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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山西省法学会2017年重点课题项目的鉴定成果稿,鉴定稿已经完成。拟在此稿基础上修改完成。本书的特点:紧密围绕2017年以来,国家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及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效果,通过全面梳理国家及地方有关加快县域经济及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法规,总结其取得的成就,提出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法治完善的对策,对于进一步实现县域内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及其法治治理具有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在特点方面:一是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实践,问题针对性强;二是全面梳理相关的政策法规,反映时代发展的脉络及经验教训,具有史料价值,三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经济法理论为指引,为县域经济及其小城镇发展提出可行的法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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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董玉明,男,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1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计划统计专业,获经济学学位。1996年1月,结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1999年6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6月,结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2013年6月,获得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经济法基础与宏观调控法、环境与资源法。先后主编、副主编、参编、独著、合著教材、著作与工具书27部,在《中国法学》《法商研究》《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论坛》等刊物及全国性学术会议发表论文200余篇。获得各项科研奖励61项。荣获山西省首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山西省高校名师、山西省“三晋人才”支持计划拔尖骨干人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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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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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二、研究动态分析
(一)关于特色城镇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研究
(二)关于县域及特色城镇法治问题的研究
三、基本研究范畴的界定
(一)关于对县域及县域经济的范畴界定
(二)关于对县域之内特色小城镇的范畴界定
(三)关于县域城镇法律问题的界定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五、基本研究内容
六、创新、不足与展望
第一章我国加快县域经济及县域城镇发展分析
一、我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简要分析
二、我国县域内建制镇的发展情况分析
(一)1986年至2000年的大力撤乡、并乡和建镇时期
(二)2001至2005年的乡镇双减和镇首超乡时期
(三)2006年至2015年镇数量稳步增长及乡数量继续大幅减少时期
(四)2016年至2021年乡镇总数首次跌破3万以下时期
第二章促进小城镇建设的中央政策法治实践
一、特色城镇及小城镇战略的实施
(一)建制镇意义上的特色小城镇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城镇与小镇的政策演变
二、小城镇建设的试点实践
三、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的实践
四、小城镇户籍管理改革实践
五、小城镇建设专项贷款制度安排
六、国家星火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实践
七、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小城镇实践
八、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的实践
九、小城镇宜居小区示范实践
十、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实践
十一、特色小镇培育的实践
十二、其他国家级特色小镇的培育实践
(一)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的实践
(二)森林小镇建设的实践
(三)历史文化名镇的评选
(四)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评选
十三、特点与问题总结
(一)阶段性特征
(二)动态管理特征
(三)政策引导特征
第三章地方小城镇建设的政策法治实践
一、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级各类城镇建设的推荐活动
二、积极开展旨在促进本地小城镇发展的综合试点工作
三、绿色小镇的创建
四、小城镇的整治
五、省市级特色小镇和特色城镇的创建
第四章县域政策法律调整梳理与分析
一、党内政策和法规的调整
二、宪法及地方组织法规定
三、县域发展专门的法律调整
四、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调整
五、国务院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调整
六、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调整
第五章县域内镇的政策法律调整梳理与分析
一、党内政策和法规的调整
二、宪法及地方组织法规定
三、相关法律的调整
四、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调整
五、国务院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调整
六、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调整
七、地方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调整
第六章我国县域及镇的法治完善
一、我国县域及镇的法治基础
(一)我国县域城镇发展及其法治的政治基础
(二)我国县域城镇发展及其法治的经济基础
(三)我国县域城镇发展及其法治的社会基础
二、我国县域城镇发展及法治经验
(一)坚持党中央的统一领导
(二)以扩权强县与扩权强镇为目标的简政放权
(三)法律保留下的政策及其他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优先
(四)国务院职能部门的有效管理和激励
(五)大力开展公共设施建设
(六)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机制
(七)重视县域和乡镇法律服务能力的提升
(八)县域法治的标准化推进
三、我国县域城镇化面临问题的分析
(一)农业县发展缓慢的困境问题
(二)乡镇不分与镇的混乱问题
(三)简政放权不到位的问题
(四)产业发展基础水平提升问题
(五)城乡人口互动问题
(六)县镇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稳定问题
四、我国县域城镇发展及法治完善的对策建议
(一)必须坚持党中央的统一领导
(二)彻底改变农业县发展的被动格局
(三)将广东贵州等地简政放权的经验推广到全国
(四)为改变镇的混乱局面坚守建制镇发展思路
(五)大力提升县域及其城镇的产业化水平
(六)放开城乡人口互动政策
(七)为保持规划执行的连续性,稳定县域及其城镇干部队伍
(八)分类确定县域城镇化规划的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附录一县域城镇化国家重要政策法律文件目录
附录二列表目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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