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帳戶  | 訂單查詢  | 購物車/收銀台(0) | 在線留言板  | 付款方式  | 聯絡我們  | 運費計算  | 幫助中心 |  加入書簽
會員登入   新用戶註冊
HOME新書上架暢銷書架好書推介特價區會員書架精選月讀2024年度TOP分類閱讀雜誌 香港/國際用戶
最新/最熱/最齊全的簡體書網 品種:超過100萬種書,正品正价,放心網購,悭钱省心 送貨:速遞 / 物流,時效:出貨後2-4日

2025年01月出版新書

2024年12月出版新書

2024年11月出版新書

2024年10月出版新書

2024年09月出版新書

2024年08月出版新書

2024年07月出版新書

2024年06月出版新書

2024年05月出版新書

2024年04月出版新書

2024年03月出版新書

2024年02月出版新書

2024年01月出版新書

2023年12月出版新書

『簡體書』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学习问答(2024年修订版)

書城自編碼: 4060306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政治/軍事政治
作者: 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编著
國際書號(ISBN): 9787500883227
出版社: 工人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4-12-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265

我要買

share:

** 我創建的書架 **
未登入.



新書推薦:
遥望与亲历:一个西方家庭眼中的中国(1887—1950)
《 遥望与亲历:一个西方家庭眼中的中国(1887—1950) 》

售價:NT$ 347.0
神的子民:古埃及人的风俗与日常. 第Ⅲ卷
《 神的子民:古埃及人的风俗与日常. 第Ⅲ卷 》

售價:NT$ 500.0
大学问·熙丰残照:北宋中期的改革
《 大学问·熙丰残照:北宋中期的改革 》

售價:NT$ 500.0
万有引力书系 陪伴也是一种疗愈 从家庭到现实世界的幼儿观察
《 万有引力书系 陪伴也是一种疗愈 从家庭到现实世界的幼儿观察 》

售價:NT$ 454.0
如何操办我最好朋友的葬礼
《 如何操办我最好朋友的葬礼 》

售價:NT$ 286.0
大脑、思维和语言
《 大脑、思维和语言 》

售價:NT$ 449.0
下一代无线通信使能技术
《 下一代无线通信使能技术 》

售價:NT$ 653.0
具身智能
《 具身智能 》

售價:NT$ 352.0

建議一齊購買:

+

NT$ 199
《 纪检监察工作常见程序性问题解答(新时代纪法实务丛书) 》
+

NT$ 347
《 毛泽东教我们学处事 》
+

NT$ 931
《 人文与社会译丛:统治阶级(《政治科学原理》) 》
+

NT$ 82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小字本32开 》
+

NT$ 3055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这样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丛书 马克思 恩格斯 哲学 北大孙熙国主编 》
+

NT$ 510
《 大国的命运:从政治危机到国家现代化 》
內容簡介:
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工会维护职 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本书以问答的形式对修改后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进行了详细的释义和解读, 并收录了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内容全面、专业,是各级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指导读物。
關於作者:
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负责参与涉及职工和工会的立法工作;承担对工会参与立法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工作;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政策和法规草案的研究制订;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目錄
第一部分 文件及修改前后对照表 / 001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 / 002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修改对照表 / 008

第二部分 条文解读 / 017

第一章 总 则 / 018

什么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 018

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有什么重要意义? / 019

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哪些? / 020

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原则是什么? / 022

各级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职责如何划分? / 023

涉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重大事项主要指哪些? / 024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政府劳动保障监察有什么不同? / 025

工会如何建立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机制? / 026

工会如何建立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同协作机制? / 028

第二章 监督职责 / 030

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 030

为什么说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是工会的责任? / 031

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 032

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重点是什么? / 035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制度机制都有哪些? / 035

工会如何参与劳动法律法规人大执法检查、政协委员视察? / 041

第三章 监督组织 / 043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有哪些形式? / 043

什么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 043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组成有什么要求? / 044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委员任期如何确定? / 045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如何产生? / 046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有哪些类型? / 046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047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需要履行哪些职责? / 049

如何开展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培训管理? / 050

25.《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书》的制发标准如何确定? / 051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有哪些履职要求? / 051

什么是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 / 052

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
是什么关系? / 053

第四章 监督实施 / 055

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 055

工会对用人单位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 057

如何畅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投诉渠道? / 058

基层工会接到投诉等情况反映后如何处理? / 059

上级工会接到职工投诉后如何处理? / 059

工会如何开展日常劳动法律监督检查? / 060

工会如何开展劳动法律监督调查? / 060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调查结果如何运用? / 062

什么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 / 063

如何运用“一函两书”开展劳动法律监督? / 064

关于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主要有哪些规定? / 066

关于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主要有哪些规定? / 068

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主要有哪些
规定? / 071

关于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法律法规对
用人单位主要有哪些规定? / 072

关于工资报酬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主要有哪些规定? / 074

关于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主要有哪些规定? / 076

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主要
有哪些规定? / 077

关于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主要有哪些
规定? / 079

关于制定修改内部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主要有哪些规定? / 081

关于民主管理对用人单位主要有哪些规定? / 084

关于重大改革调整对用人单位主要有哪些规定? / 085

第五章 监督保障 / 087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活动经费如何解决? / 087

地方工会是否可以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配套补助制度? / 088

各级工会如何保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履职尽责? / 089

用人单位拒绝配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调查可能承担
哪些法律责任? / 090

用人单位打击报复依法履职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可能承担
哪些法律责任? / 091

工会如何维护受到用人单位打击报复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
合法权益? / 092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履职不当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 093

第六章 附 则 / 095

57.《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由谁负责解释? / 095

58.《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 095

全国已有哪些省(区、市)制定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地方性法规? / 096

如何贯彻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 / 097

第三部分 附 录 / 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129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14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 156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 16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与
 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相互协调配合工作的通知 / 168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聘请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工作的
 通知 / 171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
 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 / 173

中华全国总工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工作的
 通知 / 17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办法》的通知 / 18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应急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总工会关于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 18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
 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的通知 / 190

中国工会章程 / 199

广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 215

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 218

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 225

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 232

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 240

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 248

河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 256

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 263

天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 271

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 279

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 288

湖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 296

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 301

陕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 310

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 316

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 329

河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 337

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 353
內容試閱
第一章 总 则

1 什么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劳动法律监督是以劳动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为监督内容的监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各级工会依法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的有组织的群众监督,是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由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两大系统构成。社会监督是以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为主体所进行的监督。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不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机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有组织的群众监督,属于社会监督的范畴,是工会代表广大职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体现和具体形式。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为社会监督,不同于国家监督,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不能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直接进行处罚,但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情况,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国家监督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劳动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使劳动法律得以遵守和执行。

2 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有什么重要意义?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国家制定劳动法律的基本宗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重要力量,是工会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手段。1995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试行办法》,有效规范和保障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进入新发展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推动解决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21 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对 1995 年的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印发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相关专项立法的完善,对于工会针对平台企业用工、特殊群体劳动权益保护等情况的劳动法律监督,特别是对于“一函两书”运用的标准、流程及发函,发书的主体等,需要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予以明确,为此,2024 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办法》的部分条文进行修改,印发了修改后的《办法》。
实践证明,工会依法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对于推动劳动法律实施、促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一是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能够促使用人单位认真遵守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二是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能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进而推动完善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和劳动法律监督体系。三是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能够提高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从而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四是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能够促使工会自身不断培养和强化法治观念,不断改进维权方式方法,提高维权能力和水平,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

3 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哪些?

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权利,具有法定性,也是工会履行法定职责的客观要求。现行许多法律法规都对工会组织和代表职工进行劳动法律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工会发挥劳动法律监督作用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各
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第九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请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也对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

 

 

書城介紹  | 合作申請 | 索要書目  | 新手入門 | 聯絡方式  | 幫助中心 | 找書說明  | 送貨方式 | 付款方式 台灣用户 | 香港/海外用户
megBook.com.tw
Copyright (C) 2013 - 2025 (香港)大書城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