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主义功能论的思想体系为现代社会学打下了扎实的根基,在后续思想家对理论的批评、发展、重新整合中,建造出现代社会学理论的高楼大厦。不过,规范功能论尽管克服了实证主义的一些理论盲区,但理论之光并不能真正照亮人的“行动”,社会系统(social system)被当作某种“硬”的东西,去限定、规范人的“行动”,或者人的行动以对规范的认同与接受为前提,有序的行动再度“汇聚”成社会系统。诠释取向的社会学(interpretative sociology)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出现的重要观点,其批评规范功能论对行动者施能性的忽视,因为价值与规范并不是什么抽象的东西,它必须经由人的诠释与行动才能被坐落下来。其中象征互动论和常人方法论是很有代表性的两个理论,互动理论汲取了美国实用主义、现象学的资源,认为行动总是在具体的情境中展开,只有“有问题的”、打破常规的情境才会激发人的行动(不是行为),因此行动者不是“刺激—反应”的对象,而是积极主动的、诉求解决问题的人。尤其在米德(George H. Mead)那里,行动理论清晰地指向了主体间性,行动者不再是个别的、孤独的行动者,而是处于与他人的关系之中、彼此沟通着的行动者。常人方法学通过故意破坏信任和规则揭示出行动者所置身的生活世界,各种规范、理解在生活世界的内部悄然流淌,人们浸润于其间,无须去反思和追问它的根据,也不用刻意去明了它的存在。秩序持存并非只来自外部的强行规制,秩序的问题也不是单纯在利益冲突的驱使下才被提交出来,它也在生活世界的内部时刻进行着,在人们日常生活的沟通中得以践行和调整。
哈贝马斯汲取了阿伦特(Hannah Arendt)、塞尔(John R. Searle)、皮亚杰(Jean Piaget)等重要的思想资源,用“沟通理性”对抗现代性暴力——“工具理性”,他的前辈们对此忧心忡忡,“二战”强烈冲撞了人类文明的根基,现代社会再度陷入野蛮,理性与权力的勾结是阿多诺(Theodor W. Adorno)、霍克海默(M. Max Horkheimer)在批判研究经典之作《启蒙辩证法》中作出的时代诊断。而哈贝马斯必须在文明的废墟上前行与重建,理性的问题是深重的,但不能因此就抛弃理性。要么以保守主义的姿态遥望“回不去的故乡”,“乡愁”是一张“旧船票”;要么以后现代主义的嘲讽粉碎一切理性,甚至把科学也彻底等同于意识形态。哈贝马斯提交的解决方案就是诉诸语言的交往理性,来抵抗“工具目的理性”的暴政。哈贝马斯认为,这是对韦伯(Max Weber)、马克思、阿多诺、霍克海默等思想家的旧版批判理论理性概念的超越,理性不再是工具理性的一统天下,理性的内部是有分化的,悲观的铁笼(iron cage)意象被更具建设性的理性概念替代了,批判理论也可以呈现出反抗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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