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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法人犯罪与刑事治理

書城自編碼: 4047830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法律普及读物
作者: 甲斐克则
國際書號(ISBN): 9787519789978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4-11-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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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书以法人犯罪与刑事治理的关系研究为重点,聚焦企业刑法理论建构,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第1-4章)“法人犯罪理论”、第二部分(第5-13章)“企业适法程序与刑事规制”、第三部分(共4章)"资料"。
  第一部分“法人犯罪理论”,主要基于日本现行刑法解释论视角,运用刑事制造无责任等过失犯罪处理理论,结合艾滋药害事故、三菱自工轮胎脱落事故等典型案例素材对企业犯罪的责任追究开展讨论。
  第二部分“企业适法程序与刑事规制”,主要基于早稻田大学GlobalCOE“企业法制与法创造”综合研究所刑事法研究组所作调查结果,系统论述企业社会责任、法人治理、适法程序等与刑事责任、刑事制裁的关系,并从比较法角度对各主要国家刑事合规理论与实践进行介绍,重点介绍了澳大利亚、德国和日本的企业适法现状。
  第三部“资料”,甲斐克则教授选取四篇与本书内容外国相关的研究成果作为参考资料,以期进一步深化读者对于企业犯罪与刑事适法的国际化视野,包括德国拜罗伊特大学名誉教授HarroOtto所著“违反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的刑事责任”、“企业交易行为的论理、法律框架及刑事制裁”,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AttilioNisco所著“意大利法上的法人责任”,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教授Raimo Lahti所著“芬兰法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關於作者:
译者简介:
  刘建利,东南大学医事法学研究所所长、东南大学法学院暨人权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博士、东南大学博士后,美国里海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访问学者。兼任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江苏省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医事法学、犯罪学。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江苏省社科基金等省部级课题6项。在国内外出版《医事行为的刑法规制》、《医学进步的法律挑战及应对》、《医事法案例教程》、《医事刑法重点问题研究》、《終末期医療をめぐる比較法的考察》(日文)、《中華人民共和国刑法》(日文)等著作多部。
  江溯,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实证法务研究所主任,北京大学刑事法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研究中心副主任,《刑事法评论》主编,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犯罪学会信息犯罪防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中国网络与信息法学会理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律英文译审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犯罪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德国《整体刑法学杂志》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教义学、刑法实证研究、比较刑法学、刑罚社会学、网络刑法学及人工智能法学。发表中文、英文、德文论文60余篇,出版专著2部,主编著作5部,翻译论文/著作10余篇/部。
  张梓弦,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日本东京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博雅博士后,日本刑法学会会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总论基础理论。主持部级委托课题1项。在《中外法学》《法学》《比较法研究》《政治与法律》《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及《民主与法制》(周刊)等全文或部分转载,参与翻译外文著作及译著4部,博士论文曾获“日本东京大学特别优秀奖”。
目錄
第一编 法人犯罪理论
第一章 制造、销售缺陷产品与刑事过失
第二章 法人犯罪与公务员的刑事责任
——以最高裁判所针对药害艾滋病事件中厚生省案的决定为例
第三章 缺陷车辆的制造与刑事过失
——以最高裁判所关于三菱自工卡车轮胎脱落事故的决定为例
第四章 串 谋
第二编 企业适法程序与刑事规制
第五章 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新(刑事)法律体系的构筑
——基于问卷调查、专题研讨和访问调查
第六章 适法程序与企业的刑事责任
第七章 公司治理与刑事规制
第八章 企业的适法程序与刑事制裁
第九章 澳大利亚企业活动的规制系统
第十章 德国的法人犯罪与刑事适法
第十一章 樋口亮介著《法人处罚与刑法理论》
第十二章 日本企业适法的现状与课题
——2010年问卷调查分析结果
第十三章 刑事适法的国际比较与未来展望
第三编 资 料
第十四章 企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刑事责任[德]哈罗·奥托
第十五章 企业交易行为的伦理、法律框架及刑事制裁[德]哈罗·奥托
第十六章 意大利法中的法人责任[意]阿蒂利奥·尼斯科
第十七章 芬兰法人刑事责任的规定[芬]雷莫·拉赫蒂
译者后记
內容試閱
前 言
  大隈重信铜像是早稻田大学的象征之一。随着法律硕士学院的创立,2004年4月从广岛大学转到早稻田大学时,我全方位审视了这个铜像。其艺术性和象征性自不必多言,我审视这个铜像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制作这个铜像的是我的家乡大分县大野郡(现丰后大野市)朝地町出身的雕刻家朝仓文夫(1883—1964年)。朝仓文夫被称为“东洋罗丹”,留下了许多名作,曾荣获文化勋章,被选为文化功臣。我清楚地记得,在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当地为此在町立大恩寺小学举行了全城庆祝凯旋的仪式。另外,我还记得父亲生前担任朝地町行政副官时,曾为朝地町和台东区缔结“姊妹关系”竭尽全力。朝地町设有朝仓文夫纪念馆,台东区谷中有朝仓雕塑馆,分别收录了朝仓文夫的名作。“望着家乡老前辈制作的大隈重信铜像,我立志在剩下的人生中,在这所以‘进取精神’和‘学术独立’为理念的早稻田大学里全身心致力于科研与教育工作。”
  在我以这种特别的心境转到早稻田大学时,作为文部科学省的大型研究资助计划“21世纪COE(Center of Excellence)项目”的一环,早稻田大学在2003年度获得了以“企业社会的变化和法律系统创造”为研究课题的COE研究基地。以此为契机,早稻田大学设立了“企业法制与法律创造”综合研究所(所长为上村达男教授),下设8个研究部门,其中“刑事法研究部门”研究小组(以下简称刑事法小组)以田口守一教授和曾根威彦教授为核心,开展了“企业和市场相关的刑事法制研究”课题研究。我刚开始持旁观者立场,但2004年正式入职后立即被该课题组吸纳,更准确地说是主动参与其中。我认为这主要得益于早稻田大学刑事法学科的宽松氛围,即使是对之前和早稻田大学毫无关系的新人也给予相同机会。而且,我最早的研究领域就是过失犯,学生时代在九州大学法学部井上祐司先生的刑法学专题课上,在年度主题“过失犯”的研讨中,在研读、汇报板仓宏教授的《法人犯罪的理论和实务》(1975年·有斐阁)的过程中对法人犯罪产生了兴趣,并且发现其与医事刑法研究存在共通的方法论。这也是促使我积极参与以适法程序和刑事法关系为重心的科研项目的原因之一。5年后,上述“21世纪COE项目”的成果获得高度评价,早稻田大学再度获得2008—2012年度的5年期“21世纪COE项目”资助。在“成熟市民社会型企业法制的创造——企业、金融、资本市场法制的再构筑与亚洲的挑战”(代表上村达男教授)课题下,我得以继续参与研究。在共计10年的共同研究中,我与田口守一教授共同担任项目实际负责人,拓宽了自身的研究领域。这首先要感谢尽职尽责的“企业法制与法律创造”综合研究所所长上村达男教授、刑事法小组代表田口守一教授和曾根威彦教授。
  本书《法人犯罪与刑事治理》总结了上述10年间(包括成果公布在内共15年)的共同研究成果。如本书正标题所示,本书的重点是研究法人犯罪和刑事适法的关系;如副标题所示,本书以构建“企业刑法”为目标,由第一编“法人犯罪理论”、第二编“企业适法程序与刑事规制”以及第三编“资料”组成。
  第一编“法人犯罪理论”由四章构成,主要从现行刑法解释论角度探讨法人犯罪责任追究理论。
  第一章“制造、销售缺陷产品与刑事过失”是载于神山敏雄先生祝贺古稀论文集第1卷《过失犯论·不作为犯论·共犯论》(齐藤丰治、日高义博、甲斐克则、大冢裕史编,2006年·成文堂)上的论文,我也是本书的主编之一。本章以药害艾滋病事件中关于绿十字公司的诉讼为素材,探讨了制造物刑事责任中如何处理过失犯的基础理论。这篇论文同时包含了我迄今为止对过失犯的思考和在参与早稻田大学共同研究的部分成果,以报答神山敏雄先生在创立“濑户内刑事法研究会”之际所给予的谆谆教诲之恩。
  第二章“法人犯罪与公务员的刑事责任——以最高裁判所针对药害艾滋病事件中厚生省案的决定为例”,是刊登于《早稻田法学》85卷1号(2009年)上的论文。本章以药害艾滋病事件中最高裁判所关于厚生省诉讼的决定为例,以过失不作为犯为中心,从理论上考察了法人犯罪和公务员的刑事责任。这篇论文在某种程度上总结了我对包括管理、监督过失在内的过失不作为犯的相关思考。
  第三章“缺陷车辆的制造与刑事过失——以最高裁判所关于三菱自工卡车轮胎脱落事故的决定为例”,是刊登于纪念学长吉村弘教授退休的《北九州大学法政论集》40卷4号(2013年)上的论文,对关于产品刑事责任的最高裁判所重要判例进行了仔细分析,并阐述了本书第二编适法程序和犯罪理论结合的重要性,是第一编与第二编的过渡性章节。
  第四章“串谋”刊登于作为“21世纪COE项目”的COE丛书第5卷《企业活动与刑事规制》(甲斐克则编著,2008年·日本评论社)。这篇论文在本书中貌似有些违和,但实际上这是在第二编企业适法程序的共同研究期间,我与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诹访园贞明先生等人召开研讨会研究《反垄断法》修改的成果,虽说以案例分析为主,但对我来说却尤为珍贵。曾经有一段时间,“串谋体质”在日本企业中逐渐消失,但最近围绕磁悬浮开发的串谋事件等历历在目,让人觉得这一“体质”并未得到完全改变。
  第二编“企业适法程序与刑事规制”由第五章到第十三章组成,正是前述合作研究的成果。
  第五章“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新(刑事)法律体系的构筑——基于问卷调查、专题研讨和访问调查”,初载于《法人犯罪与适法程序》(田口守一、甲斐克则、今井猛嘉、白石贤编,2007年·商事法务)。与其说是论文,不如说是作为共同研究方式的首次尝试,阐述了2004年第一次企业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思考。
  另外,第六章“适法程序与企业的刑事责任”原刊载于同书,对2007年当时的适法程序和企业的刑事责任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这令我回忆起多次前往茅场町对商事法务进行调研的难忘经历。当时参与共同研究的同僚以及商事法务的冰室昭彦先生给予了我很大帮助,内阁府经济社会综合研究所的香西泰先生及相关人员给予了我经费支援,在此再次表示感谢。第七章“公司治理与刑事规制”原编入前述《企业活动与刑事规制》,内容与第六章有一些重复之处,可将其视为“21世纪COE项目”共同研究的收尾成果。第八章“企业的适法程序与刑事制裁”原刊登于《刑法应介入企业活动吗?》(田口守一、松泽伸、今井猛嘉、细田孝一、池边吉博、甲斐克则著,2010年·成文堂),以早稻田大学于2009年举办的横川敏雄纪念公开讲座上的演讲内容为基础,具有对当时为止的课题研究予以总结的性质。由于其与第七章有部分重复之处,在收录本书时有些犹豫,但考虑到其增加了比较法的研究内容且很好地总结了个人观点,最终还是将其特意收录进本书。
  第九章“澳大利亚企业活动的规制系统”原刊登于《企业活动与刑事规制的国际动向》(甲斐克则、田口守一编著,2008年·信山社)。此书由2006年度内阁府经济社会综合研究所和早稻田大学共同进行的“各国为构建高质量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和企业适法状况调查研究”成果汇总而成。作为该课题的负责人,在课题组成员的协助下,我将调查对象国分为“英国、美国调查小组”、“德国调查小组”和“其他发达国家”三类,再加上欧盟地区,分别调查其企业活动与刑事规制的实际情况及规制体系。作为澳大利亚调研负责人,我曾去悉尼进行过调研,且取得了预想之外的成果。另外,需要强调的是,通过这个共同研究,我得以与校外的法人犯罪专家今井猛嘉教授(法政大学)、川崎友巳教授(同志社大学)、樋口亮介教授(东京大学)等进行学术交流,这成为令我加深思考的重要契机。
  第十章“德国的法人犯罪与刑事适法”原刊登于高桥则夫、川上拓一、寺崎嘉博、甲斐克则、松原芳博、小川佳树编著的《曾根威彦先生、田口守一先生祝贺古稀论文集(下卷)》(2015年·成文堂),对德国的法人犯罪和刑事适法进行了分析探讨。这篇论文也可被称为是我和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和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乌尔里希·齐白教授和该研究所主任研究员马克·恩格尔哈特博士长年共同研究的成果。特别是齐白教授,他对我的多次访学提供了极大便利,还多次来访早稻田大学,与我就适法程序的刑法意义进行深入交流。可以说,正是这样的学术积累结出了本书的成果。
  第十一章“樋口亮介著《法人处罚与刑法理论》”虽是短文,却是刊登在《法律家》1379号(2009年)上的书评。赞成与否暂且不论,今后研究法人犯罪的人大概将无法回避与大胆而精致的“樋口说”的对决。在本书收录这篇书评,希望以此作为我自己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契机。
  第十二章“日本企业适法的现状与课题——2010年问卷调查分析结果”初刊登于《早稻田大学季刊·企业与法创造》9卷2号(2013年),后被收录于《刑事适法的国际动向》(甲斐克则、田口守一编,2015年·信山社)。该论文是上述“21世纪COE计划”中“成熟市民社会型企业法制的创造——企业、金融、资本市场法制的再构筑和亚洲的挑战”项目的成果之一,是2010年实施的第二次企业问卷调查分析,同时也是与后述六国国际调查报告并列的日方报告的核心部分。与2004年第一次调查时相比,企业适法已深入各类企业,能基于数据分析对已出现苗头的法人犯罪刑事规制的具体问题进行探讨,还是令人引以为傲的。在这次调查中,商事法务的冰室昭彦先生和许多企业法务人士给予了我很多帮助,特此致谢。同时,也要感谢与我一起辛勤工作的同事田口守一教授和松泽伸教授。
  第十三章“刑事适法的国际比较与未来展望”是对上述《刑事适法的国际动向》所收录的海外调查报告的分析与总结,在变更标题(原题:甲斐克则、芥川未洋、福山好典《企业适法与刑法的国际动向比较分析》)的同时增补了部分内容,可称为本书的总结。本章对德国、意大利、英国、澳大利亚、美国、中国的各调研报告要点进行了简要分析,虽不充分但多少进行了比较研究。原本想做进一步的比较分析,但十分遗憾的是,由于我后来较长期限内担任法科大学院院长,无法确保时间。以此形式将这篇论文收录于本书,得向当时的项目科研助手福山好典君(现姬路独协大学准教授)和芥川正洋君(现早稻田大学助理教授)表达谢意。另外,我还想借此机会向在一系列的共同研究中做出贡献的早稻田大学出身的青年才俊致谢。
  第三编“资料”由四篇译稿组成,每一篇都是本书希望进一步探讨的内容。希望读者能够通过这些资料,从国际视野加深对于法人犯罪与刑事适法的理解。
  第十四章“企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刑事责任”,是与我交往密切的德国拜罗伊特大学名誉教授哈罗·奥托(Harro Otto)博士在庆祝弗里德里希-克里斯汀·施罗德(Friedrich-Christian Schroeder)博士七十周岁论文集中发表的一篇论文(Harro Otto,Die strafrechtliche Verantwortung für Die Verletzung vom Sicherungpflichten in Unternehmen,in:Festschrift für Friedrich-Christian Schroeder zum 70.Geburtstag,2006 C.F.Müller Verlag.S.339-356)。在征得奥托博士同意的基础上,由冈部雅人(现为爱媛大学教授)和新谷一朗(现海上保安大学副教授)共同翻译,原刊登于《早稻田法学》83卷1号(2007年)。尽管对于企业活动的刑事规制问题,在传统上以个人责任为基调的德国和日本已发生重大变化,但本论文从传统刑法理论视角出发剖析企业责任与安全保障义务的关系,是很有奥托博士个人特色的宝贵论文,有助于理解本书第一编,因而收录于此。
  第十五章“企业交易行为的伦理、法律框架及刑事制裁”是奥托博士在庆祝沃克·克雷(Volker Krey)古稀论文集中发表的论文(Harro Otto,Ethik,rechtlicher Rahmen und strafrechtliche Sanktion beim Unternehmerischen Handeln,in:Festschrift für Volker Krey,Zum 70.Geburtstag,2010,Verlag W.Kohlhammer,S.375-405)。在征得奥托博士同意后,由我与辻本淳史(现富山大学副教授)共同翻译,刊载于《早稻田法学》87卷4号(2012年)。奥托博士应早稻田大学“21世纪COE项目”“企业法制与法律创造”刑事法小组邀请,于2009年10月末至11月第二次访日。2009年10月31日,在早稻田大学做了讲座,本文即由该讲座的内容加以修改而成。其与第二编的内容紧密相关,有利于了解德国法人犯罪实际情况,其对企业伦理的重视具有深刻启示意义。
  第十六章“意大利法中的法人责任”是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法学院阿蒂利奥·尼斯科(Attilio Nisco)教授在德国弗赖堡的马克斯·普朗克外国和国际刑法研究所留学期间,于德国的刑法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一篇德文论文(Attilio Nisco,Verantwortlichkeit juristischer Personen im italienischen Recht,Goltdammer’s Archiv für Strafrecht 2010,S.525-534)。经作者同意,由我和福山好典君共同翻译,刊登于《早稻田法学》90卷1号(2014年)。尼斯科先生是我在2010年3月访问马克斯·普朗克外国和国际刑法研究所时,在齐白所长的关照下做关于法人犯罪的演讲时相识的。他在我的演讲结束后表示出对讲座内容的强烈兴趣,为此我们还特地与该研究所研究员乔安娜·瑞萨娜(Johanna Rinceanu)一同额外约定时间进行了深入交流。我表示不仅对德国法人犯罪感兴趣,还对意大利的企业刑法很感兴趣,交流十分愉快。随后他给了我三篇关于意大利法人犯罪的论文,本文即其中之一,对独树一帜的意大利企业刑法精要进行了准确介绍。该法虽名为“企业刑法”,但其制裁却不是刑事制裁,而是行政制裁。不过,程序却是依据《刑事诉讼法》。正如作者在文中所说,“法人责任制度在意大利几乎都是试验性地采用”。虽然对其合理性必须慎重探讨,但是意大利“企业刑法”仍是在历史性的逐步创新中形成的独特制度,值得加大关注。
  第十七章“芬兰法人刑事责任的规定”,源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雷莫·拉赫蒂(Raimd Lahti)教授于2014年4月18日在比较法研究所主办(早稻田大学北欧法制研究会共同举办)讲座中的演讲稿(Raimo Lahti,über die Regelung der strafrechtlichen Verantwortung juristischer Personen in Finnland)。经作者同意,由福山好典、天田悠(现为早稻田大学助教)、北尾仁宏(现为早稻田大学研究生院博士在读)共同翻译,原发表于《比较法学》48卷3号(2015年)。拉赫蒂教授是芬兰代表性刑法学家,应关西大学邀请访问日本。本文对芬兰法人刑事责任的规定进行了详细介绍与分析,涉及立法的经过、存在的不足以及具体的事件分析,从中可以学到许多东西。拉赫蒂教授不仅是法人犯罪方面的专家,还是医事刑法方面的专家,与我十分投缘。2014年8月,我还有幸亲自访问了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通过本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北欧国家芬兰对法人犯罪的具体应对措施和面临的课题。
  涵盖以上内容的本书仍有不足和重复之处,特此付梓,希望能对今后日本法人犯罪和刑事法律适法的研究有所启发,助力于推动构筑“企业刑法”。并希望能得到法律实务部门、企业法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的广泛阅读,希望企业适法的意旨能在日本切实落地并帮助企业实现稳定经营。另外,还要特别感谢下面五位老师。
  首先是神山敏雄老师(冈山大学名誉教授),从我年轻时筹建濑户内刑事法研究会开始,多年来与我进行真挚交流,帮助我成长。经济刑法是神山敏雄老师特别关注的领域,本书与此密切相关。田口守一老师(早稻田大学名誉教授)作为我的同事,亲身参与、与我共同推进早稻田大学“21世纪COE项目”刑事法小组活动。曾根威彦老师(早稻田大学名誉教授)也默默而温暖地推动共同研究(特别是召开研讨会),给予了我宝贵的协助。如果没有这两位老师的宽宏大度,当时尚为新人的我不可能参与这么多学术活动。此外,德国的乌尔里希·齐白教授跨越国界,和我一起共同推进上述企业刑事适法的理论与实践性研究,我从其身上获得颇多启发,弥足珍贵。如本书第三编所收的两份资料所示,同样来自德国的哈罗·奥托博士也不时给予我宝贵的知识启迪。没有与以上五位老师的合作,就不会有本书的问世。特此致谢,谨将本书献给五位老师。
  最后,本书出版得到了成文堂社长阿部成一的大力支持和编辑部社长篠崎雄彦的细心关照,特此表达谢意。
  甲斐克则
  书斋行文 雪色可见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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