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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该选题将带领大家理解数字公共治理转型中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有哪些,他们扮演何种角色、采取怎样的协作模式、基于怎样的数字公共治理平台,以及采取何种有效协作机制,来推进数字公共治理的创新和转型。
內容簡介:
在数字化、全球化的浪潮里,在公共管理实践逐渐向公共治理实践转型的背景下,数字技术已成为公共治理实践的必要手段。相比公共管理,公共治理的主要特色之一是有多个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公民个人、私有企业等非政府主体与政府协作完成公共服务供给、公共事务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已成为数字公共治理的新趋势。本书提出了数字公共治理生态系统的概念,并从模式、平台和机制三个维度对其服务创新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在模式维度,本书分别从政府外部治理和内部运作入手,对公民通过参与政府数字治理和企业参与政府数字化运作中的多主体协作模式进行研究;在平台维度,本书分别从平台技术、流程和数据入手,通过分析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下的平台智能化、工作流支撑下的平台业务流程建模,以及大数据驱动下的平台治理决策这三个内容对数字公共治理平台的构建进行研究;在机制维度,本书分别从政民和政企交互入手,对公民通过参与数字公共治理与政府进行价值共创的治理机制,以及私有企业以公私合营方式参与政府数字治理项目的治理机制进行研究。本书采用设计科学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方法和问卷调查研究方法,试图通过七个子研究内容,为数字公共治理生态系统中多主体协作的模式、平台和机制给出一些探索性回答。
關於作者:
鞠京芮,辽宁人,管理学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政府数字治理、智能人机交互、电子政务采纳、政府大数据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8批面上一等资助。在Government Information Quarterly, Information Systems Frontiers,Telecommunications Policy,电子政务,EGOV,HICSS,PACIS等国内外期刊/会议发表论文16篇。
目錄 :
第一章 数字公共治理和多主体协作的研究问题提出 /1
一、数字公共治理中多主体协作 /1
二、研究问题 /3
三、研究内容 /6
四、研究意义 /9
五、研究框架 /13
六、结构安排 /15
第二章 数字公共治理和多主体协作相关理论 /18
一、数字公共治理 /18
二、多主体协作相关理论 /20
三、本章回顾 /35
第三章 数字公共治理中多主体协作模式:公民参与政府治理
视角下 /37
一、本章研究问题及其研究范式 /37
二、数字公共治理生态系统治理模式的设计:以线上线下整合
公民参与为例 /40
三、数字公共治理生态系统治理模式的评估:以线上线下整合
公民参与为例 /47
四、本章回顾 /57
第四章 数字公共治理中多主体协作模式:企业参与政府治理
视角下 /59
一、本章研究问题 /59
二、研究基础:政府智能治理与社会技术系统理论 /60
三、基于社会技术系统理论的政府智能治理变革框架和
运作模式:以城市大脑为例 /63
四、政府智能治理变革框架的结构性风险分析:以海淀和
杭州城市大脑为例 /68
五、本章回顾 /73
第五章 数字公共治理中多主体协作平台:人工智能技术支撑
视角下 /74
一、本章研究问题 /74
二、研究基础:政务服务平台化和智能化 /76
三、人工智能支撑下平台型政府的技术框架 /78
四、人工智能支撑下平台型政府的实践路径 /83
五、本章回顾 /86
第六章 数字公共治理中多主体协作平台:工作流建模视角下 /88
一、本章研究问题 /88
二、研究基础:协作式数字公共治理平台和工作流建模 /90
三、协作治理平台工作流建模的可扩展框架 /93
四、框架验证:以公民诉求处理平台工作流建模为例 /104
五、结果讨论 /108
六、本章回顾 /108
第七章 数字公共治理中多主体协作机制:公民大数据驱动视角下 /110
一、本章研究问题 /110
二、研究基础:城市治理与大数据 /112
三、构建公民大数据驱动下城市治理智能化的框架 /114
四、框架验证:将框架应用于献血治理智能化 /119
五、结果讨论 /124
六、本章回顾 /126
第八章 数字公共治理中多主体协作机制:政民价值共创视角下 /127
一、本章研究问题 /127
二、研究基础:公民参与价值共创的研究模型 /130
三、实证研究方法和数据 /137
四、实证研究结果 /142
五、结果讨论 /149
六、本章回顾 /151
第九章 数字公共治理中多主体协作机制:政企PPP合作视角下 /154
一、本章研究问题 /154
二、研究基础:智慧城市及其评估 /156
三、多案例研究方法 /157
四、多案例研究发现 /162
五、结果讨论 /179
六、本章回顾 /181
附录 /184
附录 A 公民参与价值共创机制研究的调研问卷 /184
附录B 公私合营治理机制研究的访谈提纲 /188
附录C WMDA 的建模流程和定义 /194
参考文献 /201
后记 /211
內容試閱 :
随着公共管理向公共治理的逐步转型,公民、私有企业等非政府主体与政府协作完成公共服务供给、公共事务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已成为数字公共治理的新趋势。数字技术的使用为公共治理中多主体间的交互带来了新机遇。一方面,数字公共治理平台 (尤其是智慧城市、城市大脑、政府 APP)的建设、运作和管理作为一项技术依赖性强、投入成本高、实施周期长的任务,越来越多地需要私有企业的参与。另一方面,在开展公共服务供给和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数字公共治理平台作为多主体间的交互渠道,促使参与主体的角色发生转变。其中,政府扮演着平台服务发起者角色,私有企业以公私合营的模式成为平台价值补充者,二者以数字治理创新为手段来提供公共服务并鼓励公民参与治理,最终实现多主体间公共治理的价值共创。本书提出了数字公共治理生态系统的概念,对上述现象进行了系统性描述,并根据2015年 《MISQuarterly》期刊所提出的服务生态系统三重框架,明确了数字公共治理生态系统服务创新的研究需解决模式、平台和机制这三个维度的核心问题:生态系统应采取怎样的治理模式来支持多主体间的服务交换? 应构建一个怎样的数字治理平台来促进主体间服务交换效率的有效性提升? 应采取怎样的治理机制以保障或鼓励私有企业和公民参与政府的公共治理价值共创?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本书从七个具体研究内容入手:在模式维度开展两个方面的研究,分别从政府外部治理和内部运作入手,对公民参与政府数字治理和企业参与政府数字化运作中的多主体协作模式进行研究;在平台维度开展两个方面的研究,分别从平台技术、流程和数据入手,通过分析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下的平台智能化、工作流支撑下的平台业务流程建模,以及大数据驱动下的平台治理决策这三个内容对数字公共治理平台的构建进行研究;在机制维度开展三个方面的研究,分别从政民和政企交互入手,对公民通过参与数字公共治理与政府进行价值共创的治理机制,以及私有企业以公私合营方式参与政府数字治理项目的治理机制进行研究。本书采用设计科学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方法和问卷调查研究方法,试图通过七个子研究内容,为数字公共治理生态体系中多主体协作的模式、平台和机制给出一些探索性回答,具体如下。研究一关注的是公民参与政府治理视角下数字公共治理中多主体协作模式。该研究遵循设计科学研究范式,以整合公民线上线下参与活动为背景,对数字公共治理生态系统的治理模式进行设计和评估。在设计阶段,首先,识别出系统的核心参与者,包括政府部门、公民和电子治理平台承包商,定义参与者角色,并基于社会交换理论来分析各参与者之间的社会交换形式。其次,设计参与者间的协作共治模式,将其细化为五个组件:可参与式治理的动机、情境化治理政策和战略、公民为政府提供线下∕线上支持、政府为公民提供线上∕线下奖励,以及留存与推荐。最终构建数字公共治理生态系统治理模式原型。在评估阶段,本研究以绿色出行治理案例为例,对治理模式的实例化应用进行有效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模式原型进行持续改进,提出多层次治理模式以满足情境化治理需求。本研究基于社会交换理论,对数字公共治理中多主体间的治理创新和价值共创进行系统化描述,并对参与者间的交互过程进行理论化构建,促使多主体协作治理研究由概念分析向理论设计和科学验证发展,也为实践中不同情境下的数字公共治理生态系统模式的构建提供一般性、可操作化的设计方案。研究二关注的是企业参与政府治理视角下数字公共治理中多主体协作模式。该研究采用案例研究方法,探索了多主体协同下的政府智能治理的变革框架和典型模式。基于社会技术系统理论,本研究构建了政府智能治理变革中参与者、结构、任务和技术协同变革的一般性框架,并结合案例识别了其典型运作模式。其中,参与者包括需求者、设计者、开发者和运营者;结构是多主体间的协作机制;技术包括政府智能治理所需的技术基础以及治理平台 (政府端和公众端);任务是实现高效的公共政策执行和精准化公共服务供给,基于海淀 “城市大脑”和杭州 “城市大脑”两个典型案例的分析,识别出治理牵引、政企合作式变革和创新驱动、产业生态式变革这两种模式。针对要素间的结构性风险,本研究提出了六个应对策略。本研究弥补了已有研究仅识别变革要素但缺乏要素间协同变革模式识别的不足,也弥补了已有研究仅限于风险识别但缺少应对策略研究的不足,帮助政府管理者从整体视角来确定治理参与主体及合作机制、设计技术体系和明确治理任务,并关注它们之间的协同变革关系,减少变革失败的可能性。研究三关注的是人工智能技术支撑下数字公共治理中多主体协作平台。该研究遵循设计科学研究方法,构建了智能化数字公共治理平台的技术框架,并分析其实践路径。本研究从平台服务供需方定义、技术性基础库构建和政务服务治理全流程的模块化智能化三个方面对平台型政府的技术框架进行构建。具体来看,平台服务的供应方是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需求方是公众,也可能是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技术性基础库包含统一数据库、统一规则库和统一模型库这三个类别;政务服务治理涉及五个核心模块的智能化,即:服务事项识别模块下的智能问答、智能身份验证、智能填单和智能文件识别;事项派发至部门模块下的基于供方能力的智能派发和基于需方偏好的智能派发;部门办理事项模块下的智能办公规划、监测和辅助;办理结果反馈模块下的基于事项关联度的智能推荐;服务供给管控模块下的智能优化。在充分考量平台型政府有效实施机制和政务服务智能化的实践挑战的基础上,本研究提出了技术框架实施应遵循的三条路径。本研究弥补了平台型政府研究中数据能力智能化在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实现方式探索的不足,为 “十四五”规划中政务信息化的共建共用和服务效能提升这两个目标的实现提供建设性方案参考。研究四关注的是工作流建模视角下数字公共治理中多主体协作平台。该研究采用设计科学研究方法,对跨组织边界的协同治理平台构建了一个可扩展框架,用于指导协同治理平台设计与开发中的工作流建模。该框架包括需求、方法和模型三个可扩展的维度,其目的是为各种情境下的治理平台提供通用的平台功能和模式分析,以及提供面向对象的基于数据流、分析工作流的有效建模方法,从而促进处于协作治理平台建设初期的发展中国家高效、准确、低成本地构建平台工作流模型,并用于后续的平台开发。具体而言,本研究在需求维度识别出包括四种基本通用功能在内的八种功能模式,包括结构化请求和非结构化请求两种模式的电子服务、并行和串行两种模式的电子行政、内部节点提醒和外部实时上报两种模式的电子监督,以及基于公民主观满意度和 客 观 平 台 数 据 记 录 两 种 模 式 的 电 子 评 估。在 方 法 维 度 上,本研究提出了可扩展的 OOWMDA 方 法,在 WMDA 中 增 加 了 一 些 关键定义,即功能对象、功能对象数据依赖和功能对象依赖。在模型维度上,利用数据流分析完成了基于功能对象依赖关系的顶层平台工作流建模和基于活动依赖关系的功能模式工作流建模。最后,本研究通过公民诉求 处 理 平 台 的 工 作 流 建 模,对 该 框 架 的 可 用 性 进 行 了 验 证。本研究推动了不同治理情境下平台基本功能及其常规实现模式的识别,促进了建模的可操作性、准确性和低成本性的提升,也促进了模型整合的有效性和效率的提升。研究五关注的是公民大数据驱动视角下数字公共治理中多主体协作机制。该研究采用设计科学研究方法,构建了基于公民大数据分析治理决策智能化的应用框架,并提供了适合每个步骤的数据分析算法。该框架包括三个层次:数据合并层、知识发现层和决策层。首先,收集个体层面的多源大数据,通过概率模型、监督或半监督方法、主动学习方法或基于规则的方法,来计算同一数据实体在不同使用中的相似度,然后进行数据合并;通过准相似度等排序匹配算法将实体冲突最小化。其次,在数据合并层为每个公民建立一个以公民为中心的全景数据集。通过对全景数据集的分析,在知识发现层构建个体和群体层面的公民档案和画像,以描述城市治理中的各种公民属性,包括公共服务接受属性和城市治理参与属性。采用简单的统计分析算法识别基本属性,进而在公共管理理论的指导下,运用机器学习和计量经济学方法来识别画像和属性间有价值的关联关系。在决策层,通过数据挖掘和贝叶斯网络技术,从公民档案和画像中识别出合适的属性,确定治理任务类、公民个体类和公民群体类之间有意义的推理规则,建立城市治理智能化的本体模型,然后利用马尔可夫预测模型和顺序评价模型对本体模型进行优化。最后,以 “我的南京”APP的献血治理为例,对所提出的框架进行了验证。将公民献血相关的四个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合并,然后准确识别出属性和角色。献血治理智能化的相关信息体现在紧急献血治理的本体模型中。合并的、多源的公民个体和公民群体大数据,通过本体建模标准化后,确实可以提高紧急献血治理的效率和效果。本研究强调了公民大数据在以公民为中心决策制定中的潜在价值,有利于促进技术研究和治理问题研究间紧密关系的建立,为数据驱动式治理决策智能化提供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路径,为实践提供借鉴。研究六关注的是政民价值共创视角下数字公共治理中多主体协作机制。该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研究方法,探究了公民参与数字公共治理与政府进行价值共创的治理机制。借鉴公民参与模型和理论、认知整合理论以及游戏激励等相关文献,在区分公民参与中公共价值创造和私有价值获取的基础上,构建理论模型并提出研究假设;然后,以南京市绿色出行数字公共治理中公民参与为研究情境,对市民填写的269份调查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从公民个体视角探究了两种价值在公民参与价值共创机制中的作用机理。研究发现,公共价值创造受到时间充裕、调动和集体激励这三个驱动因素的显著且正向的影响,私有价值获取受到时间充裕、调动、健康激励和线上形象激励这四个驱动因素的显著且正向的影响,但是,线上金钱激励对私有价值获取并无显著影响;两种价值对公民的持续参与都有显著积极影响,且私有价值获取的影响更大;两种价值对这些驱动因素和公民持续参与的关系具有显著的中介效应,且私有价值获取比公共价值创造对时间充裕、调动与公民参与的关系具有更强的中介效应。该研究厘清了公民参与治理所产生的公共和私有价值,实证性地检验出私有价值的重要作用,两种价值的中介效用在心理价值感知层面对公民参与内在机制的作用机理给出进一步解释。本研究为实践中数字公共治理平台如何设置有效的激励手段来鼓励公民参与提出了见解。研究七关注的是政企 PPP合作视角下数字公共治理中多主体协作机制。该研究遵循案例研究方法,选择三个有代表性的智慧城市项目作为研究对象,来探究公私合营的模式结构及其对数字公共治理平台的成功影响。通过对案例访谈记录的跨案例比较分析,我们发现衡量数字公共治理平台成功的关键维度是数据集成导向型绩效和公民服务导向型绩效;促使数字公共治理平台成功的公私合营治理机制包括地方政府顶层规划、政府主导基础设施建设、混合型组织平台作为总承包商,以及吸纳多个私有合作商的深度参与;构建有效的公私合营模式结构的两个关键前驱因素是沟通成本和关系维护成本。同时,我们发现关注沟通成本的公私合营模式更有可能制定地方政府顶层规划并建立混合型组织平台作为总承包商,且制定地方政府顶层规划和建立混合型组织平台作为总承包商这两种治理机制都对数字公共治理平台的数据集成导向型绩效产生积极影响;关注关系成本的公私合营模式更有可能采纳政府主导基础设施建设的模式并吸纳多个私有合作商的深度参与,且采纳政府主导基础设施建设的模式和吸纳多个私有合作商的深度参与这两种治理机制都对数字公共治理平台的公民服务导向型绩效产生积极影响。本研究对公私合营治理的 “黑箱”问题做出了创新性探索,所识别的四种治理机制为其在不同研究情境下的普适性提供证据支持,所明晰的智慧城市绩效评估维度及其与治理机制之间的命题假设,为后续治理机制的实证检验提供了理论基础。本研究对实践中智慧城市项目的评估,以及政企合作中交易风险的避免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本书提出了数字公共治理生态系统的概念,对上述现象进行了系统性描述,并根据2015年《MISQuarterly》期刊所提出的服务生态系统三重框架,明确了数字公共治理生态系统服务创新的研究需解决模式、平台和机制这三个维度的核心问题:生态系统应采取怎样的治理模式来支持多主体间的服务交换? 应构建一个怎样的数字治理平台来促进主体间服务交换效率的有效性提升? 应采取怎样的治理机制以保障或鼓励私有企业和公民参与政府的公共治理价值共创?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本书从七个具体研究内容入手:在模式维度开展两个方面的研究,分别从政府外部治理和内部运作入手,对公民参与政府数字治理和企业参与政府数字化运作中的多主体协作模式进行研究;在平台维度开展两个方面的研究,分别从平台技术、流程和数据入手,通过分析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下的平台智能化、工作流支撑下的平台业务流程建模,以及大数据驱动下的平台治理决策这三个内容对数字公共治理平台的构建进行研究;在机制维度开展三个方面的研究,分别从政民和政企交互入手,对公民通过参与数字公共治理与政府进行价值共创的治理机制,以及私有企业以公私合营方式参与政府数字治理项目的治理机制进行研究。本书采用设计科学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方法和问卷调查研究方法,试图通过七个子研究内容,为数字公共治理生态体系中多主体协作的模式、平台和机制给出一些探索性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