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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合同司法观点总梳理系列
历时6年打磨,累计约1000万字的沉淀之作
聚焦9大合同场景,收纳约10000个典型案例的大成之作
体现前沿、新规,系统梳理合同司法观点的匠心之作
本套丛书聚焦各个合同专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以司法实践和理论相结合为基础进行归纳总结,从海量的案例数据中提炼出具有代表性的、指导性的案例,尤其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或者认可的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等典型案例为主,包括截至图书出版时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的部分典型案例,并结合《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新规定、新精神对案例展现的法律适用规则进行总结、解读,可以帮助读者准确地适用法律解决问题,找到类案依据。
丛书包含:
1. 978-7-5197-8815-5买卖合同纠纷处理司法观点总梳理
2. 978-7-5197-5707-6保险合同纠纷处理司法观点总梳理
3. 978-7-5197-5909-4服务合同纠纷处理司法观点总梳理
4. 978-7-5197-8323-5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司法观点总梳理
5. 978-7-51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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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全面梳理
本套丛书全面梳理了买卖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各个合同专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以司法实践和理论相结合为基础进行归纳总结,每个专题梳理出的有效案例均接近或超过1000个,能够有效覆盖各个专题领域的各个法律适用问题。
准确适用
本套丛书从海量的案例数据中提炼出具有代表性的、指导性的案例,尤其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或者认可的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等典型案例为主,包括截至图书出版时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的部分典型案例,并结合《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新规定、新精神对案例展现的法律适用规则进行总结、解读,可以帮助读者准确地适用法律解决问题。
有效参考
本套丛书在每一专题中,首先确定该类纠纷的争议焦点,即从实务纠纷中选择多发和疑难的问题,然后依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民事理论,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力争使法律条文变为看得清、摸得着的鲜活规则,为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以及当事人办理相关合同纠纷案件提供有效的参考与借鉴。
本书为丛书之一,全书分为十二个专题。第一专题为保险合同篇,较为全面介绍分析了保险合同一般性问题,如保险原则、交通肇事逃逸、保险事故、保险期间等,以及未归进专题中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抵销、撤销、执行等内容。其后依次分为合同主体、效力、格式条款、变更与解除、权利、义务、理赔、责任、机动车保险、纠纷举证、其他纠纷等专题。在每一专题中,基本上是从该类专题理解、法律适用以及纠纷处理三大部分展开进行分析,便于读者有重点地查阅。本书围绕专题的纠纷类型特点又进一步分类确定具体内涵,如保险合同责任纠纷,分为四大块即责任内涵、法律适用、免责条款和纠纷处理,每一块都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争议进行剖析,用178个案例佐证阐述。在每一专题三大部分之下,根据笔者要分析问题的多少划分若干细目并列入目录以供阅读。对其阐明的观点,均有一至三个案例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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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 军
男,汉族,新疆人,1951年8月出生,新疆广翼律师事务所律师。1988年专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97年本科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2005年自学考试律师本科专业。2003年取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C证),2004年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2007年取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A证)。1996年12月以前在检察系统工作,2002年5月以前在法院系统工作,后退休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先后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杂志》、《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人民检察》、《检察理论研究》、《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检察实践》(后更名为《中国检察官》)、《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后更名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财会通讯》、《新疆社会科学》、《新疆社科论坛》等报纸刊物上发表一百多篇论文和案例分析。著有《民商事理论与实务研究》《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保险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研究续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实务——1060个典型案例总梳理》。相关作品获最高人民法院三等奖三次,国家税务总局及中国税务学会二等奖一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等奖二次、二等奖三次、三等奖五次、优秀奖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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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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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 保险合同纠纷概述
一、保险合同原则理解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保险利益原则
(三)损失补偿原则
(四)近因原则
(五)合理期待原则
二、保险合同法律适用
(一)交通肇事逃逸认定
(二)自杀与自身死亡认定
(三)意外伤害认定
(四)保险事故认定
(五)保险期间认定
三、保险合同纠纷疑难问题
(一)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认定
(二)保险代理人过错处理
(三)诉讼中抵销
(四)保险合同撤销
(五)人寿保险单质押
(六)保险金涉及执行问题
专题二 保险合同主体纠纷
一、保险合同主体理解
(一)保险家庭成员
(二)保险受益人
(三)特殊投保主体
(四)被保险人组成人员
二、保险合同主体范围
(一)保险金请求权主体
(二)死亡人员身份不明时的请求权主体
(三)社会福利机构的请求权主体资格
(四)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请求权主体资格
(五)当地政府的赔偿请求权主体资格
(六)被保险人死亡时权利义务承继主体
(七)保证保险中的诉权主体
(八)团体保险中的请求权主体
(九)胎儿赔偿时的请求权主体
(十)机动车租期届满后交通事故责任主体
(十一)出租车发生意外伤害时乘客的请求权主体资格
三、保险合同主体纠纷处理
(一)交通事故中第三者
(二)无名氏驾车肇事赔偿主体
(三)保险单现金价值归属主体处理
专题三 保险合同效力纠纷
一、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一)保险合同成立的认定
(二)保险合同生效的认定
(三)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四)保险合同成立生效与交付保险费的关系
(五)保险合同成立生效与保险责任的关系
二、保险合同效力
(一)保险合同效力审查原则
(二)保险合同有效
(三)保险合同效力待定
(四)保险合同复效
(五)保险合同效力疑难问题
三、保险合同无效
(一)保险合同无效范围
(二)保险合同无效判断
(三)保险合同无效与未生效的区别
(四)保险合同无效后果
专题四 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纠纷
一、格式条款理解
(一)格式条款基本内容
(二)格式条款与选择性条款的关系
二、格式条款法律适用
(一)格式条款效力
(二)格式条款甄别
三、保险合同解释
(一)保险合同解释理解
(二)保险合同解释范围
(三)保险合同解释方法
(四)保险合同解释限制
专题五 保险合同变更与解除纠纷
一、保险合同变更
(一)保险合同变更理解
(二)保险合同内容变更认定
(三)保险人单方行使变更权
(四)保险合同内容更正
二、保险合同解除
(一)保险合同解除范围
(二)保险合同解除条件成就
(三)保险合同解除限制
(四)保险合同解除疑难问题
(五)保险合同解除纠纷处理
专题六 保险合同权利纠纷
一、保险代位求偿权
(一)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条件
(二)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依据
(三)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范围
(四)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
(五)保险代位求偿权适用
二、保险金请求权
(一)保险金请求权人范围
(二)保险金请求权行使
(三)被保险人放弃请求权
三、责任保险第三者直接请求权
(一)直接请求权法律依据
(二)直接请求权条件
(三)直接请求权范围和限制
(四)直接请求权行使
四、保险人弃权
(一)弃权判断
(二)弃权适用范围
(三)弃权限制
(四)弃权法律后果
五、保险人其他请求权
(一)保险人和解参与权
(二)保险人分摊请求权
专题七 保险合同义务纠纷
一、保险人说明义务
(一)说明主体和说明对象
(二)履行说明义务范围
(三)履行说明义务内容、时间和方式
(四)履行说明义务程度和标准
(五)说明义务的注意问题
二、投保人告知义务
(一)告知义务主体
(二)告知义务内容和范围
(三)告知义务方式、时间和程度
(四)告知义务主观过错
(五)违反告知义务认定
三、保险相对人义务
(一)交付保险费义务
(二)通知义务
(三)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义务
(四)维护标的安全义务
(五)协助义务
专题八 保险理赔纠纷
一、保险理赔理解
(一)保险理赔依据
(二)保险理赔标准
(三)保险理赔范围
二、保险赔偿法律适用
(一)保险理赔计算
(二)保险理赔认定
(三)保险理赔相关问题
(四)损伤参与度赔偿
三、保险理赔纠纷处理
(一)理赔损失处理
(二)高保低赔处理
(三)减损施救费用处理
(四)自行修理费用处理
(五)损失难以确定处理
(六)不定值保险纠纷处理
(七)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专题九 保险责任纠纷
一、保险责任理解
(一)保险责任含义
(二)保险责任范围
(三)相应赔偿责任
二、保险责任法律适用
(一)保险责任确认
(二)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关系
(三)保险责任中的连带责任
(四)保险责任起始时间
(五)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
三、免责条款适用
(一)免责条款理解
(二)免责条款判断
(三)免责条款适用限制
(四)免责条款疑难问题
四、保险责任纠纷处理
(一)涉及第三者赔偿责任处理
(二)保险事故不明责任处理
(三)保险人不同阶段责任处理
(四)特殊情形保险责任处理
(五)涉及被保险人犯罪保险责任处理
(六)保险人责任减轻处理
专题十 机动车保险合同纠纷
一、机动车保险理解
(一)交强险投保范围
(二)交强险赔偿范围
(三)商业第三者险赔偿范围
二、机动车保险法律适用
(一)交强险赔付
(二)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险的关系
(三)精神抚慰金适用
三、机动车保险纠纷处理
(一)主、挂车赔付处理
(二)交强险赔偿后追偿
(三)交强险赔偿疑难问题
(四)电动车保险纠纷
专题十一 保险合同纠纷举证
一、保险合同举证责任分配
(一)保险合同举证理解
(二)保险金请求权人证明责任
(三)保险人证明责任
(四)举证责任特殊情形
二、保险合同举证范围
(一)保险金请求权人举证范围
(二)保险人举证范围
(三)人身险举证范围
(四)意外险举证范围
(五)财产险举证范围
(六)一切险举证范围
(七)责任险举证范围
三、保险合同举证判断
(一)证明标准
(二)证据采信
(三)证据采信分析与表述
(四)鉴定意见采信
专题十二 保险合同其他纠纷
一、保险合同溯及力纠纷
(一)保险合同溯及力理解
(二)解除合同溯及力
(三)保险文件溯及力
二、保险诉讼时效纠纷
(一)保险诉讼时效期间
(二)保险诉讼时效起算点
(三)保险诉讼时效中断
三、保险欺诈纠纷
(一)保险欺诈理解
(二)保险欺诈认定
(三)保险欺诈与保险诈骗罪关系
(四)保险欺诈与不当得利区分
(五)保险欺诈处理
四、责任保险纠纷
(一)责任保险理解
(二)职业责任保险
(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
(四)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区分
五、保证保险纠纷
(一)保证保险理解
(二)保证保险法律适用
(三)保证保险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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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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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获得长足发展,保险经营主体日益增多,保险深度及密度逐步提高,保险业在分散经济主体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
随着保险的普及,诉至人民法院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大量增加,案件类型纷繁多样,法律关系也日趋复杂。同时保险业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持续高位运行,新类型纠纷也不断涌现。由于保险业和保险公司的发展,保险合同开始朝专业化、精细化和复杂化的方向发展。《保险法》虽经2002年、2009年、2014年与2015年四次修改,最高人民法院也先后就适用保险法颁布了四个司法解释,《九民纪要》又有三个条文对其争议予以明确,但部分条文仍存在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的问题,现有条文也难以涵盖保险合同关系的复杂性、多样性。法律与司法解释固有的滞后性使得审判实务中遇到的大量问题难以寻找到可以直接适用的规范,再加上保险本身极具专业性,许多问题在实践中认识不统一,需要在适用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和把握。当前,保险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很多,除包括保险合同的成立、条款的解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分配、责任的承担、举证规则等外,网络投保、微信定损、网约车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等新问题也不断涌现,这些问题不仅关涉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关涉保险业的发展,不仅是法学理论研究的课题,也是司法审判关注的重点。目前我国保险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法律环境,但由于起步较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存在一些制约其持续发展的因素和挑战。保险法在我国缺乏一定的历史文化传统,现有保险法的体系、制度结构及所使用的术语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域外法,这种形式大于实质的借鉴,使我国保险业的许多基础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保险业的发展未能处理好本土化问题,保险法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在此背景下,第一要拓展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本土资源,重塑私法观念,促进保险法解释论的成长。第二要合理地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使得保护被保险人利益趋于“中性化”,平等地保护各类主体。第三要促进民生,对理赔程序加以规范。第四要统一交易规则,规范产业发展。第五要鼓励保险创新,促进市场的繁荣发展,大力推进保险市场的保障功能的继续强化。
在民事法律实务图书市场,主要有三类书籍形式。第一类是裁判规则类,对民事纠纷归纳各类裁判规则,简单明确,让法官、律师和广大读者对号入座,为争议类型提供类案参考,节约大量时间,提高效率。但不容忽视的是,现实生活中鲜活的案例绝没有百分之百的等同,任何一个细节忽视都可能造成处理上的偏差,完全照搬规则受到一定限制。第二类是问答类,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和多发争议,采用问答的形式,做出自己理解的解答,是很受欢迎的形式之一,但不可避免地因缺少鲜活案例诠释法律,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偏差。第三类是依据法律条文的顺序进行编排,虽附有一定案例或对同一个问题也有一定案例辅助阐述,但现实生活中一个法条或同一个争议反映出争议纠纷呈现多样化,一个争议法院判决出现不同观点,执法尺度并不统一,呈现的面和深度并未能满足实际需求。笔者从检察院、法院再到退休后法律服务的阅历和几十年感悟,试图从另一类途径寻找出有用、实效的办法,从法律理解、法律适用、纠纷处理三个角度诠释鲜活案例反映的实际疑难纠纷。
上述背景和现状确立了本书的定位及指导思想,本书针对保险法律、保险合同的独有特点和立法及司法现状之难点展开。笔者撷取保险合同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结合司法实践和理论对此类问题进行探讨。本书将问题导向思路与纠纷案件处理思路相结合,对已生效的纠纷案件进行总结、梳理进而把握适用法律的精髓。本书以现行法律规定和合同法理论为基础,对保险合同纠纷中存在问题的某一部分进行重点探讨,未展开至该类合同纠纷的全部内容。在全书编写中笔者力争贯穿一个写作指导思想,即选材上的典型性、广泛性;使用上的实用性、方便性;效果上的准确性、有效性。笔者在思考并总结在生效判决中有效利用纠纷裁判规则的方式和程度,使之对纠纷解决、理论的更新和发展起到更大的积极作用。也就是说,笔者始终以好读有用实用进而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
本书从笔者认为的司法实践中多发争议和疑难问题出发,确定了纠纷类型,并以此为基础设计为十二个专题。第一专题为保险合同篇,较为全面介绍分析了保险合同一般性问题,如保险原则、交通肇事逃逸、保险事故、保险期间等,以及未归进专题中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抵销、撤销、执行等内容。其后依次分为合同主体、效力、格式条款、变更与解除、权利、义务、理赔、责任、机动车保险、纠纷举证、其他纠纷等专题。在每一专题中,基本上是从该类专题理解、法律适用以及纠纷处理三大部分展开进行分析,便于读者有重点地查阅。本书围绕专题的纠纷类型特点又进一步分类确定具体内涵,如保险合同责任纠纷,分为四大块即责任内涵、法律适用、免责条款和纠纷处理,每一块都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争议进行剖析,用178个案例佐证阐述。在每一专题三大部分之下,根据笔者要分析问题的多少划分若干细目并列入目录以供阅读。对其阐明的观点,均有一至三个案例佐证。
本书有五个特点。(1)在本书中,笔者省略案情介绍部分直接提取其判决理由,突出生效判决的重点内涵,简明扼要且信息量大,此外,注重实务处理路径,减少过于学术性的概念、术语的理论阐述,以及追求理论上的深度。(2)在每一专题中,笔者首先确定该类纠纷的争议焦点,即从实务纠纷中选择多发和疑难的问题,然后依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民事理论,再辅之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或认可的案例,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力争使法律条文变为看得清、摸得着的鲜活的规则,希望能给法官、律师办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与借鉴。(3)本书载明分析的案例有1262个,以大量案例展示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裁判的形态。(4)笔者对生效判决中争议的焦点进行分类拆分梳理,而不是展现判决全部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和复杂疑难案件往往有几个争议焦点,对其多个争议焦点分别归置在笔者分类的不同专题中,力求实现对热点、疑点、难点进行重点研讨,减少重复或避免全部判决理由归置在一个规则下的不利因素,实现有限阅读和理解最大化。(5)在本书中,选择列出了法院内部就同一争议的不同判决,有利于清醒客观认识现状,并提高对进一步完善法律、取得共识、统一执法尺度的迫切性的认识。
需要说明的是,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颁布,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保险法解释(二)》《保险法解释(三)》《保险法解释(四)》等司法解释进行了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发生较大变化。2022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民法典总则编解释》,202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本书根据上述新规定进行编写。需要提醒的是,本书正文论述部分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的名称和条文序号为图书出版时生效的规定。而选取的案例中,为体现案例说理和裁判的真实情况,其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的名称和条文序号原则上为裁判生效时的相关规定,请读者朋友在参考时注意。
众所周知,“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社会在发展,经济在发展,法律也随之发展,《民法典》的颁布就是新的发展,新的发展需要新的实践和新的经验,笔者也在随着社会、法律的发展,而不断地前进。虽然笔者不断地刻苦学习,努力探索,但因水平有限,本书可能有诸多不足,恳请各位给予批评指正,使笔者能为法制建设、社会和谐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王 军
2024年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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