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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斯宾诺莎哲学入门作品,第一次向世人展示了斯氏的哲学体系
《神、人及其幸福简论》是一本起初被世人遗忘了的斯宾诺莎的作品,直到1862年才被发现刊行于世。书中分为三大块结构,即论神、论人和论人的幸福。全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论神;第二部分论人及其幸福。它从神的存在和性质开始,进而研讨人的本质和情感,最后阐明以理性、知识达到神人统一,获得最高的幸福,所以全书以神开始,以对神的知识为结束,从而完成了一个哲学的圆圈。与他的其他著作一样,书中用“神”、“自然”和“实体”这三个概念来表述它的最高存在范畴。
2)最完善的知识乃是对于最高存在即神的知识。一切荣誉、财富和感官快乐最终只能使我们毁灭,神的知识和对神的爱才是我们永恒得救和自由幸福的基础,因而与对神的爱连结起来的存在和继续存在才是我们真正的自由和最高的福祉。
3)我享受着人生的幸福[他写道]而且要勉力去生活得幸福,不是去过那种悲哀和嗟叹的生活,而是过平静、快乐、令人高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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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神、人及其幸福简论》是斯宾诺莎第一次试图用系统的形式表述自己哲学体系的早期哲学著作,对我们研究斯宾诺莎哲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全书分为两篇:第一篇详细阐述了一种由无限多属性所构成的存在或者说实体——神及其特性。第二篇阐述了人的各种情感以及用来指导人达到其幸福和最高自由的方法。此外,书后附录简略说明实体的本性——以及人的心灵本性和心理与身体的统一。另外,书中开篇还收录了斯宾诺莎的传记和有关《神、人及其幸福简论》版本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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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作者简介:
斯宾诺莎 1632——1677荷兰哲学家,西方近代哲学史上重要的欧陆理性主义者,与法国笛卡尔、德国的布莱尼茨齐名。其哲学的根本宗旨是:用理性和最完善的知识来制服情感,以达到人的最高幸福。提出以实体、属性与样式为中心的自因论唯物主义世界观。强调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必然的,自由就是对必然的认识。认为感性知识不可靠,只有通过理性的直觉和推理才能得到真正可靠的知识,是唯物主义唯理论的主要代表之一。著有《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理智改进论》《神、人及其幸福简论》等。
译者简介:
洪汉鼎,1938年生于江苏省南京。1951年至1956年在江苏无锡市辅仁中学读书。1956年夏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从师于贺麟教授、洪谦教授和冯友兰教授,研习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1961年毕业。现任北京社会科学学院哲学所研究员,中华全国西方哲学史学会和现代外国哲学学会理事,以及国际斯宾诺莎学会(荷兰,德国)理事。另一译者孙祖培,为洪汉鼎先生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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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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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序
第一部分 沃尔夫英译本导言
I.斯宾诺莎传
第一章 历史的往事
第二章 斯宾诺莎的家庭
第三章 斯宾诺莎的教育
第四章 斯宾诺莎脱离犹太教公会
第五章 斯宾诺莎在阿姆斯特丹及其近郊的最后几年
第六章 斯宾诺莎在莱茵斯堡
第七章 斯宾诺莎在伏尔堡
第八章 斯宾诺莎在海牙
第九章 斯宾诺莎的品格
II.《神、人及其幸福简论》一书的历史
第一章 抄本的发现
第二章 抄本的历史
第三章 两个抄本的比较
第四章 《简论》* 的组成
第五章 《简论》的来源和性质
第六章 《简论》的文献
第二部分 神、人及其幸福简论
符号说明
A 本书名页序
B 本书名页序
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一书纲要
第一篇 论神
第一章 神的存在
第二章 神是什么
理智、爱情、理性和欲望之间的〔第一篇〕对话
伊拉斯摩斯和狄奥菲勒斯之间的第二篇对话
第三章 神是万物之因
第四章 论神的必然活动
第五章 论神圣的天道
第六章 论神的预定
第七章 论不属于神的属性
第八章 论产生自然的自然
第九章 论被自然产生的自然
第十章 论什么是善与恶
第二篇 论人及其所有物
序言
第一章 论意见、信仰和知识
第二章 什么是意见、信仰和清晰的知识
第三章 激情的起源。由意见而来的激情
第四章 起源于信仰的东西,兼论人的善和恶
第五章 论爱
第六章 论恨
第七章 论快乐和痛苦
第八章 论尊敬和轻蔑等等
第九章 论希望和恐惧等等
第十章 论惋惜和懊悔
第十一章 论讥讽和嘲笑
第十二章 论荣誉、耻辱和无耻
第十三章 论嘉奖、谢忱和忘恩〔以及悲伤〕
第十四章 〔关于激情的一般评述〕
第十五章 论真和假
第十六章 论意志
第十七章 论意志和欲望的区别
第十八章 论上述观点的效用
第十九章 论我们的幸福
第二十章 上述观点的证明
第二十一章 论理性
第二十二章 论真知识、再生等
第二十三章 论心灵的不朽
第二十四章 论神对人的爱
第二十五章 论魔鬼
第二十六章 论真正的自由
附录
一 论神
二 论人的心灵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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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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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6年六月的某天,斯宾诺莎被传到拉比法庭。一些证人就他的异端邪说进行作证。斯宾诺莎并不否认它们——他试图为它们辩护。随后,他被判处开除教籍,但为期仅三十天——以期他能回心转意。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因此在1656年7月27日,阿姆斯特丹的犹太教公会公开地宣判了把他革出教门的最后命令,那个命令的措辞如下:
“教法会议全体成员照知你们,他们知道巴鲁赫·德·埃斯宾诺莎的邪恶主张和行为为时已久,为使他迷途知返,各种方法和许诺皆已用尽,他们曾促其改过,但未见成效,相反,有关他践行和传授令人悚然的异端邪说的消息却与日俱增,并且他还犯有其他大罪;对于这些情况,他们有许多可靠的证人,皆该当斯宾诺莎之面宣誓作证,证其有罪;所有这些情况亦当诸拉比之面一一调查核实,他们一致决定:该斯宾诺莎应被革出教门,应从以色列人之中剪除,现根据如下的教会的诅咒咒诅他:
“遵照天使和圣徒们的审判,并征得神圣上帝和本圣公会全体的同意,在这些神圣的《摩西律书》之前,并根据它所载的六百一十三条训戒,我们咒遂:孤立、憎恨和咒骂巴鲁赫·德·埃斯宾诺莎,按照约书亚咒诅耶利哥那样诅咒他@,按照以利沙咒骂少年人那样咒骂他,并且按照摩西律法所载的所有诅咒咒诅他:白天他被诅咒,夜里他也被诅咒;当他出去时被诅咒,在他回来时也被诅咒;当他睡下时被诅咒,在他起身时也被诅咒;主将永不饶恕他;主将对这个人表示愤怒和给予惩罚,并使他领受《摩西律书》所载诅咒的所有灾祸;主要在普天之下毁他的名;并且,对于他的堕落,主将按照载入((摩西律书》中的苍天之下的所有诅咒把他逐出以色列人的十二支族;但是,对于依恋于主的你们,上帝将与你们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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