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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要是我真的疯了,也没什么,我不在乎。摩西赫索格心里想。
有些人确实认为他疯了,他自己也有一阵子怀疑过他的精神是否还正常。而现在,他的举止虽然仍有点怪诞,可是他感到信心百倍,轻松愉快,身强力壮,而且自以为慧眼超群。他整天给天底下的每个人写信,已经入了迷。这种信他越写越来劲,因此自六月底以来,他无论跑到哪里,随身必定带着一只装满信件的手提旅行箱。他带着这只箱子,从纽约到玛莎葡萄园,但立刻又转了回来;两天后,他飞往芝加哥,接着又从芝加哥前往马萨诸塞州西部的一个乡村,然后就躲在那里发狂似地没完没了地写起信来。写给报章杂志,写给知名人士,写给亲戚朋友,最后居然给已经去世的人写起来,先是写给和自己有关的无名之辈,末了就写给那些作了古的大名鼎鼎的人物。
伯克夏一带正是盛夏季节。赫索格独自待在一幢老大的旧房子里。往常他十分讲究饮食,现在则靠啃光面包、罐头豆和干乳酪充饥。有时,他会跑到杂草丛生的花园里去采摘悬钩子,心不在焉地小心翼翼地把它们那长满刺的藤蔓牵起来。他睡的是一张没铺被单的床垫这是他久已弃而不用的结婚时的床有时他就裹着大衣睡在吊床上。花园里,四周围着他的是长得高高的杂草、刺槐,还有小枫树。晚上醒来睁开眼,只见点点星光近似鬼火。当然,那不过是些发光体,是些气体:无机物、热量、原子,但在一个清晨五点和衣躺在吊床上的人看来,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若遇心血来潮,突然想到什么新主意时,他就赶快跑到厨房他的总部去记下来。砖墙上的白漆已开始剥落,有时候,赫索格就用袖子抹去桌上老鼠咬下的碎屑,他不动声色地感到奇怪,野鼠怎么会对蜂蜡和石蜡这么感兴趣。凡是用石蜡封口的果酱瓶、蜜饯罐之类,都被它们咬得千疮百孔,生日用的蜡烛啃得只剩下烛芯。老鼠还光顾了一条面包,咬进一个洞,在里面留下自己的形状。赫索格涂上果酱,吃下了没有咬过的另外半条。他和老鼠也能分享食物了。
不管什么时候,他脑子里总有一角对外界敞开着。清晨,他听到乌鸦叫,觉得它们的聒噪十分悦耳。黄昏时,他听到的是画眉的啭啼。晚上则有猫头鹰的悲鸣。当他被脑子里的信弄得激动起来,走进庭园时,他会看到玫瑰花绕在水笕上,或者是看到桑树以及在它枝头使劲啄食的小鸟。白天,天气炎热,黄昏时红霞似火,四周灰蒙蒙的一片。他睁大眼睛放眼望去,什么也看不清,几疑自己已经半瞎了。
他的朋友他过去的挚友,和他的妻子他的前妻,曾对人散布谣言说,他的精神已经失常。这是真的吗?
他绕着这座空房子走了一圈,在一扇布满蜘蛛网的灰蒙蒙的窗子上,看到了自己的脸影。他看上去显得出奇地安详。一道光线从他的天庭,经过笔直的鼻子,照到他深沉宽厚的嘴唇上。
到春深时分,赫索格觉得再也受不了啦,他要进行解释,说出事情始末,要阐明自己的观点,为自己辩护,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当时,他正在纽约一所夜校里给成年人上课。四月间,他的课讲得头头是道,条理分明,可是到了五月底,就开始有点东拉西扯,语无伦次了。他的学生这时也明白,他们从赫索格教授那里大概再也学不到多少浪漫主义的由来了,他们只等待着怪事的发生。果然,赫索格教授课堂内的礼节日见减少。他整天若有所思,说话时常有毫不自觉的坦率。到了学期末,他讲课时经常会久久地呆着说不下去,有时甚至干脆停了下来,喃喃地说声对不起,伸手从怀中掏出钢笔,使劲地在一些碎纸片上写起来,弄得讲台也吱吱嘎嘎作响。他全神贯注,眼圈发黑,苍白的脸上七情尽露。他在说理,在争辩,在经受着痛苦。他仿佛想出了一个了不起的变通办法。他似乎在神游四方,又像在钻牛角尖。他的渴望、固执、愤怒他的眼睛和嘴巴的表情,把这一切都默默地暴露无遗。人们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全班学生都等着,三分钟,五分钟,鸦雀无声。
起先,他做的笔记并无一定形式,全是片言只语零星的废话、感叹词、曲解了的成语和语录,或者借用一句他去世已久的母亲所说的意第绪语,叫Trepverter,即大错铸成后所讲的悔不当初的自谴自责语。
例如,他写道:死亡死去再活又死活。
没有人,就没有死亡。
以及:你的灵魂要下跪吗?也有好处。擦地板。
还有:对付傻瓜要用他的傻办法,免得他自以为聪明。
对付傻瓜勿用他的傻办法,免得汝亦似他为傻瓜。
两者试择其一。
他又记下:据沃尔特温彻尔告知,巴赫在创作安灵曲时套着黑手套。
对这些杂乱无章的笔记,连赫索格自己也不知道该作何感想。他只是屈从于一时产生这种想法的激动而已,有时他不禁犯起疑来:这也许就是精神崩溃的一种征兆吧?但这并没有使他感到害怕。他躺在十七街上一套租来的公寓房间的沙发上,有时候把自己想象成一座专门制造个人沧桑史的工厂。自己的一生,从出生到死,都一幕幕呈现在眼前。他在一张纸上承认:我无话可说。
他把自己的一生从头至尾细细考虑了一番,觉得没有一件事做对。他这一生,像俗话说的那样,是完蛋了。但既然这已无从着手,那也就没有什么可悲哀的了。躺在那霉得发臭的沙发上,他神游遥远的过去,十九世纪,十六世纪,十八世纪,从十八世纪里,他终于找到了一句自己颇为欣赏的话:悲哀是懒惰的一种。
他脸贴沙发躺着,继续进行自我评价。他算是个聪明人呢还是个大笨蛋?唉,照目前的情况看,他实在不能自认是聪明的了。其实,他的性格并不乏聪明机灵的素质,只是他选择了爱空想的一套而已。结果被那班骗子刮得精光。还有呢?啊,他掉头发了。他看了那班头皮专家们登的广告,心里既老大怀疑,可又暗暗希望他们说的是实话。头皮专家!唉他以前本是个美男子呢!现在,他的脸一望而知是个受尽打击的人。但他还是自己讨的打,是授人以柄的结果。这使得他进一步去考虑一番自己的性格。这究竟是属于哪一种性格呢?喔,用时髦话说,这是一种自我陶醉狂,一种色情受虐狂,一种背时的性格。他的临床症状是沮丧抑郁,但还不是最严重的,还没有成为狂郁症。世上比他更糟糕的残废人多着呢。要是你按照当今世上每个人明显的所作所为,认为人类是病态的动物,那赫索格是否更加病态,格外愚昧,特别堕落呢?
不。那他算不算聪明呢?要是他有权力欲,性格上偏执些、霸道些,他的聪明就会更有效用了。他有妒忌心,但对竞争并无特别兴趣,所以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偏执狂。那他的学问怎么样?现在他也不得不承认,他实在不太像个教授了。不错,他还是认真的,也颇有一股子幼稚的热心和诚意,但他绝不可能成为一个有系统有学识的学者。他的博士论文《十八、十九世纪英法政治哲学的自然状况》,是个出色的开端,以后还成功地写了几篇论文和一本叫《浪漫主义和基督教》的书。但除此以外,他的那些雄心勃勃的计划,便都一个个胎死腹中。凭着他早年取得的那些成就,他不管在找工作还是搞研究经费方面,从来都没有遇到过困难。纳拉甘塞基金会这些年来就一共给他拨款一万五千美元,资助他继续研究浪漫主义。可是这一研究的成果八百多页毫无中心的杂乱无章的议论装在一只旧皮包内,现在正静静地躺在壁橱里。想起来就叫人伤心。
他身旁的地上撒满了纸片,因此有时他就屈身伏地而写。
此刻他记下:我的生命并非痼疾,而是一种长期的康复过程。是自由主义中产阶级的修正本,是改良的幻影,是希望的毒药。
他突然想到了消化系统有抗毒能力的米特拉达悌。企图暗害他的刺客不知底细,犯了错,只用了少量毒药,结果并没能毒死他,只把他弄得酩酊大醉。
一切皆有用。
他重又继续做着自我检讨。他承认自己本是个坏丈夫两次婚姻都如此。他待第一个妻子戴西很糟糕。第二个妻子马德琳则要把他搞垮。对儿女,他虽然不乏慈爱,但仍是个坏父亲;对父母,他是个忘恩负义的儿子;对国家,他是个漠不关心的公民;对兄弟姐妹,虽然亲爱,但平时很少往来;对朋友,自高自大;对爱情,十分疏懒;论聪明才智,自己愚昧迟钝;对权力,毫无兴趣;对自己的灵魂,不敢正视。
他对于自己能够毫不含糊地、实事求是地进行严格的自我批判,感到十分得意,于是就反举双手,双腿一伸,在沙发上伸了个懒腰。
尽管如此,我们每个人不是仍有不少迷人之处吗?
爸爸,一个可怜人,他的笑貌能把小鸟引下枝头,能把鳄鱼引出泥淖。马德琳则不但风姿迷人,而且容貌漂亮,才智超群。她的情夫瓦伦丁格斯贝奇,虽然粗眉大眼、心狠手辣,但依然有其迷人之处。他下巴宽大,长满一头火红的铜色鬈发(他用不着头皮专家),装着一条木头假腿,走起路来一高一低,煞是优美,宛如一名在威尼斯运河上撑平底船的船夫。赫索格自己的迷人之处也着实不少,只是他的性功能被马德琳搞垮了。连吸引女人的能力都已消失,还有什么希望恢复正常?正是在这一方面,他感到自己几乎像个尚未康复的病人。在性生活这种玩意儿上争高比低,实在无聊。
几年前,由于遇上了马德琳,赫索格替自己的生命史写下了新的一页。马德琳是他从教会里抢出来的他们认识时,她刚皈依了宗教。为了讨取新婚妻子的欢心,他辞去了一份极为体面的教职,并且动用从他那迷人的父亲那儿继承来的两万元遗产,在马萨诸塞州的路德村买了一幢很大的旧房子。在这环境幽静的伯克夏附近,他还有朋友(瓦伦丁格斯贝奇夫妇),按理说,在这儿他本当可以安下心来,写出他《论浪漫主义社会思潮》的第二卷的。赫索格离开学术界,并非因为他在那儿混得不得意。恰恰相反,他的声誉极好,他的论文颇有影响,已被译成法文和德文。他早年那本出版时不大为人注意的书,现在已在多处被列入必读书目,受到年轻史学家的推崇,认为它是新史学的楷模,是一本使我们深感兴趣的历
史。那就是说,这是一本入世的,根据古为今用的观点来考察过去的史书。和戴西结婚后,他一直过着虽属平凡,但极其体面、安定的助理教授生活。他的第一本书,通过客观的研究,阐明了基督教和浪漫主义的关系。第二本书中,他显得倔强了,野心稍露,立论也较以前大胆。平心而论,他性格上实在有着许多百折不挠的地方。他意志坚强,能言善辩,对历史哲学特别爱好。娶了马德琳,辞了教职(因为她认为他应该如此),隐居路德村后,他对威胁凶险、极端主义,对异端邪说,对酷刑苛判也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和才华,破坏之城对他特别有吸引力。他曾计划写一部如实总结二十世纪革命运动和群众动乱的历史巨著,观点和法国政治学家托克威尔大同小异,认为人人平等和民主进步不仅会普及于全世界,而且还会永恒持久地发展。
但现在,在这个问题上,他不能再自欺欺人了。他对此开始大加怀疑。他的雄心壮志遭到了严重的挫折。黑格尔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早在十年前,他以为自己就已把黑格尔的契约和文明两个观念弄通了,但现在看来并没有搞对头。他越想越苦恼,越不耐烦,越生气,而就在这时候,他和妻子的关系也非常奇怪地有了变化。马德琳对现状已感到不满。起初,她不想让她的丈夫一辈子做个平平凡凡的教书匠,要他辞职,可是乡居一年后,她改变主意了。她认为自己年轻美貌,聪明能干,而且生气勃勃,善于交际,绝不该在伯克夏这样的穷乡僻壤埋没掉。她决定要读完她的斯拉夫语研究生课程。于是,赫索格便给芝加哥写了谋职的信。他还得给瓦伦丁格斯贝奇找个工作。瓦伦丁原是个电台广播员,曾在皮茨菲尔德城电台播放唱片音乐节目。马德琳说了,你不能让瓦伦丁和菲比这样的人孤零零地留在这令人伤心的乡下啊。赫索格所以决定去芝加哥,因为他是在那儿长大的,人头熟。果然,他在市区大学找到了教职,瓦伦丁也在闹市区一家调频电台谋到了一份教育指导员的差事。在路德村的房子用老头子千辛万苦挣得的两万块钱买来的房子连同图书、英国的骨灰瓷器和新置的家具等等,都一并封了起来,丢给蜘蛛、鼹鼠和田鼠去享用了!
赫索格一家就这样搬到中西部来了。但在芝加哥住了大约一年后,马德琳觉得实在合不来,决定要求离婚。赫索格不得不同意。他能有什么办法呢?这件事使他深感痛苦。他爱妻子,更舍不得和小女儿分开,但马德琳坚决不愿再和他保持这种婚姻关系,他只得尊重她的愿望。奴隶制早已消亡了。
这第二次的离婚,给赫索格的打击实在太大,他感到自己快要垮了。平日给他们夫妇看病的芝加哥精神病专家埃德维医生,也认为可能他还是去外地走一走的好。于是,他和市区大学校长商量,说一待精神有好转,就会来任教。然后便带着向哥哥瑞拉借来的钱,到欧洲去了。并不是每一个有精神病危险的人都花得起钱去欧洲休养的。大多数人不得不继续工作,每天上班,每天依旧乘地铁。要不就喝喝酒,到电影院干坐着活受罪。赫索格应该感到心满意足了。一个人除非死于横祸,总有一些事值得庆幸的。事实上,赫索格心里的确很感激。他在欧洲也不全闲着。他代表纳拉甘塞基金会在那儿作文化访问,并在哥本哈根、华沙、克拉科夫、柏林、贝尔格莱德、伊斯坦布尔和耶路撒冷作公开演讲。可是第二年三月回到芝加哥时,他的健康状况比十一月去时还要坏。因此他对校长说,他也许还是待在纽约的好。回到芝加哥后,他并没有去看马德琳。由于他的举止怪僻,她认为对她的威胁太大,因此事先就通过格斯贝奇警告过他,叫他不要走近哈珀街的房子,因为警察已存有他的照片,要是发现他到那个街区,就会逮捕他。赫索格一向不工于心计,所以直到现在他才看清,马德琳为了要摆脱他,事先作了多么周全的准备。在赶走他之前六个星期,她要他以两百元一月的租金,在游艺场附近租了一幢房子。搬进去后,他搭了书架,清理了庭园,修好了汽车房的门,还装了防风窗。仅在她提出离婚前一个星期,她还帮他洗熨了衣服。可是就在他离家那天,她就把他的这些衣服扔进一只纸板箱,然后砰的一声把它抛下地下室的阶梯。她需要让壁橱腾出更多的地方放东西。诸如此类的事发生不少,是悲,是喜,还是残忍凶狠,那完全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了。直到婚姻的最后一天,赫索格和马德琳之间的关系,态度都是相当认真的。也就是说,双方都能尊重对方的不同意见、性格爱好和提出的问题,并能协商解决。就拿她向他提出离婚这件事来做例子吧。她态度端正,语气温柔,这是她擅长的一套。她说她已把这件事从各个角度考虑过了,结果不得不承认失败。他们已没法再很好地相处下去。最后她还承认自己也有某些不是之处。当然,赫索格对此不是毫无思想准备,可是他原来还以为他们的关系正在改善哩。
这一切都发生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里。他正在后院安装防风窗。院子里的番茄已经受过入秋以来的第一次霜冻。青草长得又软又密,每当深秋早晨,上面挂着根根蛛丝,煞是好看。露水已浓,久久凝而不散。番茄藤已变黑,颗颗鲜红的番茄绽开裂纹。
他看到马德琳出现在楼上的后窗,她正在侍候女儿琼妮睡觉。随后,他听到浴室里的水声。不久,就从厨房门口传来她喊他的声音。湖面吹来一阵风,使赫索格手上的那块窗玻璃也抖索了一下。他小心翼翼地把它靠在走廊的墙上,脱下帆布手套,但没有摘去头上的贝雷帽,好像预感到自己马上要外出旅行似的。
马德琳的父亲是个著名的剧团经理人(有时被誉为美国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虽然马德琳恨透了他,但她的这一套本领,想是和那位老人的职业一脉相承的。今天这场面,她就是凭着自己那演剧天才,准备多时才粉墨登场。且看她脚穿长筒黑袜,高跟鞋,衣服的料子是中美洲来的淡紫色印度织锦缎,配上猫眼石耳环,戴着手镯,洒了香水;头发也是新做的,宽大的眼皮上涂着浅蓝色眼膏。她的眼睛是蓝的,可惜色泽被那经常变色的眼白给大大冲淡了。她的鼻子自眉间而下,挺直修长,在情绪特别激动时会微微抽动。但在赫索格看来,就连这一毛病也是可贵的,他对马德琳的爱已近乎把他给征服。她生性专横,他既然爱她,自然只好逆来顺受了。就在那凌乱不堪的客厅里,两个素以自我为中心的人面临摊牌阶段赫索格现在是身在纽约,躺在沙发上追忆这些往事她的那个自我胜券在握(她为这一重大时刻筹划在先,渴望已久,眼看就要如愿以偿,给予狠狠一击),赫索格的自我泄了气,完全处于被动地位。要说他将要受苦受难,那是活该。他恶贯满盈,罪有应得。就是这么回事。
在靠窗的玻璃架上,摆着各种供装饰用的小玻璃瓶,有威尼斯的,有瑞典的。这些摆设是屋子里原来就有的。这时阳光照在它们上面,映出彩霞万道。赫索格看着那波光,那彩线,那光怪陆离、纵横交错的道道霞光,尤其是映在马德琳身后墙上的那一抹耀眼的白光。只听见她说道:我们没法再共同生活下去了。
她的台词长达数分钟,措词优美,显见久经排练。而他,看起来好像也对这场演出的开幕等待多时了。
他们的婚姻不可能再继续下去。她从未爱过他。马德琳这样对他说。我不得不对你直说,我从未爱过你,这是痛苦的。而且,我以后也决不会爱你。她说,因此,我们继续这样相处下去是毫无意义的。
赫索格说:可是,马德琳,我确是爱你的啊!
他这么一说,马德琳顿有所悟,优越感上升,渐渐喜形于色。她变得神采奕奕,容光焕发。她的眉毛,她那拜占庭式的鼻子,上下抽动,真是眉飞色舞。红晕从她的前胸、咽喉一直泛上双颊,越来越浓,那对蓝蓝的眸子,显得更美了。她欣喜若狂,如醉如痴。赫索格突然想到,这是她把他打得如此惨败,她的虚荣心得到如此充分满足后,把她风发的意气横溢到她的才智中去了。他意识到,他这是在目睹她生命中最辉煌的一刻。
你应该继续保留着这种感情。她说,我相信你说的是真心话。你确实是爱我的。但我想你应该明白,承认这次婚姻的失败,对我自己来说,也是很丢脸的。我把我的一切都贴进去啦,我已经被这件事搞垮了。
搞垮了?她还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哩。看她那样子,真算得上一位演员,只是激情更露而已。
赫索格虽然脸色苍白,心情痛苦,但身体仍然结实,此刻他正躺在沙发上回忆往事。时值纽约的春日黄昏,城市春意盎然,可以嗅到河水的气息。落日的余晖中惹人注目地点缀着新泽西的阵阵煤烟。身犹硬朗的赫索格(他的健康实在是一种奇迹,他尽量要使自己生病却生不起来)正在闭门思过。他在想,如果当时我不是那样洗耳恭听马德琳的那套教诲,而是朝她脸上狠狠掴上几个耳光,事情会怎么样呢?或者干脆把她一拳打翻在地,抓住她的头发,拖得她尖声直叫,在房间里打滚,然后用鞭子把她的屁股抽得皮破血流。如果他真的那样揍了她,现在会是怎样呢?他真该撕破她的衣服,扯下她的项链,在她脑袋上报以老拳。他叹了口气,制止了自己的这种精神暴力。他生怕自己暗地里真的信奉上这种残暴行径了。但假如他当时对她说要她离开呢?房子毕竟是他的呀!要是她没法和他生活在一起,干吗不是她离开呢?怕人说闲话?用不着被几句闲话吓跑。这种做法可能有点荒唐,甚至会招来痛苦。但丑闻闲话对社会终究还是一种贡献。只可惜当时在那间摆着闪光瓶子的客厅里,他从未想到自己应该坚持立场,据理力争。他那时也许仍然希望以他的品格、他的温顺来感动她,使她回心转意。他毕竟是摩西摩西埃尔凯纳赫索格一个好人,又是马德琳的特别恩人。他为她做了一切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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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索尔贝娄(Saul Bellow,1915-2005),美国作家。生于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拉辛,在蒙特利尔度过童年。1924年,举家迁至美国芝加哥。1933年,贝娄考入芝加哥大学。两年后,转入西北大学,于1937年毕业,并获得社会学和人类学学士学位。同年,赴威斯康星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之后长期在大学执教。
出版于1953年的《奥吉马奇历险记》使贝娄一举成名,奠定了他的文学地位。其后,他陆续出版《雨王亨德森》(1959)、《赫索格》(1964)、《赛姆勒先生的行星》(1970)、《洪堡的礼物)(1975)、《系主任的十二月》(1982)等。这些作品袒露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精神苦闷,从侧面反映了美国当代丰裕社会的精神危机。此外,贝娄还出版过诸多中短篇小说集、剧本,以及游记。
在其创作生涯中,贝娄集学者与作家于一身,他在创作上继承了欧洲现实主义文学的某些传统,并采用了现代主义的一些观念和手法,极富创造性地塑造一些充满矛盾和欲望的反英雄。他曾三次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一次普利策奖;1968年,法国政府授予他文学艺术骑士勋章;1976年,由于其作品融合了对人的理解和对当代文化的精妙分析,贝娄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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