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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由知名历史学家钱亦石先生倾力打造,是关于中国政治史理论研究的奠基之作。这是一部深入浅出、视野宏阔的历史巨著,它以独特的视角和生动的笔触,引领读者穿越千年时光隧道,深刻剖析了中国自原始社会到唐朝的政治发展的脉络与精髓,作者以平实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将复杂的政治理论与历史事件娓娓道来,即便是非专业读者也能轻松阅读,享受探索中国政治史的乐趣。本书不仅是一部历史知识的宝库,更是一次思想的盛宴,为理解中国乃至世界政治文明的演进提供了不可或缺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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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中国政治史》是钱亦石先生的经典之作,全书以横亘古今的历史视角,深入剖析了中国自原始社会至唐朝的政治发展史。透彻分析了中国在无政治制度时期、氏族政治制度时期、封建政治制度时期等不同阶段社会的政治现象,特别是封建社会(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政治变革。笔触流畅、生动又不失幽默,思辨冷冽、一针见血又丝丝入扣,填补了中国政治史理论研究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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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钱亦石,原名城,字介磐,湖北咸宁人。著名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1932年起在上海法政学院和暨南大学授课,主讲《中国外交史》《现代教育原理》等课程。在《世界知识》等刊物上发表了近百篇论文,后来编成了《紧急时期的世界与中国》《战神翼下的欧洲问题》《白浪滔天的太平洋问题》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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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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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政治史的意义
第二节 政治史的范围
第三节 中国政治史及其分期
第四节 研究中国政治史的方法
第二章 无政治制度时期
第一节 人类的原始及其演进
第二节 原始社会的素描
第三节 中国人种的由来
第四节 从古代史料上所见的中国原始社会
第三章 氏族政治制度时期
第一节 氏族社会的素描
第二节 氏族政治制度的轮廓
第三节 从伏羲到帝喾
第四节 尧舜禅让
第五节 夏禹治水与世袭政治
第六节 殷商政治及其他转变
第七节 中国氏族政治的地盘与异族争斗
第八节 中国氏族时期的意识形态
第四章 封建政治制度时期(一)
第一节 周代的生产技术与经济形式
第二节 西周的封建政治
第三节 周代封建矛盾的发展(上)
第四节 周代封建矛盾的发展(下)
第五节 秦代统一的基础及其政权的性质
第六节 秦的统治政策与农民暴
第七节 周秦之际的意识形态
第五章 封建政治制度时期(二)
第一节 两汉的经济结构与社会矛盾
第二节 两汉的政制
第三节 汉初皇室与封君的矛盾
第四节 两汉的对外政策
第五节 封建政治的附骨疽
第六节 王莽变法与太学生干政
第七节 “赤眉”与“黄巾”
第八节 两汉的意识形态
第六章 封建政治制度时期(三)
第一节 六朝隋唐的社会经济
第二节 三国与两晋
第三节 南北朝与隋
第四节 唐代的治乱
第五节 六朝隋唐的政治组织与选举科举制度
第六节 隋唐末叶的农民暴动
第七节 六朝隋唐的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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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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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治史的范围 政治制度之静的方面与动的方面
我们在上节,已经说明了政治史的意义,即是说:政治史不是别的东西,而是一种研究政治生活发展的过程,从支配阶级与被支配阶级五花八门的政治争斗中,探求其因果关系的定律之科学。换言之,从静的方面讲,要了解某时期政治制度(包括法律制度在内)的形式;从动的方面讲,要了解各时期政治制度的变革,并且在这些政治制度的形式与政治制度的变革之中,把其因果关系的定律作相当的阐明。
因此,政治史的范围,主要的自然是在静的与动的两方面去分析政治制度。本来,政治制度是人类社会内部有了阶级分化以后的产物,即是说:支配阶级需要一种政治权力以控制被支配阶级时,政治制度才正式成立。所以,政治制度就是一种权力制度,政治生活就是一种权力生活。更具体的说,所谓政治生活发展的过程,就是行使政治权者与服从政治权者争斗的过程。在这种意义之下,我们可以说:政治史的中心问题,就是在阶级对立的社会里,阐明其政权的性质,阐明其政权所代表利益是什么,阐明在这种政权控制之下被统治的是那一部分人。这是政治史范围内主要的领域。
政治与经济构造
然而政治制度,不是像“陨石”或“陨铁”一样,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现实社会之产物。我们在前面已引证过“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形成社会的经济构造—真实基础;在这基础上建立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物质生活的生产方法,决定……政治的……生活过程之一般的性质”。又引证过“经济基础一有变动,巨大的上层建筑便随之而缓慢的或急剧的变革”。前一个引证是说明政治制度的形式由经济基础决定,后一个引证是说明政治制度的变革也是由经济基础决定。所以,政治生活恰是经济生活之产物,政治制度恰是经济构造之产物。所以,我们分析政治制度—无论从静的方面或动的方面—不能把经济基础丢掉不管。正相反,要从经济关系上去阐明某种政治制度成立的原因,要从经济关系上去阐明某种政治制度变革的酵素。如果离开经济关系而言政治,那只是一种空想,一种玄谈。因此经济构造便形成了政治史范围内之一部分,我们可称为政治的基础。
政治与意识形态
同时,我们知道社会生活极其错综复杂,于是有所谓“相互影响”之说。在前面已引证过“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也是适应这基础的”,并且略加解释,认为“意识形态不但为经济构造所决定,并且为法律及政治制度所决定。……上层建筑虽然在下层基础影响之下发生与发展,但也能影响到基础本身;这即是说,上层建筑之二对于其决定者上层建筑之一与经济构造……都有反作用的力量”。这种解释,自然不是武断。姑举一二论据于下:
我们所认为思想上的见解,转而反映到经济基础,并于相当限度之内可以改变这个基础。(1890年10月27日恩格斯给 Coras Schmidt的信)
某一国家之政治制度,为什么所决定呢?我们已经知道政治制度是反映经济关系的。但这些反映经济的政治制度要能实现,必须先以某种观念形式经过人的头脑。所以,人类不先在其观念上发生转变,就不能经过经济上的转变。(普列哈诺夫:《二十年》)
依照这些论据看来,政治制度可以决定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亦可以影响政治制度。那么,要了解政治制度的成立与变革,就不能把意识置之度外了。因此,意识形态也成了政治史范围内之一部分,我们可称为政治的反映。
总括起来,政治史的范围有三:
(一)政治的基础—经济构造;
(二)政治的本身—政治制度;
(三)政治的反映—意识形态。
这三方面—政治的基础,政治的本身,政治的反映—形成整个的解不开的连环,我们不能任意分割。所谓政治史,便是这一连环内不断的变迁,即是说不断的矛盾之发展。我们要研究政治史,要研究中国政治史,不可不用科学的望远镜,在这三方面的领域内全部窥探一下。如果窥探范围仅限于政治制度的本身,而遗弃经济构造与意识形态,仿佛是“砍头去尾”,所获得的只有残缺不全的躯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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