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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一部对鲁迅弃医从文影响甚巨的书,被誉为日本国民大作家夏目漱石的处女作。曾翻译畅销书《失乐园》、《一个人的好天气》、《心》等经典作品译者、著名日本文学翻译家竺家荣全新修订版。青春版的《我是猫》,更适合年轻读者阅读的权威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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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我是猫》确立了夏目漱石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小说采用幽默、讽刺、滑稽的手法,借助一只猫的视觉、听觉、感觉,以主人公中学教员珍野苦沙弥的日常起居为主线,穿插了邻居资本家金田企图嫁女不成、阴谋报复苦沙弥的矛盾冲突,嘲笑了明治时代知识分子空虚的精神生活,讥讽他们自命清高,却无所事事;不满现实,却无力反抗;平庸无聊,却贬斥世俗的矛盾性格,鞭挞金田等资产阶级人物及帮凶的势利、粗鄙、凶残的本性。小说构思奇巧 ,描写夸张,结构灵活,具有鲜明的艺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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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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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猫,还没有名字。
我不知道自己出生在哪里,只恍惚记得自己在一个昏暗、潮湿的地方,喵喵地叫唤个不停。在那儿我第一次见到了人这种东西。后来才听说,那东西就是人类中最恶毒的种类,叫作书生[1],传闻这种书生时不时会把我们猫猫抓去煮了吃。不过,当时我什么也不懂,根本不知道害怕,只是被书生放在手心里,忽地举起来的时候,我感觉有点晕晕乎乎的。我在书生的手掌上,稍稍定了定神之后,看到的这张面孔,就是我头一次见到的叫作人类的东西。人怎么这副模样,这种诧异的感觉直到现在还深深地留在我的记忆中。别的不说,那张本应毛茸茸的脸竟然光溜溜的,简直像个烧水壶。后来我也遇到过不少猫猫,可是从不曾见过长得这般残缺的。非但如此,他的脸中央过分凸出,而且从那个凸起的黑窟窿里还不时噗噗地喷出烟雾来,我都快被烟雾呛晕了。直到最近,我才知道这玩意儿就是人类抽的烟。
我舒舒服服地蹲坐在书生的手心里,可是片刻工夫,便觉得飞快地旋转起来。我不知道是这书生在转呢,还是只有我自己在转,只觉得头晕眼花,直犯恶心,正想着这下子准没命了,只听见咚的一声响,我两眼冒出了金星。到此为止我还记得,可之后发生了什么,死活也想不起来了。
等我清醒过来一看,那个书生已经不见了。原先和我一起的兄弟姐妹也一个都没有了,就连我最依赖的妈妈也不知去向。而且,这里和我原来待的地方不一样,亮得刺眼,简直睁不开眼睛。这是什么地方?怎么变成这样了呢?我这么想着慢慢爬了几步,感到浑身疼痛原来我是被人从稻草上一下子扔到竹丛里了。
我使出吃奶的力气从竹丛里爬了出来,看到对面有个大大的池塘。我坐在池塘边琢磨着自己现在该怎么办,其实也想不出什么好法子来。我终于想到一个法子,倘若在这儿哭一会儿,那个书生兴许还会来接我的。我就试着喵喵地叫了半天,却不见有人来。不久,池面哗啦哗啦地刮过阵阵凉风,天色渐渐暗下来了。我的肚子已经饿瘪了,想哭也哭不出声来。万般无奈,我决定去找一个有吃食的地方,只要是吃食就行。于是我慢慢地沿着池塘从左往右绕行。真是痛苦啊,稍微一走动,浑身就疼得受不了,我咬紧牙忍着痛,拼命地往前爬,总算爬到了一个好像有人家的地方。我想,只要爬进去,就会有活路的。于是我从竹篱笆的破口钻进了一户人家的院子。缘分这东西真不可思议,假如篱笆上没有破洞,我很可能会饿死在路旁的。有句话说得好:树之荫,前世之缘。这篱笆上的破洞,直到今天,依然是我去拜访邻居三毛姑娘[1]的通道。言归正传,我钻进那个宅院之后,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此时眼看着天色暗了下来,我肚子里没食物,天气很冷,偏偏又下起了雨,片刻也不能再耽搁下去了。无奈之下,我姑且朝着那又明亮又温暖的地方爬去。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应该已经进入这户人家的房子里面了。
在这里,我遭遇了那个书生以外的人。最先遇到的人是女仆。这女仆比那个书生还要凶恶,一看见我,就一把抓起我的脖颈,扔到了屋外。哎呀,这下可完蛋了。我只好闭上眼睛听天由命了。可是,我实在无法忍受饥饿与寒冷,于是再一次趁女仆不注意,偷偷爬进了厨房。结果不大工夫,又被她扔了出来。我记得就这样被扔出来,又爬进去,爬进去又被扔出来,反反复复了四五次。当时,我对被叫作女仆的那个人恨之入骨。直到前几天,我偷吃了她的秋刀鱼,报了一箭之仇,才算解了心头之恨。就在女仆最后一次抓起我要往外扔的时候,这家的主人走进了厨房,嘴里说着:怎么这么闹腾!干什么哪?女仆提起我,举到主人眼前,对主人说:这只小野猫,老是往厨房里钻,怎么赶都赶不走,烦死人了。主人一边捻着鼻子下边的黑毛,一边打量了我一番,然后说了句:那就让它待在家里吧。说完就回到房间去了。显然,主人是个不爱说话的人。女仆恼恨地把我扔在厨房里。就这样,我决定把这户人家当作自己的家。
我不常见到这家的主人,听说他的职业是教师,从学校一回来就钻进书斋,几乎不怎么出来。家里人都以为他是个好钻研学问的人,他自己也摆出一副做学问的架势。可是实际上,他并不像家里人说的那样在看书。我时常蹑手蹑脚地去他的书斋窥探,见他经常睡大觉,有时口水都流到正在看的书本上。他肠胃不好,所以皮肤发黄,缺乏弹性,没有活力。可是他饭量很大,每次吃撑了之后,就吃消化药。吃完药就翻开书,读上两三页便打起盹来,口水淌到书本上,这就是他每天晚上都在做的功课。我虽然只是一只猫,也时常会思考:做教师实在是舒服。如果我降生为人,一定要当教师。像这样总是睡大觉也能做的活计,连我们猫族也完全可以胜任的。即便这样,我家主人却说,没有比做教师更辛苦的工作了。每当有朋友来访时,他总要发泄一通不满。
我刚住进这个家的时候,除了主人外,我一点儿也不受其他人待见。不管我去哪里,他们都一脚把我踢开,根本不搭理我。直到今天还不给我起名字,从这一点就不难看出我有多么不受重视了。实在是没有办法,我才尽可能跟在收留我的主人身旁的。每天清晨,主人读报的时候,我必定会趴在他的膝头上。他睡午觉时,我就趴在他的背上。这样黏着主人并不说明我有多喜欢主人,而是因为没有人搭理我,不得已而为之罢了。
后来我有了经验,每天白天趴在盛着热饭的小木桶上面,晚上睡在被炉上,天气晴好的晌午,就躺在檐廊边上。不过,要说舒服,还要数夜里钻进孩子们的被窝,跟他们一起睡觉了。我所说的孩子们是两个小孩,一个五岁,一个三岁,每天晚上两个孩子睡一间屋,还同睡一个被窝。我总是想法子在她们俩中间找个空当挤进去。只是,万一运气不好,把哪个孩子弄醒,我就倒霉了。这两个小孩,特别是那个小一点的最不地道也不顾夜深人静,扯着嗓子大声哭嚎:猫进来了!猫进来了!于是,那个患有神经性胃病的主人必定会从隔壁房间跑过来,前几天就是这样,他拿尺子狠狠地敲打了我的屁股一通。
我自从和人同住一个屋檐下,越是细细观察他们,越是不能不断言他们是相当任性的。尤其是我经常同衾的那两个小孩,更是可恶透顶。她们兴致一来,就使劲地折腾我,不是把我倒提着,就是用纸袋套我的脑袋,或是把我扔出门外,或是塞进炉灶里。只要我稍一反抗,他们就会全家人一起四处追赶我,对我进行迫害。前几天,我在席子上刚磨了两下爪子,女主人便大发雷霆,打那以后,轻易不允许我进入客厅。即使我在厨房的地板上冻得浑身发抖,他们也不理不睬。我最尊敬的住在街对过的白婶,每次她见到我,总是说:没有比人类更冷酷无情的啦。前些天,白婶生下四只白璧无瑕般可爱的小猫,可是她家的书生,第三天就把四只小猫一只不剩地扔到后院的水池那边去了。白婶流着泪向我诉说了整个经过后,得出了她的结论:为了保全我们猫族的亲子之爱,为了过上美满的家庭生活,我们猫族不得不向人类叫板,将他们剿灭!我觉得她的提议很在理。还有隔壁的三毛姑娘也曾经非常气愤地对我说过:人类根本不懂得什么叫所有权。在我们猫族里,历来是谁先找到的吃的,谁就有吃的权利,不管是沙丁鱼串的干鱼头,还是鲻鱼的肠子。如果对方不遵守这个规矩,就可以对其动武。但是人类好像丝毫没有这种观念,总是把我们找到的好吃的东西夺去。他们仗着身强体壮,抢走理应属于我们的食物,还若无其事。白婶的主人是军人,三毛姑娘也有为她代言的主人。由于我住在教师家里,对待这类事情比起她们二位来自然想得开些,只要能够将就着把日子一天一天地过下去就知足了。就算他们是人类,也未见得会子子孙孙永远兴盛的。罢了,就耐心等待猫族时来运转的那一天吧!
说到任性,我倒想起了我家主人由于任性而出糗的事。我那个主人无论哪方面都没有过人的本事,可是他偏偏喜欢什么都搞一搞。他有时胡诌几首俳句[1]给《杜鹃》杂志[2]投稿,有时写几首新体诗寄给《明星》杂志[3],有时还写写错误百出的英文,也学过弓道,唱过谣曲[4],甚至吱啦吱啦地拉过小提琴。只可惜,没有一样拿得出手。虽说他的胃不好,可是一旦迷上某件事,就特别投入。他喜欢在茅房里唱谣曲,结果左邻右舍给他起了个茅房先生的绰号,他也全不在意。每次如厕,照样大唱特唱什么吾乃平宗盛[5]也,逗得人们一听到他唱曲子就笑:快听,平宗盛又来了!我住进他家大约一个月后,也不知这位主人是怎么想的,领取月薪的那天,他提着一大包东西,急匆匆地回到家里。我正猜测他买的是什么,见他打开了大包,原来都是画水彩画的颜料和画笔,还有华特曼纸[6]等。看这架势,他是决意从今天起放弃谣曲和俳句,专攻绘画了。果不其然,从第二天开始,有一阵子他连午觉也不睡了,每天都在书斋里一门心思地画画。只是,看他画出来的东西,谁也判断不出到底是什么。他本人似乎也觉得画得不怎么样,有一天,他的一个据说是研究美学的朋友来访,我听见了他们这样一番对话:
不知怎么搞的,就是画不好。看别人画觉得挺容易的,可是自己一拿起画笔来,才知道作画真难啊。主人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他说的倒也是实话。他的朋友透过金丝边眼镜,看着主人说:没有人一开始就能画好的。首先一点,只是整天关在屋子里,凭着想象作画,当然画不好。意大利大画家安德烈德尔萨托[1]曾经说过:如若绘画,皆须模仿自然本身。天上有星辰,地上有露华,空中有飞禽,地面有走兽,池里有金鱼,枯木有寒鸦。大自然乃是一幅活的大画面。你觉得怎样,如果想要画出像样的画来,你也试着写写生好了。
嘿,安德烈德尔萨托说过这样的话吗?我真是一点也不知道。说得太对了,有道理啊!的确是这么回事。主人钦佩不已。而那个朋友的金丝眼镜后边,露出了嘲讽般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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