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大学问·明清经济史讲稿
》
售價:NT$
330.0
《
中国国际法年刊(2023)
》
售價:NT$
539.0
《
早点知道会幸福的那些事
》
售價:NT$
295.0
《
迈尔斯普通心理学
》
售價:NT$
760.0
《
古典的回響:溪客舊廬藏明清文人繪畫
》
售價:NT$
1990.0
《
孤独传:一种现代情感的历史
》
售價:NT$
390.0
《
家、金钱和孩子
》
售價:NT$
295.0
《
量价关系——透视股票涨跌脉络
》
售價:NT$
340.0
|
編輯推薦: |
登高自卑,行远自迩。李伯重先生是中国经济史领域的大家,但他早年求学之路却艰辛异常,一度失学,在困顿之中自学不辍,写出了多篇史学论文。一路走来,李伯重先生得到了其父李埏先生言传身教和韩国磐、傅衣凌、吴承明等多位先生的关怀指导。本书选择了李伯重先生各时期的代表作及回忆文章共十四篇,借以一窥李伯重先生半个多世纪治学之路的真实写照和时代变迁中的学术传承。
|
內容簡介: |
本书由李伯重先生历史研究论文代表作品、回忆文章和治学访谈集成。所选的研究论文是李伯重先生早年初入学界的作品,是当时的社会环境和他勤勉治学的真实写照。作者治学早期关注唐史领域,对唐代奴婢阶层和社会等级划分进行了严谨的考订,还原出唐代社会阶层的一个面相。
作者在追忆文章中回顾了自己半个多世纪前的求学历程,早年艰辛坎坷中父亲的勉励和指导,进入大学和参加工作后各位师长的关怀和帮助,既是作者治学之路的记录,也是时代变迁的缩影。
|
關於作者: |
李伯重,北京大学人文讲席教授、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新中国成立后首批文科博士学位获得者之一、国际著名经济史学家,长期从事中国经济史方面的研究。曾任清华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教授,哈佛大学、加州理工学院、密歇根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国国家高等研究院、伦敦经济学院等客座教授,以及国内外多家著名研究中心研究员。
|
目錄:
|
目 录
蔡上翔和他的《王荆公年谱考略》/001
北宋方腊起义/008
一、北宋王朝的黑暗统治/008
二、血泪斑斑的“花石纲”/016
三、新安江上的革命风暴/022
四、势如破竹的胜利进军/029
五、汹涌澎湃的革命高潮——攻克杭州/035
六、北宋王朝的反攻倒算/040
七、方腊起义的历史意义/055
评野心家、阴谋家吕后/062
通鉴标点正误七十条/073
唐代奴婢的异称/086
一、与“奴”字有关者/088
二、与“婢”字有关者/091
三、与“隶”字有关者/092
四、与“童(僮)”字有关者/095
五、与“贱”字有关者/099
六、与“仆”字有关者/101
七、家人/104
八、青衣/105
九、苍头/107
十、与“厮”字有关者/108 十一、竖/109
十二、臧获/110
十三、私白(阉奴、阉儿、阉童)/111
唐代社会等级的划分与命名/114 一、等级划分的原则/115 二、等级的命名/118
唐代部曲奴婢身份浅析/123
一、唐代部曲奴婢的主要等级特征/123
二、唐代部曲奴婢等级内部的等第与集团/134
三、唐代部曲奴婢等级与其他社会等级的关系/144
唐代部曲奴婢等级的变化及其原因/151
一、唐代部曲奴婢等级的变化/151
二、唐代部曲奴婢等级变化的原因/160
论封建社会中的个体经济/168
一、封建社会中个体经济的涵义与内容/168
二、封建社会中个体经济的二重性/175
三、个体经济在封建社会中的地位、运动与作用/180
父亲把我培养成材
——深切怀念先父李埏先生/188
一、《诫子书》/188
二、“两司马”/195
三、与郭沫若先生商榷/198
四、“文化大革命”灾难中/201
五、“我的大学”/205
六、《北宋方腊起义》/210
七、“评法批儒”与“围攻杨荣国”事件/212
八、“要做老鹰,不要做鸽子”/215
永久的思念
——追忆韩国磐恩师/223
哲人虽去,教泽长存
——深切缅怀衣凌恩师/241
良师难遇
——回忆吴承明先生/262
附录:谈中国经济史的研究与写作/270
李伯重著作目录/285
|
內容試閱:
|
蔡上翔和他的《王荆公年谱考略》
《王荆公年谱考略》(以下简称《考略》),清人蔡上翔著, 是一部编年记述王安石生平、为王安石及其变法辩护的著作。全书 二十五卷,另有杂录二卷、附录一卷,共二十八卷,约三十万宇。 本书问世后,曾先后出过好几种不同的版本。1959年,中华书局上 海编辑所以清嘉庆九年(1804)初刻本为底本,以1930年燕京大学 国学研究所排印本为参校本整理出版。最近,上海人民出版社又重 新出版。这部书,不仅为我们研究王安石变法过程中的儒法论战提 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史料,而且它本身就是我国封建社会儒法斗争的 产物。我们可以通过它更深刻地了解到历史上儒法斗争的实质,同 时也可以看到作者蔡上翔那种可贵的反潮流精神。因此,对它有必 要加以简要的评介。
王安石(1021—1086),是北宋时代一个进步的政治家。熙宁 元年(1068),宋神宗召他入朝,次年任他为参知政事(相当于副 宰相),不久又任他为宰相。1069年,他辞去宰相之职,但他创制 的新法仍在施行,直到宋神宗死。王安石在执政期间,积极倡议变 法革新,针对当时的腐朽统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些改革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列宁曾对王安石作过肯定 的评价,称他为“中国11世纪的改革家”。宋神宗的年号叫作“熙 宁”“元丰”,所以过去的人们把王安石的这次变法改革称为“熙丰 变法”。
王安石变法以及围绕变法而展开的激烈斗争,是北宋社会中的 一场政治斗争。由于王安石的新法触犯了大地主阶级的利益,因此 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宋神宗一死,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上台, 立即把新法完全废除。北宋以后的大地主阶级和北宋保守派一样, 害怕和仇视变法革新,不允许人们对其统治有丝毫触犯,因此力求 变革旧制度的改革家王安石,便成了他们眼中的“异端”;而且为 了“惩戒”人们“效尤”、镇压要求革新的社会力量,他们把王安 石当作攻击的靶子,加以诬蔑丑化。那些自封为孔门正统的理学 家,从宋代的程颢、程颐、朱熹以至明清的周德恭、钱大昕等,都 “辗转造作语言”,歪曲事实,把诬蔑攻击王安石的种种无稽之谈 搜罗起来,塞进史籍,以掩盖事实的真相,从而使王安石长期蒙受 恶名。历史的真面目,完全被颠倒了。
蔡上翔(1716—1810),字元凤,别号东墅,江西省金溪县 人,是清代乾隆、嘉庆时期的进步学者。他愤于王安石的被诬, 竭数十年的精力,搜集了大量史料,加以详细考证,“扫除浮说”, 去伪存真,最后写成这部《考略》。据《江西通志》和《抚州志》 载,他自小就是一个具有独立思考精神的人。在那个八股文盛行的 时代,他却嗜好柳宗元、王安石等人的作品。他一生中仅在中年 时做过几年知县,此后便回到家乡,集中全力修撰《考略》。直到 1804年他已达八十八岁的高龄时,这部作品才告完成。在写这部书的时候,他“所阅正史及百家杂说不下数千卷”,搜集了极为丰富 的史料,然后“因年以考事”,以事系年,即采用编年形式,把各 种有关的史料逐年逐月地编排起来,互相对照,加以考证,弄清事 实,使王安石的一生如实地重现出来。蔡上翔不像当时乾嘉学派许 多人那样繁琐考据,相反,他对史料进行考证的目的是把被歪曲的 历史真相搞清楚,以此来为王安石辨诬,为王安石翻案。他是本着 “考其事而辨其诬”的精神来撰写这本书的。
蔡上翔指出,历来对王安石的种种攻击 ,“出于无稽者什 八九”,不过是一些“挟私好胜之徒”炮制出来的谰言。例如,被 称为“荆公两大公案”的《辨奸论》和“闻杜鹃”两件事,就是那 些理学家捏造谣言攻击王安石的典型例子。这两个政治谣言对王安 石极尽诬蔑丑化之能事,被奉为反对王安石的主要“根据”。
蔡上翔运用大量史料,对这两大“公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 析,“因其伪而辨之”,给那些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以淋漓尽致的揭 露。他证明:所谓《辨奸论》,原来是南宋理学家邵伯温冒北宋著 名文人苏洵之名而炮制出来的一篇作品。这篇作品不仅把王安石丑 化为一个“囚首丧面”“不近人情”的怪人,而且又胡诌一通“见 微而知著”的话,由此推断出王安石必定是个“阴贼险狠,与人异 趣”的“大奸慝”。邵伯温还凭空捏造出一个苏洵与王安石因文人 相轻,“遂相恶若仇敌”的故事,并冒苏洵的朋友张方平与苏洵的儿 子苏轼之名制作了《老苏先生墓表》和《谢张太保撰先人墓表书》 作为伪证,妄图以此证明《辨奸论》的可信,好让这篇文章能够立 住脚。蔡上翔首先抓住伪《辨奸论》本身,仔细分析了它的各个方 面,指出它不仅“年岁不合”,而且“事实亦异”。同时又指出这篇东西在文字上“支离无据”“杂乱无章”,系“作伪者心劳日拙”、 剿袭拼凑而成。冒张方平与苏轼之名炮制的两篇文字,更是漏洞百 出,与伪《辨奸论》“辞句皆同”,如出一辙,其“为邵氏赝作”无 疑。至于所谓苏洵与王安石“交恶”一事,更是无稽。
邵伯温又捏造说:他父亲邵雍从前在洛阳天津桥上听见杜鹃 叫,就预见到政治上将发生变乱。十年之后,果然出现了王安石 的变法。邵伯温制造这个谣言的目的是十分明确的,一方面为了把 他父亲邵雍吹嘘成一个能够“见微而知著”的“先知先觉”的“上 智”者,另一方面则力图以此攻击王安石变法是一场违反“天道” 的灾祸。这样的谣言,一看就知道是十分荒唐的。可是到了南宋理 学家朱熹手中,却被大大加工了一番,说得煞有介事。对于这个谣 言,蔡上翔引用许多前人的诗指出:尽管过去诗人们常用杜鹃的啼 声来“寄情思归”,但从来没有人说杜鹃叫而有什么“不祥”。南北 各地都有杜鹃,洛阳有杜鹃,更是史有明文的。即使邵雍确实在洛 阳听见杜鹃啼声,也是很平常的,毫无可大惊小怪的地方。蔡上翔 辛辣地讽刺邵伯温、朱熹等人说:“岂未闻前事乎?”“以偏方一鸟 之鸣,遂卜天下治乱盛衰之运,妄言之而姑妄听之,可矣;必求其 说则非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