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上海作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桥头堡”,成果卓越、前景广阔。无论是实际参与还是潜在影响方面,“一带一路”倡议都是上海未来经贸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具有极强潜力。
在过去5年中,上海几乎与所有“一带一路”有关国家建立了较为紧密的经贸关系,对“一带一路”有关国家投资量增长迅猛。对外投资已然成为上海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形式,但“走出去”将面临对外投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成熟的挑战;在党中央作出共同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反对保护主义,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决策部署之下,上海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扩大开放100条”行动方案,继续成为外商投资的首选地之一,但“引进来”将面临内部法律环境根基未稳的困境。
纵观近年来的国际投资仲裁实践,双边投资条约(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 BIT)中的公平公正待遇条款(FET)是发生争端后投资者最常援引的、索赔成功率最高的依据。公平公正待遇条款在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被广泛地适用于评估东道国政府行为。
上海投资聚焦的“一带一路”有关国家(地区)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简称二战)以来冲突频发的区域,法律框架和商业环境均不甚稳定。在国际投资仲裁历史上,因东道国政府修订法律法规、改变货币政策或未能向投资者警示国内经济危机等原因,外国投资者以“违反公平公正待遇条款”为由将东道国政府诉至仲裁庭的案例并不少见。因此,应当完善对外投资风险防范机制,在深入研究现有涉FET国际投资仲裁案例的基础上早做准备。
此外,近5年来不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围绕公平公正待遇条款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The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 ICSID)参与仲裁(例如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波兰等国),并且被仲裁庭裁决违反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不在少数。同样地,尽管截至目前中国没有因违反公平公正待遇条款在ICSID或其他国际仲裁庭被提请仲裁,但仍应注意正确把握中外BIT中的公平公正待遇条款并且予以完善,防范化解此类法律风险。
有鉴于此,科学合理地设计及灵活地适用BIT具体条款是在“走出去”和“引进来”过程中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摆脱现实困境的根本之道,也是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重要一环。上海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和窗口,开放是上海的最大优势和重要特质。在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需妥善协调处理各方利益关系,本书为上海参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研究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