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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打造“简便易用、专业实用、好读好用”案例
促进法律适用统一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3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点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数据库增值: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解析裁判规则的价值功能、适用要点、为法律适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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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刑事案例一。内容包含犯罪、刑罚的具体运用、刑事证据、程序。本书有以下特色:一是选编案例来源广泛、时效性强。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从各地高院2023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自今年起,本丛书优先选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力求对案例库案例裁判要旨的基本内涵、价值导向、法理基础、适用要点等进行深入分析,增强丛书的权威性、参考性 。二是由法官释理说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价值。大多数案例由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深入阐释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关考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类案参考、法学研究、行为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价值。三是编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序,方便读者检索。四是注重裁判文书再加工,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案例编写突出争议焦点,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与争议焦点、所查类案相关的有效、有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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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编
国家法官学院是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国家司法智库,是国家接待外国法官的重要基地。
最高人民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在人民法院领导下开展司法案例的生成、收集、研究和交流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服务法学教育研究、服务中外法学交流、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院宗旨,致力于搭建国际一流的案例交流和研究平台,有效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汇聚全国法院法官和社会专家学者共同推进司法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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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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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
(一)犯罪和刑事责任
(二)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14.强奸未遂与中止的区别和认定
——温某强奸案
15.毒品尚未实际交付即被查获的如何认定犯罪形态
——赵某贩卖毒品案
(三)共同犯罪
二、刑罚的具体运用
(一)量刑
(二)自首和立功
(三)数罪并罚
(四)缓刑
(五)减刑和假释
三、刑事证据
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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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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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以开放务实的态度、简洁明快的风格,在编辑过程中坚持以下方法,努力让案例书籍“好读有用”: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字数基本在3000字左右;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释法说理,大多数案例由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力求引发读者思考,为司法审判提供借鉴,为法学研究提供启迪。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编辑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研究案例库案例为首要任务。自今年起,“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优先选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力求对案例库案例裁判要旨的基本内涵、价值导向、法理基础、适用要点等进行深入分析,增强丛书的权威性、参考性。二是广泛选编案例。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每年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从全国各地法院汇集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近万件,使该丛书有广泛的精选基础,通过优中选优,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全国各地多种类型的典型性、疑难性案例。三是方便读者检索。丛书坚持以读者为本,做到分卷细化,每卷案例主要根据案由(罪名)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裁判规则、裁判思路、裁判理念、裁判方法或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找到目标案例。
中国法制出版社始终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的出版,给了编者们巨大的鼓励。2024年,丛书将继续提供数据库增值服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查阅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探索出一条充分挖掘好、宣传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和其他典型案例价值的新路,为广大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权威、鲜活、精准的办案参考、研究素材,更好地服务司法审判实践、服务法学教育研究、服务法治中国建设。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既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办案参考和司法人员培训辅助教材,也是社会大众学法用法的经典案例读本,同时也为教学科研机构开展案例研究提供良好的系列素材。当然,编者们在编写过程中也难以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编写愿望,客观上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诚心听取各方建议,立足提质增效,不断拓宽司法案例研究领域,创新司法案例研究方法,助推实现中国特色司法案例研究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2024年5月
19.刑事合规作为酌定情节在涉企类刑事裁判中的具体适用
——王某某泄露内幕信息、金某内幕交易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2刑初154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泄露内幕信息罪、内幕交易罪
【基本案情】
……
被告人王某某为电子科技公司高管,参与科技公司收购事项洽谈并参与重组事项,系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被告人王某某将科技公司收购、重组事项向被告人金某泄露(同案处理),被告人金某遂于股票停牌前买入科技公司股票837万股,成交金额411万余元,在股票复牌后,被告人金某又将全部股票售出,成交金额359万余元。
……
另查,电子科技公司申请在公诉机关监督下进行合规整改,并将关联公司纳入合规整改范围,采取建立资本运作信息保密专项制度等整改措施,经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进行合规考察,评定合规等级为良好;王某某、金某居住地司法局经过调查评估,认为二人对所居住社区没有明显不良影响,愿意接收二人进行社区矫正;王某某、金某承担较重家庭责任。
【案件焦点】
涉企类犯罪中,刑事合规可否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加以适用。
【法院裁判要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王某某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二、被告人金某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未提起上诉,检察机关未提起抗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后语】
……
1.刑事合规作为涉企类犯罪酌定量刑情节的法理依据
……
刑事合规兼具惩罚犯罪与预防犯罪双重作用,在治理涉企犯罪方面具有“既治罪,又救企”的制度优势,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具而言之:一方面,刑事合规具有严厉制裁性。刑事合规让刑罚有所隐退,但合规整改本身能发挥超越刑罚制裁功效。第一,合规整改要求企业投入人力物力,深度挖掘、梳理企业在经营管理、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刑事法律风险点;第二,企业需在司法机关规定的整改期间内补救挽损,如承担行政责任、履行赔偿义务;第三,企业需制订针对性整改方案堵塞内部合规漏洞;第四,企业需持续接受公诉机关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考察,如定期提交合规整改流程表、汇报合规整改进度、考察期满配合合规验收等。另一方面,刑事合规对涉企类犯罪具有源头治理作用。刑事合规具有刑事宽宥的激励性,企业合规整改计划若经考察过关,可作为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公诉机关不起诉及法院量刑从宽的重要参考因素。由于刑事出罪或量刑从宽的激励,涉罪企业具有“断尾求生”、主动申请开展合规整改的强烈意愿。同时,由于刑事宽宥需以有效合规为前提,企业亦将采取“对症”举措,打造针对性合规体系,进而在企业内部形成完善的刑事合规制度,可增强企业抵御刑事法律风险的免疫力,实现源头消除犯罪基因,真正让企业健康、持久发展,并可有效减少企业高管犯罪风险,从而促进人与企业的良性互动(人促进企业的发展,企业促进人的提升)。
2.刑事合规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在本案中的具体适用
有效合规是刑事合规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前提,有效合规既需要企业合规整改的主动意愿,又需要规范的合规考察程序,还需要行之有效的合规计划。
首先,……
其次,……
最后,……
具体到本案中,因电子科技公司在合规方面,存在资本运作信息保密专项制度缺失、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监管不严等问题,导致科技公司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电子科技公司高管王某某触犯泄露内幕信息罪暴露出电子科技公司管理模式存在合规漏洞的犯罪“基因”。
……
编写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石魏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程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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