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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经济刑法》第23辑共收录论文20篇,分置于“基础理论研究”“知识产权犯罪研究”“金融犯罪研究”“诈骗犯罪研究”“程序法研究”“实务热点研究”等6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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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涂龙科,现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法学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所刑法室副主任、法学所青年中心主任。担任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等社会学术职务;担任上海市闵行区依法治区智库专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专家调解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检察调研》专家编辑等社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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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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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卷首语
基础理论研究
003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刑法立法检视与回应
姚建龙 刘兆炀
019 论刑法中的“准入型”犯罪
赵希
036 “多次犯”形式入罪之批判与出罪路径探寻
———兼评黄某某虚假广告案
郭晶 张文倩
051 自由裁量权下连累犯刑罚均衡路径探究
———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洗钱罪为视角
竺越 周舟
知识产权犯罪研究
069 以新时代检察高质量发展为契机 系统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重大课题组
086 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问题研究
———以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履职为视角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课题组
103 深度链接行为的违法性证成:从侵权到犯罪
谢焱 马凯旋
金融犯罪研究
119 数字金融刑法解释规则的体系化建构
童德华 刚青卓玛
135 洗钱共同犯罪规制研究
李睿 闵逸伦
154 自洗钱犯罪行为模式与司法适用分析
樊华中 曹瑞璇
164 网络平台私募基金之刑事风险预控与规制
杨猛 谢宇恒
诈骗犯罪研究
183 利用口头合同实施诈骗行为的定性问题研究
陈庆安 赵剑英
195 电信网络诈骗中帮助取款行为的刑法定性
欧阳孜玥
206 “隐瞒第三方责任”型医保诈骗案件之司法适用
———基于典型案例的展开
罗海妹 阚鑫君
217 骗取出口退税罪司法认定中的疑难与误区
———以苏某信、魏某福骗取出口退税案为例
王佩芬
实务热点研究
235 涉案违法所得权属认定及程序问题研究
蔡永成 金士国
244 数据爬取行为的刑法归责原则研究:以法益保护为视角
尹琳 黄捷
263 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双重罪过
许佳
282 民营企业产权保护问题的风险溯源及刑法应对
魏彤 顾洪鑫
300 网络黑灰产治理问题研究
刘欣元 陈芷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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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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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去春来、寒暑相易,《经济刑法》第23辑和各位读者见面了!
作为国内唯一一本专注于经济刑法研究的专业性刊物,《经济刑法》自
2003年创刊以来,已经走过21个年头。21年来,历任刊物的编者们栉风沐雨、 筚路蓝缕,一路前行至今天。在学术刊物数量持续增加、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下, 《经济刑法》作为一本专业类出版物,殊为不易。即便如此,能够为读者们奉上 一份可口惬意的精神食粮,为学者们提供一方论道切磋的天地,无论其中如何 琐碎辛苦,我们都甘之如饴。
正如读者们所见,《经济刑法》第23辑共收录论文20篇,分置于“基础理论研究”“知识产权犯罪研究”“金融犯罪研究”“诈骗犯罪研究”“实务热点研究”等5个栏目。“基础理论研究”栏目包括4篇论文。姚建龙、刘兆炀的《“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刑法立法检视与回应》,该文紧扣法治热点,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二)》有关行贿犯罪的修改,提出我国未来完善行贿犯罪的立法结构时应当保留行贿罪中的减免责任条款,修改行贿罪的部分犯罪构成要件,以及审慎加重对行贿罪的处罚。赵希的《论刑法中的“准入型”犯罪》,聚焦违反国家对市场规制领域的准入规定的犯罪类型,社会性准入的入罪的刚性不应随意加以突破,而应通过完善出罪事由来实现个案正义。经济性准入的犯罪圈设定则应以市场成熟程度以及国家经济安全为系数进行动态权衡调整。郭晶、张文倩的《“多次犯”形式入罪之批判与出罪路径探寻———兼评黄某某虚假广告案》对多次犯进行了有益的理论探索。该文主张立足于并合主义,以人身危险性为理论依据的多次犯情形,只能在定罪后的量刑阶段,作为影响行为人预防刑的案外事实而存在,并且为限制多次犯的处罚范围提供了理论方案。竺越、周舟的《自由裁量权下连累犯刑罚均衡路径探究———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洗钱罪为视角》,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洗钱罪为基本样态,通过法教义学结合司法实践中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构建连累犯刑罚均衡的路径,寻求解决连累犯刑罚失衡的破解之道。
“知识产权犯罪研究”栏目包括3篇论文。2022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重大课题组的《以新时代检察高质量发展为契机 系统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提出,知识产权检察履职应当立足大局,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目标定位;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新理念;推动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系统谋划高质量发展路径举措,系统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课题组的《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以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履职为视角》,通过检视各类市场主体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中面临的困境,梳理出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的共性及个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路径举措。谢焱、马凯旋的《深度链接行为的违法性证成:从侵权到犯罪》对深度链接的刑事违法性进行了富有新意的论证。主张《刑法》中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认定要比《著作权法》严格,只有造成不可控损害的深度链接行为才具有刑事违法性。深度链接行为的违法性有“链接内容与经营模式的相关性”“链接内容的质与量”“链接对合法传播路径的变更程度”三个量化指标,三个指标共同决定违法性的大小。
“金融犯罪研究”栏目包括4篇论文。童德华、刚青卓玛的《数字金融刑法解释规则的体系化建构》立足于宏大叙事,致力于吸纳金融发展规律与数字技术规则,建构数字金融刑法解释体系。并在明确预设目标的基础上,建立数字金融刑法解释体系的具体解释规则。李睿、闵逸伦的《洗钱共同犯罪规制研究》对洗钱共同犯罪认定的主客观要件进行解释学层面的释明。樊华中、曹瑞璇的《自洗钱犯罪行为模式与司法适用分析》采用实证的研究方法,在归纳自洗钱犯罪行为模式的基础上,就其司法适用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事后不可罚行为、入罪后竞合等。杨猛、谢宇恒的《网络平台私募基金之刑事风险预控与规制》在研析网络金融平台私募基金的运作特点和现行影响基础上,探讨以内幕交易、私募诈骗、私募洗钱等犯罪形式为主的刑事风险,并同时从行刑衔接角度提出规制路径。
“诈骗犯罪研究”栏目包括4篇论文。陈庆安、赵剑英的《利用口头合同实施诈骗行为的定性研究》认为,合同诈骗罪中“合同”不应局限于口头或者书面,而应当紧紧围绕其商事交易性合同的实质,对合同主体、客体等方面进行解释。对于利用口头合同实施诈骗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欧阳孜玥的《电信网络诈骗中帮助取款行为的刑法定性》对电信网络诈骗中帮助取款行为的定性展开论述,主张围绕客观与主观两个层面的刑事责任评价要点具体分析,在客观层面,以犯罪既遂时点为界;在主观层面,应当区分不同主观因素在内涵上的差异,结合其他客观因素综合判断。罗海妹、阚鑫君的《“隐瞒第三方责任”型医保诈骗案件之司法适用———基于典型案例的展开》对“隐瞒第三方责任”这一新型医保诈骗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了具体分析。王佩芬的《骗取出口退税罪司法认定中的疑难与误区———以苏某信、魏某福骗取出口退税案为例》在梳理骗取出口退税罪新旧司法解释变化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剖析了骗取出口退税罪在司法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与司法误区。
“实务热点研究”包括5篇论文。蔡永成、金士国的《涉案违法所得权属认定及程序问题研究》关注涉案财物处置这一当前司法改革的热点问题。主张应当坚持对物之诉的理念,来完善涉案财物公诉职责的定位,即明确违法所得认定不以主犯到案定罪为前提、聚焦的是犯罪事实与涉案财物间关联性,经营成本是否扣除视不同类型成本而定,违法所得投资收益没收应参照因果关系理论认定,并把握好违法所得权属认定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等。尹琳、黄捷的《数据爬取行为的刑法归责原则研究:以法益保护为视角》主张不同类型数据爬取行为所征表的法益侵害不同,因此在归责原则上应当有所区分,定性时根据具体数据利益进行罪名分流。许佳的《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双重罪过》对一直以来存在较大争议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罪过形式进行理论分析,得出“双重过失论”的结论。魏彤、顾洪鑫的《民营企业产权保护问题的风险溯源及刑法应对》通过对2674份裁判文书的分析,发现民营企业产权的刑事风险急剧上升,提出以构筑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体系为目标,围绕失范行为的内外控制、罪刑适用标准的厘清以及市场服务型刑法观的确立,有的放矢地作出应对。刘欣元、陈芷妍的《网络黑灰产治理问题研究》描述了网络灰黑产所呈现的新态势,总结了网络灰黑产治理存在的难点,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改章难于造篇、易字艰于代句。”但无论如何,只要能看到一篇篇浸透作者心血和汗水的作品能够付梓出版,所有的辛苦和付出都值得。当然,无论我们怎样尽心努力,刊物中的错讹疏漏还是在所难免,请各位读者方家批评指正。在刊物编辑过程中,上海社会科学院副书记、法学所所长姚建龙研究员给予了详细的指导,为刊物的定位、选稿、用稿提供了宝贵意见。法学所刑法室尹琳、郭晶、王佩芬、陈玲四位老师参与了稿件的审定,其中王佩芬博士、陈玲博士承担了大量的联络、统稿、校稿等具体工作,对她们的付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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