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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研究”丛书展示了《前海方案》、《前海意见》,该方案和意见发布以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入落实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内地与港澳商事法律规则衔接研究工作的体系化成果,本丛书将有效推动大湾区法律规则“软联通”,为商事主体开展跨境商事活动提供规范的、透明的指引和遵循,助力前海合作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民间借贷篇主要结合涉港澳相关审判的重难点问题,研究内地与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在该领域规则与实践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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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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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间借贷的相关概念比较
第一节 内地的法律规定
一、借款合同的类型
二、民间借贷的法律内涵
第二节 香港特区的法律规定
一、放债人的放贷
二、受豁免的人
三、受豁免的贷款
第三节 厘定民间借贷案件的比较范围
一、两地概念相似部分
二、本书比较的范围
第二章 职业放贷人的法律规则比较
第一节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
一、内地的司法实践
二、香港特区的认定规则
三、小结
第二节 职业放贷人的法律后果
一、内地的法律规定
二、香港特区的法律规定
三、小结
第三章 本金与利息的法律规则比较
第一节 本金与利息的内涵
一、内地的法律规定
二、香港特区的法律规定
三、小结
第二节 借期内利息的法律规则
一、内地的法律规定
二、香港特区的法律规定
三、小结
第三节 逾期利息的法律规则
一、内地的法律规定
二、香港特区的法律规定
三、小结
第四章 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法律规则比较
第一节 利率司法保护限额
一、内地的法律规定
二、香港特区的法律规定
三、小结
第二节 超过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法律后果
一、内地的法律规定
二、香港特区的法律规定
三、小结
第五章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法律规则比较
第一节 清偿顺序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一、内地的法律规定
二、香港特区的法律规定
三、小结
第二节 借款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一、内地的法律规定
二、香港特区的法律规定
三、小结
第六章 与担保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则比较
第一节 借款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的效力
一、内地的法律规定
二、香港特区的法律规定
三、小结
第二节 让与担保的效力问题
一、内地的法律规定
二、香港特区的法律规定
三、小结
第七章 夫妻债务制度的法律规则比较
第一节 内地的法律规定
一、条文演变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
第二节 香港特区的法律规定
一、分别财产制
二、关于财产归属的争议解决
第三节 小结
一、相同点
二、不同点
第八章 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则比较
第一节 内地的法律规定
一、诉讼时效期间
二、诉讼时效的起算
三、诉讼时效的计算
四、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五、诉讼时效的援引
六、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效果
第二节 香港特区的法律规定
一、诉讼时效期间
二、诉讼时效的起算
三、诉讼时效的延长或延后
四、诉讼时效的援引
五、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效果
第三节 小结
一、相同点
二、不同点
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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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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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中,法治建设是关键要素,也是重要保障。内地、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分属三种法律体系,独一无二的“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和经济合作纵深发展,也使在推动区域法治一体化建设时没有先例可循,需要自我探索、自我创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不断深化粤港澳互利合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提出,要在前海合作区内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规则衔接。通过推动跨境法律规则衔接,打破制度壁垒、透明优化规则、降低发展成本,已成为提升湾区整体竞争力的必然路径。
深圳前海法院成立于国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关键时期,是内地对港开展司法交流的桥头堡。自成立以来,前海法院坚持以打造透明公平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愿景,全方位、系统化、分阶段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诉讼规则和实体规则衔接,初步形成推动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的“前海范式”。为进一步推动规则衔接向纵深发展,我们编写推出“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研究”系列丛书。丛书涵盖诉讼规则和实体规则两个层面,既具有理论前沿性,又具有实践价值,期待为商事主体开展跨境投资提供指引,为大湾区打造一体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动能。
我们充分关注商事主体愿景,让法律规则公开透明,增强投资信心。我们瞄准商事主体最关心关切的、影响市场要素自由流动的核心领域,以及影响涉港澳审判的关键因素,由点带面、渐进有序地探索推进法律规则衔接的有效路径。以商事纠纷较为集中的合同类、公司类纠纷类型为“小切口”,清单式呈现内地与香港特区在成文法、司法裁判等方面的异同点,让商事主体开展跨境商事活动“有规可循”,消解他们因不熟悉规则而存在的顾虑;探索制定融合两地商事法律规则且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范本,为跨境商事活动提供合同样本,推动法律规则衔接在市场活动中的灵活运用。回应跨境商事主体对诉讼权利保障的期待,聚焦诉讼程序中的管辖、送达、举证、审判等重要流程节点,在总结提炼前海法院已有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有益建议,以期打造更为高效便捷的跨境诉讼环境。
我们致力寻找最大公约数,求大同存小异,凝聚融合发展信心。在全球经济高度融合发展的背景下,虽然内地和香港特区的具体法律规则存在不同,但在立法旨趣、基本原则上日益具有趋同性。在商事诉讼规则方面,主要体现在便利当事人诉讼、促进替代性纠纷解决、倡导诚实理性诉讼等方面;在商事实体规则方面,体现在尊重商事主体意思自治、遵循公司自治、促进资源要素有效分配等方面。规则衔接并非要消除差异,而是要尊重差异、互鉴互融。寻找到两地商事法律规则的共通之处,为推进规则衔接搭建桥梁,更有助于提升商事主体开展跨境投资以及大湾区一体化融合发展的信心。
我们立足司法实践,回应审判所需,打造涉港商事审判优选地。在涉港审判中,香港法的查明与适用一直是重要的课题。前海法院已适用香港法审理案件137件,是全国适用香港法审理案件最多的法院。由于两地法律渊源差异较大,香港法的查明需耗费当事人较高的经济成本,而法官在适用香港法时也时常面临不熟悉香港法和普通法思维,或缺乏自主查明渠道等难题。我们围绕受理案件类型较多的公司类以及借贷合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等类型,系统深入研究香港成文法和判例,形成体系化成果,直接服务涉港审判中香港法的查明适用,不仅为涉港案件当事人节约了大量经济成本,更有助于提升涉港审判的竞争力,打造涉港审判的优选地。
我们积极拓宽“朋友圈”,开放包容互鉴,凝聚法治共识。前海法院成立“粤港澳商事法律规则衔接研究中心”,与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等港澳高校开展合作,聘请港澳学者担任专家研究员,接收内地与港澳高校学生作为司法研修生,让熟知港澳法律的专业人士参与到司法研究中。通过共同研究推动跨境法律规则衔接,促进思路互动、规则互通、方法互鉴、举措互学,提升港澳专业人士和港澳青年对内地法治建设的认同感,为大湾区建设凝聚更强大的合力。
潮起两岸,风劲扬帆。新时代的画卷里,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美好愿望正在变成生动现实。前海法院将不负厚望、续写篇章、久久为功,为推动粤港澳经济互补和协同发展、促进区域一体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卞 飞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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