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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对网络内容进行法律治理,是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网络事业更好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必由之路,这不仅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亦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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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以全球化宏阔视野,聚焦网络内容治理时代课题,分九个部分从法律层面对网络内容治理进行全面深入的阐释和分析,既包括对网络恐怖主义、网络歧视言论、网络淫秽色情、涉未成年人网络内容、网络虚假信息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众生活的网络内容治理的深入解析,还包括对于网络空间内侵害他人名誉、侵犯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以及著作权等重要内容治理的深入探讨。
本书坚持问题导向和现实导向,紧扣新时代网络内容治理前沿问题,结合丰富案例,运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展开深入分析,是一部研究网络内容法律治理方面的重要专著,具有鲜明时代性和现实针对性,对新时代网络内容治理热点问题的解决和在学理上的前瞻性探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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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刘逸帆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传播法博士。发表论文和学术专访百余篇,出版专著4部(含合著),获国家级一等奖6项,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课题等20余项。作为主持业务的副社长兼副主编参与创办国内社会治理领域首家智库期刊《社会治理》。
周丽娜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教授,传播学博士。研究领域为网络内容治理、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文化法治等。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在多家核心期刊发表过论文。出版有《英国传媒监管研究》、《新闻传播法教程》(第六、七版)、《媒体与隐私:英国新闻报道侵犯隐私案例研究》等著作。
韩新华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副教授,传播学博士,美国圣母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网络治理、文化法治。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项目十余项,在各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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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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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直挂云帆济沧海
绪 论 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内容法律治理
第一章 网络安全法律治理
第一节 网络安全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原则
第二节 有关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及立法考察
第三节 我国网络安全治理的总体形势与对策
第二章 网络恐怖主义内容法律治理
第三章 网络歧视言论法律治理
第四章 网络淫秽色情内容法律治理
第五章 涉未成年人网络内容法律治理
第六章 网络虚假信息法律治理
第七章 网络著作权法律治理
第八章 网络侵犯人格权行为法律治理
第九章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治理
结 语 共治共享,建设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附录 关于互联网内容治理的主要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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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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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 论 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内容法律治理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实现这一目标,就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筑牢国家安全根基、体系和防线。作为人类社会生活越来越重要的活动空间,互联网领域的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互联网发展方兴未艾之时,本着统筹发展和安全原则,加强网络安全治理研究、提升互联网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特别是促进网络内容法律治理,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和迫切。
本书将网络信息内容与网络内容不加区分,是因为信息实质上可以看成网络内容的一部分,而网络内容在不少情况下也呈现为网络信息。因此,论及网络信息内容就以网络内容概言之。网络内容既有属于内容产业的集中性,也有见诸网络社会各个领域、不易统一的分散性。所谓网络内容法律治理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包括网络平台、网络用户、网络运营商及其他网络参与者在内的各类网络主体行为和秩序的过程,统筹发展和安全,引导促进网络内容向着健康丰富、满足公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方向发展,营造富有生机活力的网络生态和清朗的网络空间。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Web3.0 时代呼唤更高水平网络内容治理
中国互联网从起步接入,到渐成网络大国、网络强国,与人们对互联网的性质、特点及发展趋势的认识持续深化相伴而行,展现了中国特色,体现了我国互联网事业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中实现更好发展的特点。其中,网络法律体系建设与完善功不可没,在这一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0 年12 月28 日和2012 年12 月28 日制定的两个《决定》发挥了定海神针作用。它们的通过与实施是网络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也是统筹网络领域发展和安全,实现以发展促安全、以安全保发展的标志性举措,对确保我国互联网领域实现发展和安全的有机统一举足轻重。
(一)互联网发展推动社会变革
互联网自诞生至今的发展事实证明,网络技术与网络监管制度直接影响着传播形态、传播模式,构造着网络生态和网络内容及其传播,自然也在构造着不同特性的网络空间。一般认为,我国互联网发展可大致划分成三个阶段: Web1.0 时代(1994—2004 年)、Web2.0 时代(2005—2009 年)、Web3.0 时代(2010 年至今)。
Web1.0 时代,以门户网站、新闻网站等为标志。这一阶段的传播主体多为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传媒机构,传播内容由运营商集成发布,仅能为用户(受众)提供阅读及下载复制功能,但无法互动参与。有学者认为,在这一阶段,互联网不被视为媒体,而是信息化建设的平台(载体)。
Web2.0 时代,以博客、播客为标志。该阶段,互联网技术、发展理念和传播模式转型升级,由少数平台主体及利益相关方主导的互联网体系,转变为以用户为中心的多元主体构成的传播体系,一个人人都可以参与的传播场域构建起来,包括机构和个人在内的互联网用户都可以生产和传播内容(信息)。这一阶段,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初步形成,基于意识形态导向的内容监管全面实施,管理机构由信息产业部门转移至网络主管部门,网络治理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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