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月与蟹(青鲤文库)荣获第144届直木奖,天才推理作家经典作品全新译本。一部青春狂想曲,带你登上心理悬疑之巅。
》
售價:NT$
230.0
《
索恩丛书·盛清统治下的太监与皇帝
》
售價:NT$
403.0
《
透过器物看历史(全6册)
》
售價:NT$
2234.0
《
我在台北故宫博物院读名画
》
售價:NT$
500.0
《
尼罗河往事:古埃及文明4000年
》
售價:NT$
347.0
《
一个人·谁也不是·十万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反思自我的巅峰之作)
》
售價:NT$
250.0
《
重写晚明史(全5册 精装)
》
售價:NT$
3560.0
《
汉末晋初之际政治研究
》
售價:NT$
602.0
|
內容簡介: |
20世纪90年代以来,民法学界对于怎样解释我国民事立法采用的物权变动模式,制定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应采用何种物权变动模式,物权法或者民法典是否承认了物权行为理论等问题,一直存在激烈的争议和交锋,形成了赞成物权行为理论派和反对物权行为理论派的尖锐对立。民法典颁行后,理论界和实务界同仁编著的民法典释义书、评注书和其他相关论著中,也出现了采用和不采用物权行为理论来解释民法典规定的物权变动模式的局面。为了突破既有物权变动模式的理论研究,推动我国民法的理论发展和实践进步,2023年12月 9—10日,以“中国物权变动模式”为主题,《中国法律评论》编辑部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共同主办首届“中国民法青年论坛”,本书集结了六篇论坛主题报告和评论文章,对我国民法上物权变动模式的争议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与回应,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
|
目錄:
|
论单一法律行为在物权变动中的多重效力设计 (龙 俊)
单一法律行为构造的可能性及问题 (陈永强)
法律行为的“分与合”:体系、本原和价值——以物权变动为视角 (李文涛)
中国法上物权合同的适用范式 (吴香香)
关于中国法上物权合同适用范式的思考 (刘家安)
终结物权行为理论争议的又一尝试——兼谈法学研究中的一些方法论问题 (陈传法)
物权合同的独立性和无因性探究 (周 军)
中国物权变动模式的实然与应然 (叶名怡)
物权行为的存在方式 (姜海峰)
物权变动模式的实践检视——以破产和执行为中心 (朱 虎)
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有因性和无因性 (葛云松)
木马骑兵 (娄爱华)
执行与破产程序中不动产买受人物权期待权的实践与反思 (姜 昀)
泾渭分明:婚姻财产的内外归属方案与内外效应 (汪 洋)
夫妻财产法体系评议 (冉克平)
成为“普通债权人”的夫妻共有财产权人 (赵 玉)
婚姻财产归属的婚姻维度? (贺 剑)
夫妻财产共同所有的体系涟漪 (刘征峰)
动产抵押的顺位设定——以将来取得的财产为中心 (庄加园)
动产抵押中的物权合意 (张家勇)
客体特定与顺位保留 (王立栋)
让动产抵押回归物权法基本原理 (李运杨)
|
內容試閱:
|
中国物权变动模式(代前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民法学界对于怎样解释我国民事立法采用的物权变动模式,制定《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应采用何种物权变动模式,《物权法》或者《民法典》是否承认物权行为理论等问题,一直存在激烈的争议和交锋,形成了赞成物权行为理论派和反对物权行为理论派的尖锐对立。《民法典》颁行后,理论界和实务界同仁编著的《民法典》释义书、评注书和其他相关论著中,也出现了采用和不采用物权行为理论来解释《民法典》规定的物权变动模式的分歧。为了突破既有物权变动模式的理论研究,推动我国民法的理论发展和实践进步,2023年12月9日至10日,以“中国物权变动模式”为主题,《中国法律评论》编辑部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共同主办了首届“中国民法青年论坛”。《中国法律评论》2024 年第1 期思想栏目集中刊发了六篇论坛主题报告,对我国民法上物权变动模式的争议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与回应。
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龙俊《论单一法律行为在物权变动中的多重效力设计》一文致力于构建更加适应我国现实需求的物权变动模式,提出了通用于我国所有物权变动模式的“单一法律行为 多重效力”的理论架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吴香香《中国法上物权合同的适用范式》一文从必要性、独立性、内在无因性、外在无因性四个方面,翔实周密地归纳和分析了中国法上物权变动模式的主要争议问题,系统阐述了物权合同“独立 内在无因 外在无因”的解释框架及其五大优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名怡《中国物权变动模式的实然与应然》一文在系统考证我国物权变动实然模式的基础上,聚焦物权变动应然模式的建构,提出我国应采有因物权形式主义,并指出其有助于更精准地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虎《物权变动模式的实践检视——以破产和执行为中心》一文,聚焦应否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两大基本问题,提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是一项可以而非必须采取的解释方向,物权变动的无因性问题关涉实质价值判断等观点。在此基础上,作者以执行和破产作为讨论的具体场景,对物权变动有因模式的实质妥当性进行验证剖析。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汪洋《泾渭分明:婚姻财产的内外归属方案与内外效应》一文,聚焦婚姻财产的物权变动模式,提出婚姻财产的内外归属方案,并详细阐述了两种方案的不同效果以及背后的法理意蕴。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庄加园《动产抵押的顺位设定——以将来取得的财产为中心》一文,聚焦将来取得动产上的抵押权顺位规则,提出《民法典》第414 条第1 款第1 项的登记优先原则不仅适用于既有财产的担保,而且适用于将来取得财产的担保,在担保物权尚未成立时,登记优先原则可为将来成立的担保物权保留优先顺位,从而降低担保交易成本、提高担保效率等观点。
本书在《中国法律评论》2024 年第1 期收录的六篇论坛主题报告基础上,另外摘选了与会专家学者就该六篇文章所作的十六篇评论文章。本书希望借由这组文章的出版,发掘与培养既立足于中国又放眼于世界、理论功底扎实、问题意识强烈的民法青年学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