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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可能发生的往事

書城自編碼: 1934379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小說侦探/悬疑/推理
作者: 克利斯
國際書號(ISBN): 9787535459565
出版社: 长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2-07-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337/400000
書度/開本: 大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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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个人夸一个普通人是天才,这个人终可通晓天文地理。
一千个人义正词严地说你是个杀人犯,你做梦时,亦能梦到自己的双手鲜血淋淋。
荣登《出版商周刊》最佳图书排行榜
“奥普拉读书俱乐部”选书
《纽约时报》畅销作品
內容簡介:
我记得我曾坐着一辆很老的旅行车接生了500多个婴儿。有一个愿意跟着我到处行走的女儿,和一个依旧对生活充满激情的丈夫。我记得生活原来的模样是欢乐的。
那天,明明确定而且坚信你已经没有气息,没有生命,所以做了对我而言,这辈子最错的决定。
接下来的审判,是可怕的。我每天总是失眠的模样,我会烦躁不安、疲惫不堪,走进空空的屋子放声哭泣。我当时怎么肯定你是死了呢?为什么现在又能记起你颤抖的样子?
被全世界憎恶和质疑很可怕,无数人面目狰狞地指责我的无知和残忍。宣判的结果已经不重要,我好像真的杀过你。
關於作者:
克利斯·波杰里安
迄今已发表小说13部,《可能发生的往事》曾入选《出版人周刊》“最佳好书”、“奥普拉读书俱乐部”选书、《纽约时报》畅销作品。
另外,他也有多本著作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榜。他的作品被翻译成26种语言,销售近500万册,其中3部作品曾被改编成电影。
他和妻女现居佛蒙特州。
克利斯·波杰里安
迄今已发表小说13部,《可能发生的往事》曾入选《出版人周刊》“最佳好书”、“奥普拉读书俱乐部”选书、《纽约时报》畅销作品。
另外,他也有多本著作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榜。他的作品被翻译成26种语言,销售近500万册,其中3部作品曾被改编成电影。
他和妻女现居佛蒙特州。
执业的心理及家庭治疗师、全美知名心理健康专家、谈话节目主持人、专栏作家、讲师及作家。
三十三岁的他因为一场车祸意外而四肢瘫痪,三十年坐在轮椅上的生活,让他得以深刻观察人们的内心,并思考生而为人的意义,著有《给山姆的信》《用心》等书。曾获“促进美好人生图书奖”和“全球热爱生命奖章”。
內容試閱
因为主必不永远丢弃人。
主虽使人忧愁,还要照他诸般的慈爱发怜悯。
因他并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忧愁。
——《耶利米哀歌》3:31-33
如果人人能为自身的邪恶负责,我们或许可以防范恶行于未然。
——詹姆斯?马蒂奴
序 言
案子开庭前,有整整一个漫漫长夏。那之后的干冷秋季,母亲成为全县人的众矢之的,她的品格被诋毁殆尽,她的智慧百遭质疑。虽然我父母没有意识到,但那数月间,我确实耳闻目睹了许多;尽管一些事情,他们宁愿我不知晓,但实际上,我确实懂得。
夜深人静时,从我卧室地板上的通风口,听得见父母和律师在休息室中的谈话——他们以为我早已熟睡。有时,这三个人会去厨房外的套间(母亲将那儿作为办公室和检查室),寻找记录里的某个旧文件,或是某个患者的孕前病史,我则在套间楼上的那间浴室,贴伏在地板上,倾听通过水池管道的间隙传达至耳的字句。当母亲用厨房的分机交谈时,我虽然从未用楼上那部电话窃听,但是常常,我会静悄悄地拾级而下,直到将每字每句听真切。分机的电话线只有1.8米多一点,所以母亲在厨房里看不到我的所在,而我就那样一声不响,立在最后一级台阶上。现在想来,我应该是通过这种方式,旁听到了好多的话,因为到庭审开始,无论电话那端是律师、朋友,还是其他的接生妇,我都可以准确无误地猜测出他们的话。
对父母,我总是投以热切的关注,而庭审前的数月里,我则达到了近乎痴狂的地步。我偷听他们一场场的吵架,并且懂得,在巨大的压力下,争论会怎样转瞬之间变为恶语相加。我听到他们彼此道歉,其中一个往往泣不成声。而他们和解后,我还能听见他们上床做爱时的那种声音,虽然低弱许多,却仍旧清晰可辨。我领会了他们与医生和律师的那些辩论要点;我弄明白了,为什么一些证人比另一些“更具毁灭性”;我更学会了憎恨一些素昧平生的人,比如州验尸官、州检察官,以及一个来自华盛顿特区的助产专家。
那个上午,法官给了陪审团若干指示,让他们做出关乎母亲命运的裁决。我不经意间听到,律师向父母解释关乎诉讼的著名传闻:
当陪审团审议完毕、重回法庭,从每个人看待被告的方式,你会推断出他或她的决定。
当然,不用去相信,这只是个传说。
律师这样对他们说。
然而,那时14岁的我,却深信那不会是空穴来风。它有一种属于真理的光晕,就像主妇和接生妇间口口相传的谚言:婴儿会在满月时降生;马铃薯要是煮糊了,天黑前就会下雨;茸毛浓密的毛毛虫意味着寒冬将至;在河水解冻之前,不要采集糖枫树汁……都是数百年的观察凝练成的常识。
母亲的辩护律师可能不相信那个传闻,但我相信。对我而言,它称得上真知灼见。过去的六个月,我懂得了许多,知道哪些话该置之不理,哪些话当铭记于心。
那两周里的每一天,父亲和我都坐在第一排,就在母亲和她的律师的正后方。陪审团最终回到法庭,仿佛十二使徒一般列队而行。我探视他们的眼睛,想看看他们是注视着母亲,还是目光游离,我默默祈祷:
求求你,不要看你的鞋子;求求你,不要看着法官;
别看上看下,别看着窗外;
求求你,求求你,看着我,看着我妈妈,看看我们;
看这儿,看这儿,请看这儿。
……
我已经观察了陪审团好多天:我曾见过他们的目光投向我;我数过他们的胡子,记下了他们的皱纹。我毫无缘由且冒失无礼地盯视那位主席,他双臂环抱胸前,隐藏起那只数年前被链锯弄成伤残、只剩下拇指的手。
他们从隔壁房间走进法庭,在十二把椅子间寻找自己的座位。几个女人双腿交叠;一个男人揉着双眼,将座椅来回摇摆,重心在一刹那落在后面两只椅腿上;一些人扫视法庭的远侧壁;另一些人望着正门门楣上的“出口”标示,好像意识到这场折磨即将结束,自己解脱在即。
只有一个老妇人朝这边一瞥。她一头银发,总是穿着印有红色花朵的华美裙衫,我确信她是克拉夫茨伯里利平科特家族的一员。然而,她注目的对象却是州检察官和他的助手。
就在那个瞬间,我彻底崩溃。虽然竭力克制,但我的眼中满溢泪水,双肩不住颤抖。我努力眨眼,可14岁女孩子的眼睑怎能抗拒内心奔涌的痛楚?开始时,我只是吞声饮泣,哭声宛若悲戚的低语,情感迅速地积聚。事后他们告诉我,我在法庭上大声哭嚎。
虽然对那日在法庭上歇斯底里的表现,我并不引以为傲,却也从未羞愧难当。如果说,佛蒙特州东北部的那个小小法庭里,有谁应自觉赧颜的话,在我看来,就是整个陪审团。在抽噎和哭嚎的间隙,我大声地哀求:“看看我们,上帝啊,求求你,看看我们!”
然而,仍旧没有一名陪审员的目光投向我或母亲的方向。
第一部分
1
我还是孩子的时候,就会说“外阴”这个词,就像一些孩子说“屁股”、“蛋蛋”或是“呕吐”那样。虽说算不上粗口,但我知道,它有一种无形的尖角,能令大人们呆若木鸡。对所有家庭而言,“外阴”是那些具有双重含义词语中的一个:既可以描述人体生理构造的某个部分,或某种基本的身体反应(比如呕吐),也用来表达飘摇的心绪与眷眷的情思。
在我家,却独独不然。
记得一日午后,我在罗莉?麦肯纳家玩耍,她母亲正招待一个来自蒙彼利埃的朋友。那是一个罕见的佛蒙特州夏日,天色蔚蓝得近乎虹霓般夺目。那种蓝色往往在一月份才得一见,那时气温降至零度以下,邻家柴火炉中的青烟仿佛在冒出烟囱的刹那冻结。但这样的天色在六七月间却绝少出现。
同她一样,麦肯纳夫人的这位朋友也在州教育部门工作,她们在麦肯纳家砖砌露台上,围坐在铁艺小桌旁,啜饮加薄荷的冰茶(薄荷来自我母亲的花园)。即使对那时的我来说,这个露台也优雅得不合时宜。我走上前去,津津有味地描绘辛西娅?沙博诺的分娩经过:
“沙博诺夫人的宝宝约四公斤重,但我妈妈按摩阴道以使肌肉松弛,这样会阴就不会撕裂。如果宝宝重量有四公斤左右,大多数人都要做会阴侧切手术——就是把一个女人从阴道到肛门的那段会阴剪开——但沙博诺夫人却没做,她的外阴好好的,胎盘也紧接着诺曼(他们这么叫那个新生宝宝)大约两分钟之后就排了出来。我妈妈说,那个胎盘也好大,现在被埋在他家前院,沙博诺先生种的那棵枫树下面。我爸爸说,希望他家的狗不要把胎盘挖出来,但它确实可能会——我说的是狗。”
我大约9岁,那时麦肯纳一家在佛蒙特州只住了一年多一点。他们在我8岁生日当天,从纽约城郊的威斯特彻斯特搬到我们镇上。当搬运货车缓慢驶上门前的小丘,我告诉父亲,希望那辆车可以左转驶进我家的车道,卸下我的礼物。
父亲微笑着摇摇头,对我说还不如期盼月亮从天而坠,掉在我们的屋顶上呢。
我从未去过威斯特彻斯特,但我很快就意识到,麦肯纳一家来自一个比瑞灵顿讲究得多的地方,那个露台便是不言自明的铁证。他们比我们佛蒙特州人要冷淡和拘谨,与我父母那些朋友相比尤其如此,那些人喜欢和解放通讯社的社员厮混,并将爱珠视为深刻的政治理念。我喜欢麦肯纳一家,不过,当罗莉将我介绍给她母亲时,我曾有些许疑虑。若在佛蒙特州最大的城市伯灵顿,他们没准活得不错,但在瑞灵顿这样的小村庄里,我想她家或许呆不长。但我错了,麦肯纳一家过得挺好,尤其是罗莉。
镇里那些父母禁止他们的女儿去我家玩。一些人仅仅是害怕母亲一时找不到保姆,将他们的女儿抓来充数;另一些人则相信,那些被母亲称为干预药物的奇怪草药和酊剂里,混合了大麻、大麻麻醉剂和致幻的蘑菇。而麦肯纳一家却似乎毫不在意我母亲是个接生妇。
对九岁的我而言,告诉麦肯纳夫人和她朋友,诺曼?沙博诺如何从他母亲的产道中出生,与向父母汇报学校功课、恳求十二月里从桑迪?德莫瑞斯家后面的小山滑下一样稀松平常。
等到十四岁那年,母亲被告上法庭。我开始厌倦拿关于自然生产的丰富知识,或者那些在家接生的惊险故事来吓唬大人。另外,我也开始明白,十四岁少女言谈中“外阴”这类的字眼,要比从小女孩的口中说出更不讨人喜欢。
此外,十四岁的身体,早已开始了从孩童到少年的转变:五六年级间的那个夏天,我开始穿少女文胸;成为县法院常客的近一年前,我开始来月经。而一想到,一个四公斤的东西会从我两腿间的小小孔洞中出来,我就感到一阵恶心。
“我就是想不通,那么大的东西,怎么可能从那么小的东西中通过!”我固执己见。父亲有时会摇摇头,评论道:“糟糕的设计,不是么?”
如果母亲在场,她会一成不变地反驳:“才不是!那是一个神奇而美好的设计,完美无缺。”
身为接生妇,我想母亲只好这样认定,而我却不然。如今已三十岁的我,依旧无法理解,无论它是爬行、蠕动还是猛冲,那么大的婴儿怎能通过如此细狭的管道?
尽管母亲从未给我任何一位朋友接生,但从我八岁起,无论白天黑夜,如果父亲不在家,那个固定的保姆又在匆忙间无法赶到,就由我陪她接生。我不知道,在这之前母亲怎么办,但想来,她总能找到一个人应急。
我能记起的第一场接生,发生在一个风雨交加的雷雨之夜。大概是初夏的光景,六月份的第一或是第二个星期,那时我正上二年级,学期已近尾声。那天,我第一次听见母亲喃喃说出“头出来了”这句话。之后,经过想象力的加工,便成了一个婴儿头戴生日帽,从产道被挤出的情景。
母亲认为,婴儿更有可能在乌云密布的天气里降生,因为那时的气压比晴天低。那天黄昏,母亲和我在门廊上吃晚饭。她望着天边聚涌的乌云,对我说,洗过碗碟之后,或许该问问谁晚上能有空帮忙接生。那晚,父亲身在纽约州那侧的尚普兰湖畔,在那里,他为一所学校设计的数学科技馆将于第二天破土动工。那时,离父亲创办自己的公司还有三年之久,所以那座建在半山腰的建筑并不是他的个人项目。不过,多亏了父亲,它才没被建成北美防空战略空军司令部的模样。
艾米丽?乔伊?派因(或者叫她E.J)是我目睹分娩的婴儿中的第一个。她的出生被称为“顺产”,但在当时还有一个月才满八岁的我看来,可绝非如此。那天,大约晚上十点,大卫?派因给我家打电话。母亲还醒着,并很快接了电话,或许因为这个原因,我依旧毫无察觉地酣睡。所以对我来说,母亲吻我额头、将我唤醒时,艾米丽的出生才算真正开始。我记得床边的窗帘伴随徐徐微风,在母亲和我之间扬起,那时天色已变,雨却尚未落下。
我们到达的时候,洛丽?派因正坐在床边,肩膀上松松地披着一条轻薄的棉线毯。床上其他的东西,比如毯子、床罩和床单之类,都已经移开,在地板上堆积成一座小山。床头有几个圆滚滚的枕头,看起来像是旧沙发的靠垫。床垫上铺着一张床单,上面印着许多梦幻感的向日葵,满眼泪滴状的花瓣和散发光和热的太阳,如果用在又大又丑的浴帘上,这样的图案或许更合适。
我听说,这张床单被装进一只牛皮纸购物袋,在派因夫妇的炉子上加热了一个多小时,所以说,它虽然品位奇差,却绝对洁净无菌。
母亲那时的学徒已经等在那里,希瑟?里德大约二十四五岁,曾协助母亲接生过将近四十个婴儿。我们走进卧室那会儿,她正镇静地引导洛丽,冥想婴儿在她子宫中的图景。
母亲对卫生的注重近乎病态,打过招呼之后,她径自走进派因家的卫生间,她要花费整整十分钟搓洗双手和清洁手臂,才会将手掌轻放在产妇的肚子上,或是戴上一双薄胶皮手套,检视产妇的宫颈。
母亲从洗手间出来后,便告诉洛丽向后躺下,以便查看她的状况。派因夫妇的两个小儿子已经被送往他们叔叔家,他们的姨妈——洛丽的妹妹——守在床边,正隔着毯子按摩洛丽的肩膀。大卫刚从厨房回来,他一直在制作一种含有葳严仙的草药茶,据母亲说可以促进生产。
洛丽躺到床上,那张棉线毯脱落,我瞧见了毯下赤裸的身体。我当然知道,她睡觉时不会穿着我那种睡裤,但我猜想,她会穿母亲那种睡袍,或是夏夜里我和母亲都会穿的那种肥大T恤。
然而,她什么都没穿,庞大的身躯一丝不挂。
在我眼里,洛丽?派因一直都是个大块头女人。和多数母亲相比,她要高出我更多,当我俩站在瑞灵顿百货商店服务台前,或是挤着进出教堂的门厅时,她就像铁塔一般,向我压过来。她的两个儿子,一个小我两岁,一个小我四岁,所以在学校,我和她并无交集。然而,我却总发现她站在离我很近的地方——这在当时令我恐惧,如果发生紧急事件,她会将整个逃生通道堵塞。因为在我看来,她本人就是一个丰满的、扩张的人体平底塞。
如今想来,果真发生险情的话,洛丽的身形说不定能助我平安——她会将我轻而易举地抛向安全出口,就像清晨我将猫咪们扔出房子那样。
不过那个时节,洛丽的裸体最引我注目的是她的肚子,那景象使我惊诧万分并挥之不去。那肚子仿佛一只肉质的梨子,长在她大腿之上,高高突起,与那弯曲的膝盖持平。肚皮中间的结块,则令我想起煮熟的鸡胸肉或火鸡肉上的瘤块。我当时并不知道,孕妇的肚子是个硬实的东西。所以当她向后仰倒时,我以为肚子会像蛋黄酱那样,变平或是滑到一边。但它没有,它依旧如一座小山般屹立在床上。我的万分惊奇和目不转睛,引得洛丽将脸转向我这一旁,喘息着吐出一个词,我现在想来,应该是“安全套”吧。
我从未弄明白,她说这个词,是给我的一条值得牢记的忠告呢(完整的版本是:让你男人戴上安全套,不然后果就会像我这样,要努力试图把一条腌黄瓜吸出一根吸管),还是一条关于具体避孕措施的控诉(这都是一只安全套的错,比它好的避孕方式多得去了,我要是早点儿意识到,付诸实行该有多好)?
不管洛丽?派因究竟说没说“安全套”这个词,或许她只是见我站在那里,便叫了我的名字——康斯坦斯(不过小时候,我更喜欢被叫成康妮),对此我无从查证,但我愿意去相信,她说的就是“安全套”。长大之后,有那么多曾经的笃信碎裂成尘,我倒希望,这一个可以完好无缺地存留。
不管怎样,这句话一出口,在场的所有人才意识到,靠墙而立的我竟也在那个房间里。
“你介意她留下来么,洛丽?”母亲一边问,一边朝我的方向微微颔首,“和我说实话。”
洛丽的丈夫一面轻抚妻子的手,一面补充道:“她可以去孩子他叔叔家,我想希瑟很愿意开车载她过去。”
不过,洛丽?派因的心怀和她的身形一样宽广,她说根本不介意我呆在那儿:“不就是多一双眼睛么,西比尔?”她对母亲说。紧接着是又一次的宫缩,她五官扭曲,仿佛被人抽了耳光那样,头向我这边猛然一偏。
于是我就留了下来,目睹了洛丽的分娩和E.J的诞生。母亲和我抵达时大概晚上10点半,分娩从那时持续至第二天早上,大部分时间我都醒着。只是在雷雨云向东,经过尚普兰河谷和绿山山脉,飘到新罕布什尔州的当口,我在地板上那些被褥间小睡了一会儿。
但这个小憩很短暂,早上5点45分时我醒来,母亲正告诉洛丽开始用力。7点35分,E.J最终达到耻骨,母亲用手指抵住胎头,保护产妇的会阴,以防撕裂。
E.J在7点37分出生(听起来像是飞机的型号)。分娩历时九个半小时左右,除了我以外,每个人都说是不费吹灰之力。我之所以会去小睡,不仅是因为我累得睁不开眼,同样因为,我再也不忍看到洛丽的痛苦,所以干脆选择紧闭双眼。
屋内昏暗不明,只亮着一对红色灯泡扮成的圣诞蜡烛。那是母亲和我到达后,大卫从阁楼里翻出来的。洛丽坚持分娩时要开着窗户,而风是那么大,真正的蜡烛无法点燃,于是大卫只好牺牲真实感以确保安全。
当洛丽看到,大卫手中拿的是塑料烛台而非蜡质火烛,便充满了怨恨。然而一阵宫缩紧随其后,她双手抓住母亲的手臂,从咬紧的牙关吐出声声尖叫——听起来,就像键钮破损却试图调挡的小小引擎。
“呼吸,洛丽。呼吸,”母亲温和地提示,“缓慢地深呼吸。”不过,从洛丽茫然空洞的目光来看,就算母亲告诉她疾行至户外,吊起车库那扇新门,她也不会有反应。在那之后,洛丽再也没计较过蜡烛的事儿。
在那之前,我从没真正见识过成年人的哭泣。我倒见过孩子们的哭嚎,有时则确实出于痛苦,就像吉米?库奇诺摔断锁骨那次。那会儿我们一年级,吉米就像腹痛难忍的婴儿,用六岁男孩的肺活量竭力哀号,他哭啊哭啊,直到被一名老师从操场带到医院方才作罢。所以对我而言,看到成年人啜泣,是一种全新的体验。
母亲对洛丽非常好:不停地朝她微笑,不停地向她保证。当时,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母亲不给她成人剂量的儿童阿司匹林呢?橘子口味的那种,当我身体不适时就吃它,那东西堪比神丹妙药。
反之,母亲建议洛丽在屋内绕圈(尤其是在我们刚到那会儿),母亲让她在两个儿子的房间走动,建议洛丽洗个热水澡,让洛丽的妹妹帮她轻轻捶背和按摩肩部。她一度让洛丽和大卫看一本影集,里面尽是他们儿子降生时的快照,而照片的背景恰恰就是那个房间……
洛丽的痛楚,虽然没令我精神受创,变成恐怖的梦魇,但一些声音和图景却实在令我难忘。
母亲向洛丽低语关于见红的种种,我则瞥见床单上、旧抹布上的血迹;洛丽的喘息声、她丈夫和妹妹在她身后喘息的样子——仿佛一组上气不接下气的三重奏;洛丽的手背挥向床头板,指节就那样猛击过去,手腕好似被痛苦引动的发条,骨骼和樱桃木碰撞的那种声音,在我听来像是鸟儿撞上护墙板;洛丽说自己“力不从心”、“这次不行”、“事情不对劲”、“从没这样疼过”,声音里透露着惊恐万状,而母亲则平静地提醒她,她已经分娩过两次了。
等到分娩的最后,洛丽从床上爬起来,在母亲和希瑟的帮持下去浴室。她的胳膊耷拉在两人的肩上,正像电影里,伤兵被医护人员、战友或同胞从战壕里扶出的那种场景。母亲戴着橡胶手套的手指不时检视洛丽产道,她饱含温柔和欣喜,快速地低语:“天哪,你表现得很好……不,是棒极了,早饭之前你的宝宝就会生下来。”而她的预言果然成真。
5点45分洛丽开始用力分娩的时候,尽管天空布满云朵,带雨的乌云却早已向东飘远,天色渐渐明亮。没有人在意那对仍然亮着的塑料圣诞蜡烛,所以我起身将它们熄灭。即使在1975年,即使当时尚不满八岁,我已经是个环保主义者,我关注可再生资源和国产护发素,还有那些没必要点亮的灯
2
书上说,受精始于精子进入卵子的瞬间。而所有的表述,都用“进入”这个词,仿佛生命始于一场两军对垒的恶战(猛攻那个卵子),或是用心险恶的谍海侦察(我们蹑手蹑脚地接近,等它睡着了,就从厨房的窗子爬进去)。我就是无法理解,为什么他们总是说“进入”,而不改用“邂逅”、“融入”或是“契合”呢?
——选自接生妇西比尔?丹弗斯的笔记
一旦事关产育,即便是分厘毫丝的差池,也会铸成大错,乃至无可救挽。前一刻母亲和胎儿还流连在喜乐的巅峰,下一秒就身坠颤栗的渊谷。
从小到大,这样的类比我听过许多。母亲受审时,州检察官传唤的那些妇产科医生都无一例外,发表他们个人版本的“分娩如飞行理论”:
“绝大多数情况下,生产就好比开车去乡下,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但是有时——有时,你会碰上一块黑冰,结果车子打滑,冲出车道;或者,一辆失灵的翻斗车将你撞出了车道。”
“绝大多数时候,分娩并不需要任何医学干预。它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是女性从……嗯,混沌初开那会儿就已经掌握的能力。但显然,我们遗失了另一个集体记忆,那就是,虽然分娩是一个自然过程,它同样很危险。我们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分娩会带走母子两人的性命。”
他们的观点千篇一律:女人不应该在家生孩子,让我母亲接生。她们理应去医院,让医生接生。
一个医生则坚称:“医院就像一辆婴儿车,如果发生了意外状况,它可以提供一个缓冲机制,我们能够用工具将胎儿从烤炉里拿出来。”他的比喻混乱无章,并将子宫荒谬地比喻成西尔斯公司的厨具用品。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母亲是佛蒙特州若干“独立”(或叫“赤脚”)接生妇中的一个,她们前往产妇的家中帮助接生。医生则极少这样做,因为在家分娩的执业过失保险贵得出奇,大多数医生觉得胎儿在医院出生更为安全。
我母亲对此颇有异议,她和许多医生罗列统计数字,唇枪舌剑,乐此不疲。那时我还小,只觉得那你来我往的唇枪舌剑好似赛场上空的羽毛球,令人目不暇接。同样令我着迷的是,那些看似简洁的术语背后严谨的意涵,比如母体发病率、新生儿死亡率、产间死亡……
“胎死腹中
”这个词尤其令我迷惑——“仍未,出生”?九岁或十岁那会儿,我设想这个词表达的是一种炼狱般的劫难,一种永远进行着的分娩:
“他还没被生出来么?”
“可不是么。真可怕,他们已经生了三年了……”
母亲认定在家生产更为安全,部分原因在于,她拒绝接受那些高危病例。那些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或怀着双胞胎的产妇,无论她们如何央求,母亲都坚持她们去医院生产。
此外,如果心中有一丝隐隐的不安,母亲也会毫不犹豫将产妇转送医院。她曾向我形容过那种不安,称它是“比希望多一点点的心跳加速”。有时,这种感觉源自一场数个小时毫无进展的分娩,那时产妇早已精疲力竭;另一些时候,则因为母亲害怕出现某些危险的突发状况(医学界更委婉的说法是“不可预知事件”),例如胎盘早剥,或是以胎心异常为症状的胎儿窘迫。
根据执业这些年的记录,母亲接生的产妇中,只有大概4%的人被转送去了医院。
毫无疑问,母亲和那些学院派医生彼此嫌恶,但我同样确信,就算彼此意见相左,母亲也绝不会因此置任何一个病人于险境。
这段故事,我本可以用夏洛特?菲热?贝德福德的死作为开篇,但对母亲而言,那意味着她生活的终结。我不想以这个结束作为叙述的开始,因为那就意味着,母亲所珍视的所有,不过是一场严酷的折磨,而我们一家,则不外乎历史宏章中一行小小的、悲哀的脚注。
所以我不会那么写。
再者说,这也是关于我的故事,这也是为什么,我也选择了这个照拂婴儿的职业。
所以我坚信,我们的故事始于1980年的初冬。至少在那一个月之后,贝德福德家才搬到佛蒙特州,距离让母亲的生活一朝零落的法庭宣判,还整整有十八个月。
我记得,那年道路泥泞不堪,制糖业却形势喜人。事实也往往如此,从气象因素看,泥浆和糖枫树彼此关联,如果泥浆泛滥,糖枫树汁则必然丰足。而那是一个飘雪的寒冬,继之以昼夜温差极大的春日,于是三月里,佛蒙特州的尘土路变成泥沼,糖枫树液则香甜充沛,似雪消冰融后的河水,源源不断。
我父母家都不再采集枫糖,所以那些泥浆便占据了我绝大部分的记忆。在我印象中,那个月几乎是一场没有止境的棕色风暴,泥浆沾满我长至胫部的小靴,从我家污秽不堪的车道边,走上五十码穿过侧门,抵达厨房外那个窄间(那时节被叫做“泥巴屋”),泥迹也依然存在,多到可以刷满地板和墙面。泥浆未干时,颜色深沉浓郁,仿佛烟草的颜色;等到风干,则变浅许多,看起来更像冲调朱古力奶的粉末。
不过无论风干与否,1980年3月的那两个星期,它无处不在。烂泥路仿佛一块巨大的海绵,吸附着各色汽车,让它们深陷泥水中,有时甚至无法打开车门,于是司机只好从车窗爬出。各家的庭院也变成泥塘,狗儿们减速慢行,将就着遛圈。差不多每一家都要拿几块木板或胶合板,搭在草坪上的水坑两端,或者在车道和门廊间找寻若干转点,试图把它们连接成一条通途。
冬春季节,母亲经常将旅行车停在车道尽头的铺砌路面上,以便有状况时可以及时赶到。不过偶尔,即便是意志坚决的母亲也会爱莫能助。在我家老房子母亲办公区那里,曾经有整整一面墙贴满了照片,上面是母亲接生过的婴儿和这些婴儿的父母。其中有一张是胎儿露出头的瞬间,产妇的妹妹也在照片上,她正用肩膀夹着话筒和母亲通话。因为一场暴风雪,无论是母亲还是救援小队,都无法在婴儿降生时及时赶到,于是我母亲就在话筒的这边,通过电话指导了那场分娩。
那个春天,即便在州首府蒙彼利埃——那个只有铺砌的街道和坚硬人行道的城市——那延绵数里的柏油路上,也满是泥浆,整个街道好似穿上了一件厚重的污泥外套。
不过制糖形势很好,糖浆同样丰沛。我最好的朋友罗莉?麦肯纳有匹马,虽然真的不该一同骑它,但我们常常明知故犯。那年三月,放学后至少有三四次,我们骑马去布伦南家的制糖工坊,它被笼罩在一片清甜的迷雾中,树液也就在那里,被吉尔伯特和多丽丝慢慢熬成枫糖浆。
当然,骑马去那片悬挂着成千上万小桶的山林,还有别的原因:骑马去制糖工坊,会经过镇上的球场,而那里,是汤姆?考茨和他朋友们抽烟的地方。
我那时十二岁(即将步入十三岁),汤姆?考茨比我大两岁,上九年级,而他吸烟。我则情愿远赴千里,只为一睹他堆放木材或对墙涂鸦的模样。他总穿着黑色或海军蓝的高领衫,这样的着装,使他看来有一点点危险,不过,他有一头浅浅的金发,一双绿色的眸子,几乎像个女孩子——但这也在他那叛逆不羁的气质里,点染上了一份诗意。曾有许多位敏感的吸烟者令我心醉神迷,汤姆是他们中的第一个。虽然我从不吸烟,但那种萦绕舌尖的烟草味,我总是熟稔于心。
汤姆?考茨抽硬盒的万宝路,他像电影中的恶棍那样,用拇指和食指夹着烟(若干年后,我上高中那会儿,汤姆的跟班、我同年级的一个男孩,教会我用这种指法夹住大麻烟卷)。他并不竭力吞云吐雾,吸气也只为保持烟焰不灭,通常,一支烟就慢慢地在他指间燃烬,烟灰落在球场的尘土或泥水间,抑或留在街道和人行道上。
在令大人抓狂这点上,汤姆可谓声名远播,且绝少以大人们预想得到的方式。我记得,汤姆第一次参加狩猎那次,一位长辈交给他一支枪,引领他进入密林深处,结果他的猎物,是那年全县收获的最大的鹿之一。百货商店的老板给汤姆拍照,想将照片挂在“年度名人墙”上,汤姆一手环住死鹿的脖颈,假做哭泣状,另一只手举起一张写着
“无辜者”( 他给死鹿起的名字)的标牌。当看到汤姆在镜头前摆出的这种造型,那位长辈内心膨胀着的自豪感瞬间消散。
镇上的居民也普遍认定,汤姆是某个团伙中的元凶首恶。他们不知用了何种手段,购得许多罐油漆(还是交通部门用来标示公路的那种亮黄色),并在某一年万圣节,用那些油漆涂满了新任镇书记办公楼的正面围墙。那是一座被众人视为眼中钉的矮胖建筑——甚至镇政委员会也难以忍受,是个令全镇追悔莫及的错误。所以,对那些蓄意破坏公共财物的恶劣分子,地方警察和州警都不怎么上心。
随便哪一天,汤姆都可能正阅读一本平装的《古希腊神话》(当然不是学校课程指定),也可能在翻看一本雪地车的杂志。他可不喜欢按规则出牌:他或许翘掉了去圣约翰斯伯利天文馆的班级集体旅行,却仍能写出一篇令老师激赏的、以黑洞为题的出色论文。
父亲并不鼓励我去吸引汤姆的注目,他曾劝诫过我和罗莉,告诉我们,想要融入汤姆的圈子,其实并不明智。父亲是那种老派的建筑师,自打成年以后,他每夜都会按照尺寸大小,将硬币堆叠成摞。所以每天早上,我都能在他的写字台上,看到由25分硬币和10分硬币建成的摩天大楼。所以我想,最初父亲不认同汤姆,是因为汤姆在他眼里过于放荡不羁。父亲来自一个成就卓著的家庭:最初是连续几代的农场主,他们在佛蒙特州贫瘠的沙土上垦荒致富;而祖父和父亲,也都是体面的小生意人。虽然父亲也知道汤姆很聪明,但他糟糕的出身仍令父亲心存芥蒂。他害怕,汤姆会像瑞灵顿里考茨家绝大多数人那样,最后成为汽车修理厂的临时工,白天在锈迹斑斑的汽车垃圾场做工,晚上则用食品券去买百威啤酒。这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活法未必不好,但却绝不是父亲想要他独生女儿过的生活。
母亲倒是能理解为什么我觉得汤姆吸引人,但她同样有所保留:“比汤姆那种坏小子更毒的蘑菇,世上也可能会有,”她曾警告我,“但我还是希望你,在他周围时能够小心,保持清醒。”
不过,他们都低估了这个男孩。一年之后,他们才看到,当我最需要汤姆时,他是怎样陪在我身边,不离不弃。
1980年那个泥浆泛滥的春季,那匹名叫女巫格拉斯的马已经20岁。对马而言,那是一个垂垂老矣的年纪,但对我们而言,它却是个相当不错的坐骑:耐心、容易伺候且速度很慢。最后一点对我们尤为重要(想必对我们家长亦然),因为早在一年前,罗莉和我就放弃了正规的马术训练,厌倦了坐直、预备和慢跑步那一套。
其实,就算女巫格拉斯负载我们两个人走上很久很久,那栗色的马背也承受得住。不过,我们尽量将同时骑它的时间缩减到最短,毕竟,我们加在一起,有190磅的重量,而它的脊柱早已衰老,所以,我们中的一个会跳下马背,与它并行。
大约在三月的第三周,我第一次让汤姆吻了我。
不过别误会,并不是那种“我们吻在一处”的激情时刻:我的初吻无疑是被动的,而尽管这场接吻的发起者是汤姆(我是心甘情愿的参与者),他同样抽离得很快。我们当年都太年轻,地面又太泥泞,吻不到火花四溅的地转天旋。
那天,罗莉和我本来打算轮流骑马去戈夫小丘(那里是罗莉的母亲唯一能够想到既不是柏油路、也不是泥塘的地方),这样在女巫格拉斯舒展四蹄之后,我们可以骑它穿过街道,经过百货商店,直至球场,对汤姆和他那些面目模糊的逃课朋友投去偷偷一瞥。之后,我们可能去布伦南家的枫糖工坊,那里树间蒸腾起的水汽,即使在镇中心,同样清晰可见,如同很小的、过分活跃的间歇性喷泉,遗留下的长长水迹。
于是,罗莉先将马骑走了,我则翻过电牧栏,前往马厩旁的草场(罗莉上学时,女巫格拉斯就在那里吃草),用铁锨将大块的马粪放进我们私下里称为“运屎车”的东西里。我想,虽说那匹马不属于我,但既然骑了那么久,我就该尽我所能照料和喂养它。而这种想法付诸实践的结果,就是我在午后,竭力地铲除粪团。
我在那里没呆多久,就听到母亲的旅行车偏离街道,向我驶来。车的马达发出独特的、有气无力的噼啪声,那是一辆1960年前后制造的巨大蓝色伍迪车。1973年石油危机期间,我父母曾讨论过要不要将车卖掉(因为,它不仅让动物们吸入大量尾气,而且还要用恐龙的遗留物保持车体运转)。但母亲却不忍与它分离:这辆车跟随她的时间,和我的年龄不相上下,它曾载着她,顺利地接生了超过500个婴儿,她又怎能忍心割舍这个特别的伙伴呢?
那片草场紧邻着瑞灵顿较为繁忙的街道:这些街道延伸到15号公路,这条公路东至莫里斯维尔,向西通往圣约翰斯伯利。这就意味着,母亲可能是前往任何地方:食杂店、银行或是待产的母亲家。
母亲看见我时,便减慢车速,在一侧车道中央停下(她不敢将车驶进一旁的泥水中),摇下车窗。我穿过街道,手中仍然拿着麦肯纳家的铁锨,双脚分别踩在人行道中央的黄线上,仿佛它们是两条平行的钢丝。
“旺达?帕林顿的宝宝快出生了。”说着绽开恬静的笑颜,每当有婴儿出世,她都会露出这种表情。
“她马上就生了吗?”我问。
“我也不知道,听他们说宫缩的情况,应该是快了,等到了再看吧。”
“那你不会回家吃晚饭了,是吧?”我试图掩饰自己的失望,我试图让这句话听起来,只是一个简单而必要的事实确认,但我没有做到。
母亲摇摇头:“不,小甜心,你和爹地得靠自己了,你介不介意做晚饭呢?”
“不。”其实我很介意,而母亲也清楚这一点。
“从冷藏室拿点儿肉馅,做汉堡包吧。”
“嗯哼。”十二岁时,汉堡包是我仅有的拿手好菜。实际上,直到大三那年,我为了打发一月份的时间,参加了一个为期两周的烹饪班,之前我会做的菜,也只有汉堡包和烤芝士这两种。
“没准很快就生完了,旺达是伯纳姆家的人,她家总是生得很顺。”
“也可能,你整夜都得呆在那里。”
母亲扬起一侧的眉毛:“也许吧。如果那样,我们就一起准备一个盛大的早餐。”她将头探出车窗:“亲我一下,好么?”
我照做了,敷衍地轻吻她的脸颊,目送她将车入挡、驶走。我并不是生她的气,只是感到沮丧:她的工作和旺达的婴儿意味着,我要提前回家。并不是说,准备汉堡包和罐装豌豆需要耗费多少时间,我只是觉得,自己担负着某种道德责任,如果母亲离开了,我就该呆在家,等父亲下班回来时笑脸相迎。我不知道,这样的想法是如何深入脑海的,可能源自那些情景喜剧,我在家里满是雪花和噪点的电视机前,一看就是数个小时;也可能,有感于朋友母亲们的言传身教,尽管她们是那么不同(像来自威斯特彻斯特的麦肯纳夫人和土生土长的弗兰?赫利那样,彼此天差地别),但就我所知,除了接生以外,母亲都应该守在家里,等候从外归来的父亲。
我大步流星地走回草场,心不在焉地铲了几分钟,意识到已经来不及骑马去戈夫小丘了,也没时间找借口遥望汤姆?考茨吸烟了。于是,我将铁锨放在一块巨石上,牛仔裤脚塞进黑色高筒靴里,决定独自去球场游荡一番。我对自己说,我其实是去百货商店,买些口香糖。但即使在这点上,我依旧心怀不轨:要是汤姆或者我……口气清新……最好保持口气清新。
我徘徊之际,汤姆正和两个更大的男孩坐在一处。那两人已是青少年,大到已经认定,他们不需要读完高中,就能在鲍尔峰
——南方人去的滑雪胜地——的山脚下任何一家餐馆洗盘子,也能成为一个熟练木工,因此,他们都辍学了。我想其中一个应该是奥格曼家的人,但他比我大四岁,所以,我不清楚他究竟是哪一个。另一个是比利?梅特卡夫,那种胡茬日益狰狞的瘦高男孩。
要是汤姆独自一人的话,我可能会鼓起勇气,绕过泥污的地面(一两个月后,那里没准能长出草来),走近露天看台。但他不是,所以,我步履沉重地转身去商店。口香糖和薄荷糖放在铁线储物架上,正对着木质的柜台,柜台的后面是日以继夜地坐在那里的约翰?达尔曼。他是一个安静的鳏夫,头发雪白,眼睛深陷,宛若鬼魅,总令我想起历史教科书内战那一章里,无处不在的亚伯拉罕?林肯。不过虽然他发丝已白、满眼倦意,但皮肤却很光滑,所以我想,他实际上要比给别人的第一印象年轻许多。自我出生之时,他就是那里的店主,通晓大到商业贸易,小到咀嚼口香糖的全部事宜。他也有看似无穷无尽的侄子和外甥,一旦他们长大学会计数,便在前台帮忙。
我一面为口香糖付钱,一面懊恼不已:那个令我痴迷不已、稍带狂野的男孩,我竟从未走入他三十码以内。此时前门铃声大作,奥格曼和梅特卡夫径直向商店后方走去,在装满啤酒的制冷柜旁逡巡。他们并没到法定饮酒年龄,但我之前就曾见过,他们站在那里,一边盯视玻璃门后的各种半打装啤酒,一边大声讨论,等他们长大了,该喝多少、喝什么牌子。最终,达尔曼先生要么将二人踢出店门,要么将他们轰到过道处,那里存放牛肉干和人造奶酪松饼,对这些东西,他们同样兴致盎然,而且,想买也不违法。
我以为,汤姆?考茨会随后而至,但他没有。我于是假定,他可能已经回家,但却依然怀着渺茫的希望,期盼他会独自留在球场。而若是我走得足够快,也许,能在奥格曼和梅特卡夫怀揣“瘦吉姆”和“贾克斯”
返回前,见汤姆一面。我当时并没有去想,若真见了面,我会如何行动。在此之前,我和汤姆之间仅有的交流,就是相对微微挥手,算是彼此间表达含糊的问候。
不过,这点并不重要,因为汤姆已然离去,一、三垒两侧的内野看台空空荡荡,目之所及的唯一生物,只有库西诺家的笨蛋金毛巡回犬。那狗笨到会冲着树墩和井盖狂吠数小时,而它彼时的吠叫对象,是右翼犯规线和球场边小河间的石砌烤炉。为了抚慰自己的失落感,我试图赞赏自己吹起的漂亮泡泡,继而将它抵在牙齿后,用舌尖感受它的香甜口味,同时昂首返回草场。我不想知道叼着烟卷、愤世嫉俗的汤姆究竟去往何处,我只是接受了这样的事实:汤姆不见了,要等到另外一天,我才会再次见到他。
我翻过电缆,重拾石头上的铁锨。而在离我不到二十码的地方,正是倚在马厩墙上的汤姆?考茨。他取下唇间的烟,朝我走过来。每行一步,他的运动鞋都深陷进马粪或是泥浆里,然而,他并不在意。
我僵立不动,和我的心一起屏息而待。他走得那么近,以至于可以闻到他气息里的烟草味。
他停步问道:“他们雇你做这个?”
我怔住思考:这个?继而领悟,他指的是铲粪团:“不是。”
“那你为什么做它?”
“因为罗莉是我的朋友。”
他颔首:“而且因为你骑那匹马。”
“这个也是原因。”
他那只没拿烟的手,伸进蓝色牛仔夹克的口袋里:“今夜会很冷,冷得对动物而言,如同地狱。直觉告诉它们,春天已经来临,严寒的一月已经过去,但今夜,气温会下降到20度,但因为降温在意料之外,对它们而言,就好像零下10度的感觉。”
我不知道,汤姆的理论是否有任何的真凭实据,但那天下午,它听起来充满智慧且心怀怜悯。我于是认定,这个男孩的心灵,与他神秘莫测的双眸一样,其实可以很温柔。
“你家有动物吗?”我明知故问,考茨家已经多年没有放牧了,但我觉得,自己得问点儿什么,“牛或是马?”
“我祖父……和外祖父都养过。我爷爷曾有过50头牛,那时可是个大数目,他们也有过一些马匹。”
“你会骑马么?”
他摇摇头:“不会。我只会开雪地车,还有摩托车。”
我见过汤姆开雪地车,父亲和我去瑞灵顿北部越野滑雪,我们滑过天然雪道和林道时,要停下十数次,好让汤姆、他的朋友和表兄弟们通过。但我认为,关于摩托车他撒了谎,但这个谎言,却和那段关于动物的睿智箴言一样,令我更加爱慕他。
“我从来没有开过雪地车。”
“你要是愿意,我可以载你,没准儿今年就行。你知道么,我们这里还会下雪的。”
“噢,我知道。”
“我以前见过你滑雪,和你爸爸妈妈一起。”
“只有我爸爸,妈妈不喜欢滑雪。”
“她很明智,雪地车更有意思。滑得更快,也更锻炼人——比人们所想的还要多。”
“我想,她也不喜欢雪地车。”
他将香烟弹在脚边,并将它深埋进泥浆里。
“你上普尔塔夫人的法语课,对吧?”
“对。”
“喜欢她么?”
“当然,喜欢。”
他点点头,并将这一事实转化为一种意涵:一个关于我成熟程度的信号(或是确认)。之后他说了一句话,一句本该吓到我的话,然而就在不久之前,母亲恰恰对我说了其中的几个字,这种巧合使我确信,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而且,他的声音也蓦地和我一般,充溢着拘谨。
“走之前亲一下,好么?”他问道。字句间有一丝轻颤,将“好么”一词延拖成“好——么——”这样两个字的请求。我静止不动,十二岁时,这就是我能做出的、最近似默许的姿态。接着又有一秒钟的停顿,而我衬衫和毛衣下的双臂,已满是鸡皮疙瘩,他俯身向我,双唇压上我的,我们都将嘴微微开启,品味彼此的气息。
我们身体分开,他重新站直,我才意识到,他并没有伸出舌头。我对此由衷庆幸,主要是因为,我口腔的某处,还有一团口香糖,而我实在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下,要如何应付汤姆的舌尖。
漫长的八个月以后,汤姆和我才正式成为男女朋友;整整一年半以后,我在纽波特的法庭里回眸而望,见到他站在屋子的后面,静静注目;整整一年半以后,我发现自己在深夜,哭倒在他怀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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