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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这一系列用书中的第二辑(第一辑为《公司控制权:专题案例与实训(第一辑)》,法律出版社2015年3月出版)。本辑的主题聚焦宗庆后、黄光裕、马云三位中国首富所创办的公司在发展壮大中所发生的公司控制权纠纷。这些控制权纠纷对三位首富公司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给其他创业者在公司发展壮大中如何协调处理好公司发展与公司控制权制度设计之间的关系以警示和启示。
本书的特色主要有三:
一是注重案例的综合性。注重事件的完整性和整体性,将整个控制权争夺中涉及的全部法律问题作为一个整体呈现在学生面前,和盘托出整个事件的全貌。
二是强调案情的故事性。每个案例都是一出人生大戏,其事件经过和结果无不具有戏剧性色彩,都蕴含着当事企业的发展史和事件主人翁的创业史。
三是突出问题的启发性。本书中的每一个案例都涉及多个不同的法律问题,有的甚至涉及不同法律部门的法律问题。有的案例中法律问题的解决还需要涉及其他不同学科知识的应用,由此可促进学生向复合型人才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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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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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娃哈哈控制权争夺案(2006年12月~2009年9月)
案例二:国美电器控制权争夺案(2008年11月~2011年3月)
案例三:阿里巴巴控制权争夺案(2010年10月~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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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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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自2005年年底从司法实务部门到高校任教以来,深感学院式教学之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法学院培养的学生很难适应司法实际需要,大都还需要司法实务部门再进行师徒般的职业培训才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从那时起,编者一直在思考如何在课堂上进行实践性教学。2010年教育部开始新增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招生,如何将具有法学本科背景的学生培养成复合型和实践型的法律人才,这无疑给各培养单位出了道难题。2012年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成为湖北省省级本科教学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这给我们如何打通法学专业的本硕教学,增强法学人才的复合性和实践性提供了探索的渠道。为此,法学院决定推出一批旨在提升学生实践性能力的教学用书。
本书是这一系列用书中的第二辑(第一辑为《公司控制权:专题案例与实训(第一辑)》,法律出版社2015年3月出版)。本辑的主题聚焦宗庆后、黄光裕、马云三位中国首富所创办的公司在发展壮大中所发生的公司控制权纠纷。这些控制权纠纷对三位首富公司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给其他创业者在公司发展壮大中如何协调处理好公司发展与公司控制权制度设计之间的关系以警示和启示。
本书的特色主要有三:
一是注重案例的综合性。注重事件的完整性和整体性,将整个控制权争夺中涉及的全部法律问题作为一个整体呈现在学生面前,和盘托出整个事件的全貌。每个案例都由"利害相关方索引、全景式回放、焦点问题与实景讨论、情景拓展与角色扮演、重点法条备忘"五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相互关联,案情之间虚实结合、局部与整体详略得当、前后呼应,成为一体。从而使本书与其他法学教学案例书"一个知识点一个小案例"这种一事一例的编写体例形成鲜明对照。
二是强调案情的故事性。每个案例都是一出人生大戏,其事件经过和结果无不具有戏剧性色彩,都蕴含着当事企业的发展史和事件主人翁的创业史。其中不乏法律警醒和人生感悟。在案情描述中尤其突出细节刻画,通过对这些细部特征的放大,使学生感知到人生的丰富性和人性的饱满性。其中的情、理、法跃然纸上,映于眼帘,存于脑海。
三是突出问题的启发性。本书中的每一个案例都涉及多个不同的法律问题,有的甚至涉及不同法律部门的法律问题。有的案例中法律问题的解决还需要涉及其他不同学科知识的应用,由此可促进学生向复合型人才靠近。当然首要的还是要培养学生善于抓住问题的焦点。每个案例中的"焦点问题和实景讨论"主要在于训练学生如何寻找焦点问题,以及如何培养学生解决焦点问题的技巧和能力。在"情景拓展与角色扮演"部分,重点训练学生模拟实战场景,解决与焦点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以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特别需要声明的是,书中所涉及的评价性的观点和事实性的表述,全部直接来源于原文出处,并不代表编者的主观偏好和个人观点。为了保存原报道案情事实的原貌,编者没有对其所报道的事实进行任何改编和加工,自然也就不对所引述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本书作为教学用书,不带有任何个人的感情色彩,编者没有任何褒扬或贬损任何人的主观故意,更没有对某些人认为是负面的报道进行传播和扩散之动机和目的。如果对某些不特定的人客观上造成了事实上的不良影响,则实在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
本书的大量素材直接引自新闻记者的报道,由于时间仓促,有些细节难免存在差错,敬请读者不吝指出。
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对推动法学实践性教学有所助益,这也是编者最大奢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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