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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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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我叫玛雅,刚满18岁,是瑞典斯德哥尔摩一个普通的高中女生,但几乎一夜之间我火遍了全瑞典!如果你用Google搜索我的名字,会找到超过750000个条目它们一致指控我教唆男友杀死了他的瑞典首富老爸,接着在教室射杀了男友和我最好的朋友阿曼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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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莫琳派森吉莉特(Malin Persson Giolito):瑞典小说家,专栏作家,曾从事律师职业逾20年,在北欧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担任过律师,也在比利时布鲁塞尔欧盟执委会担任过公职人员,现在专门从事写作。律师经历为莫琳派森吉莉特提供了扎实的法律知识,《流沙刑》一书的庭审与取证环节准确可靠、令人叹服。这本书赢得了北欧犯罪小说最高荣誉玻璃钥匙奖(2017),使得莫琳派森吉莉特成为尤奈斯博之后又一值得期待的北欧犯罪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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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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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室
救护车,医院
看守所,最初数日
我和塞巴斯蒂安
女子看守所
我和萨米尔
夜间,女子看守所
我和塞巴斯蒂安
女子看守所
塞巴斯蒂安
塞巴斯蒂安
致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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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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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首周:星期一
1
第一次看到法院室内的样子时,我觉得很失望。那次是我们班级旅行的访程。我很清楚,瑞典法官不会是头戴假鬈发、身穿长袍的佝偻老头儿,被告也不会是穿着橘色囚衣、嘴角喷着口沫、脚踝铐着脚镣的疯子。不过,我仍然很失望。那个地方有点像社区医院和会议中心的混合体。我们搭乘一辆散发着脚汗与泡泡糖味道的出租巴士到达法院。被告满头都是头皮屑,衣服皱巴巴的,被指控逃税漏税。除了我们班(当然,还有克利斯特),旁听席上只有其他四个人。但是那里座位很少,克利斯特只能从外面的走廊搬来一把椅子,才有位子坐。
今天情况可不一样了。我们身处瑞典最大的法庭。法官们坐在天鹅绒面高椅背的暗色桃花心木座椅上。正中央椅子的靠背比其他椅子的还要高。那是首席法官的座位,他被称为首席法官。他前面的桌子上,摆着一把手柄包覆毛皮的大头槌。每个座位前方都有细长的麦克风竖起。看似橡木制成的壁板,仿佛有数百年的古老历史;看起来庄严气派。座位间的地板上铺着暗红色地毯。我从来就不想面对公众;我从来不愿加入圣露西亚节庆典的唱诗班,或参加什么才艺比赛。但现在,这里面已座无虚席,他们全都是为我而来,我就是焦点。
我身旁坐着我的那些来自桑德暨赖斯达迪斯律师事务所的辩护律师。我知道,桑德暨赖斯达迪斯这名字听起来很像一家古书店,店里还有两个大汗淋漓、戴单片眼镜、穿丝质大衣的男同志正手提煤油灯,步履蹒跚,拍掉发霉书籍与动物标本上的灰尘。不过,他们可是全瑞典最精于刑案辩护的律师事务所。一般刑事犯都只有一名疲倦不堪的公派辩护人,而我的律师则带上了一整票兴奋的职员,还穿着模仿秀演员常穿的那种西装。他们在斯德哥尔摩旧城区舰桥路上一间超炫的办公室办公常常工作到凌晨时分,除了桑德,每个人都至少有两部手机。他们以为自己在演美剧,用一副我好忙,我很重要的表情,吃着打包的中餐。桑德暨赖斯达迪斯律师事务所的二十二名职员中,没有人名叫赖斯达迪斯,叫这名字的人早就死了,想必是死于心脏病,死因想必也是我好忙,我很重要。
现在,我的三位律师都在这里:名人彼得桑德,以及他的两位同事。当中最年轻的是个小妞,发型凌乱,穿了鼻洞却没戴鼻环,也许桑德不准她戴(马上把这垃圾给我拿掉!之类的)。我管她叫菲迪南。菲迪南认为,自由主义就是一种脏话,比核能发电还要危险。她想证明自己的性别地位已获得提高,因此戴着惹人厌的眼镜。她认为资本主义是我的错,所以对我很厌恶。前几次见面时,她把我当成一名疯狂的时尚博客作家,拿着一个保险已拉开的手榴弹。好的当然!她说话时完全不敢看着我,好,好别担心!我们会帮你的!感觉像是我在威胁她们:要是你们胆敢在我点的有机西红柿汁里加冰块,我就把所有人都炸飞。
另一位助理律师是个有着啤酒肚的四十来岁男子,一张圆脸活像个煎饼,脸上的微笑仿佛在说录像带在我家里,我可是照字母顺序将它们排好,锁在保险柜里的。啤酒肚男子理着短短的小平头。我老爸总唠叨着,说没有发型的人是信不过的。但是老爸这个说法,想必也是从电影上剽窃来的,而不是自己想到的。老爸好俏皮,好爱说笑。
我第一次见到啤酒肚圆脸男时,他的眼神定在我锁骨正下方,强迫自己把厚重的舌头缩回嘴里,愉悦地嘶声说:小姑娘,这怎么行呢?你看起来比十七岁大多了。如果桑德当时不在场,他想必就要喘息,甚至流口水了口水会一路从嘴里流下,滴到紧身的西装背心上。我懒得告诉他:我成年了,满十八岁了。
现在,圆脸男坐在我左手边。他还把公文包以及装满纸张与卷宗夹的滚轮行李箱一起带来了。他已经清空行李箱,山一般的卷宗摆在他面前的桌上。他留在行李箱里的,只有一本书(《一举搞定赢家的艺术》)和一把从小内袋里突出来的牙刷。老爸和老妈坐在我后方第一排的旁听席上。
那次观摩不过是两年前的事,却已如永恒一样久远。我们班在出发前还先演练了一次,目的是让我们了解场面的严肃以及现场情况。我很怀疑这样做是否有效。不过从那儿离开时,克利斯特说我们很守规矩。他本来很担心,以为我们会克制不住,咯咯傻笑、喧闹、玩手机。他以为我们会像那些无聊至极的立法委员,准备呆坐在那里玩手机游戏、垂着头呼呼大睡。
当克利斯特说明,法院审判不是儿戏,甚至会影响人们的生命时,声音可是肃穆极了(各位,给我听好!)。我还记得他的声音,直到法院宣告判决,任何人都是清白的。他一再重复这句话。克利斯特说话时,萨米尔正襟危坐靠在椅背上,用一种所有老师都爱得不得了的方式猛点头。他点头的神态仿佛在说:对,我都懂!你说的我全都懂!你说得真对,真行,我没有什么要补充的。直到法院宣告判决,任何人都是清白的。这是什么鬼话?从一开始,无罪的人就无罪,有罪的人不就已经犯罪了嘛!法院会弄清楚事情发生的经过,而不是判定什么是真的,什么又是假的吧?警察、检察官、法官们事发时都不在场,不知道谁干了什么,可不代表法院事后就能自作主张。
我记得,我跟克利斯特这么说过。法院一直都在犯错,强奸犯老是被判无罪。即使你被大半个难民收容所里的人强奸了,两腿间还被插了一整箱的空酒瓶,他们就是不相信女生的话。就性侵向警方报案,简直是馊主意。而这也不代表什么事都没发生、强奸犯什么事都没干。
事情没那么简单。克利斯特说。
老师的回答都是些陈词滥调:很好的问题。我有听到你说的。这种事不是黑白分明的。事情没那么简单。这些全都指向一点:他们连自己在讲什么都不知道。
好吧,如果要知道真相、知道谁说谎这么难,那么我们无法确定时该怎么办?
我曾在某个地方读到:我们所选择相信的,就是真相。这听来真是更混乱了。好像某个人就能决定真假了?难道事情的虚实,会因为你问的对象不同而有所不同?是的,只因为我们相信的某人说了些什么,我们就可以决定:事情就是这样的,可以选择相信它是真的。怎么会有人想到这么白痴的事?如果有人告诉我,他选择相信我,我马上就知道,他其实非常确信我完全在说谎,只是假装成相反的那一面罢了。
事到临头,我的律师桑德看起来最漫不经心。我站在你这边。他只这样说,摆着一副国字脸。桑德是那种喜怒不形于色的人,有他在,一切轻松自然,都在掌握之中。他没有情绪上的爆发,不表现出任何情感,更不会笑到岔气。他出生的时候,八成也没有哭叫。
老爸和桑德正好相反。老爸从来就不是什么自己所希望成为的酷男(他自己讲的)。他睡觉时会磨牙,观看国家队的足球比赛时还会站起来。有一次,邻居在一周内停车停错位置四次,老爸就对着街道办的迂腐老头们大发雷霆。面对电话销售员和复杂难懂的电费合约,他更会直接开骂。计算机、海关护照检查站、爷爷、烤肉架、蚊子、人行道上没铲的积雪、排队搭电梯的德国人和法国服务生,都是他痛骂的对象。任何事物都足以令他兴奋,张嘴尖叫,猛力敲打门板,叫喊着别人去死一死。与此相反,桑德发怒的最明显征兆(或者说,从生气转为暴怒)只是皱皱眉头、咂一下嘴巴。这样,他的同事们就会惊慌,开始结结巴巴,忙着搜找纸张、书本或其他他们觉得能让他高兴的东西。要是老爸没有气急败坏,而是冷静、沉默下来,妈妈很可能也会有这种反应。
桑德从没对我发过脾气,对我提的事情他从未感到生气。发现我说谎,或是我有所隐瞒,他也不会恼羞成怒。
玛雅,我站在你这边。有时,他听起来比平常更累,但是,这样就够了。我们从来不提真相。
最主要的是,我觉得桑德只在乎警方和检察官提出的证据,这是很聪明的做法。我不需要担心他究竟是真想把工作做好,还是只想敷衍了事。他仿佛只是把所有的死人、所有罪行和所有焦虑换算成数字,如果等式不能成立,他就赢了。
也许,我们就该这样做。一加一不等于三。下一个问题,谢谢。
但是,这帮不了我什么忙。一件事,要么曾经发生过,要么完全没发生过。就这么简单。其他那些拐弯抹角、旁敲侧击的花招,还不都是哲学家(很显然)和其他律师在玩的。还是那句老话:事情没那么简单。
不过我记得,在那次到法院观摩以前,克利斯特可真是坚持到底,使出浑身解数逼我们听话。直到法院宣告判决,任何人都是清白的,他就把这行字写在黑板上,法治基本原则。(萨米尔又点头了。)克利斯特要我们做笔记,抄下来。(虽然萨米尔根本不需要做笔记,但他还是乖乖地抄了。)
克利斯特喜欢从短句中学到精华,然后反过来提出问题。两周后我们测试,答对一个可以拿到两分。为什么不是一分?因为克利斯特认为,这种背诵式的习题还是有灰色地带的,你可以做到几乎答对;一加一当然不等于三,但你既然还知道用数字作答,我就给你半分。
总之,克利斯特带我们到法院观摩已经是两年多前的事了。塞巴斯蒂安直到最后一年才加入我们班。他没参加那次观摩,之后他必须重新去一次。那时候,我在学校过得很惬意,和班上同学以及从一年级以来各个不同的任课老师都处得不错。化学老师约拿讲话声音比较低,总是记不起来学生叫什么名字,等公交车时,背包还低垂到腹部。法文老师玛莉露易戴着眼镜,发型活像蒲公英,总是狂吸着一小片止咳药,嘴巴噘得像小野莓一样。体育老师佛利格总是剪着小平头,整个人看起来宛如一块刚上过亮光漆的木质甲板,性别不明,颈上挂着哨子,粗壮、闪亮的小腿刮得干净,身上总散发出毛圈袜和别人的汗臭味。头发漂白、心不在焉的莫琳则是数学老师,面带不满,经常迟到。她每周平均请两天病假。Facebook 上的大头照中,她摆着一张自己身着三点式比基尼泳装、比现在年轻、体重至少轻二十千克的照片。
然后,就是这位克利斯特史文森了。他非常投入,神情仿佛在说:来吧,我们就在玛莉亚广场见。现在表决!不过,他整个人却像马铃薯泥拌奶油酱搭配炸肉排一样平凡无奇。他以为摇滚音乐能让世界免受战乱、疾病与饥荒之苦。作为一个老师,他讲话的声音异常激动、投入。这种声音唯一的用途,就是让一条狗听话摇尾巴。
每天,克利斯特总会带一个保温瓶,装着在家里煮好的热咖啡到学校来,咖啡里加了许多牛奶和糖,活像流质的粉底霜。他把咖啡倒在自备的马克杯(全世界最好的爸爸)里,将杯子带进教室,还在上课时续杯。克利斯特喜欢规律,每天都做一样的事,最喜欢的歌要一放再放。想必他从十四岁以后,就每天吃一样的早餐,那是某种长途滑雪时吃的玩意儿燕麦粥加越橘果酱和酸奶(一日三餐,早餐最重要!)。他每次和朋友碰面,想必都会喝啤酒和一点儿烈酒。每周五,他都会和家人吃墨西哥玉米卷饼。有什么大事值得庆祝的时候,他会和老婆大人一起去街角的比萨店(还会帮孩子准备绘图纸和粉笔),共享一瓶店里最具特色的招牌红酒。克利斯特十分缺乏想象力,总是参团出游,食物里从不加香菜,煎东西只用奶油。
从一年级起,克利斯特就是我们的老师。每星期他至少会抱怨一次天气是多么古怪(现在真是四季不分了)。每年在深秋入冬之际,他总会抱怨街上的圣诞节招牌怎么越来越早挂出来(夏季航班的渡轮一停驶,舰桥路上很快就会摆出美轮美奂的圣诞树。)。
他会抱怨八卦晚报(这种狗屎,怎么会有人读?)和StrictlyCome Dancing 舞蹈实境秀、瑞典歌谣祭、Paradise Hotel 实境秀(这种垃圾,怎么还有人想看?)。他把我们的手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你们是母牛吗?社交软件整天叮当响,你们干脆把铃铛挂在脖子上好了,那些垃圾有什么好玩儿的?)。每次抱怨时,他看起来都非常怡然自得,觉得自己很年轻,很酷(对,不只我老爸会用这个字)。仿佛他能对我们说该死的狗屎!就证明了自己可以和学生打成一片。每喝完一杯咖啡,克利斯特就会把一小块口含烟塞在上唇下方,把残余物放在一张小纸巾上,再将它们扔进垃圾桶。克利斯特非常讲究秩序与规矩,就连用口含烟也不例外。
之后,在逃税漏税经济犯的审判结束后,我们回到学校时,他显得非常满意。他觉得我们表现很好。克利斯特总是只感到满意或担忧,不会大喜过望,更不会暴跳如雷。每逢遇到背诵题,克利斯特总愿意至少给半分。
克利斯特死时,姿势差不多就像我妹妹莲娜睡得最熟时的样子:双臂抱头,膝盖弯曲,身体低低地躺着。在救护车赶来以前,他就已经出血不止了。我也好奇,他的老婆和孩子们是否会觉得真相并不单纯。由于法院仍没表示我有罪,所以我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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