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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恩格斯说:“精神现象学也可以被视作与精神胚胎学和精神古生物学类似的学问,是对个人意识各个发展阶段的阐述,这些阶段可以看作人的意识在历史上所经过的各个阶段的缩影”,“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顶峰,在这个体系中,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处于不断变化、转化和发展中的运动过程,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
《精神现象学》不仅是黑格尔全部著作中最具独创性的作品,同时它也是整个西方哲学史上最富有原创性的作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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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黑格尔阐述自己哲学观点和方法论原则的纲领性巨著,他称此书是他哲学体系的导言。它总结了黑格尔此前的哲学研究,宣告了未来哲学的大纲。精神现象学就是关于精神实象的科学,它把生活和历史的全部多样性都归结为“意识”对“对象”的关系,并把这种关系倒置起来,用以解释人类的精神运动和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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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黑格尔(1770—1831),德国哲学家,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他创立了欧洲哲学史上最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并极大地发展了唯心主义辩证法。主要作品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哲学史演讲录》、《历史哲学》、《美学》、《宗教哲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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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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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导 论
第一部 意 识
第一章 感性确定性;这,和意谓
第二章 知觉;事物和幻觉
第三章 力和知性;现象和超感觉世界
第二部 自我意识
第四章 自身确定性的真理性
第三部 自由具体的精神
第五章 理性的确实性和真理性
第六章 精 神
第七章 宗教概论
第八章 绝对知识
译者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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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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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谓的知识,不是别的,是指直接的知识,即它就是直接地存在着的那样,它最初或直接就是我们的对象的知识。进一步讲,在我们处理它的过程中, 也同样要以直接的方式,接受它而不加以改变,同时不受主观成见的束缚或者说远离概念的理解。
感性确定性所生成的具体内容,使得这种表象看起来似乎是一种最丰富的知识,甚至于是一种无限丰富的知识,对于这种知识,我们无论是追溯它在时空中呈现给我们广度,或是我们从它所提供的丰富的材料中取出某一片段,通过一再剖析去钻研它的深度,都同样难以找到任何极限。此外,它看起来好像是最真实、最可信的知识,因为它还没有失去认识对象所呈现给我们的任何东西,它使对象自身彻底地、完整地呈现出来。然而,这种纯事实的确定性实在可以说是最抽象、最贫乏的真理。它对于它所知道的只是说出了:它存在着,它的真理所包含的仅仅是它所知道的事实的存在。从意识这方面来讲,像这种确定性的意识只是一个纯粹的我。换句话说,在这种认识里面,作为认识主体的我仅仅是作为纯粹的“这一个”,而认识的对象也同样仅仅是作为纯粹的“这”。我,这一个特定意识的我之所以确知眼前这一个事情,并不是因为作为意识的我在与它的联系中发展了我自己,并着手多方努力去思考它。也不是因为我所确定的那个事实、那个事物,由于它具有诸多不同的质,本身具有多种可能的自身关联和与别的事物有着多种多样的联系。以上这两种情况都与感性确定性所包含的真理无关,无论是这一个我还是这一个事物(认识对象)在这里都没有相对于其他事物的多方面的中介意义,也没有做多种多样的复杂思考。这一个我没有包含或隐含复杂多样的思想观念,甚至我在这里没有思维,同样,事物在这里也没有多方面的本质性的意义。毋宁说只是:这个事物、这个事实存在着,并且仅仅是因为它存在着,所以它存在着。它存在着—这就是感性知识材料的实质之所在,这一纯事实性的存在,这一简单的直接性,就构成了它的真理性。同样,其确定性作为关联对于某种东西的确信,就是一种纯粹直接性的关联。在这里,意识仅仅是我,而不是别的东西,只是纯粹的这一个,作为认识主体的我,这个主体意识知道纯粹的这一个(对象),或者说知道什么是个别或殊相。
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去看,就可以看出这里有更多的东西包含在那个纯粹的存在之内,它构成这种形式的感性确定性的本质,并通过它的真理性而呈现出来。一个具体的、现实的感性确定性不仅仅是这种纯粹的直接性,而乃是这种直接性的一个例子、一个样式。在这里所出现的无数的差别中,我们都能发现其中的主要差别,即在感性确实性中纯有已经被分裂成两个“这一个”,就像我们在前面已经这样称呼它们的那样,一个这一个是我,另一个这一个是对象。当我们去反思这一差别,就会发现无论是这一个我还是这一个对象都不仅仅是一种直接性,不仅仅是在感性确定性之中的,而是同时被中介了的(或间接的)对象:我之所以具有确定性是通过对象即现实的他物而获得的,反之,对象也通过我而获得其确定性。
这种本质真理与特殊例子、一般与个别、直接性与间接性之间的差别并不仅仅是由我们造成的,而是我们从感性确定性自身中所发现的,而且我们还必须按照它存在着的那样而不是按照我们刚刚对它所规定的那样接受这种差别。其中,感性确定性所设定的一方是作为简单、直接性的存在、本质性的现实,即对象。而被感性确定性所设定的另一方是作为非本质的东西、间接的东西、某种本身不在确定性中而是通过他物才具有确定性的东西,即自我。自我是一种认识状态,它之所以知道对象存在,仅仅只是因为对象存在着。而这种能认识的自我是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的,然而对象却是真实的真理,是本质的现实。对象本身的存在,与是否被认识毫无关系;无论对象是被知道还是不被知道,它同样存在着;即使不被知道,它仍然存在着;但是如果没有了认识对象的存在,那么就不会有知识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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