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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当代英语世界著名的康德研究学者,不列颠学院院士,伦敦政经学院政治理论教授卡特琳·弗利克舒代表作。
重新阐释康德政治思想及康德式形而上学与以罗尔斯、哈贝马斯为主导的当代自由主义的联结与分歧。
以康德《法权论》为根基,重新探讨康德对政治自由、政治义务等的论述之要义,由此引出对当代全球正义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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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在《康德与现代政治哲学》中,卡特琳·弗利克舒探讨了康德的政治思想与当代政治哲学的主要议题和问题的相关性。她提出并论证了两个主要观点:康德的法权哲学认可形而上学在政治思想中的作用,这与当今该领域对形而上学的普遍敌视态度截然不同;康德关于政治义务的论述从一开始就是世界性的,优先考虑的是全球而非国内背景。她详细阐述了康德的“自由作为实践理性的一个共同观念”是如何支撑其正义理论的世界范围的,并得出结论说,尽管“康德主义”在当代思想中复兴,但康德对正义的论述在许多方面与当代自由主义理论的主流方法具有显著差异。她的研究将对政治哲学家、政治理论家和思想史学家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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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卡特琳·弗利克舒,当代著名的康德研究学者,不列颠学院院士,先后任教于埃塞克斯大学、布里斯托大学、曼彻斯特大学,2003年起,任伦敦政经学院政治理论教授。研究方向为康德实践哲学、当代政治哲学,以及现代非洲哲学。主要著作有《康德与现代政治哲学》(2000)、《自由:当代自由主义观点》(2013)、《什么是全球思维的定位:康德式探究》(2017)。另与莱亚·伊皮合编《康德与殖民主义:历史性与批判性观点》(2015)。
徐向东,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伦理学、政治哲学、早期现代哲学以及分析哲学的教学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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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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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康德作品与缩写
导论
第一章 当代自由主义中的康德式形而上学
第二章 自由的形而上学:自由作为理性的一个观念
第三章 外在自由的道德
第四章 许可法则:《法权论》中的财产权与政治义务
第五章 普遍统一意志与世界公民法权
第六章 康德的世界主义的形而上学
部分参考文献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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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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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本关于康德政治哲学的书的开头讲述旅行趣闻,似乎不太合适。然而,我在萨赫勒的经历有三个方面影响了我对康德《法权论》(Rechtslehre)的解读。第一个方面关系到自然对人类能动性所施加的约束的重要性。第二个方面围绕着人类有限性的概念,以及作为行动者的个体之间不可避免的相互依赖。第三个方面不太具体,涉及形而上学在政治思想中的作用。所有这三个主题——自然的约束、人类的有限性以及形而上学的作用——构成了对康德权利学说的后续解释的焦点。除此之外,我还应该加上第四个方面,即自由的观念。不出所料,自由的观念是康德政治哲学的核心。这并不奇怪,不仅因为康德是一位启蒙思想家,对他来说,人类自由的观念构成了其整个批判哲学的“基石”,而且因为自由的观念在当前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对康德的接受中得到了特别强调。在被忽视多年后,康德现在加入了自由主义传统其他伟大思想家的行列,甚至超过了这些思想家,例如霍布斯、洛克、卢梭和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在英美世界,康德被主流自由主义所同化,而这几乎完全要归功于罗尔斯的《正义论》。在德国,也许在更广泛的欧洲大陆传统中,康德重新进入自由主义政治阵营这一事实并没有那么引人注目,因为对康德的忽视从来就不彻底,时常只是出于历史原因。例如,在于尔根?·?哈贝马斯的社会和政治著作中,康德一直占有一席之地(尽管哈贝马斯对康德政治哲学的评价多年来一直在发生变化)。此外,在德国自由主义思想的经典论著中,康德式法权国家(Rechtsstaat)的观念历来具有根深蒂固的地位。
本书的一个核心主张是,当代自由主义对康德政治思想的吸收充其量是部分的。在许多方面,康德对当代自由主义的背离相比二者之间的交会点,在哲学上更有趣,在政治上也更有启发性。自由的观念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诚然,罗尔斯对自由平等的道德人的康德式设想对传统自由主义对于个人自由的理解产生了重大影响,特别是在它与政治辩护有关的功能方面。如果说古典自由主义倾向于将个人自由视为每个人在面对每个其他人时所拥有的一种不受约束的选择和行动的自然权利,那么罗尔斯对康德的运用则确认了自由、实践推理和政治辩护之间的一种有力联系(我将在第一章中澄清我所说的“古典自由主义”及其与当代自由主义的关系)。自由主义者现在认为个人自由是一种道德能力,而不是一种自然权利;个人自由被视为个体之间可能的社会合作的一个先决条件,而不是从个人选择的合理性的角度来狭隘地解释。这里有一种转变,即从对自由的一种主要是对立性的、政治性的理解,到一种主要是合作性的、道德性的论述的转变,而这种转变在某种程度上是康德式的。然而,有两个限制是恰当的。首先,目前主流自由主义对康德的吸收几乎完全是立足于他的伦理著作,即《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以及在更小的程度上立足于《实践理性批判》。康德的政治著作,特别是其权利学说,继续被当代自由主义者所忽视。其次,当前对康德的接受是以明确地拒斥其实践形而上学为前提的。着重点是一种去除了康德式形而上学的康德式道德哲学。
本章有两个主要目的。第一个目的是评估当代自由主义对形而上学的接受,特别是对“康德式形而上学”的接受。第二个目的是勾勒出一个形而上学框架来分析康德在《法权论》中对政治义务的论述。关于第一个目的,我主要关注约翰?·?罗尔斯和于尔根?·?哈贝马斯的自由主义理论,这两位思想家不仅是当今自由主义思想的主导人物,而且他们对正义和政治辩护的探讨也深受康德影响,尽管是以极为不同的方式。然而,我不提供他们各自理论的详细讨论;我的目的仅仅是考虑他们对形而上学在政治思想中的作用的看法。
关于本章的第二个目的,我借鉴了斯蒂芬?·?柯尔纳最近对一般意义上的形而上学的结构和功能的分析。在将柯尔纳的分析适应于政治语境时,我首先将他对形而上学的论述与罗尔斯最近的观点进行对比:柯尔纳认为形而上学是一个人的范畴框架,罗尔斯则认为形而上学表达了个人关于世界的私人信念。然后我将考虑这样一个问题:被理解为一种范畴框架的形而上学,如何避免了由于内在性和超越性之间的传统并置(这种并置影响了哈贝马斯和迪特尔?·?亨利希最近关于形而上学的交流)而产生的一些困难?
在通过分析上述两种自由主义观点来发展范畴框架的概念时,我希望得出一份可捍卫的大纲,来处理对康德形而上学的一种可能探讨。这将为后面各章提出的解释性论证提供一个统一的结构。在没有过度预期的情况下,总体思路是围绕康德的两个核心概念或观念之间的关系来构建对康德正义理论的分析。其中一个是自然的概念,另一个则是自由的观念,它们影响了康德的整个哲学思想。在康德看来,他的整个批判哲学的“基石”就在于调和自然的因果关系与人类自由的观念;因此,这也是充分理解其法权哲学的核心。我在这一章的最后会说得更多。然而,本章大部分篇幅并不用来讨论康德的形而上学本身,而是用来讨论自由主义者对康德形而上学的接受。我首先概述目前对这个主题的看法,其中对社群主义立场提出一些评论,而这种立场对罗尔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然后,我分别对罗尔斯的“回避策略”和哈贝马斯的后形而上学批判进行更详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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