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研究要感谢剑桥政治思想中心(Cambridge Centre for Political Thought)的邀请,我受邀于2017年5月在剑桥大学承担每隔两年举办一次的约翰·罗伯特·西利讲座(John Robert Seeley Lectures)。我必须承认,我对这项聘任深感惶恐,因为剑桥政治思想中心长久以来都是一个政治观念史(politischen Ideengeschichte)的熔炉,因此,我决定谨慎以待:我的讲演应当围绕这样一个主题,它固然具有鲜明的观念史特征,同时又是我可自诩已然略具权威的领域。因此我有意在政治观念史的领域中作一番探险,同时又处理我所熟悉的哲学材料,由此我就有了主意,该如何安排我的西利讲座以及后续的研究:对于我们的政治自我理解的一系列关键范畴而言,所谓概念史中的剑桥学派以及德国传统究竟有哪些功绩。也就是说,我想要沿着一段复杂且充满冲突的历史对这些范畴进行重构,以便阐释民主的主导概念的历史来源。我接下来会以谦逊的方式处理承认概念,这一概念在这段历史中达到了统一的意义。因此,在此书的五个章节中,我将追溯我们今天所自我理解的观念的观念史之根,即一种主体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一种对于尊重或承认的相互依赖达成的,它被打上了所涉及的他者或她者的烙印。
我为自己设定的这一任务有多么困难,通过以下情况便能看出:今天,承认这一观念在不同的语境中唤起了迥异的联想。有时,我们在个人对他者的承认的依赖中看到的是一切现代的、平等的道德的源泉;有时则只看到了一种将个体引向一条正确轨道的社会手段,这条轨道上的行为是有利于社会的关系的;而在另一种截然不同的语境中,我们在这同一种依赖中又看到了一种个体关于本己的(eigene)、“本真的(authentische)”人格的致命自欺的根源,于是承认就被理解为是对“真正的”个体性的危害。如之后将指出的那样,这种差异与承认概念在各个民族的语言文化中的语义学特征有关。在法文中,人们用reconnaissance表达“承认”,在英文中用recognition表达;而我们在德文中的说法则有明显的不同:我们不说Wieder-,而说An-erkennung。另一种差异则来自联想的链条,在对概念那各具文化上的特殊性的使用进程中,这种联想的链条悄悄溜进了这一概念在当地的意义核心之中:对一个人的承认究竟是针对他的社会名望,还是指某种与公众威望无关的东西、它所涉及的是一个更深的层次——这最终会对概念的理论性使用产生一种巨大的区别。在对“承认”这一表达的用法中,以下一点也具有重大意义;它究竟是在思想的层面与一种道德的行为相联系,也即,它指的是对于其他人的尊重的一种形式;抑或它更多地是与一种认识论的进程相联系,也即,是指我们对于客观事实的认识的一种结果。这一表达的语义内容上的一切差异、它在每个地区的关联中产生的各不相同的联想的链条——若我们想要重构承认理念的现代历史,上述这些问题必定会扮演重要角色。
但在开始这一任务之前,我首先想感谢一些人,由于他们可敬的邀请,我才会产生进行这样一种观念史研究的想法。首先我要真诚地感谢约翰·罗伯森(John Robertson),他邀请我担任剑桥政治思想中心的主任,并主持2017年剑桥西利讲座;他不仅对我盛情款待、使我非常享受逗留于他的大学的时光,而且还通过他那敏锐的、基于对欧洲启蒙的深刻认识的追问,帮助我完善关于承认观念的智性发展的观点;对于约翰·杜恩(John Dunn)、克里斯托夫·梅克施多洛斯(Christopher Meckstroth)和迈克尔·索农谢(Michael Sonenscher)也是如此,他们的评论和批评使我不致于作出过于草率和考虑不周的结论;我也要在此衷心感谢他们。迈克尔·南斯(Michael Nance)为我的研究第4章关于德国观念论中的承认思想的内容提供了重要的灵感和提示,他作为洪堡学者(Humboldt-Fellow)在法兰克福歌德大学哲学所度过了两个学期;我也要衷心感谢他的帮助。我还想感谢剑桥大学出版社的伊丽莎白·福里登-史密斯(Elizabeth Friend-Smith)和舒尔坎普出版社(Suhrkamp Verlag)的爱娃·吉尔默(Eva Gilmer),她们是我的演讲顺利整理成专著出版的主要推动者,她们都通过温和的压力和友好的提醒,敦促我比较准时地交付手稿。我尤其要感谢爱娃·吉尔默,她一贯是几乎带着爱意审阅我的手稿,并一如既往地以巨大的细致和严谨完成了这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