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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这是故事大师斯蒂芬·金的第二部短篇小说集,英文版于一九八五年出版,历年来多次再版重印。收录有金创作于不同时期的短篇小说作品,共有22篇,风格各异、精彩纷呈,九成曾经获奖,超过半数被改编为影视作品。书中著名的故事当属《迷雾》,曾被《肖申克的救赎》的导演弗兰克·达拉邦特搬上大银幕,并于二○一七年改编为同名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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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斯蒂芬.金 (Stephen King,1947年-)有史以来作品多、读者众、声名的作家之一。作品总销量超过三亿五,超过一百五十部影视作品改编自他的作品,由此创下一项吉尼斯世界记录。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更是读者心目中的“恐怖小说之王”。六次荣获布莱姆·斯托克奖(恐怖小说界荣誉),六次荣获国际恐怖文学协会奖,1996年获欧·亨利奖。2003年因“继承了美国文学注意情节和气氛的伟大传统,体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的和悲惨的道德真相”而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终身成就奖。2007年荣获爱伦·坡大师奖——终身成就奖。他以恐怖小说著称,活脱脱概括了此一类型小说的整个发展沿革,他的作品还包括了科幻小说、奇幻小说等其他小说类型。但他的作品又远远超出了类型小说的范畴,他并非一个廉价的恐怖批发商,他的作品深入内心、逼问人性、展现灵魂,他成就的是真正的心理惊悚——一位不折不扣的文学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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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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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序/1
迷雾/1
厕所有老虎/113
猴子/118
该隐站起来/150
陶德太太的捷径/156
跳特/178
婚礼/200
偏执狂之歌/213
木筏/218
众神的电脑/244
被诅咒的手/261
沙丘世界/277
收割者的影像/293
娜娜/300
给欧文/330
适者生存/332
奥图伯伯的卡车/350
晨间运送(牛奶工人——之一)/364
大轮子:洗衣厂的故事(牛奶工人——之二)/368
外婆/381
变形子弹之歌/403
水道/444
后记/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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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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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序
等等——等一下吧。我要和你谈谈……然后我要吻你。等等……
1
这是本短篇故事集,写于我一生中各个不同阶段。早的一篇,《收割者的影像》,是我十八岁时,上大学前的那个夏天写的。那时我们一家住在缅因州的西德翰,有天我和我哥在后院打篮球时,突然想到这么一个故事。现在重读这篇小说,我不禁缅怀往日,有些黯然神伤。《变形子弹之歌》完稿于一九八三年十一月。这前后两篇小说横跨了十七年的时间。固然,比之于诸如格雷厄姆·格林、毛姆、马克·吐温、尤多拉·韦尔蒂等知名作家荣耀而漫长的写作生涯,十七年实在不算什么。可是名小说家斯蒂芬·克莱恩一生写作的时间不到十七年,而洛夫克拉夫特的事业也不过延续了十七年。
一两年前,一个朋友问我干吗那么白费力气。他说,我的长篇小说本本卖钱,短篇故事却只是吃力不讨好。
“怎么说?”我问。
他敲敲手边的一本《花花公子》杂志。正好我有一篇故事就登在那一期《花花公子》上(《众神的电脑》,亦收录在本书中),所以我很得意地对他说了。
“好,我会告诉你的。”他说,“不过你得先告诉我,这篇故事你拿了多少稿费。”
“好。”我说,“我得到两千美元。不算少吧,威特。”
(他的真名并非威特,但为了避免让他受窘,我只得随意捏造个假名。)
“不对,你并没有得到两千块钱。”他说。
“没有吗?你查了我的存折了?”
“没有。我知道你只拿了一千八,因为你的经纪人抽了百分之十。”
“不错,”我说,“那是他应得的。是他把我的故事推销给《花花公子》,我一直都希望《花花公子》能用我的稿。所以,我是拿了一千八,而不是两千。那也没差多少。”
“错了。你得到的是一千七百一十美元。”
“什么?”
“你不是跟我说过,你的业务经理必须抽净利的百分之五吗?”
“呃,对——一千八百减掉九十。我还是认为一千七百一十美元的稿费并不——”
“问题在于并没有那么多钱,”这个悲观主义者抢着说,“其实只有区区八百五十五美元而已。”
“什么?”
“你想对我说你不用缴百分之五十的税吗?”
我没说话。他知道我没忘。
“所以,”他轻声说,“实际上你只得到七百六十九美元五角,对吧?”
我不情愿地点点头。缅因州的所得税法规定,像我这个收入等级的居民必须替州政府缴百分之十的联邦税。八百五十五美元的百分之十是八十五美元五角。
“你花了多长时间写这篇故事?”威特又问。
“大概一个星期吧。”我不情愿地说。事实上,加上修改定稿,我前后花了总有两星期吧,只是我不想对威特实话实说。
“这么说,那个星期你赚了七百六十九美元五角。”他说,“你可知道在纽约一个水管工人每星期赚多少钱吗,斯蒂欧?”
“不知道。”我说;我讨厌别人叫我斯蒂欧,“你也不知道吧。”
“我当然知道。”他说,“扣税之后,大概是七百六十九美元五角。因此,依我看,你根本就是吃力不讨好。”说完他狂笑了一阵,接着问我冰箱里还有没有啤酒。我说没有。
我要将这部故事集送一本给威特,附上一张小纸条,写着:我不会告诉你这本书我拿了多少版税,但我要告诉你,威特:光是《众神的电脑》这篇故事,我的净收入就已超过两千三百美元,还不包括你上回兴高采烈为我算出的七百六十九美元五角在内。我会在纸条上署名“斯蒂欧”,再加一条:其实那天冰箱里还有啤酒,后来你走了以后我自己喝掉了。
这应该够让他吸取教训了。
2
然而,钱不是重要的。我必须承认,《众神的电脑》赚了两千多块钱令我十分兴奋,但是当《收割者的影像》被《惊异神秘故事》月刊录用,稿费只有四十美元时,我也同样雀跃。而当缅因大学文学杂志出版我的故事《厕所有老虎》,只寄来十二本杂志给我时,我也不以为意。
我是说,有钱当然很好,咱们不必故作清高。当一些杂志开始固定刊登我的短篇故事时,我二十五岁,我太太二十三岁。我们已经有个孩子,另一个也在半路上了。那时我每周在一家洗衣店工作五六十个小时,每小时工资是一块七毛五。我们的生活捉襟见肘,入不敷出。每次有一笔稿费寄到,似乎总是我们正需要钱买治疗婴儿耳朵发炎的抗生素,或及时保住就要被剪断的电话线的时候。凭良心说,钱的好处谁都不能否认。正如莉莉·卡瓦诺在《魔符》中所说(那是彼得·斯特拉博的台词,不是我的):“没有人会嫌自己太瘦或太有钱。”要是你不以为然,那你一定从来没有真的胖过或真的穷过。
话说回来,你也不能满脑子只想着钱,想着每小时可以赚多少,年薪多少,甚至这辈子会有多少钱,否则你跟一只猴子就没有两样。后你甚至不是为了爱而工作,尽管那么想挺美好的。你工作,只因为不工作无异于自杀。尽管写稿实在很累,但我得到的补偿却是威特那种人无法理解的。
就拿《众神的电脑》来说吧。这不是我写过的好的一篇故事,也不是一篇可以得奖的作品。可是它也不太坏,蛮有趣的。一个月前我自己刚买了一台个人电脑(一台大块头王安电脑——请别妄加评断,好吗?)。当时我仍在摸索,想知道它的能力有多高。而令我着迷的莫过于“插入键”和“删除键”,它们使我再也用不到删除线和补字符。
有天我灵感泉涌,却无从下笔。我脑子里一片纷乱,每一个思绪都以接近音速的速度窜来窜去。到了傍晚,我觉得万分难过——忽冷,忽热,腰酸背痛。我的胃绞成一团,全身关节也隐隐作痛。
那晚我睡在客房里(因为离浴室近),从晚上九点睡到大约凌晨两点。我睁开眼睛,心里明白我再也睡不着了。但因为疲累,我还是躺在床上,不久我就想到我的电脑,以及“插入键”和“删除键”。我心想:“如果有个人写了个句子,然后,他按‘删除键’,结果那个句子的行为主体便从这世上消失了,那不是很有趣吗?”我的每个故事几乎都是这样开始的:“假如……那不是很有趣吗?”虽然这些“假设”大部分都很可怕,但只要我说给别人听,总会引起一些讪笑,无论那故事的主旨是什么。
总之,我开始想象“删除”键,虽没有具体的故事成型,但多少有了些概念。我想象着这个人(通常我假设的人物都暂名为“我”,直到我开始动笔写故事,非得给他一个名字为止)把墙上挂的画“删除”掉,接着删掉客厅里的座椅,再就是整个纽约市,然后删掉战争的概念。接着我又想到他也可以“插入”一些东西,无中生有地让那些东西突然出现在这世上。
然后我又想:“那么给他一个恶妻好了——他可以把她删除掉,也许——然后插入一个好的。”想到这里,我不知不觉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我精神奕奕,前晚的痛苦已不药而愈,而我想到的情节仍鲜明地印在我脑袋里。我写了下来,你也许会觉得这故事和我刚开始构思时有些出入,但——一向都是如此。
我不需要再详加图解吧?你不能只为了钱而工作就对了,不然你就是只猴子,就这么简单。那故事给我的回报是,让我在辗转难眠时安稳地又睡着了。我给它的回报则是让它具体存在,一如其所愿。其余的都只是额外收获。
3
我的读者,我希望你会喜欢这本书。也许,你宁愿看部长篇小说吧,因为大多数人早已忘了短篇故事的乐趣了。在许多方面,阅读一部长篇佳作,都可与一段长期而又令人满足的感情相比。我还记得在拍摄《鬼作秀》期间,我往返于缅因州与匹兹堡之间,由于我的惧飞症,加上航空公司人员罢工,接着雷根先生又把罢工人员都炒了鱿鱼,所以我多半开车来回。那时我常听分录在八卷录音带上的《荆棘鸟》(考琳·麦卡洛著),大约有五个星期的时间,我觉得我和那本小说不只是有感情而已,我根本就和它结婚了。(我喜欢的一段是那个邪恶的老太婆死掉,而且尸体在大约十六个钟头后便开始腐烂、长蛆。)
短篇故事则完全不同——一个短篇故事,就像一个神秘陌生人奉上的一吻。当然,那和一段感情或是婚姻无法相提并论,但是这一吻可以很甜蜜,而且正由于其短促,才具有特别的吸引力。
写作这么多年,我还是觉得写短篇故事很难下手,甚至变得更难了。写稿的时间缩短了,这是其一。长度不易掌握(我写起稿来颇像胖女人节不了食),这是其二。想要恰如其分地写下来也很困难——在想象中那个假定为“我”的人常常会飘出脑海,消失无踪。
所以我想,重要的就是不断尝试。不停地亲吻,挨几个耳光,也总比连试都不试就放弃的好。
4
好,话说得差不多了。我可以向几个人致谢吧?(要是你嫌累,可以跳过这段。)
谢谢始作俑者,比尔·汤普森。他和我一起编纂了本短篇小说集《守夜》,再编这一本也是他的主意。他已经搬到威斯康星州的树屋镇去了,但不管他住在哪里,我都一样敬爱他。如果说出版界还有硕果仅存的一位绅士,那就是比尔。上帝保佑你那颗爱尔兰心灵,比尔。
谢谢普特南的菲利·格伦热心的处理。
谢谢我的经纪人,柯比·麦卡利。他也是爱尔兰人,不但为我推销了这个集子中大部分的故事,而且以紧迫盯人的方式,催我写出其中长的一篇《迷雾》。
我开始觉得这很像奥斯卡金像奖颁奖典礼的致谢辞了,不过,管他的!
也谢谢杂志编辑们——《红皮书》杂志的凯西·沙根,《花花公子》杂志的爱丽·杜纳,《骑士》杂志的奈伊·魏登,《北佬》杂志的编辑们,以及《科幻小说》杂志的爱德·弗曼。
我该感谢的人可多了,他们的名字我都记得,不过我不会再啰嗦下去了。后要感谢的是你,我的读者——因为后一切都归于你。没有你,一切都是白费。只要我的任一篇故事能使你快乐、遐想,免于在吃中餐、搭飞机或在拘留所揉纸团时感到无聊,那就是回报。
5
好——广告完了。现在,抓紧我的臂膀吧。抓牢。我们将进入许多黑暗地带,但我想我认得路。假如我将在黑暗中吻你,请不要大惊小怪,那只是因为我爱你。
现在,请听。
一九八四年四月十五日
缅因州班戈市
后记
并非所有人都对短篇故事的诞生过程有兴趣,这很自然——你不需要懂得内燃机引擎也能开车,你也不需要知道故事创作当下的时空环境,但一样能享受其中乐趣。引擎原理能吸引机械工程师,而故事创作过程,则能吸引学院人士、书迷和爱管闲事的人(个和第三个其实是同义词,不过我们就别管这么多了。)我在此列举了本书中几则随性读者可能会觉得有趣的相关纪事。但如果你比随性还随性,那么你现在就可以毫不犹豫地合上本书,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迷雾》:这篇故事写于一九七六年夏天,是为了我的经纪人柯比·麦卡利所策划的一本短篇故事集而写。两三年前,他也策划过另一本名叫《恐惧》的短篇故事集,是直接出平装版。而收录本篇故事的书名叫《黑暗势力》,它会先出精装本,而且野心也较大。柯比为了这本书向我邀稿,而他的催稿方式固执、坚决,再加上一点优雅的外交手腕,总之,就是一个真正好的文学经纪人的招牌。
但一开始我什么点子都想不出来。我越用力想,就越是一无所获。我在想,我脑中用来创作短篇故事的机制可能遇上暂时或永久的故障了。然后,那场暴风雨来了,就跟书里描写的一模一样。我们那时候就住在那里,暴风雨的时候,长湖上的确出现了水龙卷,而我也的确要家人和我一起到地下室去躲一躲(尽管我妻子的名字是塔比莎,斯黛芬则是我小姨子的名字)。第二天去超市的采购之旅也一如书上,至于书中同行的讨厌邻居诺顿,在现实生活中住在诺顿的避暑小屋的,是位非常和善的医生拉尔夫·德鲁和他的妻子。
在超市里,灵感一如惯例地突如其来,而且没有预兆。当时我在走道中间,寻找热狗面包,想象着有只史前巨鸟,扑着翅膀飞向后头的肉类柜台,弄倒了一堆凤梨切块和番茄酱罐头。然后等我和儿子乔在排队结账时,我又想象我们这群人全被史前动物围困在一家超市里,并以此自娱。我认为这点子疯狂而有趣,就像换伯特·高登来拍《围城十三天:阿拉莫之役》的电影一样。我回家后,当晚就把故事写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则在下星期写完。
这故事有点太长,但柯比觉得很好,把它收进那本选集。但我一直要等到从头改写时才喜欢上这故事。我特别不喜欢大卫·德莱顿与阿曼达上床,并再也无法查到在家的妻子发生了什么事。对我来说,他的表现太懦弱了。但在修改时,我找出了自己喜欢的文字节奏,并牢记在心,同时比起其他较长的短篇故事(例如《肖申克的救赎》中的《纳粹高徒》,就是用来说明我的文学象皮肿症的好例子),本篇也能更成功地揭示故事核心。
而节奏的成功关键就在于全篇的句,我是直接从道格拉斯·费尔班的小说杰作《射击》中搬来的。对我来说,那句子包含了所有故事的精华,也可以说是一句禅语。
《厕所有老虎》:我在康涅狄格州的斯特拉福德上一年级时,我的导师是范布伦太太,她很恐怖。我就很希望能看到有只老虎把她吃掉。你也知道,小孩子嘛。
《猴子》:四年前,我因公去了纽约一趟。当我结束在新美国文库出版社的拜访行程,返回旅馆的途中,在第5街和44街口,看到一个卖电动猴子的人。他在人行道上铺了条灰色毯子,上面站了一排猴子,它们面露笑容,会弯腰,还敲着手中的钹。但这景象在我眼中看起来却很可怕,于是在回旅馆的剩下路程上,我就一直在思考为什么会这样。后,我回到旅馆房间,在那里完成了大半的故事。
《陶德太太的捷径》:我太太就是故事中的陶德太太,她的确疯狂于寻找捷径,而故事中有条捷径真的存在,她也真的把它找了出来。塔比有时的确让人感觉她变得更年轻了,我只希望自己不像故事中的渥兹·陶德。我试着不要。
我非常喜欢这故事。这故事让我快乐,而故事中的老人也相当抚慰人心。
另外,这个故事当初被三个女性杂志拒绝,其中包括《大都会》杂志,理由是因为主角年纪太老,无法引起主要读者的兴趣。
后,是《红皮书》杂志接受了这篇故事,上帝保佑他们。
《跳特》:这篇故事原本是为了《全知》杂志而写,结果被退稿,原因是其中的科技在理论上站不住脚。至于故事中在外星设殖民地采集水矿的点子是来自另一位小说家本·波瓦,而我在这篇故事中将其具体实现。
《木筏》:我在一九六八年时写了这故事,当时叫《漂流物》。一九六九年,这个故事被卖给《亚当》杂志,就跟大多数杂志一样,是刊登以后而非收到稿件时就付稿费,当时答应的稿费是两百五十美元。
一九七○年春天,某天凌晨十二点半,我开着我的白色福特从大学汽车旅馆回家的路上,撞到了一堆交通锥。这些交通锥围着一块刚油漆的人行道,油漆已干,却没人想到天黑以后要把这些交通锥收起来。其中一个反弹后把我排气管上的消音器给敲松了。我顿时义愤填膺,决定要捡拾这些危险的交通锥,隔天早上再统统放到警察局门口,还要附张纸条说明我拯救了无数消音器与排气系统,应该获颁勋章。
于是,我捡了大约一百五十个交通锥,直到警车顶上旋转的蓝灯出现在我的后视镜里。
我永远忘不了,那警察来到我车旁后,看着我的后座好长一段时间,开口问道:“小子,那些交通锥是你的吗?”
那些交通锥全被充公,我也成了奥罗诺镇警局的贵宾。大约一个月后,我被带上班戈市地方法庭,以窃盗罪名被起诉。我是自己的律师,而这律师有个笨蛋客户。我被判两百五十美元罚款,我当时自然没有这笔钱。我有七天时间可以筹钱,不然就要在皮诺斯科郡监狱当三十多天的贵宾。
而法官判罚三天后,《亚当》杂志寄来了两百五十美元的支票,是我的短篇小说《漂流物》的稿费。这简直就像收到一张“出狱许可证”。我立刻将支票兑现,付清罚款,并且下定决心,从此以后看到交通锥时,我会笔直驶过;我会戒掉交通锥。
问题来了,《亚当》杂志是“出刊”后才付稿费,所以天杀的,当我拿到稿费,就表示这个故事已经刊登出来了。但我没有收到该期杂志,我定期去书报摊检查,但也没看到过——我得夹在一群臭男人当中,在诸如《波霸》杂志与《浪荡蕾丝边》之间翻寻骑士出版社发行的文学杂志,但我从来没在其中看到这个故事。
因为我已遗失这篇故事的原稿,因此十三年后的一九八一年,我得重新构思一次这个故事。当时我在匹兹堡,正在编后一集《鬼作秀》的电视剧本,当时我已疲惫不堪,因此决定重写一次这个故事,而结果就是《木筏》。故事事件与原始的短篇小说大致相同,但我相信在细节上恐怖得多。
所以,到底有谁看过《漂流物》这篇小说,或甚至有这本杂志,可以请你寄份复印件或不管什么给我好吗?甚至寄张明信片让我确认只是我发疯了也行?它可能会登在《亚当》杂志、《亚当季刊》或是(非常有可能)《亚当床边读物》(这可能不是个名字,我知道,我知道。但那时候我只有两条裤子和三套内衣裤,乞丐是没得选择的。而且让我告诉你,再怎么说都比《浪荡蕾丝边》好多了。)我只想确认一下,这个故事确实曾在“神鬼禁区”之外的某地发行出刊而已。
《适者生存》:我必须研究食人这种行为,因为这就是我这种人有时候会思考的问题。而且缪斯女神有时会在我脑中排泄。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粗俗,但请相信我,这是我所能找到的好的比喻。而且如果福灵肯要,我也愿意喂它饼干。总之,我开始思考,一个人有没有办法吃自己身上的肉,如果可以,在不可抵抗的结局来临前,他能吃多少?我犹豫着是否要下笔写这故事,因为我知道我只可能把它搞砸。后,有天在车子后座吃汉堡时,我太太问我在偷笑什么?于是我决定至少要试一试。
我们那时住在桥墩镇,我花了点时间和隔壁的退休医生拉尔夫·德鲁谈了这件事。虽然一开始他看起来很困惑(因为前一年,我曾为了另一个故事问他觉得人有没有可能吞下一只猫),但后他也同意,一个人可以靠自己身上的肉活上一段时间。他指出,就像物质界的一切,人体也蕴藏着能量。我又问他,那么关于重复承受截肢的冲击性休克呢?他给我的答案就是这篇故事的段,我只做了很少的更动。
我猜,福克纳也没写过这样的东西吧,哈。
《奥图伯伯的卡车》:那辆卡车是真的,房子也是,我是在一次长途驾车时在脑中编出这个故事的。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所以后来花了几天把它写了下来。
《水道》:塔比小的弟弟汤米曾经当过海岸防卫队队员。他驻守从琼斯港到比尔斯一带漫长而地形纠结的缅因州东南海岸。在那里,海岸防卫队的主要工作就是为大型浮筒换电池,以及偶尔拯救迷失在雾中或撞上礁石的毒品走私者。
那里有很多离岛,岛上也有很多紧密连结的社区。就是他告诉我真实版的斯特拉·弗兰德斯的故事,她从出生到死亡都住在她的岛上。是猪岛?还是乳牛岛?我不记得了,总之是某种动物。
但我很难相信这件事:“她从来不曾想过海到大陆本土吗?”
“不,她说直到她死,她都不想跨过水道。”汤米说道。
“水道”这个词对我来说很陌生,也是汤米对我解释的。他也跟我说了龙虾渔夫那个从琼斯港到伦敦之间的水道笑话,而我也把它放进了故事中。这故事早发表在《北佬》杂志上,叫《死人会唱歌吗?》,非常漂亮的篇名。但几经思考,我决定在本书中改回原来的篇名。
好了,就这样。我不认识你,但每本书到了后,我总是有种醒来的感觉。与梦告别总会有点悲伤,但看看周围,真实世界的一切是多么美好。感谢陪我走完这趟旅程,我非常享受。每一次都是。我希望你能平安抵达终点,而且下次能再次出现,因为就像那古怪的纽约俱乐部领班所说,总是有更多的故事。
斯蒂芬·金
缅因州班戈市
4. 仓库·发电机·一名年轻员工的遭遇
一缕缕的雾,白细如游丝,缓缓渗了进来。空气是冰冷的。整个早上天气都很凉,在经过三个星期以来的酷热后,尤其叫人感到凉快,但那是夏天的一种清凉。此时却不同,更像三月时料峭的寒意。我打了个冷战,不由自主想到了斯黛芬。
发电机停了。诺姆由铁门下钻出去时,正好吉姆从隔间里走出来。他看见了。我也看见了。奥利也看见了。
在卸货水泥地的边缘,自浓雾中伸出一团触须,不偏不倚揪住了诺姆的小腿,我愕然地张大了嘴。奥利发出短短一声惊呼——“啊”。那条触须末端厚度大约一英尺,约有一条蟒蛇粗细,而紧紧裹住诺姆小腿的部位更粗,约有四五英尺,其后的部分便没入那团浓雾中。触须是灰色的,以下渐渐转为皮肤色,并有好几排吸盘,不断扭曲、蠕动,好似几百张撅起的小嘴。
诺姆低头一看,看清了缠住他的是什么东西,两个眼珠都鼓了出来:“不!把它弄开!耶稣基督!把这可怕的东西弄开!”
“哦,上帝。”吉姆呻吟了一声。
诺姆紧抓着铁卷门底部,借力又把自己拉回门里。那触须鼓起来,就像我们手臂用力时一样。诺姆的身体贴在卷门上,头砰地撞到了上面。触须鼓胀得更高了,诺姆的双腿和身躯已渐渐向外滑去。铁卷门的门底将他的衬衫衣角由裤腰扯出来。他拼命扳着门,像是拉着单杠在做引体向上运动一样。
“救救我,”他哭喊道,“救救我,你们,求求你们。”
“耶稣、玛丽亚、约瑟。”麦隆喃喃念着。他也走出机器间,看到这番景象。
我站得近,因此立刻伸手抱住诺姆的腰,用尽全身力气将他往里拉。有一会儿,我们往后移了一点,但只有一刹那,就好像拉开一根橡皮筋一样。那触须虽暂居下风,但绝不放弃它的猎物。这时,又有三条触须从雾团中浮现,向我们伸了过来。一条圈住诺姆的工作围裙,将它扯了下来,卷着那块红布又缩回雾里。我想起小时候,我和弟弟如果向母亲要什么,比如糖果、漫画、玩具什么的,而她又不想给我们的时候,她就会说:“你们不需要这个,就像母鸡不需要国旗一样。”我想到母亲的话,又想到将诺姆的红围裙卷走的那条触须,不禁放声大笑。只不过,我的笑声与诺姆的尖叫声听起来没两样。也许除了我自己以外,没有人知道我在笑。
另外两条触须漫无目的地在卸货水泥台上来回滑行,发出先前我听到的那种刺耳的磨擦声。接着其中一条扫向诺姆的左臀,卷过他的身体,也碰到了我的胳膊。我可以感觉到它的温度、跳动和光滑质感。我心想,要是被那些吸盘揪住,我也会随着诺姆被抓进雾里去。谁知道这条触须并不理我,只是紧紧卷住诺姆,第三条则伸向他的另一只脚踝。
现在我已经抱不住诺姆了。“帮我!”我叫道,“奥利!你们哪一个!快帮帮我!”
可是他们没一个人过来。我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但他们都没有过来。
我低下头,看见那条卷住诺姆腰身的触须已勒进他的皮肤。在他的衬衫衣角被扯出裤腰的地方,那些吸盘正贪婪地吃着他。鲜血渐渐由那条勒紧的触须两旁渗了出来,颜色就和他的工作围裙一样鲜艳。
我的头“砰”地撞上卷起一半的铁卷门。
诺姆的两腿又被拉到外面去了,一只鞋子掉在地上。又有一条触须从雾团里伸了出来,牢牢钳住那只鞋,卷着它缩了回去。诺姆的手指仍紧抓着铁门下缘。他死死抓着,手指已呈铅灰色。他已不再呼救,一颗头不住地摇来晃去,像是一直在摇头似的,一头黑发蓬松散乱。
我看到他的肩膀后方有更多的触须伸过来,足有好几十条,一大丛触须。大部分都很小,但有几条相当肥大,简直就像早上倒在我们车道上的那棵老树树干一样粗。那些老触须的肉色吸盘,每一个都跟下水道的孔盖一样大。其中一条甩到卸货区的水泥地,又“嘶嘶”地朝我们的方向蠕动,犹如一条盲眼的巨大蚯蚓。我用尽全身力气一拉,卷住诺姆右腿的那条触须滑脱了一点。但仅此而已。在它再度抓牢之前,我看见这怪物已经在吃他了。
一条触须轻刷过我的面颊,停在空中,似乎在考虑。这时我想到了比利。比利还在卖场里,睡在麦克维先生的白色肉品冷冻柜旁。我到仓库来原是为了找条毯子盖住他的。要是那玩意儿揪住我,那就没人照顾比利了。也许只剩下诺顿。
这样想着,我不觉松手放开了诺姆,双腿一软跪了下去。
我的身子一半在里一半在外,恰恰在卷起的铁门下。一条触须自我的左侧伸过,似乎用吸盘在爬行。它钩住诺姆鼓起的右上臂,顿了一秒,随即一圈又一圈地绕紧。
眼前的景象就像个疯子被蛇惊吓后的噩梦,不断摆动的触须自四面八方裹紧了诺姆,也在我周围蠕动。我笨拙地向后一个蛙跳回到里面,肩膀着地,滚了一圈。吉姆、奥利和麦隆都呆立在原处,如杜莎夫人蜡像馆的蜡像一般,面色惨白,眼睛发出异样的亮光。吉姆和麦隆分别在机房门口两侧。
“开动发电机!”我对他们吼道。
他们谁也没动,只是中邪似的瞪着卸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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