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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德国历史上的反犹文化源自哪里?
如何演化为战争对犹太人灭绝性的种族杀戮?
德国历史研究专家克劳斯·费舍尔叙述德国反犹史及其极端形态的典范之作
反犹太人是一种强迫症,大屠杀是这一病症的极端体现;在那一段时期,德国人背离了人道启蒙的传统,把自己投入深深的黑暗之中……
內容簡介:
自中世纪以来,在欧洲,尤其在德国的文化中,一直充斥着反犹太人的现象,它在基督教、仇外性、生物人种学等多方面有其深刻的历史渊源,直至纳粹大屠杀的发生。本书再现了各种要素聚合发酵而成的一场灭绝性的种族杀戮,并从几个不可或缺的层面构建了纳粹大屠杀的历史叙事。大屠杀是如此丑陋和坚硬,以致无法用生动的语言来描述它;而阅读一段黑暗的历史,努力贴近深切的非人感受,正是为了坚守光明永不散去。
關於作者:
克劳斯·P.费舍尔( Klaus P. Fischer)
1942年生于德国慕尼黑,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圣芭芭拉分校获得文化与观念史学博士学位,任教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玛利亚市阿兰汉考克学院。著有《第三帝国:一部新的历史》《强迫症的历史:德国人的犹太恐惧症与大屠杀》《历史与预言: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等。
目錄 :
致 谢
导 言
第一章 犹太恐惧症的兴起:强迫症的进化
意识形态的妄想和狂热的仇恨
几种对犹太人的仇恨:西方的观点
中世纪的基督徒和犹太人
移民和强迫集中居住
启蒙运动和解放运动
民族主义和欧洲种族主义年代的犹太人?
第二章? 德国人和犹太人,1700—1871
作为一个德国问题的犹太人问题
解放运动时期的德国人和犹太人
犹太人对解放运动的回应
第三章 第二帝国时期的德国人和犹太人
混合的社会体系:第二帝国,1871—1918
大众的民族化
对种族主义的尊崇和民族偏见
第四章 病态的犹太恐惧症的兴起,1918—1933
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后果
犹太恐惧症的聚集
纳粹犹太恐惧症的兴起
阿道夫·希特勒的犹太恐惧症
第五章 魏玛时期的德国人和犹太人
德国基础的分裂
犹太人灵魂的分裂:一体化、自我认同和自我仇恨
犹太人对犹太恐惧症的反应
魏玛时期犹太恐惧症的强度如何?
第六章 纳粹的种族国家
种族和政治
党卫队:极权主义控制和种族灭绝的工具
第七章 在新纳粹种族国家的犹太人,1933—1939
野蛮的行为和未协调一致的攻击,1933—1935
犹太人最初的反应
妄想加速:纽伦堡种族法?
对外侵略、绥靖、大屠杀和战争,1938—1939?
第八章 大屠杀的前奏:从安乐死到种族清洗
庞大的种族净化开始:安乐死
东线种族清洗的理论和实践
毁灭的等候室:在强迫集中居住区犹太人的集中化
德国犹太人的末日
第九章 犹太恐惧症仇恨的结果:大屠杀
大规模的杀戮计划
国家授权的杀戮:大规模的枪决和毒气杀人
犯罪者:普通的德国人?
通往极端邪恶的会聚之路
第十章 德国人和战争与和平中的大屠杀
“我们不知道,也没有能力做任何事”的传说
从集体犯罪到集体的心理抑制?
受到心理抑制的事物的回归
新的统一德国的围墙
精选文献
內容試閱 :
导 言
由国家发起的对600万犹太人的杀戮通常被称为“大屠杀”,它是20世纪最大的犯罪。鉴于这种强加在无辜受害者身上邪恶而有计划的残暴,未来的历史学家们可能为其贴上历史上最重大犯罪的标签。对这一事实的认识,无疑导致了历史学家们提出两个关键的哲学问题:一是这样的邪恶是如何在许多人认为是进步的西方突然爆发出来的?二是给世界提供了最杰出的科学家、音乐家、哲学家、神学家以及作家的德国人,为何屈服于一种在1900年任何一位理智健全的人都不可能预言出现的兽性?本书试图回答这一显然令人费解的问题。
任何一位希望解释这一重大事件的人,从一开始都应该表明自己所持有的假定,以及通过自己的著述传达的信念。指导本书的一条主要原则是,努力避免在叙事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两个极端:德国人恐惧症和辩护性的修正主义。五十年前,当施加在欧洲犹太人身上的可怕暴行刚刚结束时,许多人想指控所有的德国人要对纳粹政权的邪恶行为负责,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由于这样一个意味着普遍罪行的总体指控,就相当于用一把定罪的刷子把所有的德国人玷污,所以盟国很快就制止了这种反向的种族主义方式。仁慈而头脑清醒的人们认识到,你不能用罪恶的领导层所犯下的罪行来指控整个民族,从而陷入与促使纳粹杀戮600万犹太人一样的非理性的想法当中。
然而,在这一巨大罪行的符咒之下,一些历史学家继续以公开或更加聪明的暗示主张普遍性的德国人原罪的论点。在最极端的陈述当中——正如本书作者在一次美国历史学会年会的大屠杀讲座上所闻——这一论点断言:德国人是独一无二的,他们的所作所为起因于他们是天生的种族主义者和军国主义者。正如一位演讲者的断言:可能是德国人血液中某种化学上的反常,导致了他们犯下如此十恶不赦的罪行。同样的观点在本书作者1989年收到的匿名信中也有所体现,信中认为:决不能允许德国再次统一,因为我们必定立刻就要“打起精神,应对第三次世界大战。德国已经公正地获得了一直跪下去的权利,获得了承受永久残疾的权利。别忘了,对于那些因其反社会行为而被处以无期徒刑的人来说,难道社会要免除他们无假释可能性的终身监禁的处罚吗?”正如这些极端观点所坚持的,如果一个人最初假定所有的德国人都是邪恶的,那么他就会偏向于在德国历史中寻找,并一如既往地去发现选择性的证据来支持这一论点。不过,在这一形式中,它正是纳粹观点的另一种变异:犹太人都是邪恶的。这一观点来自种族主义的信条:一些人类群体由于遗传的构造,是完全有罪的。在大屠杀之后,仁慈而文明的人不能认可这一信条,因为这等于是给予了希特勒最终的胜利。
无可否认,今天令人尊重的历史学家不再持有如此极端的观点,更多的却是大屠杀否认者的叫嚣,他们声称杀戮从未发生;更多的是聪明的诡辩者伶牙俐齿的断言,他们坚持认为,大部分德国人并不知晓或者被迫执行命令。也有一些辩护者坚信:希特勒和其亲信要负全责,并且暴行是许多其他民族一起犯下的,这使得他们和德国人一样坏。通过可以想象到的策略——从简单的否认、对命令的服从、境遇的开脱、受骗(我们也是希特勒的受害者),到相对的淡化(我们都是坏人),等等——一些修正主义历史学家已经试图洗刷历史记录,声称:尽管也许是误导,但是纳粹分子希望德国过得最好,他们并没有犯下反对者所归于他们的滔天大罪。
假如一种研究方法是处罚性的,另外一种就是开脱性的,且两者都明显令人无法接受,那么,还有其他什么解释性的策略能使我们更有可能接近真相呢?我们必须理解:鉴于我们不同的知识投入,甚至最谨慎而诚实的历史学家,也必然在价值判断上有所不同。那些在知识和道德上关注犹太人经历的历史学家,无论他们对德国人多么公正,都可能去夸大德国人的罪行,而德国的历史学家则可能会弱化这一罪行。近年来,人们一直就多少德国人实际知道和参与了大屠杀进行争论。迄今为止,这主要是一场单方面的争论,因为正如人们所感觉到的,德国人似乎厌恶和厌倦了有关纳粹的争论;他们要继续他们的生活,要铸造一个统一和富裕的德国。用许多人的话来说,他们需要终止整个肮脏的事件,他们不需要被那些不断提供无限量罪恶药剂的人所打扰。他们并不介意是否有超出以前数量的德国人涉足大屠杀。他们想知道是什么意识形态的安排促发了一些研究,这些研究似乎暗示着尽可能多的德国人卷入了对犹太人的杀戮。
一个相关的问题涉及了祖先们的罪行,即在什么程度上德国过去的几代人要对大屠杀负责?近来在英裔美国人社群中出版的几本书复活了“民族性格”这个概念,一些是好意的,另一些在意识形态和道德上是值得怀疑的。民族性格存在于漫长的历史因果关系链的结构当中。在这一结构当中,作为不可避免地导致某种结果的前因,人格和社会运动是联结的。确实,思想是有结果的,但是路德的思想引发了宗教改革,而非大屠杀。用“反犹太主义”这一术语——从语言学和历史学的角度来看天生就是含糊的——来指控德国历史中的每一位主要的思想家,可能会塑造出对犹太人轻微的、温和的或极端的敌意;但是把这一术语从过去的文化背景中剥离出来,这种“联合犯罪”并不能与依然需要解释的大屠杀事件建立因果关系。所有这些研究经常将德国史转变成所谓的异常思想和行为的实验室。这些研究假定德国的过去是一个独特的连续体,与其他民族的过去是显然不同的,因此孕育了导致纳粹出现的变态特性。纳粹的出现是有逻辑的,也是不可避免的。
根据这一观点,犹太恐惧症不仅是大屠杀发生的必要条件,也是充分条件。反犹太主义的言论被从数百年的犹太恐惧症中搜集出来,并被显示为奥斯威辛和万字旗的先兆。在这种依然在许多研究中盛行的形式当中,这相当于一个滑坡效应的观点,它是一个没有根据的假定,即一个假设的行为过程通过一系列步骤,导致了不受人欢迎的,甚至是灾难性的结果。因此,当马丁· 路德1543年写作了《论犹太人和他们的谎言》一文时,关键的第一步就此迈出。一些人认为,路德是“纯粹和简单的种族主义者”,他在这篇文章中启动了某些思想,犹如链条中的连接环,它们导致其他类似性质的思想(费希特、阿恩特、扬),这些思想又导致了其他的思想(杜林、马尔、瓦格纳、施托克尔),最终,这一倾倒的多米诺骨牌在希特勒和大屠杀那里得到了令人痛苦的结果。正如下面所要揭示的,除了抽干德国历史所有正常的东西,从而给整个民族贴上标签之外,对大屠杀为何在德国发生的问题,这一方法没有得到任何些微的理解。
是犹太恐惧症(被定义为非理性的害怕)、对犹太人的偏见和仇恨引发了大屠杀吗?除了其他方面,这一答案依赖于我们正在谈论的是什么种类的犹太恐惧症或者反犹太主义——基督徒的、外国人恐惧症的、社会歧视的,或者生物学—种族的;也依赖于它表达自身的强烈程度。但是,我的观点是:没有单一世系的犹太恐惧症是德国所发生事件的充足理由。正如在德国和欧洲其他国家所普遍理解的一样,反犹太主义意味着对犹太人的偏见,意味着将犹太人排除出公职之外,将犹太人降低到没有基本权利的少数人群体。但是,反犹太主义偏见不是对大屠杀发生的充分解释。只有当对犹太人的仇恨超出了偏见,成为变态的时候;只有当它将对个别犹太人的仇恨和对整体犹太人强烈而非理性的仇恨结合起来的时候,我们才可能开始对大屠杀建立因果的关系。
为了把握更深层的关系,对犹太恐惧症在德国是如何被制度化的,并以什么形式被制度化的进行提问,也是重要的。例如,它是教会发起的从而得到教会认可的吗?它是国家发起的从而得到法律许可的吗?它体现在政党、市民协会或商业协会、特殊利益集团,或者文化传统当中了吗?它得到教育机构的推动或强化了吗?
在检讨这些问题的时候,人们发现德国人的记录不是非常好,犹太恐惧症深深地体现在德国人的生活和思想中,但是与俄罗斯或者东欧国家相比,也不是最坏的。因为德国的犹太人在19世纪很快地被同化到德国社会当中。正如将要显示的,东欧的犹太人也是如此,他们把德国看作躲避迫害的庇护所,看作他们最高贵精神追求的国度。换句话说,在1933年之前,历史的记录并不支持灭绝犹太人的意图。在大众歧视性的犹太恐惧症和大屠杀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从路德到希特勒不存在反犹太主义的因果链。真正导致灭绝犹太人思想的前因,可以在第二帝国创建那代人的种族主义思想中发现,因为就是在种族主义的幻觉和妄想的温床上,希特勒的一代成长起来。战争和可怕的战败结果,打开了政治极端主义的泄洪闸门,给顽固的纳粹精神提供了养分,这一精神的核心是病态的反犹太主义。换句话说,在1918年之后,对犹太人的仇恨在德国比在任何其他的国家都要得到强化,它依附在右翼的社会运动上,特别是依附在纳粹党身上,成了纳粹党领导人(希特勒、希姆莱、戈培尔、罗森贝格、海德里希、鲍曼)个人的强迫症,所有这些人都残忍地仇恨犹太人。
在1933年到1939年间,这种灭绝犹太人的犹太恐惧症成了国家发起的东西,它在这六年内的目标就是剥夺德国犹太人在德国的公民权利、生活和房屋。第二次世界大战使得另外几百万犹太人归到希特勒的控制之下,从而进入到实际的种族灭绝阶段。首先需要解释的就是对犹太人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这个词是纳粹分子对杀戮犹太人委婉的说法。这里的主要难题在于,德国人是否在整体上希望灭绝犹太人。在什么程度上,纳粹领导层成功地对德国人进行了灌输,让他们支持这样的魔鬼计划?用一个结论性的答案回答这个问题——后面的一个章节将提供答案——原则上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有后见之明和更多的信息,我们也不能确切地知道在德国人的集体意识之上是什么东西,特别是在极权主义的背景和总体战的时代。另外,为犯罪政权及其帮凶犯下的罪行去指控整个民族,也存在着某种在道德上产生抵触的东西。最近的尝试是扩大犯罪者的范围,宣称那些杀害犹太人的人是全体德国人的“代表”,而德国人必然是由同样残暴的仇恨犹太人的人构成。这些尝试犯了两个重要的逻辑谬误:一是构成的谬误,它宣称局部的真实就是整体的真实;二是非典型性的普遍化的相关谬误,它试图从大屠杀杀戮者的构成推论出全体德国人,即德国人必定是同等的杀戮者,假如这不是事实上的,那也是意图上的。本书的目的是:既不指控,也不开脱;既不设计欺骗性的逻辑陷阱去诱捕所有的德国人,让他们成为残暴的犹太恐惧症的患者,也不设计逃脱的舱口,让德国人不再接受道德的责任。作为整体的德国人并不希望灭绝犹太人,也没有被灌输到脑子完全坏掉去支持大屠杀。我们发现,围绕在大屠杀身上的严密面纱证明我们的观点是合理的,这一面纱明显有许多漏洞,有关德国人残暴地对待犹太人的信息很早就泄露了出去,纳粹分子十分怀疑他们的种族灭绝计划会被德国人接受。即使有超出过去假定的,更多的德国人知道“最终解决方案”,同时,德国的机构直接或间接地卷入大屠杀当中;但是这些都不能否定这样的事实:纳粹领导层相信德国人是不会支持如此巨大的杀戮计划的。
事实是,纳粹领导层建立了巨大的恐怖机器,这一机器找到了许多自愿的帮凶,只有相对数量很少的德国人公开和坚决地破坏和捣毁这部机器。许多德国人为大规模杀戮助了一臂之力。本书研究的关键问题是为何这种情况会发生。集体杀戮者,特别是种族灭绝的工程师阿道夫· 希特勒到底在想什么?包括希特勒,这些杀戮者是否精神错乱,或者他们是否仅在这个领域或者其他领域患有幻觉的思想?我的意图本质上是“没有希特勒,就没有大屠杀”,但这并不是打算去清除德国人的责任。希特勒是德国人无可争议的独裁者,他作出了灭绝欧洲犹太人的单边决定。对这一问题是无可争议的。唯一遗留的问题是,希特勒何时下达了灭绝犹太人的命令。对这一问题,历史学家的答案是不同的。一些人认为他一直怀有灭绝的念头;一些人认为他是在确信战争失败的时候才下达集体杀戮犹太人的命令的,因为在他扭曲的灵魂中,种族灭绝的方案是种族赎罪的最终方案,未来德国强大的种子生发于此。
希特勒可能是恶魔的肉身,但是德国人直到最后都给了他无条件的支持。我们如何解释为何“正派”、文明、受到良好教育的德国官员会和一个残忍的政权合作。我们对这一讨论的聚焦,依赖于德国人所呈现出来的人类学和文化的特性,尤其依赖于这样一些文化特性:集权主义、极端的种族优越感、对军国主义的偏爱,以及心理上的一些习惯——极端的刻板、傲慢、强迫性的遵守秩序。这些文化特性转而与某些心理特性相联系,这些心理特性不仅是疯狂的纳粹领导人和他们建立的机构(盖世太保、党卫队、党卫队保安处等)的特点,而且也是许多普通德国人的特点,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分享了这些特性,使他们被畸形的思想所迷惑。
最令人不安的是,如何能够解释许多杀手心安理得地去执行他们的任务?在这里,我们的焦点将集中在某些防御机制(丧失人性、人格分裂、心理投射、麻木不仁、丧失现实感),扭曲的意识形态思想,十足的虐待狂等方面。本书将要显示的大屠杀的集体性行为,符合在历史上重复出现的人类行为的某种模式,它也在心理实验中部分得到复制。确实,根据其动机、内涵和结构,残暴有其自身的逻辑。所有的人都是潜在的杀手;我们作为个人相互杀戮,我们还相互组织起来集体杀戮。战争是人类杀戮的最高组织行为。大屠杀也是一场战争,不过是独特的战争,因为对手是非战斗人员,大屠杀挑战了传统的军事思想。然而,对于希特勒来说,犹太人是特别有害的,是具有毁灭性质的战斗人员。由于这一原因,他认为自己同时发动了两场战争:一场是传统的,一场是种族的,后者与前者同样重要。因此,根据这一点,假如没有希特勒发动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也就没有大屠杀。特殊的心理才能想象和发动这样一场末日启示的战争;变态的人格被用来实施这场战争;心理机制和组织机制被用来灌输、诱惑、感染民众,并赋予大屠杀以正义之名。假如对大屠杀事件做一个远距离的认识,所有这一切也需要在细节上给予解释。
最后,每一位研究大屠杀的历史学家都会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它涉及这一事件的“独一无二性”。大屠杀是特殊的,在历史上没有类似的事情吗?或者它仅仅是人类史上先前种族灭绝的缩影吗?另外,这两种观点——一种是宣称独一无二性,另外一种是断言重复发生——是否相互排斥?艾萨克· 多伊彻谈论了独一无二性,他断言:
对于那些试图理解针对犹太人的大屠杀的历史学家来说,最重要的障碍是这场灾难绝对独一无二的性质。这不仅仅是时间的问题、历史视野的问题。我怀疑一千年后,人们将比我们今天能更好地理解希特勒,以及奥斯威辛、马伊达内克、特雷布林卡等集中营。他们会有更好的历史视野吗?恰恰相反,可能后人没有我们理解得多。
恩斯特· 诺尔特提出了富有争议的相反观点,即纳粹主义的行动,包括大屠杀,必须与其他从事类似种族灭绝行为的极权主义制度一道来看待。他认为,如果给大屠杀贴上绝对独一无二性和最彻底邪恶的标签,把这一事件看作绝对单一的,那么历史学家将永远受到谴责。独一无二性否定了传统的历史信条,即每一个历史事件都存在于时空当中,体现了重复出现的人类特性,而非单一的德国人、犹太人、中国人或印度人的性质。一个未明确阐述但经常被假定的推论是大屠杀是独一无二的,它必然是由某种存在于德国人性格中的独一无二的东西引发的。对于一些当下的历史学家而言,独一无二性的论点蕴含着德国人独一无二性的论点,这样,那些相信这一解释理论的人必然发现,只有德国人显示,而其他民族没有显示的一个特性或者一组特性。这样,对于这样的历史学家而言,大屠杀只是在德国人那里设定了原罪的存在。
本书试图避免以上两个极端,它认为大屠杀在种族灭绝的规模和强度上确实是独一无二的,但是人们必须把它作为人类邪恶的历史显现接受下来,这种邪恶存在于过去,因此也可能在未来重复自身。德国人犯下的罪行,需要对特殊的使之成为可能的德国的条件进行分析,但是对于我们这些不是德国人的人来说,假定这些条件是内生于德国人总是快慰的。整个人类历史进程中相关的种族灭绝的行动,否定了特殊的德国人疾病的论点。更有可能的是,那时的德国人是强迫服从的、遵守秩序的民众,具有集体组织行动的天分。他们认可残忍的领导者使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卷入甚至积极参与实施种族歧视、排除和灭绝的计划。这一计划显示了鲜明的德国人认真彻底的特点,它如此致命,以致先前的种族灭绝相形见绌。
在解释和描述导致大屠杀的事件中,从一开始表明一个人知识和道德的假定是重要的。本书采取的道德观点不同于18世纪启蒙运动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相信理性、自由、人类尊严、宽容、得到被统治者同意的统治,以及通过运用科学的人文主义追求真理。同时,在基督教和康德哲学的基础上,人们必然断言:人本是曲木,不可能被造就成完全笔直的。五千年文字记载的历史证明人类不是善的,更不用说是完美的,18世纪大多数思想家都知道这个道理。假如给予人专门的灌输、贿赂、腐化,大多数人会乐意帮助任何一种犯罪,甚至种族灭绝。邪恶是历史中的现实存在;它既不是我们原始遗产的一部分,也不是由社会环境决定的。邪恶是一种道德的缺陷,它来自扭曲的本能和变态的欲望:“它蜷伏在我们意识最深的地方,散发着对上帝的恨和对死亡的爱。致命的邪恶把我们和虚无联系起来。”
决定本书叙事的基础是几个解释性的假定和策略。第一是存在着修辞和行为的对应,一个人所信的和他所为的对应。阿道夫· 希特勒和他的亲信是真正的信徒,他们相信犹太人对德国有着致命的危险,因此必须被驱逐和消灭。希特勒所说的他的“花岗岩般坚实基础”的信仰,特别是对犹太人的仇恨,是真诚相信且按其行事的。第二是要绝对相信希特勒和他的党羽是残暴的犹太人的杀戮者。第三,我们假定纳粹领导层是离经叛道的,具有天生的操纵权力的能力。元首设定的管理风格的基调,就是操纵他人和不信任他人:“我只告诉他需要知道的。”作为最诡异的罪犯,他曾经说过:“这是一个古老的生活信条:能够口头讨论的任何东西,都不应该记录下来。”由此推论:在判断希特勒和他最亲密的圈子之间的精确性和真实性的时候,一个人应该宁可使之过于谨慎为好,因为他是在和一帮精神错乱的说谎者打交道。另外,欺骗在纳粹德国被制度化,在研读纳粹的“官方”文件时要极度谨慎。当然,文献是历史重构的飞轮,但是,偏爱官方或政府的文件可能是一个大的陷阱。大屠杀是一个犯罪政权实施的,它的官方资料原则上是不可信的,因为它们受到了谎言和其他思想错乱的污染,充满了遗漏、迂回、夸张、隐瞒、委婉,这对犯罪的思想是习以为常的。接下来是范围更广、较少受到污染的信息,包括日记、自传、文学、画报、杂志,以及大量其他跨领域的资料,它们必然覆盖在这一复杂和令人悲痛的事件上。
尽管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以下的方法是跨学科的,采用了心理学、社会学、文学、哲学和历史学的概念,但是它的重点一直是放在人类的选择和行为,而非经常倾向于变为具体化的抽象之上。确实,我们看到或者体验到特殊的东西,我们经常在普遍的意义上进行思考。这就是我们为了解释事件,并给予这些事件以意义所付出的代价。重构复杂历史事件的行为需要许多解释性的原则,但是这些有助于理解的帮手有时会变成自身的对手,它们推动着叙事,并且把叙事包裹在抽象的云雾之中。大屠杀不应该消解在语言学或者统计学性质的一种抽象之中。抽象是不负责任的,而人类却是负责任的。受害者、罪犯、旁观者,不是社会的、宗教的、经济的或心理学范畴的具体体现;他们是作出积极或者消极选择和决定的人类存在者,这些选择和决定使他们成为受害者、罪犯、英雄、同谋或旁观者。概念有助于理解现实,它们表现现实,但不会再生现实。我希望尽管使用了许多抽象的术语,但人类的元素一直是以下叙述的中心,因为只有采取这样的方式,大屠杀才能在我们的集体记忆中获得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