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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慕容雪村本人最满意的小说!
“每个人都应该看的一本书”!
比余华《第七天》更疯狂,更奇诡,更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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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小说有两种,一种让人做梦,一种让人清醒,《多数人死于贪婪》属于后者。本书讲述了一个梦想一夜暴富的普通青年和一个亿万富翁之间发生的荒诞故事。书里的年轻人在富翁的引领下,内心的贪欲被一点点激发出来,体验到拥有无限财富和权力的快感,同时也在人生的悬崖边上徘徊,最终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本书是慕容雪村本人最满意的小说,也是其文学作品中最疯狂,最奇诡,最残酷,最发人深省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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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慕容雪村,本名郝群,自由撰稿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著有《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天堂向左,深圳往右》《多数人死于贪婪》《原谅我红尘颠倒》等多种著作。作品多次被改编成话剧、电影、电视剧,并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等多种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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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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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路易.威登 001
第二章 万宝龙 008
第三章 宾利 015
第四章 迪奥 021
第五章 伯百利 028
第六章 劳力士 036
第七章 罗特斯 043
第八章 卡地亚 051
第九章 韦奇伍德 057
第十章 杰尼亚 065
第十一章 阿玛尼 073
第十二章 登喜路 082
第十三章 夏奈尔 095
第十四章 菲拉格慕 103
第十五章 拉斐 111
第十六章 蒂梵尼 120
第十七章 百达翡丽 128
第十八章 斯坦威 143
第十九章 艾乐森 169
第二十章 普拉达 178
第二十一章 吉凡克斯 186
尾章 阳光.水.肉乎乎的潮虫……妈妈 190
后记 是时候播种泪水了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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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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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路易.威登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家又脏又破的小馆子里。那天我和同事一起吃饭,吃到一半,我拿出一支派克笔来显摆,说:“这笔真好写,你猜值多少钱?”这举动确实有点轻佻,我同事撇撇嘴,嘲讽地笑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我十分没趣,讪笑着给自己找台阶下,说其实不值什么钱,这是吉利剃须刀的赠品,那剃须刀才卖二十五元。这时感觉有人看我,我扭过头,一个又瘦又干的中年人正盯着我笑,说你喜欢笔啊,我点点头,他走过来坐下,掏出一支黑底白花的钢笔来,说喜欢笔的肯定不是坏人,这个就送给你吧。我又诧异又害羞,红着脸推辞,说这怎么好意思。他一直笑,说拿着吧拿着吧,这笔挺好写的。然后神神秘秘地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
我那时刚大学毕业,总以为自己有两米多高,其实绝不会比北大的双料博士懂事更多,也不知道这笔值多少钱,糊里糊涂就收下了。不过我可没发现自己有哪一点像他,我虽然长得不太像人大代表,但毕竟青春逼人,比他年轻,也比他健康,要拿他跟我换,我还真就不大愿意。当然,他要有个千儿八百万的,那就另说。天知道我多想当个有钱人。再说,他长得也不特别像李嘉诚;再说,李嘉诚也不会到这种地方吃饭;再说,嘿,我倒是认识李嘉诚,可惜李嘉诚不认识我。
过了不久,我就从原来那家单位辞了职,在一个小公司找了份人事管理员的差事,每天拿着那支笔写写画画的,感觉确实是好写,又流畅又顺滑,拿在手里也沉甸甸的,顶部还镶了一块玻璃,每当太阳照上我的桌子,它就一闪一闪地发亮,看起来是挺不错的。
有一天公司开会,我做会议记录,记完了拿给老板签字,顺手把那支笔递了过去,他开始没在意,拿起来龙飞凤舞地画了个押。然后表情就有点不对,拿着那支笔上下端详,端详了半天,阴沉沉地开了口:“你这么有钱还打什么工?”这话一听就不是好话,我心想这老板是吃错药了吧,结结巴巴地跟他解释说:“我大学刚毕业,父母都是普通职工,哪有什么钱?”他撇着嘴冷笑,说你装得倒挺像,不过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我们庙小,容不下大神,你还是走吧。
这样我一下子就失业了两三个月,心里一直纳闷,不明白老板为什么炒我,更不明白他为什么说我有钱。说实话,我做梦的时候倒是有不少钱,可惜政府不准那钱流通。就我这模样,身穿地摊货,脚蹬温州鞋,全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二百元,只有手里的包算是高级皮包,因为它的英文名就叫Gaojipibao,夜市上买的,值四十元呢。想来想去,肯定是那支笔出了问题。但一支笔贵又能贵到哪里去,又不是汽车。一支派克卖二十五,这支笔即使翻上十倍,二百五也顶天了。我身穿地摊货,脚蹬温州鞋,手提Gaojipibao,再加上一个二百五,怎么就成了有钱人?
大城市的生存压力实在是大,我身上就那么几个钱,连着几个月没工作,眼看着就要弹尽粮绝。我虽然长得不怎么样,自尊心还挺强,不到万不得已不肯跟家里开口,一天天地硬挨,吃也不敢吃,穿也不敢穿,买包洗衣粉都得计算半天性价比。一到晚上我就躺在床上激励自己,想秦琼卖过马,孔子断过粮,老凡.高都差点饿死,我这点困难又算什么?况且我兜里还有几百块呢。不过心里确实焦躁,又急又愁,天天低着个头在路上踅摸,想要是能捡个钱包就好了。说来可怜,那些日子我把脖子都扭错位了,糊了一头膏药,也没看见那个该死的钱包。
有一天在人才市场挤了几个钟头,总共也没递出去几份简历,心里又懊丧又委屈,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早饭没吃,又忙活了一个上午,我又渴又饿,看别人在那里大吃大喝,肚子响得像有千军万马在那儿擂鼓,恨不能等他们走了之后过去舔盘子底儿。顶着大太阳走了半天,好不容易看见一个卖菠萝的,花一块钱买了根盐水菠萝,几口咬嚼下肚,感觉稍微舒坦了点。这时突然有人拍我肩膀,说:“又看见你了,最近还好吧?”
我当时并没认出他来,还以为是打劫的呢,双手紧紧地抓着我的“高级皮包”。他笑得也有点不自然,说:“我上次送过你一支笔,你忘了?”我恍然大悟,赶紧说:“你好,你好你好。”他点点头说:“我正想找人陪我吃饭,不知道你有没有空?”这真是干柴遇上烈火,瞌睡碰到枕头,我也顾不上矜持了,连声说好啊好啊,跟着他就进了饭店。
还是那种又脏又破的小馆子。我不歇气地干光了一盘红烧肥肠、一盘回锅肉、一大碗汤,吃了满满三碗米饭,撑得直打饱嗝。他一直没怎么动筷子,就喝了几口矿泉水,笑嘻嘻地看着我猛吞大嚼。买完单后我有点脸红,羞答答地说你都没吃什么,还让你花钱。他笑,说我胃口不大好,不过看你吃得那么香,心里可真高兴。
吃完饭他开车送我,那车不知道什么牌子,反正不是桑塔纳,又宽敞又舒适,开起来也没什么声音,我问他:“你一定很有钱吧?”他摇摇头,说有什么钱,我现在就是个开车的。一听这话我就觉得亲切,说我爸也是开车的,还是他们厂长的专职司机哩。他嘿嘿地笑了一声,说那他开得肯定比我好,我只敢开小车,还开得很烂。我有点骄傲,想那当然了,我爸可是他们厂里的安全标兵,几十万公里无事故,刹车也不会这么一轴一轴的。转念想起爸爸的名言,随嘴就教训起他来:“给领导开车,眼要亮,耳要明,嘴要紧……”他头也不回,说这是你爸教的吧。我点点头,他白牙一闪,微微地笑了一下,笑得我有点尴尬,想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说这些干什么。忽然想起了那支笔,就掏出来问他:“这笔是不是很值钱?”他说:“咳,不值什么钱。”我说:“总比派克值钱吧?”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奇怪地看看我,连声说:“差不多,差不多”。然后就不理我了,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我心想:也是,一个司机,用我爸的话说,一个车夫,能用多贵的笔呢?不过还是挺感激他的,不管怎么说,人家请你吃了一顿饱饭。
下车时他给我写了一个电话,说有什么事就来找我吧,大忙帮不上,小来小去的不要客气。我郑重其事地把那张纸揣进兜里。他又露出了那副神神秘秘的表情,再一次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我心里好笑,脸上也在笑,说:“是,发现了,咱俩是挺像的。”他大笑起来,很得意的样子,挥挥手开车走了。我想一定是他们老板等着用车,这人倒真不错,不认不识的,开这么远送我,又帮我省了四块钱公交车费。
几天后我就找到了工作,那是一家英国公司,给的工资不错,当然活儿也够累。我失业了那么久,找到工作跟找到亲妈一样,加班加点地干,老板也比较欣赏我,试用期满加了一次薪,到年底又加了一次,很快又提拔我当了个小头目。我腰里有钱,手上有权,慢慢地就有点志得意满,对下属也不大客气,每天吆五喝六的,还觉得自己挺上档次。有一次坐公司的车出门办事,忽然想起了那个人,这么久没联系,也不知道他混得怎么样,要不介绍他到公司来开车吧,那样我就成他的上司啦。想到这里不知为什么就笑了起来,搞得司机都有点困惑,说你没事傻笑什么。我的领导权威受到侵犯,老脸十分挂不住,训斥他:“好好开你的车,话那么多!”他一下子转过了头,脸上连连抽筋,像个被上帝狠扁了一顿的唯物犯。
过了一个月,公司安排我接待一位伦敦来的客户,聊了一会儿,那客户突然把我的笔要了过去,打开,合上,合上,打开,足足揣摸了有五分钟,然后抬起头来夸我,“Oh,Rich Guy”(有钱佬)。鬼佬想必是识货的,我心里一动,问他:“这支笔很值钱?”他点点头,指着自己的皮包,说你这支笔啊,足够买下五个这种皮包。我心里又是一动,拿过他的皮包上下打量,研究了半天也没发现什么真妙奥义,红着脸又问:“你这皮包是什么牌子?”旁边他的助理一下子笑起来,说:“可怜的家伙,你连LV—路易.威登都不知道?世界著名的奢侈品啊,至少值人民币一万元。”
我的天啊。
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简称LV,创始于1854年,以做工精细华美的旅行箱包闻名于世,产品包括皮件、皮箱、旅行用品、男装女装、笔、手表等。一百五十余年来,路易.威登追求精致、品质、舒适的“旅行哲学”广受推崇,深得各国名流喜爱。2004年LV在香港举办新产品发布会,模特章子怡一身服饰价值七十六万美元,合人民币六百余万元。在中国大陆专卖店中,一只拉杆旅行箱售价超过人民币一万八千元,如果买普通旅行箱,可以买两百个;如果换成大米,可以买八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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