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与哲学的联系很古老。涂尔干认为自己的社会学为由康德和孔德提出的主要疑难提出了科学解。韦伯把自己的一些分析建立在康德和尼采的想法之上。齐美尔在许多方面是新康德主义者,但他认真思考了马克思,虽然他拒绝了马克思主义。“一战”后直到六十年代,该联系似乎消失了。那个时代的社会学大家并不提及哲学大家。帕森斯引用并建立在涂尔干、韦伯、帕累托和马歇尔之上,但他从不提及康德、黑格尔或马克思。然后,在六十年代及之后,哲学大家重新出现在社会科学中。米歇尔·福柯自我表现为忠实的尼采派,并启发了许多社会学家。令人吃惊的是,海德格尔的名字频繁出现在当代社会学写作中。现象学,这个在“一战”前后的德国发起的哲学运动的名字,成为了在六十年代的加州发展的运动的标签。
哲学与社会学的联系的历史还有待撰写,它将是观念史中的有趣话题。
撰写这种历史,并非邦格本书的标的。他的作品从这个印象开始:社会科学的状态远不能令人满意。并且他的主要论点是,诊断病人的状态并治愈疾病,科学哲学能帮上忙。通过这么做,他延续了由卡尔·亨普尔、卡尔·波普尔或欧内斯特·内格尔等科学哲学家建立并出色地例证的特殊类型的哲学与社会学的联系。
邦格的论点之一是,社会学家低估了社会学发现社会规律的能力,并过于怀疑这种规律的存在。
社会学家并不总是怀疑规律。波普尔的《历史主义的贫困》[ K. R. Popper, The Poverty of Historicism, 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1957.]的一个主要论点是,诸如斯宾塞或马克思等伟大的古典社会学家,更不用讲起现代马克思主义者或受新达尔文主义启发的社会学家,都太容易相信历史趋势的存在。涂尔干提出了关于劳动分工的增加或者自杀率与一些独立变量之间的关系的一些规律。
然而必须回顾的是,涂尔干的学生哈布瓦赫在其《自杀的原因》一书中表明,涂尔干所证明的关于自杀的一些规律已在几年内变为假。甚至连可能是最牢固的——至少是被最频繁援引的——经济规律,即关联着失业与通胀的所谓“菲利普斯曲线”,也被证明依赖于环境变量,换句话说,为假还是为真依赖于环境。“技术进步伴随着失业”是邦格提及的规律的一个例子。它是由生产力提高会摧毁工作岗位这个“机制”导致的。但该“机制”只局域地运行。机器在这里和那里摧毁了工作岗位。但由于机器不得不被设计且不得不被维护和现代化,它也创造工作岗位。因此,平衡的迹象是个经验问题:技术进步能伴随着失业,但也能伴随着充分就业,就像“二战”后的三十年那样。“社会民主主义在所有地方都在失势”因为福利国家已满足了许多社会主义需求,这将是另一个规律。尽管西班牙是例外,但目前欧共体的所有政府都是社会民主党人,这是第一次。甚至连希拉克总统这个戴高乐主义者,也被施罗德总理半讽刺地恭维为真正的社会民主党人。
存在社会规律,但它们中的多数是模糊且一般的,并依赖于所有种类的环境变量。出于这些理由,决定社会生活中的规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不被认为是社会科学的主要标的。几年前,我系统性地阅读了关于发展的文献。它提出了许多规律,并启发了发展政策。它们中的多数被证明是脆弱的。[ R. Boudon, “Why Theories of Social Change Fail: Some Methodological Thought”, Public Opinion Quarterly, 1983, Vol. 47 (2), pp. 143–160; Theories of Social Change: A Critical Appraisal, London: Polity Press, 1986.]不过,邦格正确地回顾了存在社会规律。否则,社会将是完全不可预测的,而事实上,社会显然是可部分和有条件预测的。社会学家在这方面可能变得过于悲观了。
尤其有用的是邦格的这个警告:就像在其它科学学科中那样,在社会学中你应该学会区分有效的理论与无效的理论。这个警告是至关重要的。如果理论的有效性维度被忽略了,社会学就只能变成糟糕的文学。邦格甚至走得更远,他在许多地方看到了学术性社会科学的许多招摇撞骗。许多人和他实际想知道,“现象学”和许多其它社会学运动究竟教了我们什么,甚至它们是否教了我们或者解释了任何东西。
虽然苛刻,但邦格是对的。因此,几年前被大量引用和参考的社会学理论之一的“标签理论”教导我们,一个人从拘留所里出来时得到的评价不如他获得诺贝尔奖时高。这种“理论”不是通常科学意义上的理论。比如说,笛卡尔的折射理论解释了当棍子浸入水中时为什么看起来是断的——对这个现象的解释远非显然的——而“标签理论”则仅仅给一个任何社会中的任何儿童通常都熟悉的社会现象起了个名字。这种“理论”在社会上是有用的,因为它引起了公众对使有犯罪前科者更难回归社会的现象的关注。但它没有解释我们之前不知道的任何东西。许多其它由学术性社会科学生产的“理论”不仅未能解释任何东西;而且正如邦格指出的那样,它们连有用都算不上。
为了澄清是什么使社会学理论有效这个问题,最简单的方法是思考被普遍视为启发性的且多年未被认真修订的理论。这些理论有很多。
因此,我全然从古典社会学中抽出例子:托克维尔提问为什么法国农业在十八世纪末仍停滞,而此时英国农业迅速现代化,或者为什么在相同时期“理性”这个观念在法国比在英国更流行,或者为什么尽管现代化了,美国人仍信教而法国人或英国人变得不信教;韦伯提问为什么密特拉教本质上是通过公务员的渠道渗透到罗马帝国,就像共济会渗透到普鲁士那样;涂尔干提问为什么所有宗教都以这个或那个名字引入了“灵魂”概念,为什么在所有社会中都能观察到魔法信念——对无依据的因果关系的信念,或者为什么自杀率在政治危机时期下降。
这些非常古典的例子属于社会学的真正成就。它们提出了一些结论。
第一,能很容易地决定,所有上述问题都是真正的问题:答案并不比折射的原因这个问题更显然。
第二,上述问题中的一个处理“规律”,即涂尔干的自杀率在政治危机时期下降这个规律,而其它问题处理单一性,例如美国宗教例外论——这个现象已被亚当·斯密,然后被托克维尔、韦伯和现代社会学家[ M. Chaves and D. Cann, “Regulation, Pluralism, and Religious Market Structure: Explaining Religions Vitality”, Rationality and Society, 1992, Vol. 4 (3), pp. 272–290.]观察到和分析过——或者处理差异,比如英法在与农业的现代化或理性这个概念的流行有关的差异,还有一些处理普遍现象而非规律,比如所有宗教都包括“灵魂”概念这个观察。所以,陈述和解释“规律”仅仅是社会学的众多标的中的一个。
第三,托克维尔、韦伯和涂尔干对上述问题分别给出的答案被普遍视为有效的,因为在所有案例中他们提出的解释都由或多或少复杂的陈述集组成,而所有陈述都是可接受的,因为它们要么是琐碎的心理学陈述,要么是有效的经验陈述。
我无法在这方面细致审视上述所有例子。所以我将简要思考最简单的一个。托克维尔解释了法国农业在十八世纪的停滞是由于这个事实:法国地主比英国地主异地得多。为什么?因为在法国当高级公务员比在英国更容易也更有吸引力:作为法国中央集权的结果,高级公务员在法国要多得多;此外,在法国当公务员会带来更多的声望、权力和影响,因为这相当于成为强大的中央国家的一部分。所以,法国的富有地主更喜欢购买王室职位,而非像英国那样开发自己的土地。由于这个理由,在法国没有与之等价的“以农耕为乐但不以此谋生之人”(gentleman-farmer)概念。
据我所知,托克维尔的分析从未因进一步的研究而失去资格。相反,它被延续和改进,最显眼的是被鲁特延续和改进,而鲁特在一本启发性的书[ H. L. Root, The Fountain of Privilege: Political Foundations of Markets in Old Regime France and England,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4.]中承认了他欠托克维尔的恩情。
最后能指出的是,在托克维尔的分析中,他使用了后来被韦伯和熊彼特称为“方法论个体主义”的东西:要解释的宏观现象(法国农业的停滞)的终极原因是个体决策。这些决策是“可领悟的”:它们的原因在于行动者更喜欢购买王室职位而非开发自己的土地的理由。显然,这些决策是在具象的社会情境下被考虑的,且平均来说,法国地主的决策不同于英国地主的决策,因为这里和那里的情境不同,最显眼的是中央集权方面。
该评说对我上文提及的所有例子也为真:所有都或隐或显地使用了方法论个体主义进路。
为了澄清“方法论个体主义”并不衍推任何原子主义本体论,一些作者提议把它限定为“结构的”(维普勒)、“制度的”(布尔里库德)或“情境的”(布东)。
在我看来,邦格的“系统主义”是我的“情境方法论个体主义”或韦伯的“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另一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