什么兴趣,但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
其实,我爸真正的宝贝不是座钟,而是一块手表。那块表小巧精致,表盘直径还不到一英寸,配有一条细细的表带,可以戴到手腕上。爸爸平时把手表锁在书桌的抽屉里,只有特别重大的场合——比如收获节或加冠礼——才会取出来戴上。每隔三年,爸爸才会让钟表匠检查一次手表。钟表匠干活儿时,他还要站在一旁亲自监督。这样的手表,我们村子里只此一块,就连附近的村子也。钟表匠说,温彻斯特市或许有同样的手表,但都比不上我爸爸这一块。他这么说,不知是不是为了讨我爸爸的欢心,反正我爸听了之后一脸得意。但不管怎样,我相信它确实是一件相当完美的工艺品。它的表壳是纯钢的,质地精良,比奥尔顿地区锻造的任何钢铁都结实,内部构造更是错综复杂、精致无比。表盘正面还印着“安提-马格奈提克”和“因加百录”两个单词(其实这两个单词的意思是“防磁”和“防震”。——译者注),我们认为,这应该是很久以前制作这块手表的工匠的名字。
钟表匠来我家为手表做清洁并上油,已经是一周以前的事了。那次,爸爸终于允许我站在一旁观看。那块手表真是件好宝贝,我被它深深地迷住了,钟表匠走后好几天,我心里依然对它念念不忘。它现在又被锁进了抽屉。当然了,爸爸不准我碰他的书桌,打开上锁的抽屉更是连想都别想。可越是如此,我越发想再看看它。又过了一两天,我只好对自己承认:我之所以不敢打开抽屉,就是害怕被爸爸当场抓住。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突然发现家中只剩我一个人。爸爸正在磨坊里干活儿,所有仆人都被叫去帮忙了——就连平时一直在家里忙碌的莫莉也不例外。我妈妈去看望生病的艾森老夫人,至少一个小时后才能回来。五月的清晨阳光明媚,我早已做完了家庭作业,本打算出门去找杰克。但我转念一想,现在可是绝佳的机会呀!我可以将爸爸的手表拿出来看看,不会有人发现的。
我曾经留意过,打开抽屉的钥匙就藏在爸爸床边的小盒子里,和家里的其他钥匙放在一起。盒子里一共有四把钥匙,我挨个试了试,用第三把打开了抽屉。我抓起手表,仔细地看着它。手表的指针一动不动,但我知道,只要上满发条,再调一调表盘边上的小旋钮,指针就能走动了。如果我只上两三圈发条,手表很快就会停下——就算爸爸今晚突发奇想,把手表拿出来检查一番,也不会发现任何破绽。于是我拧了两三圈发条,静静倾听手表发出的有节奏的滴答声。随后,我校准时间,把手表套在手腕上。尽管我扣上了内侧的孔,可皮表带还是有点儿松,但不管怎样,我终于戴上这块手表啦。
戴上手表一直是我心中伟大的目标,今天终于如愿以偿。可我发现,一个目标的实现往往意味着另一个目标的确立。戴上手表足以让我欢喜不已,但如果再能让别人看看,那不就更完美了?我已经同表兄杰克·利波约好,今天上午在村子尽头的古旧废墟处见面。杰克几乎比我大了整整一岁,马上就要参加即将到来的加冠礼,除了爸爸妈妈,他是我仰慕的人。把手表带出家门,如果被爸爸知道,后果一定非常严重。但我把手表偷偷拿出来,已经是很“过分”的事了,再“过分”一些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想到这里,我下定决心,不再浪费宝贵的时间。我打开前门,把戴着手表的那只手揣进裤兜,顺着街道跑了出去。
村子里有两条大街,汇成一个十字。我家房子临近其中一条大街,旁边还有一条河(这条河可以为磨坊提供动力),它与另一条街道在一处浅滩交汇,上有一座小木桥,可供村里人通行。我从桥上大步跑过,发现河水水位比平时高,因为今年春天的雨水比较多。我刚刚跑下桥,就见露西阿姨迎面走来。她冲我打招呼,我回应说“上午好”,然后在十字路口一转弯跑上了另一条大街。这条街前面有家面包铺子,橱窗里摆着一盘盘圆面包和小蛋糕。我朝这个方向跑去,谁也不会起疑心——我的口袋里还揣着几个便士呢。但我没有停下脚步,而是径直跑了过去,一直跑到村头。在这里,房子越来越少,后完全消失不见了。
再有一百码就能看到废墟了。隔着马路,对面是斯彼勒家的牧场,几头奶牛正在那里吃草,我这边则立着一排树篱,篱笆后面是一片土豆地。我在树篱中间找到一处豁口,钻了过去。我正专心致志地想该怎么把手表展示给杰克看,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叫喊,吓了我一大跳。听声音,应该是亨利·帕克。
亨利是我的堂弟——我的名字叫威尔·帕尔,我们俩姓氏相同。虽然和杰克一样,他也是我的兄弟,但我们算不上朋友。(我在村里有不少堂表兄弟,因为这里的村民很少同外面的人结婚。)亨利比我小一个月,但长得比我高,也比我壮。从我记事起,我们两个就相互看对方不顺眼,一见面保准会打架。虽然我的体格不如他,但我身体更敏捷,动作也比他快,不然每一次都会被他揍个鼻青脸肿。去年,我跟杰克学了一些摔跤技巧,于是更加如虎添翼。上一次动手,我就把亨利结结实实地摔了出去,让他躺在地上呼呼直喘粗气。可是摔跤需要两只手,而我的左手还揣在裤兜里,所以我没有搭话,继续朝废墟跑去。
可亨利已经追了上来,而且他与我的距离比我想象中更近,他挥舞着拳头,在我身后大喊大叫。我只好加快脚步,同时不忘回头看看我们之间还有多远。这时,我踩到一块烂泥,脚下不由一滑。(我们村子里用鹅卵石铺路,可到了村外,路面情况就很差了,下完雨更是糟糕透顶。)我拼命想站稳脚跟,但是没有成功。我张开双手想要保持平衡,可惜还是太晚了,我摇摇晃晃地呈“大”字形摔在地上。没等我爬起来,亨利已经骑到我的背上,用手按住我的后脑勺,把我的脸按到泥水里。
这下可把他乐坏了,可没过多久,他便发现了更有趣的东西。刚才倒地时,出于本能,我张开双手保护自己,于是他看到了我戴的手表。他一把扯下手表,站起来仔细观瞧。我也赶忙爬起来,上前就抢。他把手表高高举过头,让我够不着。
我气喘吁吁地说:“还给我!”
“又不是你的。”他回答,“明明是你爸的!”
我很担心,如果我刚才摔倒时不小心弄坏了手表,那可怎么办?我一边心里这么想,一边跳着脚去够手表。亨利把我推开,身子向后退,嘴里说道:“别过来!”他绷紧身子,扬起手好像要丢一块石头,“不然让你瞧瞧我能把它扔多远!”
“你敢?”我说,“看你爸不用鞭子抽死你!”
亨利的大圆脸上露出一抹坏笑:“你也一样,而且你爸下手肯定比我爸重。我可告诉你,我就是想借去玩玩。也许今天下午就能还给你,晚到明天。”
“会被人看到的。”
他又咧嘴一笑:“我才不怕。”
我朝他猛扑过去。我相信他肯定是吓唬我的,他才不敢把手表扔出去呢。我撞得他差点儿失去平衡,可他没有倒。我们抱在一起相互撕扯,然后摔在地上,打着滚翻进了路旁的水沟。沟里有些泥浆,可我们顾不了那么多,依然拳打脚踢。这时,上面有人叫我们住手。是杰克,他厉声叫我们站起来。他从路旁跳下,一手抓一个把我们俩拽开。对他来说,这一点儿也不费力。他长得跟亨利一样高,但力气更大。他把我们俩拖回到路上,让我们在树下站好,又从亨利手中抢回手表,往他后脖颈上使劲儿一拍,叫他滚蛋。
我惊惶地问:“手表没坏吧?”
“我看没事。”杰克检查了一会儿,把手表递给我,“你是笨蛋啊?怎么把你爸的手表偷出来了?”
“我想给你看看嘛。”
“真不怕惹麻烦!”他简短地答道,“反正你得早点儿还回去。我来帮你。”
从我记事时起,杰克总是在我身边帮我的忙。可是,我知道,以后就不行了。我们一起朝村子走去。再过短短一周,就只剩我一个人了。加冠礼之后,杰克便不再是男孩,而是个成人了。
杰克帮我放哨,我把手表放回抽屉里,又把抽屉的钥匙放回原位。我换下又脏又湿的裤子和衬衫,随后,我们又一次走回到废墟。这里从前有一些建筑物,可没人知道它们兴建于何时。我想,当初吸引我们的是一个标志,它涂在一块破碎、生锈的金属板上,上面写着:
危险!
高压6600伏特
我们不知道“伏特”是什么意思,但“危险”这个词可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让人感觉很刺激。金属板上还有许多字母,可惜大部分都被锈迹掩盖了,只剩下“XX市”的字样。我们很好奇,不知它的全称是什么。
在废墟里面,杰克搭了一处“洞府”。要想进去,先要穿过一扇摇摇欲坠的拱门。洞里很干燥,有个角落还可以生火。在出来找我之前,杰克已经生了一堆火,他还准备了一只兔子,已经剥好了皮,掏空了内脏,用木棍串好,随时可以上火烤。我家里肯定已经准备了不少食物——每到周六,家里都会准备一顿丰盛的午餐——但一想到即将在炭火上烤好的兔子肉和土豆,我的口水就流了下来。回到家里,我还能再吃点儿妈妈做的牛肉馅饼。尽管我年纪小,但胃口不小。
我们看着兔子在火上烤,闻着兔肉的香味,默默无言。我们平时不怎么谈话也能相处得很好,不过一般情况下,我倒是很乐意多说几句。可能我太爱说话了——我知道,我跟亨利一见面就打架,很多时候就是因为我不分时间和场合乱讲话,把他给惹毛了。
不管什么时候,杰克都不是个健谈的人。可今天,出乎我意料之外,没过多久,他便打破了沉默。他先说了些无关紧要的小事,都是村子里发生的事,但我有种感觉,他在回避着什么,而那才是他真正想说的。果然,说了一会儿,他停了下来,静静地盯着烤得滋啦作响的兔肉看了一两秒钟,后才说:“加冠礼之后,这个地方就归你了。”
我不知该怎么回答。我从没考虑过这件事。我确实期待有朝一日杰克会把“洞府”交给我,可没想到事情会来得这么快。我们平时绝不会想到任何与加冠礼有关的事,自然也就很少谈及这个话题。所以杰克这么说让我很惊讶,可他接下来的话让我更加惊讶。
“有时候,”他说,“我甚至希望加冠礼会失败。或许我更想当一个流浪者。”
我应该在这里讲讲有关“流浪者”的事情。一般来说,每个村子里都会有几个流浪者,但数量常有变化,今天离开几个,明天又加入几个——据我所知,当前我们村子里有四个流浪者。他们偶尔会帮忙干点儿活儿,其实不管他们干不干活儿,村民都会养活他们。他们住在“流浪者之家”里。那是一栋大房子,位于十字路口,比村里多数房子都大。当然,村子里有几所房子比“流浪者之家”还要大(我爸的房子就是其中之一)。“流浪者之家”可以容纳十多个流浪者,有时候人数更多,甚至超过几十个。村民会为他们提供食物——不算太好,但保证他们吃饱——平日还有一个仆役负责照料房屋,一旦入住的流浪者过多,大家还会再派几个人去帮忙。
所谓“流浪者”,就是加冠失败的人。这一点大家都清楚,只是很少提起。他们和其他成人一样,头上也戴着一顶机器帽子,只不过,帽子无法正常工作。这种情况一旦发生,会在加冠礼一两天之后显现出来:戴上机器帽子的人会显得特别难受,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情况会越来越严重,终他们的大脑会被烧坏——这才是真正的痛苦。幸运的是,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很久。同样幸运的是,这种事不会经常发生。绝大多数加冠礼都会正常进行。我猜,每二十个人中才会出现一个流浪者。
一旦他们恢复过来,不再感觉痛苦,就该开始流浪了——流浪者中有男有女,加冠失败的事偶尔也会发生在女孩身上,只是比男孩更加罕见。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流浪。是因为觉得自己与别人格格不入,无法融入正常人的生活?还是因为脑子被烧坏了,所以无法安顿下来?他们穿越大陆,到处游荡,有时在这里待一天,有时在那里住几个月。很明显,他们的脑子出了问题,他们的头脑中没法生出正确的想法,有些人甚至会产生幻觉,做出莫名其妙的举动。
人们对流浪者的存在习以为常,人们照顾他们,但很少谈论他们,就像人们很少谈及加冠礼一样。孩子们见到他们会提高警惕,尽量离得远远的。流浪者自己则总是显得很忧郁,彼此之间也很少说话。所以,杰克说想成为流浪者,让我很是惊讶。我不知该怎么回答他,他看起来好像也不需要回应。
杰克又说:“那块手表……是很久以前制造的。你有没有想过,以前的日子是什么样的?”
我想过,有时会想。但这又是一个不值得鼓励的话题,杰克以前也从未提过此事。我问他:“你是指三脚机器人到来之前?”
“是啊。”
“呃,听说那是个黑暗的时代。人口众多,食物稀缺,大多数人都在挨饿,到处都是战争,还有各种疾病,以及……”
“但人们能造出手表这样的东西——这是人类制造的,不是三脚机器人。”
“那我就不清楚了。”
“你还记得吗?”他问我,“四年前,我去玛蒂尔达姑姑家住过一段时间。”
我记得。我和杰克是表兄弟,玛蒂尔达是他姑姑,但不是我的姑姑——她嫁给了一个外乡人。杰克说:“她住在毕肖普斯托克,比温彻斯特还要远。有一天我出去玩儿,不知不觉走到了海边,结果发现一处大城市的废墟,足有温彻斯特的二十倍大。”
我听说过这些废墟,那都是远古时期的大都市。人们同样不愿意谈及它们,据说那里依然盘桓着死亡和恐怖的阴影。没有人愿意接近它们,哪怕是想想有人看到了它们其中之一,就像杰克一样,都让人害怕……
我说:“那些城市里曾经充满了凶杀,还有瘟疫。”
“他们是这么说的。但我当时看到了别的东西。那儿有一艘巨大的废船,船体已生锈,所以透过船体的某些地方你能清清楚楚地看到里面。那艘船比我们村子还大,大得多。”
我陷入沉默,试着按照杰克的描述在头脑中勾勒出船的样子。可我实在想象不出来。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船呢?
杰克说:“那也是人类建造的。那时,三脚机器人还没来呢。”
我又一次不知说什么好。后,我只能支支吾吾地说:“可大家现在过得很快乐。”
杰克翻了翻火上的兔肉。过了一会儿,他回答:“是啊,我想你说得对。”
这几天阳光明媚,好天气一直持续到加冠礼那天。村民们从早到晚都在地里干活儿,割下青草晒干。前些日子雨水充足,青草长得又高大又茂盛,今年冬天的饲料一定会很充足。加冠礼那天是法定假日。早饭之后,大家来到教堂,里面有人宣讲人类的权利和责任。终于,杰克也来了。我没有见到女的,因为今天没有女孩加冠。我只看到杰克孤零零一个人站在那里,身穿规定的雪白罩衫。我看着他,不知他心中怎么想,不管他情绪如何,脸上都没有露出任何表情。
不多时,一切准备就绪,我们走出教堂,站在大街上,等待三脚机器人的到来。加冠礼的钟声响起,除此以外,一片寂静。没有人相互交谈,没有人窃窃私语,甚至没有人露出笑容。我们知道,对于任何人来说,加冠礼都是十分重要的经历。就连流浪者也来了,他们站在那里,同样静默无言。对我们这些孩子来说,时间慢得让人难熬。杰克呢?他是什么心情呢?他一个人站在街道中间,人们离他远远的。我突然想到,下一次加冠礼,我也该站在那里了,这个想法吓得我浑身一激灵,我还是头一次这么害怕加冠礼。当然,我不是一个人,亨利会陪着我一同加冠,可这让我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
我们终于听到远处传来沉闷的脚步声,轰轰隆隆,盖过了教堂的钟声。同时人群中传来一阵叹息。脚步声越来越近,突然间,越过南边一排房子的屋顶,我们看到了它的身影—— 一个巨大的金属半球体,它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摇摇晃晃地出现在半空中,身下是三条长有关节的长腿,足有教堂的几倍高。三脚机器人尚未接近,它的影子已然笼罩过来。接着,它悬在我们头顶,两条长腿横跨在河流与磨坊的两侧。我们等待着。我真的被吓坏了,浑身抖个不停,没办法停下来。
杰弗里爵士,本地的庄园主,走上前去,朝三脚机器人的方向微微鞠了个躬。他年纪很大,弯腰很是吃力。三脚机器人垂下一条亮闪闪的巨型金属触手,动作很轻,目标很准,一把缠住杰克的腰,把他举了起来,向上,再向上,一直举到半球体面前。那儿出现一个洞,就像一张大嘴,把杰克“吞”了下去。
当天下午有一些娱乐活动,人们在村子里四处走动,相互拜访,大声说笑,尚未结婚的年轻男孩和女孩聚在田野里散步。到了晚上,宴会开始。天气依然晴朗,桌子就摆在街道上,烤牛肉的香气混合着啤酒、苹果汁和柠檬水的味道,还有各种蛋糕和布丁,香味扑鼻。每栋房子外面都挂着灯笼,黄昏时分,灯笼点亮,街道两旁仿佛开满了金黄的花朵。在晚宴开始之前,杰克回来了。
起初,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人们安静下来,等待着。机器人的长腿每迈一步,大地都为之一颤。三脚机器人又一次出现在半空中,半球体一侧张开“大嘴”,一条触手缓缓降下,将杰克轻轻地放在为他准备好的座位上——也就是杰弗里爵士的右手边。我和其他孩子坐在另一边,与杰克距离很远,但我能清楚地看到他。他面色苍白,除此以外,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不同的是,他的头被剃得光光的,上面罩着一顶黑色的金属帽子,看上去就像蜘蛛结的网。在帽子周围,他的头发很快就会长出来,不出几个月,又黑又密的头发会将金属帽子完全遮住。但那帽子会一直留在他头顶,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直到他死去。
不过,在这一刻,我应该为他感到高兴。今天是个好日子,杰克从此就是大人了。到了明天,他便会像成人一样工作,一样赚钱。人们为杰克切下好的牛肉片,为他端上一大杯翻滚着泡沫的啤酒,杰弗里爵士举杯,祝杰克身体强壮,好运不断。我忘记了之前的害怕,这时还有些羡慕他。我想:到了明年,我也会像他一样,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第二天,我没有见到杰克。又过了一天,我们才见面。当时,我写完家庭作业正要赶往我们的“洞府”。杰克同四五个人一起刚从田里干完活儿回来。我喊了他一声,他朝我微笑,犹豫了一下之后,便让其他人先走了。我们俩面对面站着。一个星期以前,就在几码开外,我和亨利厮打成一团,是杰克把我们拉开的。可是现在,情况已经不同了。
我问他:“感觉怎么样?”
这么问不太礼貌。毕竟,如果加冠礼没能成功,杰克便会头疼,会感觉不舒服,那么再过一段时间,他就会变成流浪者。他回答:“我很好,威尔。”
我犹豫了一下,后还是脱口而出:“戴上帽子是什么感觉?”
他摇了摇头:“你知道的,我们不应该谈论这个。但我可以保证,你加冠时不会有难受的感觉。”
我问:“可是,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三脚机器人为什么要把人带走,为他们加冠?它们有什么权力这么做?”
“它们是为我们好。”
“但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必要。我不想加冠,我想做我自己。”
杰克笑了。“你现在还无法理解,等你加完冠,自然而然就明白了。这种感觉……”他又摇摇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杰克!”我说,“我已经想过了。”他虽然在听,但明显没什么兴趣。“关于你说过的话——那些奇妙的东西,人类制造的东西……而非三脚机器人。”
“都是胡扯。”他说着转身朝村子走去。我看着他渐行渐远。过了好长时间,一阵强烈的孤独感向我袭来。我只身一人向“洞府”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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