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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垮掉派”先驱作家亨利·米勒自传三部曲代表作品,记录米勒对早年纽约生活的回望:
“童年时代这种极有限的生活却好像无限的宇宙,而成年人的生活,则是一个不断缩小的王国。”
撕开资本的虚伪面具:
“得到面包变得比吃面包更重要。一切都要盘算,一切都有一个价码。”
摧毁一切,重建自我,米勒帮你找回由内而外的力量:
“如果我渴望毁灭,这只是因为这只眼睛会被消灭。”
唯一伟大的冒险指向自我:
“我终生的愿望并不是活着——而是自我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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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南回归线》描写了米勒早年在纽约的生活经历,是一部描写自己内在精神世界的作品,同时也是对西方现代文明的嘲弄。该书包罗万象,揭示了芸芸众生相,包括他的同事、形形色色的求职者、他幼时的伙伴、他的父母和疯妹妹、他的朋友等。在米勒的文字世界里,一切都是游离的、跳跃的,一切毫无瓜葛却又相互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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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美国“垮掉派”代表作家。生于纽约曼哈顿,一岁时随父母搬入布鲁克林,1909年进入纽约市立学院学习,因不满墨守成规的校园生活,两个月后即辍学。年轻时从事过多种职业,为其日后的文学创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其文风大胆深刻,通过大量的性描写以及对人性的揭露,赤裸裸地呈现了腐化、破碎的现代西方世界。1957年入选美国艺术和文学学会。
代表作有《北回归线》(1934)、《黑色的春天》(1936)、《南回归线》(1939)、《殉色之旅》(1949)、《情殇之网》(1953)和《春梦之结》(1960)等,其中两部“回归线小说”在英语国家长期遭禁,直到1961年《北回归线》才在美国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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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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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向内心世界的激情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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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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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向内心世界的激情
杨恒达
亨利·米勒是一位有争议的作家。他最初发表的自传性三部曲《北回归线》(1934)、《黑色的春天》(1936)、《南回归线》(1939)都是先在法国面世的。由于他的作品中存在着露骨的性描写,英语国家长期拒绝发表他的作品,所以他最初在英语国家默默无闻。英语国家的广大读者读到亨利·米勒的上述三部作品,首先还要感谢盟军在1944年以后来到巴黎。英美军队的军人及随军人员在巴黎市场上发现了亨利·米勒的书,争相传阅,并把它们偷偷带回英美等国。亨利·米勒的作品意外地比那些流行的文学精英的作品获得了更广泛的读者, 但是,由于许多人仍然把亨利·米勒看作专写“淫秽作品”的作家,他的主要作品都无法在美国公开发表。后来经过长期努力,美国终于在1961年对《北回归线》解禁,允许它在国内公开发表。两年以后它又得以在英国公开发表。随着对他其余作品的解禁,亨利·米勒的名字在美国乃至世界上变得家喻户晓,他被60年代反正统文化运动的参与者们奉为自由与性解放的预言家。
亨利·米勒1891年12月26日生于纽约一个德裔裁缝的家庭。亨利的祖父和外祖父都是因为逃避德国的兵役而来到纽约的,尽管像许多来到美国的德国移民一样,他们很快就被美国社会同化了,但是我们从亨利·米勒的创作与言论中,仍然可以看到德国文化的许多影响。在这方面,亨利·米勒既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又同欧洲文化,尤其同德国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对人生与社会的哲理思考,往往显示出德国思想家的某些特点,有入木三分的洞察力与敏锐而丰富的想象力。后来,在1930年至1939年近十年中,他又长期生活在法国,对欧洲文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所以,他对西方文化、西方现代文明的批判不仅立足于美国,而且立足于欧洲,有一定的普遍性。
亨利·米勒的父亲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修养的裁缝铺老板,后来又嗜酒成性。亨利·米勒出生后不久,全家从曼哈顿搬到东河对岸的布鲁克林,居住在工厂和小商小贩中间。成长中的亨利·米勒所处的家庭条件和社会环境都不十分优越,他也没有受过很高的正规教育。1909年他进入纽约市立学院学习,两个月后即放弃学业,然后从事过各种各样的职业:水泥公司的店员、陆军部的办事员兼不拿薪水的《华盛顿邮报》见习记者、他父亲裁缝铺的小老板、电报公司的人事部经理,以及洗碗工、报童、垃圾清理工、市内电车售票员、旅馆侍者、打字员、酒吧招待、码头工人、体校教师、广告文字撰稿人、编辑、图书管理员、统计员、机械师、慈善工作者、保险费收费员、煤气费收费员、文字校对员、精神分析师等等,有的工作他干了甚至不到一天。丰富的生活经历为亨利·米勒的创作提供了广泛的素材,他在这些经历中的深入观察和各种深刻的感受又使他的创作不落俗套,既有坚实的生活基础,又有富于哲理的思想内容,并以创新的形式加以表现。亨利·米勒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显然比他同时代的美国作家要晚,而且成名也晚。年纪比他轻的海明威、福克纳、菲茨杰拉德等作家,在20年代都已小有名气,或已有了相当的成就,而他那时候却还在为生活奔忙。他发表第一部作品时已经四十三岁,也可谓大器晚成。在文学上成功得晚自有晚的好处,由于作家思想上已比较成熟,又有丰富的阅历,见多识广,所以更容易一上来就形成自己的风格,作品中反映的问题也往往更为尖锐,更能一针见血。
亨利·米勒大概就是这样一位作家。他曾自称为“流氓无产者的吟游诗人”,可以说,这是对他自己创作风格的最好描绘。自从发表第一部作品《北回归线》以来,他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社会批判风格,专写一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物,通过他们来攻击西方社会,并不惜使用污秽的语言。他所写的这些人物大多是他自己在丰富的生活经历中接触过的,他所用的语言也是他所接触的那一阶层人普遍使用的语言。他通过他笔下那个表面粗野的社会来表达他对西方社会深思熟虑的看法。 就这方面来讲,他虽然比大多数作家出道晚,但一出道即显示出他的优势,这不能不说是得益于他所混迹的那个社会、他所接触的三教九流,以及他所从事过的各种职业。
《南回归线》发表于1939年,是亨利·米勒最初在法国发表的自传性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三部作品的书名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北回归线”和“南回归线”又分别叫作“夏至线”和 “冬至线”,在“夏至”和“冬至”之间,是“黑色的春天”。
《南回归线》虽然在亨利·米勒第一个自传性三部曲中是最晚发表的,但它却被人称为包括“殉色三部曲”在内的亨利· 米勒六卷自传式罗曼史的第一部。因为它主要叙述和描写了亨利·米勒早年在纽约的生活经历,以及与此有关的种种感想、联想、遐想与幻想。亨利·米勒写此书时身在欧洲,离开美国已多年,思乡之情溢于言表。很显然,他是一个怀旧的人,但是他从文化批判的立场出发,认为美国的文化已经开始走向没落,全部美国生活像是“杨梅大疮”,“简直比虫子四处爬的奶酪还要腐烂不堪”,“美国的所有街道都合起来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藏污纳垢之地,一个精神的污水池,在其中,一切都被吮毕排尽,只剩下一堆永久的臭屎!!。在这个污水池之上,劳作的精灵挥舞着魔杖;宫殿与工厂鳞次栉比地涌现,什么火药厂、化工厂、钢铁厂、疗养院、监狱、疯人院,等等,等等。整个大陆便是一场梦魇,正产生着最大多数人的最大不幸”。所以,亨利·米勒“要看到美国被摧毁,从上到下,被彻底铲除”。他“要目睹这一切的发生,纯粹是出于报复”,作为对施于他和像他一样的其他人的罪行的“一种补偿”。
那么,美国施于亨利·米勒的究竟是什么样的罪行,以致他对美国如此深恶痛绝,竟要看到它被摧毁呢?这是因为美国高度的物质文明只是让人活着,可是人性异化了,自我丧失了,这是最令亨利·米勒发疯般痛苦的事情。他说:“我终生的愿望并不是活着……而是自我表白。我理解到,我对活着从来没有一点点兴趣,只是对我现在正做的事才有兴趣,这是与生活平行、拥有生活而又超越生活的事情。我对真实的东西几乎没有丝毫兴趣,甚至对现实的东西亦无兴趣;只有我想象中存在的东西,我为了活着而每天窒息了的东西,才引起我的兴趣。”亨利·米勒在这里道出了他进行创作的基本意图,他不是为了简单地活着而创作,他是要真正拥有自我,拥有自我的精神世界,并加以表现,所以亨利·米勒的作品主要写他的精神世界。他面对使人性异化、自我丧失的美国文化,决心以强烈的反叛精神来重建自我。他的生活经历在他这种重建自我的过程中只是起了拐杖的作用,一旦引出了他的内心世界,他就让他的意识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流动,而将拐杖弃置一边。他描写他的精神世界,是要表现在现代大都市的荒漠中,自我所感受到的痛苦、孤独与巨大的精神压力,这往往只是一种感受、一种遐想、一种幻觉、一种愤怒的发泄,这一切构成了一个混乱而无序的世界,然而这却是当时亨利·米勒真实自我的再现。所以,作为一部自传体小说,本作品名为“南回归线”,就显示出深刻的含义了。因为“南回归线”的英语是Tropic of Capricorn,其中的Capricorn一词,从星座属相角度讲,是“摩羯星座”的意思,亨利·米勒就属于这个星座。据说,这个星座的人重感官感受,是内倾之人。且不说亨利·米勒是不是内倾之人,从小说创作的角度看,他确实是从外转向内,从对外部世界的描写转向内心世界的表现。他以直接的感观感受来表现内心世界的激情,但是在这种表面的感官感受之下,却蕴藏着社会批判的巨大精神力量。
波德莱尔曾将世界大都市中的混乱和丑陋加以艺术的再现,因而丰富了诗的表现领域。亨利·米勒则将现代世界大都市种种混乱和丑陋中个人精神世界的混乱和丑陋加以艺术的再现,因而丰富了散文的表现领域。对于他的几部主要作品, 大家都称之为自传体小说,但是更确切地说,应该称之为表现他精神世界的散文诗。
他的散文诗也写人写事,例如写他父亲长期酗酒,后来突然戒了酒,热衷于宗教,焕发出宗教热情,可由于他所崇拜的一 位牧师令他伤了心,他终于陷入一种绝望的麻痹状态;写他自己童年时代在布鲁克林的那些小朋友和他后来的同事、朋友们的种种经历;写他在宇宙精灵电报公司的种种有趣经历和令人啼笑皆非的遭遇;写他同数不清的女人之间的性关系;等等。但是,正如上文所说,这些不过是引出他内心世界的拐杖,而一 旦引出他的内心世界,他的散文诗就充分发挥出其独特的优势,放笔写去,任意驰骋,呈现出深刻的思想、原始的冲动、神秘的幻觉、复杂的感受、丰富的联想。
在亨利·米勒自由驰骋的精神世界里,不时流露出两位德国哲学家的深刻影响。亨利·米勒在本书开头谈到不愿意离开母亲温暖的子宫,这同尼采用来说明他思想的那个古希腊神话是一个意思,也就是说,世上最好的东西是什么呢?是不要降生,一旦降临人世,那么最好的东西就得不到了。亨利·米勒来到这个世上,面对一个高度物质化的文明社会,却找不到自我,他深感这个文明社会盛极而衰的危机感。他受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一书的影响,认为西方社会,尤其是美国社会已不可救药,最终没落的命运不可逆转,所以他竭尽全力否定这个社会,否定建立任何秩序的可能性,而这种否定最终又变成了对他自己的肯定。但是他对自己的肯定主要是肯定自己的精神世界,就是他那么多放荡不羁的性生活,从某种程度上讲,也只是为了证明他自己的反叛精神,不向传统屈服,而他的肉体自我受到文明的根深蒂固的影响,所以他甚至有除去自己身体的念头:“我出生在文明当中,我接受文明十分自然——还有什么别的好干呢?但可笑的是,没有一个别的人认真对待它。我是公众当中唯一真正文明化了的人。可至今没有我的位置。然而我读的书、我听的音乐使我确信,世界上还有其他像我一样的人。我不得不去墨西哥湾自溺而死,为的是有一个借口,好继续这种假文明的存在。我不得不像除去虱子一样除去我自己鬼魂般的身体。”这里含有尼采关于个体化原则瓦解的思想,自我只有摆脱了个体化原则,才能成为自由的自我,才能摆脱文明的束缚,这时候,按照尼采的说法,就是由日神精神转入酒神精神。在酒神状态中,痛苦的自我得到充分表现,包括原始的冲动、神秘的幻觉等等,同时自我也由于得到了充分的表现而狂喜。亨利·米勒在作品中竭力去达到尼采所提倡的那种酒神的审美状态。尼采认为最基本的酒神状态——醉,是一种音乐情绪,而且包含着性冲动,于是亨利·米勒就运用音乐、性以及一种达达主义式的感觉错乱来不断追求自我表现的狂喜。《南回归线》除了最初的一大部分和一些以空行形式出现的不规则的段落划分之外,只有两个正式的部分:插曲和尾声,都是借用了音乐术语,似乎整部作品是一首表现自我音乐情绪的完整乐曲。亨利·米勒的性冲动是同音乐密切联系的,他最初的性冲动对象就是他的钢琴女教师,那时候他才十五岁。他在作品中描写的一次次性冲动构成了一部性狂想曲,而他的性狂想曲又是他批判西方文化、重建自我的非道德化倾向的一部分。他的非道德化倾向是要回到原始冲动中去,是要追求狂
喜,但也是一个极其痛苦的过程。
亨利·米勒在本书书首引用了法国中世纪道德哲学家彼得·阿伯拉尔的话来说明他写此书的目的:“我这样做,为的是让你通过比较你我的痛苦而发现,你的痛苦算不得一回事,至多不过小事一桩,从而使你更容易承受痛苦的压力。
第九章
又到夜里了,纽约城极其荒芜、冷漠、呆板的夜晚,在这里没有和平,没有藏身之地,没有亲密关系。千军万马似的乌合之众处于冷冰冰的巨大孤独中,霓虹灯广告发出凛冽的无用火光,完美得毫无意义的女性通过完美而越过了性的边境,变成了负号,变成了红色,像电,像男性的中性能量,像没有方位的天体,像和平纲领,像广播中传达的爱。在白色的中性能量当中,口袋里有钱;无意义、无生殖力地走过刷了墙粉的街道,穿过那灯红酒绿;在濒临疯狂的十足孤独中大声思考;属于一座城市,一座大城市;属于世界上最大城市的最后时刻而感觉不到它的存在,这就使你自己也变成一座城市,一个无生命的石头世界,无用的灯光世界,没有理智的动作世界,无法估量、无法计算的物的世界,一切负的东西的暗中完美的世界。穿过夜间的人群,在钱中行走,由钱来保护,由钱来唱催眠曲,被钱搞得迟钝,人群本身是钱,呼吸是钱,任何地方任何最细小的东西,没有一样不是钱,钱,到处是钱,但还是不够,然后是没有钱,或一点点钱,或钱少钱多,但终究是钱,总是钱,不管你有钱或没钱,是钱在数钱,钱在制造钱,但是是什么使钱制造钱呢?
又是舞厅,钱的节奏,广播上传来的爱,人群的那种非个人化的、世俗的接触。一种一直凉到脚底心的绝望,一种厌倦,一种自暴自弃。在最高度的机械完美当中跳没有欢乐的舞蹈,如此绝望地孑然一身,因为你是人类而近乎非人。如果月球上有生命,就会有比这更加接近完美、更加没有欢乐的证据。如果离开太阳就是到月球的冷漠无知中去,那么我们就已经达到了目的,生命不过是太阳发出的寒冷的月光。这就是空洞的原子中冰冷生命的舞蹈,我们越跳越冷。
所以我们跳舞,按照冰冷的狂乱节奏,按照短波和长波,在一无所有的杯子里面跳舞,每一厘米的欲望都汇集到美元和美分。我们坐出租汽车从一个完美女性驶向另一个完美女性,寻找易遭攻击的缺点,但她们以月亮的始终如一而无可挑剔,没有缺陷,不受侵蚀。这是爱的逻辑的冷冰冰、白乎乎的处女膜,一连串的退潮,加在绝对空虚上的装饰品。在这处女的完美逻辑的装饰品上,我跳着白色绝望的灵魂之舞,最后的白人发射出最后的情感,绝望的大猩猩用戴着手套的爪子捶打胸膛。我就是感觉自己的翅膀在长大的大猩猩,一只在缎子般空白中央的轻浮大猩猩;夜晚也像电动植物一样生长,将白热的花蕾吐入黑天鹅绒般的空间。我就是夜晚的黑色空间,花蕾在其中痛苦地绽开,一只海星在月亮的冰冻露水上游泳。我是一种新的疯病的细菌,一种穿着理智语言外衣的奇想,一声像灵魂的肉中刺一样埋藏起来的抽泣。我跳着天使般大猩猩的十分清醒、可爱的舞蹈。这些是我的兄弟姐妹,他们精神错乱,他们不是天仙。我们在一无所有的杯子的空空如也中跳舞。我们属于同一块肉,但是像星星一样分开。
这时候,我对一切都了如指掌,我明白,按照这个逻辑,世界没有救了,这城市本身就是疯狂的最高形式。每一个部分,无论是有机的还是无机的,都是这同一种疯狂的表现。我感到荒唐的谦卑的伟大,不是作为夸大狂,而是作为人类的孢子,作为膨胀到饱和程度不再吸水的生命海绵。我不再注视我搂在怀里的女人的眼睛,我头、胳膊、腿并用,从眼睛里游过去,我看到在眼窝后面有一片未被勘察过的区域,未来的世界,在这里没有任何一种逻辑,只有安静的事件萌芽,日、夜、昨日、明天都打不断它的萌芽。习惯于将注意力集中在空间点上的眼光,现在集中在时间点上;眼睛随意地前顾后盼。眼睛是自己的“我”,这种眼睛已不复存在;这种无私的眼睛既不揭露也不启发。它沿地平线旅行,一个无休止的、无知的旅行家。为了设法保留失去的肉体,我像这城市一样,长了逻辑,完美的解剖学中的一个小数点数字。我长得超越了我自己的死亡,精神上欢快而强硬。我被分成无数个昨天,无数个明天,只停留在事情的高潮中,一堵有许多窗户的墙,但是房子已经没有了。如果我要重返现在,我就必须砸碎墙和窗户,失去的肉体的最后外壳。这就是我不再注视眼睛或透视眼睛的原因,但是由于意志能变戏法,我头、胳膊、腿并用,从眼睛里游过去,去勘察视觉的曲线。我看我的周围,就像生养我的母亲曾经绕过时间之角看到的东西一般。我打碎了诞生所造成的墙壁,而航线是圆形的,破坏不了的,即使作为肚脐,也破坏不了。没有形式,没有形象,没有建筑,只有纯粹疯狂的同一中心的飞行。我是梦的实在性之箭。我以飞行来检验这种实在性。我由于跌落地上而化为乌有。
就这样,当我知道一切的时候,时间在消逝,没有空间的真正时间,由于我知道了一切,我在无私的梦的拱顶之下崩溃了。
在这些时间当中,在梦的间隙当中,生命徒然试图扩张,但是这城市的疯狂逻辑的支架靠不住。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个人,我每天都在建造这座没有血肉的城市,累得趴下。这座城市的完美是梦的一切逻辑与死亡的总和。我正在拼命抗拒海洋一般的死亡,在其中,我自己的死亡只不过是一滴蒸发的水。要提高我自己的个人生活,哪怕只超出这个下沉的死亡之海一 英寸的几分之一,我都必须拥有比耶稣更伟大的信仰,比最伟大的先知更精明的智慧。我必须有能力、有耐心来归纳不包含在我们时代语言中的东西,因为现在可以理解的东西是无意义的。我的眼睛是无用的,因为它们只反映已知事物的形象。我的整个身体必须变成一道永恒的光线,以越来越快的速度移动,绝不停下,绝不回头看,绝不退却。这城市像癌一样成长;我必须像太阳一样成长。这个城市越来越深地蛀入到红色中去;这是一只贪得无厌的老白虱,最终必然死于食物不足。我要将这只正在吃掉我的老白虱饿死。我要作为一座城市而死去,为的是重新成为一个人,因此我闭上耳朵、眼睛、嘴巴。
在我真正重新成为一个人以前,我也许将作为一个公园而存在,一种自然公园,人们到这里来休息,来消磨时光。他们说什么,做什么,无关紧要,因为他们只带来他们的疲劳、烦恼、无望。我将成为白虱和红血球之间的缓冲地带。我将成为一个排气孔,排出因努力使不完美的东西完美而积累起来的毒气。我将成为存在于自然界也出现于梦境中的法则与秩序。我将成为完美的梦魇当中的自然公园,狂乱活动当中的平静而摆脱不掉的梦,逻辑的白色台球桌上的胡乱击球。我既不知道如何哭泣,也不知道如何抗议,但是我将始终在那里,在绝对的沉默中接受与恢复。我将一言不发,直至成为人的时刻重新到来。我将不作任何努力来保留,不作任何努力来摧毁。我将不作判断,不作批评。那些丰衣足食的人将到我这里来反省,来沉思;那些缺吃少穿的人将像他们活着的时候一样,死在混乱中,绝望中,对救赎真理的无知中。如果有人对我说,你必须有宗教虔诚,我将不作回答。如果有人对我说,我现在没有时间,因为有只窟窿眼儿在等着我,我将不作回答。或者,即使有一场革命的酝酿,我也不会作回答的。在拐角处总会有一只窟窿眼儿或一场革命,但是生养我的母亲转过了许多拐角,不作任何回答,最后她把自己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我就是回答。
由于这样一种疯狂的完美癖,自然没有人会期待一种向野生动物公园的演变,甚至我自己也不曾期待过,但是,一边陪伴着死亡,一边生活在天赐的恩典和自然的困惑当中,真是善莫大焉!当生命走向死的完美,就是成为一点点呼吸空间,一片绿草地,一些新鲜空气,一潭水池,也是善莫大焉。最后还要默默地接待人们,拥抱人们,因为当他们还在发疯似的冲过去,转过拐角的时候,是没有什么回答可以向他们做出的。
我现在想的是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夏日下午的一场石头大战。当时我同卡罗琳姨妈一起住在狱门桥附近。我和表弟吉恩在公园里玩的时候,被一伙男孩围在中间。我们不知道为哪 一方而战,但我们在河边的石堆中是打得十分认真的。我们必须比其他男孩显示出更多的勇气,因为我们被怀疑是胆小鬼。 于是,我们就这样打死了我们那伙对手中的一个。正当他们朝我们冲过来时,我的表弟吉恩用好大一块石头朝为首的家伙扔过去,击中了他的肚子。我几乎同时扔出我的石头,击中他的太阳穴,他倒了下去,就永远躺下了,双目紧闭。几分钟以后,警察来了,发现男孩已经咽气。他只有八九岁,和我们同样年纪。如果他们抓住我们,会拿我们怎么处置,就不得而知了。 不管怎么样,为了不引起怀疑,我们就急忙回家;半路上把身上弄弄整洁,梳理了一下头发。我们进家门时的样子就像我们离开时一样无可挑剔。卡罗琳姨妈像往常一样,给我们两大片酸酸的黑面包,上面抹着新鲜黄油和一些糖,我们就坐在厨房的餐桌旁,像天使一般笑眯眯地听她说话。这一天热极了,她认为我们最好待在家里,待在前面的大屋子里,那里百叶窗全放下了,我们可以和我们的小朋友乔依·凯塞尔鲍姆一起玩弹子游戏。大家都知道乔依智力较差,通常都是我们赢他,但那天下午,吉恩和我达成某种默契,让他赢走了我们所有的一切。乔依高兴极了,以至他后来带我们到他的地下室去,让他妹妹撩起裙子,给我们看那底下是什么玩意儿。他们叫她威茜,我记得,她马上迷恋上我了。我来自城市的另一个地区,对他们来说那么遥远,几乎就像来自另一个国家。他们似乎还认为我的说话方式都跟他们不一样。其他顽皮小孩子往往付钱来让威茜撩起裙子,而她为我们这样做,则是出于爱。不久以后,我们说服她不再为其他男孩这样做———我们爱她,她要规规矩矩。
那年夏天结束时,我离开了表弟,此后二十多年没有再见到他。到了真正见面时,他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那副天真无邪的样子———跟石头大战那天一样的表情。当我同他讲起那场大战的时候,我更加吃惊地发现,他竟然忘记是我们打死了那个男孩;他还记得那个男孩的死,但他讲起它来就好像他和我在此事中都没有份。当我提到威茜的名字时,他已经记不清她了。你不记得隔壁的地下室吗?……乔依·凯塞尔鲍姆?听到这儿,他脸上掠过一丝微笑。他认为我记得这样的事情真是不简单。他已经结婚了,当了父亲,在一家制造高档管乐器箱的工厂工作。他认为能记得那么遥远的过去发生的事真是不简单。
那天晚上离开他时,我感到十分沮丧。就好像他试图抹去我一生中的一个宝贵部分,因而也抹去了他自己。他似乎更喜欢他收集的热带鱼,而不是平凡的过去。至于我,我记得一切,那个夏天发生的一切,尤其是石头大战的那一天。事实上,有时候我感到,他母亲那天下午递给我的那一大片酸酸的黑面包的味道,在我嘴里比我实际上正吃着的食物味道更强烈。看到威茜的小花蕾,几乎比我手上直接触摸的感觉更强烈。那男孩在我们把他打倒以后躺在那里的样子,比世界大战的历史更远为印象深刻得多。事实上,那整个漫长的夏天就好像亚瑟王传奇中的一段叙事诗。我常常想知道,这个特别的夏天有什么东西使它在我的记忆中如此栩栩如生。我只要闭上一会儿眼睛,就可以使它的每一天都历历在目。那个男孩的死当然没有引起我的痛苦———过了还不到一个礼拜它就给遗忘了。威茜撩起裙子,站在黑幽幽的地下室里的情景,也很容易就消失了。说来奇怪,卡罗琳姨妈每天递给我的那厚厚的一片黑面包,却比那时期的任何其他形象具有更大的神通。我对此惊奇不已……惊奇不已。也许是因为,每次她递给我那片面包的时候,总是带着一种我以前从不了解的温柔和同情。我的卡罗琳姨妈是一个相貌十分平平的女人。她脸上有麻子,但这是一张慈祥的、讨人喜欢的脸,即使有麻子也无妨。她身材魁梧强壮,声音却非常细小动听。她跟我讲话时,似乎比跟她自己的儿子讲话时更关心体贴。我愿意老和她待在一起;如果允许的话,我宁愿挑选她来当我自己的母亲。我清楚地记得,我母亲来看我时,如何感到很气恼,因为我如此满意我的新生活。她甚至说我忘恩负义,这句话我从来没有忘记,因为那时候我第一次明白,忘恩负义也许对一个人来说是必要的,有好处的。如果我现在闭上眼睛想,想那面包片,我几乎马上就会想到,在那座房子里,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被责骂。我想,如果我告诉我的卡罗琳姨妈,我在那块地里打死一个男孩,告诉她事情发生的经过,她会用胳膊搂着我,原谅我的———马上原谅。这也许就是那个夏天对我来说如此宝贵的原因。那是一个包含着心照不宣的、完完全全的赦罪的夏天。这也是我不能忘记威茜的原因。她充满着自然的善,这个同我相爱,而且不责骂人的小孩。 她是异性中第一个崇拜我的与众不同的人。在威茜之后,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就因为我是我,我既被爱也被恨,而威茜却努力来理解我。在她看来,我来自一个陌生的国家,说的是另 一种语言,就这些事实,使她更加接近我。当她把我介绍给她的小朋友时,她那眼睛放光的样子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她的眼睛看上去充满着爱与赞美。有时候,我们三个人会在傍晚走到河边,坐在河岸上,我们就谈论起一些小孩子们不在大人跟前时谈论的话。我现在知道得很清楚,我们那时候谈的话,比我们父母谈的更清醒,更深刻。为了每天给我们一片厚面包,父母不得不受到重罚。最坏的处罚,是他们变得同我们疏远了。因为随着他们喂我们的每一片面包,我们不仅变得对他们更加冷漠,而且越来越凌驾于他们之上。在我们的忘恩负义中,是我们的力量与美。我们不忠诚,但我们是无罪的。那个我看见他倒在那里咽气的男孩,一动不动地躺着,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声响或啜泣,杀死那个男孩几乎就像一场干干净净、健健康康的演出。另一方面,为食物而进行的斗争是肮脏下流的,当我们站在父母面前时,我们感到他们脏兮兮地来到我们跟前,为此我们绝不会原谅他们。下午时那片厚厚的面包,正因为它不是挣来的,所以我们吃起来很香。面包再也不会有这样的味道,也再不会有人这样给你面包。打死人的那一天,面包格外好吃。其中有一点点后来再没有过的恐怖味道。我们把它接到手中,也接过了卡罗琳姨妈心照不宣然而完完全全的赦罪。
在黑面包的问题上,有某种东西我一直在设法弄清楚———某种使人模模糊糊感到好吃、害怕、解放的东西,某种同最初的发现相联系的东西。我想起另一片酸酸的黑面包,那是在更早的一个时期,当时我和小朋友斯坦利经常洗劫冰箱。那是偷来的面包,因而比以爱心递给你的面包更加有滋味。但是正当我吃着黑面包、边走边聊的时候,带有启示性质的事情发生了。 这就像一种皈依上帝的状态,一种完全无知的状态,一种自我克制的状态。这些时刻传递给我的任何东西,我都原封不动地保留着,不用害怕我会失去已获得的知识。这也许就是这样一 个事实:这不是我们平常所认为的那种事实。它几乎是像接受一条真理,虽然真理一词对它来说似乎太精确了一点。津津有味地吃酸黑面包,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这种事总是发生在家以外的地方,不在父母的眼皮底下。我们害怕父母,但从不尊敬他们。我们自己单独在一起时,我们的想象就无拘无束。事实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重要性;我们对问题的要求就是它得给我们驰骋的机会。我现在回想起来,使我惊奇不已的是,我们相互间的理解有多好,我们多么尖锐地看透了每一个人的基本性格,无论大人小孩。例如,我们在七岁的年纪就十分确切地知道,这个家伙最后会蹲监狱,那个家伙会成为一个苦力,还有一个家伙会成为饭桶,等等。我们的判断是绝对正确的,例如,比我们父母的判断正确得多,比所谓心理学家的判断更正确。阿尔菲·贝查结果成为一个彻底的叫花子;乔尼·盖哈特去了监狱;鲍勃·昆斯特成了一个干重活的人。正确无误的预言。我们接受的知识只会阻挡我们的视野。从我们上学那天起,我们就什么也没学会;相反,我们被搞得迟钝不堪,裹在语言与抽象的云里雾中。
有酸黑面包的时候,世界是它本质上的样子,一个由魔法统治的原始世界,一个恐惧在其中起着最重要作用的世界。能激起最大恐惧的男孩就是头儿,只要他能维持他的权力,他就受到尊敬。还有一些其他的孩子是造反派,他们受到赞美,但从来没有成为头儿。大多数人都是那些无畏者手中的黏土;有一些可以依靠,多数靠不住。气氛十分紧张——无法预言明天会有什么事。这种松散的、原始的社会核心,产生出强烈的胃口,强烈的情绪,强烈的好奇心。没有什么是想当然的;每一天都要求有一种新的力量检验,一种新的力量感,或失败感。因此,直到九十岁的年纪,我们都有着真正的生活趣味——我们就是我们自己。也就是说,我们够幸运的,未被父母宠坏,夜里我们可以自由地在街上游逛,亲眼去发现事物。我现在带着某些遗憾和渴望想念着的事情是,早先童年时代这种极有限的生活却好像无限的宇宙,而随后的生活,成年人的生活,则是一个不断缩小的王国。从一个人被放到学校里去的那一刻开始,这个人便迷失了,人们会有脖子上套着绞索的感觉。面包的味道没有了,生活的趣味也没有了。得到面包变得比吃面包更重要。一切都要盘算,一切都有一个价码。 我的表弟吉恩成了一个绝对无足轻重的人;斯坦利成了一个一流的失败者。除了这两个我十分喜爱的孩子以外,还有一个乔依,他后来成了一个邮递员。当我想起生活把他们变成了什么样的人时,我就会哭泣。作为男孩,他们是完美的。斯坦利最不完美,因为他更冲动。斯坦利时常暴跳如雷,不知道你如何能同他一天天相处,而乔依和吉恩则是善的本身;他们是朋友,是按这个词的古老意义来理解的朋友。在我外出到乡下去的时候,我经常想起乔依,因为他是一个所谓的乡下小孩。 这首先意味着他比我们认识的男孩子更忠实,更真诚,更体贴。我现在可以看到乔依来见我;他总是张开双臂跑过来,准备拥抱我,总是被他为我的参与而设计的冒险搞得上气不接下气, 总是装满了他为我的到来而攒起来的各种礼物。乔依招待我就像古代的君主招待他们的宾客一般。我看一眼任何一样东西,这样东西便是我的了。我们有无数事情要相互告知,没有一件事情是沉闷乏味的。我们各自世界的差异是巨大的。虽然我也属于这个城市,但当我拜访我的表弟吉恩时,我才了解到一个更大的城市,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纽约城,在其中,我的世故是微不足道的。斯坦利从来没有离开他的居住区去远足过,但是斯坦利来自大洋彼岸的一个陌生国度波兰,我们之间远隔千山万水。他说另一种语言,这个事实也增加了我们对他的崇拜。每个人都被一个与众不同的光环所环绕,被一种完好无损地保留下来的明确身份所环绕。由于进入生活,这些不同的特征消失了,我们大家都变得多少有点儿相似,当然,最不像我们自己。正是这种独特自我的丧失,这种也许并不重要的个性的丧失,使我黯然神伤,使黑面包鲜明突出。奇妙的酸黑面包形成了我们的个别自我;就像圣餐面包人人有份,但是每个人只是按照他独特的皈依上帝的状态来接受圣餐的。现在我们吃着同样的面包,却没有圣餐的恩惠,没有皈依上帝。我们吃面包来填饱肚子,而我们的心却是冰冷的、空虚的。我们是分开的,但不是个别的。
关于酸黑面包还有一件事,这就是,我们经常一边吃面包,一边吃生葱。我记得在傍晚前,手里拿着三明治,同斯坦利一起站在我家正对面的兽医诊所门前。似乎麦基尼医生总是选择傍晚前来阉割一匹公马,这是在大庭广众面前进行的手术,总是聚集了一小群人。我记得烙铁的气味和马腿的颤抖、麦基尼医生的山羊胡子、生葱的味道以及阴沟里的气味,因为就在我们身后,他们正在铺设煤气管道。这完全是一场嗅觉表演,而正如阿伯拉尔惟妙惟肖地描绘的那样,手术实际上不痛。我们不知道手术的理由,常常在手术后进行长时间的讨论,往往以争吵告终。我们俩都不喜欢麦基尼医生;他身上有一股碘仿味和臭马尿味。有时候他诊室前面的街沟里淌满了血,冬天时血结成冰,使他那边的人行道有一种古怪的样子。时常有一辆两轮大车驶过来,一辆没有遮掩的车,散发着可怕的臭味,他们把死马扔到车上。确切地说,尸体是用一根长链子吊到车上去的,链子发出吱吱咯咯的声音,就像抛锚一般。患气胀病的死马的气味很难闻,我们那条街上满是臭味。然后还有酸味从我家房子后面的锡工厂传来———像现代进步的味道一样。几乎令人不能忍受的死马味,比起燃烧的化学品的味道来,还要好上一千倍。看到太阳穴上有个枪眼的死马,看到它的脑袋躺在血泊中,它的屁股眼里满是痉挛地排泄出来的最后排泄物,也比看到一群穿着蓝围裙的人从锡工厂的拱形大门里走出来, 看到他们推着一辆装着一捆捆新制成的锡的手推车强。对我们来说,幸好锡工厂对面有一家面包房。面包房的后门,其实这只是一个铁栅栏,我们可以从那里看面包师傅工作,闻一闻那甜蜜的、不可抗拒的面包、蛋糕的香味。我说,要是那煤气管道铺在那里,那就会是另一种味道的大杂烩———翻起来的泥土味、烂铁管味、阴沟气味,以及意大利劳工靠在翻起的土堆上吃的洋葱三明治的味道。当然,也还有其他味道,只不过不太明显;例如,西尔弗斯坦裁缝铺的味道,那里总有大量熨烫工作在进行。这是一种热烘烘的恶臭,你要理解这种味道,最好想象一下,西尔弗斯坦,他本人就是臭烘烘的干巴犹太人,正在把他的顾客们留在裤子里的臭屁抖落出去。隔壁是两个信教的笨蛋老处女开的糖果与文具店;那里有太妃糖、西班牙花生、枣味胶糖、“甜烟丝”香烟等几乎令人作呕的甜味。文具店就像一个美丽的洞穴,总是冷冷的,总是摆满各种有趣的物品;冷饮柜就在那里,它发出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味道。一块厚实的大理石板横放着,在夏季时节,石板变得酸溜溜的,而它又令人愉快地把酸味同碳酸水嘶嘶地倒进冰激凌杯里时发出的那种叫人心里痒痒的、干巴巴的味道混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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