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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具有很强的实务参考价值,是矿业企业管理人员、法务人员以及专业律师的常备实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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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吴永高律师团队矿业法律实务研究成果的集合,结合作者办案经验、专业研究和亲身体悟,引用生动案例,回应矿业领域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全书主要分为以下板块:
投资并购是矿业企业的重要经济活动,本书从矿业投资和矿产资源管理特殊性的角度出发,在并购模式、尽职调查、并购流程、交易合同等方面进行重点解析。
合规管理是矿业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关键制度性措施,本书从矿业权、矿业用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系统理了矿业企业合规管理实务要点。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是矿业企业常见的法律纠纷,本书从压覆审批、压覆范围、诉讼主体、侵权责任、赔偿标准等角度,系统理了压覆矿产资源纠纷实务要点。
非法采矿和非法占地是矿业企业重大的刑事风险,本书从犯罪构成、证据认定、罪与非罪界限等多个角度,对非法采矿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辩护要点进行了分析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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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吴永高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永高律师长期从事土地和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实务和理论研究工作,曾在原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工作多年,现为中国矿业联合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中国矿业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导师、中国地矿经济法学分会常务理事。
吴永高律师团队曾担任2019~2021年度自然资源部法律顾问、2017~2020年度自然资源部法律中心法律顾问,能够综合地、系统地运用法律政策解决实务问题。团队承办过众多矿业诉讼案件和非诉项目,在矿业投资并购、矿业合规管理、矿产资源压覆补偿、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涉矿纪检审计整改、涉矿争议解决和刑事辩护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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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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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矿业投资并购法律实务
第一节 矿业并购模式
第二节 矿业权尽职调查
第三节 矿山项目尽职调查
第四节 目标公司尽职调查
第五节 矿业并购流程概述
第六节 矿业投资并购交易合同
第二部分 砂石行业投资法律风险分析
第一节 砂石竞买法律风险防范
第二节 砂石投资并购模式
第三节 砂石投资并购重点问题
第四节 砂石整合重点问题
第五节 废石尾矿再利用法律分析
第六节 砂石开采违法用地刑事风险
第七节 非法开采砂石刑事风险
第三部分 矿业企业合规管理实务要点
第一节 探矿权合规
第二节 探转采合规
第三节 采矿权合规
第四节 矿业用地合规
第五节 环保合规
第六节 安全合规
第七节 项目建设合规
第四部分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纠纷
第一节 压覆审批
第二节 压覆范围的确定
第三节 法律关系性质认定
第四节 诉讼主体的确定
第五节 赔偿标准的确定
第六节 赔偿范围的确定
第七节 诉讼管辖的确定
第五部分 非法采矿罪辩护要点
第一节 责任人员的认定
第二节 矿与非矿的界定
第三节 越界开采的认定
第四节 无证开采的认定
第五节 鉴定意见的审查和质证
第六节 矿产品数量的认定
第七节 矿产品价格的认定
第八节 合法项目工程施工与非法采矿的界限
第九节 违法所得的认定
第十节 法益保护原则的适用
第六部分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辩护要点
第一节 责任主体的认定
第二节 地类认定
第三节 占地面积的确定
第四节 农用地毁坏程度鉴定
第五节 有责性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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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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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当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经济逆全球化趋势愈演愈烈,俄乌冲突、巴以战火引发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剧烈动荡警示我们,提高能源和矿产资源自给能力是确保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压舱石。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矿产资源领域,广大地质勘查和矿山开发企业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市场的主体,矿业企业能否合规经营,其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法律保护,既关系到市场机制在矿产资源领域发挥作用的程度,也关系到依法治矿水平的高低,最终关系到能否实现我国矿业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和能源资源的高水平安全。
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颁布于1986年。1996年做了部分修正,2009年又做了个别文字修正。《矿产资源法》诞生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过渡时期,加之近30年未做实质修改,实践中积累了大量问题。在此期间,只能靠出台大量规范性文件给法律“打补丁”。如今这件“老棉袄”由于补丁摞补丁,已经面目全非,但“里子”还在起作用,因此管理中矛盾重重。近年来,因应矿产资源管理改革需要,在现行《矿产资源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尚未修改的情况下,自然资源部本着急用先行原则出台了多份矿业管理制度重大改革文件。作为矿业领域的法律工作者,如果对矿业法律政策的历史演变不够熟悉,对矿业管理体制机制不够了解,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律十分陌生,很难为矿业企业提供切实管用的法律服务。
本书作者吴永高律师曾在原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工作多年,参与过众多矿产资源领域的立法和课题研究工作,对于矿产资源领域法律政策具有较好的理解和驾驭能力。吴永高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后,一直专注矿产资源领域法律服务,在开展律师工作的同时,还坚持将法学理论、法律政策和矿业行业实务结合起来,针对矿业领域的重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写成系列文章向社会传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中国矿业联合会是中国矿业从业者的精神家园,将“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确立为中国矿业联合会的核心价值观。我认为做好会员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组织会员自律,二是帮助会员维权。组织自律是为了提高矿业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使会员单位自觉适应社会的监督和环境的约束,树立社区融合发展促进者、生态环境建设者的良好企业形象。本书中“矿业企业合规管理实务要点”内容完全契合矿业企业自律的要求,即针对矿业企业如何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履行法定义务、进行合规经营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分析,是矿业企业自律的重要参考内容。帮助维权是为了增强会员的法治意识,通过参与立法修法,为会员单位创造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同时组织开展释法维法,促进会员自觉遵纪守法,减少受到非法侵害。本书中“矿业投资并购法律实务”“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纠纷”“非法采矿罪辩护要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辩护要点”等内容都属于帮助企业维权的范畴。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我们欣喜地看到,《矿产资源法》修订稿已经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预计不久将会颁布实施。目前审议稿的法条内容较好地回应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企业对法治建设的期盼,解决了部分长期困扰中国矿业行业良性发展的难点问题。中国矿业联合会愿意联合包括矿业律师在内的广大法律工作者,在宣传、普及、解释和执行新的《矿产资源法》方面,在组织矿业企业依法自律、合规经营方面,在帮助矿业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推动我国矿业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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