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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钱德勒最为推崇的推理小说大师,丹 布朗畅销经典的灵感源泉,以科学探案的精神拨开迷雾,以无可辩驳的证据打倒权威,超越《首席女法医》的刑事鉴证巅峰之作,MWA百部必读经典.
不同的人具有相同指纹的几率大约为六十四亿分之一,这一理论从一百多年前诞生时开始,就被当做是铁律运用到刑事鉴证中,令无数罪犯无所遁形。但本书会告诉你,从科学角度出发,权威并非不可置疑,指纹同样也会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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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血红指印》是奥斯汀?弗里曼的“宋戴克医师”侦探系列的第一部。20世纪初的伦敦,霍比先生的公司发生了钻石窃案,保险箱中只留下一个血红的拇指印,而这个红拇指印直指一位正直的年轻人。面对这一“铁证”,年轻人被关押并受到指控。聪敏的宋戴克医师,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理性思考,撼动着这些山一般无可置疑的证据,最终帮助年轻人洗刷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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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奥斯汀 弗里曼(Austin Freeman 1862~1943年),英国古典推理作家,早年为外科医生,后因病转而开始文学创作。他提倡“知识比公正有用”的科学探案精神,一切以证据为中心,理性至上但并不完全依赖推理。他的《血红指印》开创了“反叙述性推理”的先河,加上其后出版的《歌唱的白骨》、《死神之眼》等作品,在推理小说史上占有独特的地位。〈br〉 没有一位推理小说作家能比奥斯汀 弗里曼更具有科学探案的精神。在写小说之前,这位作家会亲自设计好凶器,交付工厂制造,实际证明可行后,才写入小说之中。他所塑造的神探宋戴克医师,堪称侦探小说史上科学办案的典范,不仅家中有实验室,更随身携带显微镜、试纸、酒精灯等各种化验器材。他可以说开启了现代警界“微物办案”的新时代,同时也是美国犯罪现场鉴征科、实验室的灵感起源,使科学断案的方法首次被应用到刑侦领域,纽约也由此创立了全世界第一间警用化验室。〈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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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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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久别重逢
第二章 血色指纹
第三章 意外访客
第四章 离间
第五章 指纹模印
第六章 首轮交锋
第七章 新的发现
第八章 死亡马车
第九章 恐惧城堡
第十章 神秘游戏
第十一章 夜半狙杀
第十二章 昙花一现
第十三章 带毒的雪茄
第十四章 诡异字母
第十五章 绝地反击
第十六章 宋戴克的底牌
第十七章 心有灵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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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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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久别重逢
“理查德鲍威尔纪念馆。1677年毁于大火。重建于1698年。”
铭刻着这些字的四块石板,构成了这道回廊三角墙下的带形装饰,简略地记录着这整栋建筑的历史。这是一栋位于英国高等法院徒步区北端的高大建筑。我漫不经心地端详着碑文,心头浮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一方面惊叹着雕刻技艺的鬼斧神工,与建筑本身的中正静穆相得益彰,另一方面也为理查德鲍威尔所处的动荡年代感慨不已。
当我准备转身离开时,空荡的门廊里出现了一道身影。那个人衣着简朴,头戴律师假发,如点睛之笔,使得四周的古老氛围一下子鲜活灵动起来,令我不禁驻足观望。那名律师站在门前,低头翻阅着一卷文件。解开捆绑文件的红绳后他便抬起头来,正好目光与我相接。一开始,我们像陌生人般相互致意,但随即便发觉彼此的面容相当熟悉。律师冷峻的脸庞顿时浮现出温和的笑意,如画中人一般走下台阶,向我伸出了欢迎的手。
“亲爱的吉维斯,”他欢叫着与我双手紧握,“巧极了,见到你真棒。我时常想起你这位老朋友,还以为再会无期了呢!天哪!你居然在这里,就在内殿律师学院[1]!俗话说‘面包扔进了水里[2]’,可你这扔到水里的面包竟然回来了!”
“我比你更吃惊,宋戴克,”我回答道,“你拿回的面包至少还是面包,可我的面包扔回来时却成了奶油松饼或小馒头。当初分别时你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医生,而现在却摇身一变成了头戴假发、身穿长袍的律师。”
宋戴克放声大笑起来。
“将老朋友形容为小馒头不太恰当吧,”他说。“或许可以这么说:你离开时,他只是一只毛毛虫,如今却蜕变成了美丽的蝴蝶。其实变化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大,长袍下隐藏着的依然是希波克拉特[3]。等你听完我对蜕变过程的解释,你就会明白。今晚有空的话,我们可以叙叙旧。”
“我目前赋闲在家,”我说,“悉听尊便。”
“那么今晚七点到我家吧,”宋戴克说,“我们吃点牛排,喝点酒,好好聊聊。不过现在我得赶去法庭,恐怕不能多聊。”
“你还住在那个古朴的回廊里吗?”我问。
“没有了,”宋戴克回答,“我倒希望住在那里。若是我蜗居的门廊里也能镶嵌些典雅的拉丁碑文供人景仰沉思,自己都会觉得伟大起来。我住的地方还要朝下走,门牌号是6A。”我们穿过门廊,走向皇冠办公室时,他指了指住处所在的方向。
我们在中殿大道的北端告别,宋戴克衣袂翩翩地走向法院,我则向西前往亚当街,那里是医学界人士的聚集地。
我从米希法院门廊的转弯处走向皇家法院,教堂的钟声响了七下,低沉而缓慢,仿佛为打破悠远而寂静的夜色表示歉意。
我独自走在空荡的人行道上,停在6A号门前。尽管门内的朋友已经将假发换成了毡帽,还穿上了夹克,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守时,” 宋戴克热情地招呼我说,“守时是一种高尚的美德,即便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我刚从法院回来,先带你参观一下我的蜗居,简陋的避风港。”
我们走进大门,拾阶而上,眼前是一扇厚重的大门,门上用白色的字体雕刻着我这位朋友的名字。“表面看起来有点生人勿进”,宋戴克一边将钥匙插入锁孔,一边说道,“但里面像家一般温馨。”
厚重的大门朝外打开,里面的内门覆着厚实的羊毛毡,宋戴克推开内门,领着我进去。
“你会发现我这里很奇妙,”宋戴克说,“融办公室、博物馆、实验室和工作室为一体,多功能的房子。”
“还有餐厅,”一位身材矮小的老人补充道。他正用一根玻璃管缓缓地倒着红葡萄酒,“您忘了餐厅,先生。”
“是的,我忘了,波尔特,” 宋戴克回答,“但我知道你不会忘,”他看了看火炉边的桌子,上面摆着晚餐。
“说说你吧,”当我们开始品尝波尔特的厨艺时,宋戴克问道,“六年前在医院分别以后,你都有些什么故事?”
“我那些事不值一提。”我略带苦涩地说道,“也没什么特别,你都知道的。非常不幸我花光了钱,交完考试及注册费后,便身无分文。虽然医学文凭拥有超乎想象的发财潜力,但这种潜力与现实相差甚远。事实上,我一直靠给别人当助理或代理医生来糊口。目前正好没事可做,就在特西维尔职业介绍所的名单上填了自己的名字。”
宋戴克双唇一抿,皱起了眉头。
“真遗憾,吉维斯,”他立刻说道,“像你这样一个能力强又受过专业训练的人,竟会如此潦倒,与那些游手好闲的半吊子为伍,靠打零工度日。”
“是啊,”我赞同道,“我的才华被这个愚昧僵化的时代所埋没,那又能如何,我博学的兄弟?假如贫穷对你紧追不舍,如影随形,就像被厚布遮挡住的三万瓦光亮,纵然你的光芒再为耀眼,恐怕也要因此暗淡无光了。”
“是的,我想也是。”宋戴克低声说道,陷入短暂的深思。
“现在,”我说,“聊聊你蜕变的故事吧,我十分好奇,是什么原因让约翰艾维兰宋戴克由一名执业医生变成了法律界名人。”
宋戴克笑了笑。
“其实并没有什么蜕变,”他说,“约翰艾维兰宋戴克,仍然是执业医生。”
“哦?戴假发穿长袍的医生?”我惊讶地问。
“没错,挂羊头卖狗肉而已。”他回答,“是这样的,六年前你离开医院,我留了下来,承担起所有类似助理实验师或监护人的工作,整天在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图书馆以及验尸房里折腾,同时还修完了医学和科学博士的学位。我本打算当一名验尸官,但不久后,老西德曼意外退休了你还记得西德曼吗?他教过我们医药法学。我补了他的缺儿,很意外地升为讲师。于是我放弃了做验尸官的念头,搬进了这里,坐等生意上门。”
“什么生意?”我问道。
“各种稀奇古怪的都有,”他回答说,“一开始只是协助警方分析一些些毒药谋杀案,随着影响力的与日俱增,现在只要牵涉到医学或自然科学领域的案件,都会让我帮忙。”
“据我所知,你也会在法庭上进行辩护。”我说。
“偶尔为之,”他回答,“通常我的角色都是法官和律师的头号难题科学证人,大多数时候并不出庭,只需在幕后引导案件的调查方向,整理和分析案件的结果,以及向律师们提供证据或建议以盘问证人。”
“这比当医生有趣多了,”我羡慕地说,“你的成功是理所当然的,总是那么忘我地工作,更何况你本身就能力超群。”
“的确,我工作一向很拼命,” 宋戴克回答,“现在也依然如此,但我很注重劳逸结合,不像那些可悲的执业医生,随时都会被人从饭桌前拖走,或刚睡下就被人叫醒忙得一塌糊涂!谁在外面?”
正当他要炫耀自己的成就时,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我去看看谁来了。”他接着说,“真希望这个家伙懂得什么叫做‘请勿打扰’。”
他大步走过房间,很不客气地打开了房门。
“非常抱歉,这么晚来打扰您!”门外一个致歉的声音说道,“但我的客户急着想要见到您!”
“进来吧,劳利先生,”宋戴克略显僵硬说。进来的是两位男士。其中一位年近中年,一副机警的律师长相;另一位年轻人英俊优雅,让人一见便心生好感,但此刻却脸色惨白,神色惶惑,显然正处于极度焦躁中。
“似乎,”年轻人看了我以及餐桌上的晚餐一眼,说道,“我们来得过于唐突了,这完全是我的错。如果真给您带来不便,宋戴克医生,请直言相告,我们另约时间。”
宋戴克对年轻人投去了敏锐而好奇的眼光,语调变得温和了许多。
“我想你的事情一定很紧急,无所谓打不打扰了,我和我的朋友都是医生,你知道医生都是二十四小时待命的。”
两位来访者进门时我已站起身来,推说自己准备到路边散散步,过一会儿再回来,但年轻人拦住了我。
“请不要因为我的事情而刻意回避,”他解释说,“我和宋戴克医生要谈的事情,明天便会路人皆知,所以没什么可保密的。”
“既然如此,”宋戴克说,“都把椅子往火炉前挪一挪,马上进入正题吧。我们刚吃完晚餐,正等着喝咖啡。我好像听到管家把咖啡送来了。”
于是我们把椅子挪了挪,波尔特把咖啡送来后退了下去,那位律师劳利先生便直接切入正题。
第二章 血色指纹
“我最好是”,劳利先生说,“从法律的角度跟各位陈述整件事情的经过,遗漏之处再请我的当事人罗宾霍比先生补充,并回答你们提出的所有问题。
“罗宾先生在他伯父约翰霍比的公司里担任要职,他的伯父是一位贵重金属炼制商和交易商。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对来自南非的黄金矿产进行测试并精炼。
“五年前,罗宾先生和他的堂兄华特霍比先生的另一位侄子从学校毕业,一起进入到这家公司,霍比先生打算将他们培养成为公司的合伙人。就像我之前所说的,从那时起,他们便开始担任公司的重要职务。
“容我简单介绍一下霍比先生公司的运作流程。被运来的黄金样品在码头转交给公司授权的代表通常是罗宾先生或者华特先生。接到船后,他们会视情况把黄金送到银行存放或运回工厂加工。当然,运回工厂的黄金越少越好,在工厂加工的成品也会第一时间送到银行。但即便如此,依然有些贵重的样品不得不在工厂里放一整晚。因此,工厂准备了一个巨大而坚固的保险柜,来放置这些样品。这个保险柜被安放在一个隐秘的办公室里,由厂长监护。出于安全,还增派了一名守卫整夜驻留在隔壁房间,每隔一段时间,就出来巡视整栋建筑。
“现在这个保险柜发生了一件怪事。虽然这家公司并不从事宝石生意,但霍比先生有一位对钻石矿颇有兴趣的南非客户,经常寄一些钻石原石包裹给霍比先生,要他存入银行,或转交给其他钻石代理商。
“两周前,这个客户通知霍比先生,埃尔米纳古堡号将会送一个包裹给他,包裹特别大,里面的钻石体积硕大,价值不菲。由此罗宾先生被派去码头接船,那天他到得很早,希望船能准时抵达,好让他把包裹顺利送去银行。但事与愿违,他必须把钻石送到工厂,先锁在保险柜里过一夜。”
“谁把钻石放进保险柜的?”宋戴克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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