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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作者为何塞·奥尔特加·伊·加塞特,20世纪西班牙著名哲学家,于文学与哲学皆有深厚造诣,被公认为是20世纪西方最重要的公共型知识分子、现代大众社会理论的先驱,同时也是现象学传播史上至关重要的人物。加缪盛赞其为“继尼采之后欧洲最伟大的作家”。《爱是什么》是奥尔特加于1926—1927年间在《太阳报》上发表的以爱为主题的文章的集合,1928年德语版出版,1940年西语版面世,在德语版基础上做有增订修补,此后畅销全球。文字虽距今已近百年,文中关于爱的哲学解读却依旧不过时,观点依旧能一针见血、发人深省。直击心灵的精彩诠释,直接戳破爱的面纱。文学性与哲学性融为一体的写作方式,作者潜入爱的不同阶段,探讨爱的面貌与爱的本质,并为读者厘清对爱的错误认知。加塞特笔下的爱不止于爱情,而是更为广泛的爱,正如他对爱的定义:爱是一种灵魂的离心行为。即是一种内在的冲动,它包括愿望、思想、信仰和意志力,也包括爱艺术、爱科学、母亲爱孩子等。理解爱的本质和价值,我们才能增强爱的力量,更好地爱与被爱,与他人链接起健康、平等、相互尊重的关系,寻得更为圆满的生活。作者善用形象的比喻,将爱的哲学解读具象化,金句频出,让读者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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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最早出版于1940 年,德文版甚至早于西班牙文版问世,是若干以爱为主题论述结集而成的“爱的箴言”。
爱是什么?这个始于洪荒的追问,至今依旧是我们不断追寻的主题,也是我们无法绕开的话题。每个人对爱的理解不一,加塞特则提供了一个哲学解读的角度,从不同理论的诠释逐一引出爱的意义与象征。他在书中讨论了唐璜、莎乐美等,讨论了爱情行为所涉及的复杂心理,区别了爱与欲望的根本差异,让爱的独特之处、爱的本质不至于从我们指缝流失。
理解爱,爱才能让我们真正看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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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何塞·奥尔特加·伊·加塞特,20世纪前半叶的哲学大家,擅长散文式的手笔写哲学。
于1883年诞生在西班牙马德里,他是近代西班牙最伟大的思想家,也是西班牙第二共和国的知识领导者之一。西班牙建立共和政权之后,加塞特当选为国会议员。他在马德里大学担任多年的形而上学教授,并发行了极具影响力的评论性杂志《西方杂志》。西班牙内战爆发后,加塞特流亡国外,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居住过一段时间,后定居于葡萄牙里斯本。其后加塞特回到西班牙进行访问,并于马德里讲学。加塞特的主要著作有《大众的反叛》《人类与民族》《堂吉诃德沉思录》《历史体制》及《哲学是什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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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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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谈女性对历史之影响
观桑提拉纳公爵夫人之肖像有感
莎乐美所代表的女性类型
画框随想
高尔夫球场上之对话——谈印度教中“法”之观念
爱的面貌
沉默,最高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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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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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谈的是“爱”,但首先要谈的不是各式各样的爱情故事。爱情故事在男男女女之间发生,热烈程度不一,有无数的元素掺入其中,使其进展错综复杂,乃至于在多数情况下,这些故事中什么都有,唯独缺少根本意义上可称为“爱”的东西。针对情节曲折的爱情故事做心理分析也许能让我们有些体悟,但是如果不事先厘清“爱”最严谨、最纯粹的意义,这种分析可能会让我们对“爱”产生误解。
另外,如果只把对“爱”的观察限于男女两性对彼此的感觉,等于是窄化了我们所要谈的主题。“爱”这个主题要宽广得多,但丁就认为爱足以移动日月星辰。姑且不谈这种能扩及宇宙星辰的爱,我们至少必须把爱的普遍性纳入考虑。除了男女之爱,我们也爱艺术、爱科学,母亲爱孩子,信徒爱上帝。爱所能及的对象如此之多,范围如此之广,许多所谓的爱之特性与条件其实是源自爱的种种不同对象,因此我们必须小心,不要把这些特性和条件归诸爱的本质。
这两百年来,大家对“爱”的种类谈得很多,对“爱”的本质却谈得很少。从古希腊时期开始,每一个时代都拥有其情感理论,唯独最近这两百年没有。对古代影响最大的首先是柏拉图的学说,其后则是斯多葛学派的学说;中古时期受到托马斯·阿奎那(Tommaso dAquino)与阿拉伯文化的影响;17 世纪则孜孜于研究笛卡儿与斯宾诺莎有关激情的理论。自古以来,每位大哲学家都自觉有义务针对情感这个主题提出自己的一套理论,但我们这个时代并未尝试以宏观的角度针对情感提出系统的理论。直到最近这几年,普凡德尔1 和舍勒2 的研究才重新触及该问题。而这两百年来,我们的心灵越来越复杂,感觉也越来越敏锐。因此,那些古老的情感理论对我们来说已嫌不足,例如托马斯·阿奎那从古希腊文献中整理出的有关爱的观念显然不正确。对他而言,爱与恨是追求的两种形式,即欲望的两种形式。爱是对某种善的追求,恨是一种抗拒(反向的追求),是对恶的一种排斥。他的说法把欲望与追求跟情感混为一谈,这是18 世纪以前心理学的通病。我们必须对欲望和情感加以区分,让爱的独特之处、爱的本质不至于从我们指缝间流失。在我们的内在经验中,爱的孕育能力最强,乃至于爱成为一切孕育能力的象征。
心灵的许多冲动由爱产生,例如愿望、思想、意志力的表现和行动。然而这一切虽是由爱而生,一如庄稼由种子而生,却不是爱本身;爱其实是这一切的前提。凡是我们所爱的东西,我们自然会去追求,不管是在哪一种意义上,也不管是以哪一种方式。然而,每个人都知道,我们也会去追求我们不爱的东西,那些不会让我们产生感情的东西。想喝一杯醇酒不表示我们爱这杯酒;吸食鸦片的人渴望得到鸦片,却也因为毒品造成的有害后果而憎恨鸦片。
不过,要区分爱与欲望,还有一个更重要也更高尚的理由。想要一件东西的欲望说到底是想要拥有那件东西,而不管是以何种方式拥有,拥有就意味着那件东西进入了我们的生活,仿佛成了我们的一部分。因此,欲望一旦达成就会自然熄灭,随着得到的满足而消失。相反,爱却是永远不会满足。欲望有种被动的性质,当我心中有欲望,我想要某样东西到我这里来时,我是万有引力的中心,期待相关事物来到我这里。爱却正好相反,爱是全然的主动。
爱的人走出自我,走向他所爱的对象,成为对方的一部分。能让一个个体走出自我,走向另一个个体,大自然中最大的力量也许就是爱。在欲望中,我想把所渴求的对象拉到我这里来;在爱中,我被拉到所爱的对象那里去。中世纪的思想先驱奥古斯丁对爱进行过极为深刻的思考,他或许也是史上在研究爱方面最热情的人,有时候他能摆脱把爱跟欲望混为一谈的说法。于是他沉浸在一种诗人的陶醉中,说道:“爱是我的引力,不管将我拉向何方,它都牵引着我。”
斯宾诺莎努力想更正把爱与欲望混为一谈的错误观念,他撇开欲望不提,想在情感中找到爱与恨这两种感情萌发的基础。他认为爱与恨是“一种喜悦或悲伤,而且这种喜悦或悲伤有外在的起因”。根据他的说法,爱一个人或是一件东西就会感到幸福,同时心里明白这种幸福来自那个人或那件东西。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他把爱与爱可能产生的结果混淆了。一个人能从所爱的对象那里得到喜悦,这一点谁会怀疑?但我们也很清楚爱有时候是悲伤的,如
同死亡一样悲伤,是一种巨大的致命痛苦。尤有甚者,真正的爱在痛苦和折磨中更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更能掂量出自己的分量。身陷爱中的女子宁愿承受所爱之人带给她的痛苦,也不要没有痛苦的冷淡。葡萄牙修女玛丽安娜·阿尔科福拉多写信给对她不忠的情人,信中有这样几句话:“我衷心感谢你带给我的绝望,我厌恶认识你之前的平静生活。”“我很清楚要如何才能治疗我的一切病痛,假如我不再想你,我就能立刻得到自由,可是这算什么药!不,我宁愿受苦也不要忘记你。唉,这岂是我所能决定的?我从没有一刻但愿自己不爱你,而且你其实比我更值得同情,似我这般受苦仍旧胜过你享受在法国带给你那些情妇的肤浅喜悦。”第一封信的结尾是:“祝你平安,永远爱我,让我再承受更大的痛苦!”百年之后,莱斯皮纳斯小姐2 写道:“我爱你,爱就必须如此——在绝望之中。”
斯宾诺莎错了,爱不是喜悦。爱国者也许会为了祖国而牺牲生命,殉道者也可以为了爱而承受死亡。相反地,恨也能够自得其乐,为了所恨之人遭受的不幸而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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