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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北大、人大、复旦、武大等校30名师联名推荐,哲学专业学生、文科大学生及哲学爱好者的必读书。
一本书读理性主义哲学家通斯宾诺莎:他的一元论如何发展了笛卡尔的二元论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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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首先简要介绍了斯宾诺莎的生平经历,以让读者理解其思想的形成过程,然后则选择性地着重对其关于“形而上学基础”、“心灵与身体”、“心理学”以及“伦理学”等方面的思想进行详细论述,帮助读者准确把握其富有启发性和包蕴性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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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黄启祥,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专业博士毕业。主要研究方向为美国哲学、欧洲近代早期哲学。
校者谭鑫田,山东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导,著名的斯宾诺莎研究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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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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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导言
2 形而上学基础
斯宾诺莎的实体概念的历史根源
斯宾诺莎对实体一元论的论证
实体一元论的发展
总结
3 心灵与身体
心身的统一
认知
实体一元论和样态同一性学说
总结
4 心理学
导言
主动 被动的区分
保持的努力
被动的感情情感
总结
5 伦理学说
斯宾诺莎的伦理自然主义
若干最初的难点
伦理学说
人际间的伦理学
总结
6 方法
斯宾诺莎拒绝方法论上的怀疑
几何学方法与知识结构
作为力量的知识与几何学方法
总结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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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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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基础
斯宾诺莎的实体概念的历史根源
在斯宾诺莎看来,任何实在的事物都属于两个基本范畴实体或样态中的一个。实体被界说为“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换言之,形成实体的概念,可以无须借助他物的概念”。(第一部分,界说三)样态是“实体的分殊,或者在他物内并通过他物而被认知的东西”。(第一部分,界说五)这两个范畴被认为穷尽了一切存在。一物不能既在自身内又在他物内;每一事物必须或者在自身内或者在他物内(公理1)。一般认为,斯宾诺莎关于实体与样态的区分是事物或主词(subject)与性质或陈述(state)的区分。(我们将在下文提到另一种解释,见本章“实体一元论的发展”部分,“实体和它的样态:两种解释”一节。)
实体范畴最终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他在《范畴篇》中写道:
“实体一词最真实的、首要的和最确定的含义是,它既不述说主词,也不呈现在主体中,例如,单个的人或马。”
亚里士多德的实体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是根据语法分析出来的,语法中的基本区分是个别事物[苏格拉底(Socrates)、特戈(Trigger)]、个别事物的性质或“偶性”(短的、棕黄色)与个别事物或性质的类(动物、马、颜色)。性质或偶性必须存在于个别主体之中,也即:除了个别事物的短,不可能再有别的短。事物的类最终需要个别事物,类是个别事物的述谓,也即,动物是马的述谓,但马是个别马(特戈)的述谓。个别事物像苏格拉底和特戈并不存在于一个主体中,也不作任何事物的述谓。例如,我们不说“马是特戈”。亚里士多德显然是从这些不对称的关系中得出结论说,在一切存在的事物中,第一实体是最基本的。他指出“如果(第一实体)……不存在,其它一切事物都不可能存在”。而且“由于这样一个事实,第一实体最适于叫做实体:它们是构成其余一切事物基础的独立存在体,其余一切事物或者是它们的述谓或者呈现在它们之中”。你也许会反驳这种观点,指出就如同没有无主体的性质,也没有无性质的主体——苏格拉底(一个主体)必须或跑、或走、或站、或坐、或躺,等等。亚里士多德也许受到语法形式的不对称性的影响,在语法形式中指谓个别事物的词不能占据谓词的位置。(“苏格拉底”只能是一个语法上的主词。)然而,语法结构的不对称,并不表明主体和性质之间的实存的依赖关系也不对称。
可是,亚里士多德继续写道:
“实体的最明显的标志显然是,尽管它在数目上保持为同一个,它却能够接受相反的性质。”
实体能够(并确实)在变化中保持为同一个事物。如果苏格拉底的脸色改变了,那是因为他在太阳下呆了很长时间,原来的颜色(白)不存在了,一种新的颜色(棕黄色)代替了它。但是在这整个变化过程中,苏格拉底仍是同一个个别的人。因此,作为性质存在的主体,它们能经受住性质的变化,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实体可以被看作比性质更根本,是它们的基础。
斯宾诺莎的直接先驱笛卡尔也把第一实体表述为性质必须存在于其中的主体,他写道,“实体”一词
“适用于每一个这样的事物,无论我们直接知觉到的是什么,都存在于作为主体的它之中;或者适用于一切这样的事物,无论我们知觉到的什么,都依靠它而存在。‘我们认识到的什么’,指我们对之有真观念的事物的特性、性质或属性。从严格意义上讲,我们对实体本身所具有的唯一观念是,它是一个无论我们知觉到的什么……都存在……于其中的事物。”
不过,在他的《哲学原理》中,笛卡尔区分了两个实体概念。首先,他把实体解释为“以这种方式存在的某物,即其存在不依赖任何他物”。按照这个界说,上帝是唯一的实体。但是,根据这个词的另一个含义,即“其存在只需上帝通常协助的事物”,笛卡尔告诉我们,有形的实体和心灵(被创造的思想实体)也都是实体。
尽管作为性质的主体和作为述谓的主词的实体概念在笛卡尔那里与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一样的,但是笛卡尔附加了独立存在的标准,即使当那个条件被弱化以承认仅仅依赖于上帝的通常协助的实体时,也大大地限制了能算作实体的东西。个别的物体,例如人或马的个体,很容易并且不可避免地遭受自然力量的毁灭,因此不具有被创造的实体的资格。只有“一般的”物体或总体上的物质才可以被恰当地看作实体。然而,心灵或灵魂,在笛卡尔看来,完全不同于肉体的东西,是一个实体;也就是说,除非上帝取消对它的作用,心灵不会被自然腐化,不会停止其存在。
斯宾诺莎把实体界说为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与此相联系,把样态界说为“在他物内并通过他物而被认识的东西”,这表明他也把实体看作性质(样态)必须存在于其中的主体,一个其存在独立于他物的东西。⑨但是,亚里士多德将这个词运用于平常的个别事物,像人和马;笛卡尔将它(在不完全相同但相关的意义上)运用于上帝,作为总体的物质和被创造的心灵;而斯宾诺莎则采取了这样一种彻底的观点:只有一个实体,即神,或“包含着无限多的属性的实体”,因此其余的每一事物只能是属于这个实体或神,或是在它之内的样态。在斯宾诺莎那里,笛卡尔所主张的被创造的实体的两个基本类型的主要属性(不变的本质特性)——广延和思想——被适当地理解为一个绝对无限实体的属性;而个别的心灵和物体(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实体——众多的马和众多的人)被适当地理解为一个实体的众多样态。
《伦理学》第一部分的前十四个命题阐述了斯宾诺莎实体学说的公设,这在命题十四的论证中达到了顶点。
“除了神以外,不能有任何实体,也不能设想任何实体”。(第一部分命题十四)
我们可以循着斯宾诺莎达到这一惊人结论的论证路线,一步一步地理解斯宾诺莎的实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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